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一、项目概述
南充市顺庆区水务局拟采购2023年河湖健康评价服务项目,本项目为1个包。芦溪河起点双桥镇黄楝沟村,在顺庆区搬罾街道小河坝村汇入嘉陵江,全长约37.52km。潆溪河:潆溪河从共兴镇灵潼山村入境,荆溪街道办桑树坪村汇入嘉陵江,全长约41.16km;倒石桥沟:倒石桥沟起点位于双桥镇乔家湾村严家湾,在芦溪镇平罗坝社区大宁桥汇入芦溪河全长约19.17km。
★二、技术、服务要求
1.服务内容:
1.1根据河流的现状,按照水利部河长办关于印发《河湖健康评价指南(试行)》的通知(第43号),和《四川省河流(湖库)健康评价指南》,开展河流(湖库)健康评价工作。评价体系包括目标层(河流健康状况)、准则层和指标层3级体系。其中准则层包括水文水资源、物理结构、水质、生物和社会服务功能5个方面。指标层包括水资源开发利用率、生态用水满足程度、河岸带稳定性指标、河流纵向连通性指数、水质变化趋势、水质优劣程度、水功能区达标率、鱼类保有指数、外来水生动植物、公众满意度、防洪指标、供水指标、开发利用现状与规划的符合性13个方面。
1.2本次评价范围为芦溪河顺庆区河段、潆溪河顺庆区河段、倒石桥沟顺庆区河段,顺庆区芦溪河干流长度约37.52km,流域面积233.75km2;顺庆区潆溪河干流长度约41.16km、流域面积161.7km2;顺庆区倒石桥沟长度约19.17km、流域面积45.97km2。
1.3技术准备:开展资料、数据收集与踏勘,根据《四川省河流(湖库)健康评价指南》确定河湖健康评价指标,自选指标还应研究制定评价标准,提出评价指标专项调查监测方案与技术细则,形成河湖健康评价工作大纲。
1.4调查监测:组织开展河湖健康评价调查与专项监测。
1.5报告编制:系统整理调查与监测数据,根据本指南对河湖健康评价指标进行计算赋分,评价河湖健康状况,编制河湖健康评价报告。
2.成果要求:
2.1根据《四川省河流(湖库)健康评价指南》中关于河段评价的要求:河流健康评价原则上以完整的一条河流为评价单元。当一条河流跨越多个行政区时,可以各级河长负责的河段为评价单元。当一个评价单元上下游开发利用任务明显的不同时,根据河流开发任务的侧重点,拆分成多个河段评价,通过分段评价后,综合得出评价单元的整体评价结果。
2.2报告编制单位提供4套纸质资料,一套电子版档案资料(PDF/WOED格式)。
★三、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后,应于2023年9月15日前提交编制完成的河湖健康评价报告(送审稿)。水务局河长制办公室会同联络员单位组织专家开展技术审查工作,2023年9月31日前成交供应商根据专家审查意见修改完成并提交报批稿。配合水务局河长制办公室将报批稿于2023年10月20日前报相应河长审定,在本级门户政府网站上向社会公示健康评价结果,并报市河长制办公室备案。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7日内支付合同金额30%作为预付款,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履约完成,且成果报告通过相关部门审查并经验收合格后15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70%款项。
4.验收标准:本项目采购人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四川省河流(湖库)健康评价指南》、《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以及《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由采购人组织,供应商配合进行。
5.违约责任与争议解决的办法
5.1违约责任
5.1.1采购人成交人双方必须遵守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合同的正常履行。
5.1.2如因成交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采购人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成交人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5.2争议解决的办法
5.2.1在执行合同中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30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采购人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5.2.2仲裁裁决应为最终决定,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5.2.3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应由败诉方负担。
5.2.4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
四、其他要求(仅用作评分)
1、供应商提供针对本项目的项目服务方案
1.1.供应商提供针对本项目的三条河流的管理保护现状(包括①水资源保护现状、②水域岸线管理保护现状、③水污染防治现状、④水环境现状、⑤水生态现状、⑥执法监管现状)。
1.2供应商提供针对本项目的三条河流的管理保护方案(包括①项目实施前的情况分析;②现场实施的思路;③现场实施安排详细具体等)
2、项目人员配备:
2.1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或水文或水生态或水资源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2.2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或水文或水生态或水资源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2.3项目技术人员:具有水利或水文或水生态或水资源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供应商具有类似本项目业绩。
4、供应商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后续服务方案(包括①后续服务工作内容及后续服务响应时间;②后续服务人员安排;③后续服务措施)。
注意:以上“★”号要求为本项目的实质性要求,供应商不允许有负偏离,否则按无效供应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