协商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背景
为着力构建政法宣传大格局,进一步推动全市平安建设工作,体现温州政法工作亮点,更好地完成省委政法委相关考核工作,营造浓厚的工作舆论氛围,充分发挥媒体的互动作用,让平安温州、平安意识深入民心,今年准备继续开展与新媒体整体协作运营项目。
二、业务需求
1.平安温州网
(1)采编温州本地的政法热点资讯。
(2)做好国内、省内、温州市重要热点法治资讯的搜索复制抓取工作。
(3)在重大会议、重点项目开展期间做好系列宣传推广。
(4)平均每周更新不少于20条,原创内容每周平均不少于5条。
2.“平安温州播报”微信
(1)做好信息采集和文字编辑工作。
(2)刊发频率,平均每周5次,工作日平均每次不少于2条,周末视情况而定。
(3)原创内容发布,平均每周不少于3条。
(4)至少一次入围浙江省政法系统微信影响力排行榜。
3.中共温州市委政法委抖音官方账号
(1)平均每周制作小视频内容不少于4条。
(2)做好粉丝留言、意见的整理,并及时反馈。
(3)配合完成相关年度考核任务。
(4)至少一次入围浙江政法抖音影响力排行榜前十。
4.温州政法微博
(1)每周更新微博不少于4条
(2)做好微博评论、私信的整理,并及时反馈。
5.配合开展全市政法相关活动宣传工作,其中包括网络投票制作及统计,候选人事迹在平安温州播报、平安温州网等平台展播等。
6.针对平安温州建设、法治护航发展、基层社会治理、政法领域改革等政法重点工作在《温州日报》上进行重要宣传报道,数量不少于2个,进一步提升平安温州、法治温州在全省的影响力。
7.微信公众号小程序维护、线上投票链接制作、问卷制作。
8.重要会议、现场会等活动摄影工作。
9.阶段性小结
(1)每周一做好上周新媒体工作小结,并送呈采购人分管领导审阅。
(2)每月初做好上月的新媒体工作小结,并作出相关问题分析及提升或解决方案,送呈至分管领导审阅。
(3)每季度末做好当季度的新媒体工作阶段性总结(包含工作阶段性汇总、具体问题分析、下一步工作计划)。
10.主动协调帮助市、县两级政法部门提炼宣传信息素材,联系各级媒体平台,加大宣传力度。
11.省级以上新闻媒体报道
(1)对接人民日报、长安杂志等中央媒体,合同期内平均每季度发稿数累计不少于2条。
(2)对接浙江日报、浙江卫视、浙江法治报等省级媒体,合同期内平均每月发稿数累计不少于20条、其中平均每季度头版不少于2条。
(3)向中央政法委长安剑微信公众号、中国长安网抖音号、平安鼎微信公众号、警钟微信公众号、浙江政法抖音号等省级以上政务媒体投稿,平均每月录用不少于5条(次)。
三、驻点服务人员要求
1.供应商需安排2人团队常驻采购人处办公,担负本项目的各项工作。除被公务员、事业单位等录用外,该2人在合同期内不做岗位调整。供应商安排人员协助采购人负责协调本项目的各项工作,以及与新闻媒体的对接。
2.在确保不耽误采购人相关事务运作的前提下,供应商常驻人员日常请假等事宜按照供应商机关规定执行,请假需经采购人报批,外出采访需经采购人同意,团队负责人每月向采购人汇报月工作情况。
3.供应商常驻团队人员不得承接其他单位的服务合作任务。
4.采购人可要求供应商调整不合格员工,并于15日内调整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