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技术要求
一、概述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重点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体系检查,须供应商协助开展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工作,提供技术服务。具体检查企业名单由山西省市场监管局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方式确定。
熟悉食品生产安全法律法规标准:体系检查实施前,供应商应熟悉《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及其审查细则、《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及其检查要点表、《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及相关产品标准、IS022000和HACCP等体系管理规范、有关国家部门规章制度等要求,分品类制定《体系检查要点表》。
提供生产过程控制检查技术协助服务:供应商在监管人员带领下,为体系检查提供技术支撑,要从食品安全专业角度深入分析研判检查组发现的问题,分析原因,研提改进措施和方法,协助制定整改方案,形成一企一策,针对性地帮助企业提升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风险证据固定技术支持:供应商在协助检查中发现企业存在严重违法行为或重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的要采取有效方式,立即采集证据,保障证据可靠完整。
整改回头看有关服务:供应商协助监管部门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针对风险隐患逐条从食品安全方面进行观察,为实现整改完成率100%提供技术辅助。
检查报告内容服务:供应商向省局提交企业生产过程控制情况分析报告和整改验收建议、帮扶指南。省市场监管局综合检查各方面情况,发现的问题等,形成最终报告,作为项目成果存档。
二、技术要求
承担体系检查的第三方机构派出专业人员,协助监管部门,承担检查工作的技术支撑工作,要深入查找存在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和方法,制定整改方案,一企一策,针对性地帮助企业提升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突出做好食品生产企业原料采购及存储管理检查、体系运行情况检查、可追溯验证及物料平衡核算、食品添加剂管理、生产现场管理风险检查、企业检验能力验证等检查工作。检查中发现企业存在严重违法行为或重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的要立即采集证据,第一时间报告省局和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并配合监管部门对违法行为组织查处;对检查中发现的一般性问题在检查结束后书面报告省局。
具体工作方式为:派出专业技术人员配合监管人员,根据体系检查计划表、体系检查文件要求,开展食品生产企业的现场检查技术服务。具体如下:
现场检查方式:采用与企业人员交谈询问,企业生产现场巡查,企业体系文件及记录抽查核对,企业人员能力现场验证等方式开展工作
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原料采购及存储管理检查、体系运行情况检查、可追溯验证及物料平衡核算、食品添加剂管理、生产现场管理及风险检查、企业检验能力验证等方面,对现场检查情况进行拍照取证等。
原料采购及存储管理:针对企业原料来源供应商管理、索票索证、采购台账、出入库记录以及仓储管理等方面进行系统性检查;
体系运行情况检查:体系文件符合项、有效性、充分性检查,相关生产、人员管理、现场管理等体系运行配套文件记录检查,人员能力资质条件检查验证;
可追溯验证及物料平衡核算:现场抽查1-2批次产品进行可追溯验证及物料平衡核算,收集相关佐证材料;
食品添加剂管理:针对企业生产配方,食品添加剂领料、投料使用情况,食品添加存储管理等进行核查;
生产现场管理及风险:对企业生产车间、加工过程进行现场巡查,从设备设施符合性、人员卫生及操作规范、工艺布局、现场环境卫生等各方面进行符合性核查;
企业检验能力验证:通过采用随机抽查留样复测、加标检测等方式现场对企业检验人员进行检测能力验证,对企业实验室检测设备、设备校准情况等进行核查。
三、商务要求
1.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
2.服务地点:山西省全省范围指定区域。
3.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后,现场检查开始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50%;供应商按照合同完成检查工作后,向采购人报送检查报告和整改报告后,采购人在15个工作日内向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
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要求单位提交履约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