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主要商务要求、技术要求
合同包1(内蒙古自治区第一次土地调查档案矢量化建设)
标的提供的时间 |
2023年5月底,提交矢量化成果;2023年6月底,提交数据库成果及汇总报表;2023年6月底,提交工作报告。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投标有效期 |
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70%,合同签订后付全额的70% 2期:支付比例30%,验收合格后付剩余部分。 |
验收要求 |
1期:按采购人要求 |
履约保证金 |
收取比例:10%,说明:1.成交供应商须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2.提交形式:采用网上银行支付现金形式提交。3.金额:10%4.无质量问题,履约保证金在质保期满后一次性无息退还。 |
其他 |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核心产品(“△”)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面向对象情况 |
所属行业 |
招标技术要求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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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内蒙古自治区第一次土地调查档案矢量化建设 |
个 |
1.00 |
850,000.00 |
850,000.00 |
否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内蒙古自治区第一次土地调查档案矢量化建设是否允许进口:否
参数性质 |
序 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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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背景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关于以"三调"成果为基础做好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地类认定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2〕411号),明确要求“现状为建设用地的,根据其来源合法性进行分类处理。有合法来源的,按照建设用地地类报批;无合法来源的,按照建设占用时的国土变更调查(土地变更调查)的实际地类报批,地类为耕地的,应依法落实耕地点补平衡”。 随着新要求和新管理需求,现状地类追溯涉及“一调”成果,根据国务院批转原农牧渔业部、国家计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开展土地资源调查工作的报告的通知(国发〔1984〕70号),第一次全国土地调查于1984年5月开始一直到1997年年底结束。第一次调查时由于计算机应用刚刚起步,大部分内业工作是人工操作,如航片转绘、编图绘图、图件缩编等。另外由于计算机运用程序五花八门各地不一,图件一般是薄膜成图,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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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易长久保存,为了更好的保留历史数据,需要将形成的纸质图件、统计表格等档案数据进行扫描矢量化后进行存档利用。 二、建设目标 将全区第一次土地调查成果中的纸质1:10000、1:50000等各级比例尺的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进行整理、去重,扫描后进行图形纠正、配准和拼接,并转换为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为矢量化做好基础工作,录入地类图斑清册和权属资料中的属性数据,并编制统计报告和图件成果。 以旗县区为单位,制作覆盖全区的第一次土地调查图件成果。充分利用已有的成果资料和成熟技术,制定统一的图斑提取原则,为内蒙古自治区第一次全国土地调查矢量化做好支撑。 三、采购需求情况 呼伦贝尔市(14个):海拉尔区、扎赉诺尔区、阿荣旗、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鄂伦春自治旗、鄂温克族自治旗、陈巴尔虎旗、新巴尔虎左旗、新巴尔虎右旗、满洲里市、牙克石市、扎兰屯市、额尔古纳市、根河市;14个旗县的第一次土地调查档案矢量化工作。 四、具体内容 1. 编写技术方案 技术方案应包括:矢量化区域和范围;工作程序及方法;技术路线和基础资料;组织领导和人员安排;工作进度及经费预算;预期成果等内容。 2. 栅格图件矢量化 在GIS平台下,进行各成果类栅格图件的矢量化工作,形成通用GIS格式的数字化系列图件。栅格图件矢量化,主要进行栅格图件编辑和线划图矢量化的工作。分成三种不同的情况对各类成果标准分幅图件、线化图等一调历史资料进行扫描矢量化。 已有矢量数据的情况:对于已经形成矢量数据的旗县,按照现有格式要求,将历史资料的mapgis格式矢量数据的格式转换成arcgis软件可识别的shp格式数据,将对矢量数据进行坐标转换,可结合现有图幅资料对矢量数据进行核对校验。 已有标准分幅图的情况:对于一调时期未曾创建矢量数据的旗县,根据收集到的标准分幅图成果,对扫描后的图幅进行坐标转换并校准、纠正,并采用人机交互的方式将图幅中的地类图斑、线状地物、零星地物及权属界线等进行矢量化,录入地类图斑台账和权属资料中的属性数据,完成自治区第一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档案的扫描矢量化工作。 矢量数据及标准分幅图均缺失的情况:对于既没有一调矢量数据又没有标准分幅图件的旗县,需要综合利用现有其他历史资料,如一调时期的遥感影像和其他小比例尺土地利用现状挂图。采用遥感影像图斑信息提取与现有挂图数据图面依比例还原相结合的方法,对缺失数据最大限度的进行补充。 3. “一调”数据库建设 承担矢量化的专业队伍,一并承担数据库建设工作。将具备空间信息的区域一调成果图矢量成果,按照土地调查数据库标准的图层属性结构和内容要求,对矢量成果进行属性数据的挂接,建设具备图形数据和属性数据的空间数据库。数据库建设采用国家规范标准、分区分级建设、成果统一汇交的模式开展。数据库主要内容包括:基础地理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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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土地利用数据、土地权属数据等。数据库建设主要步骤包括数据库建设方案设计、基础数据准备与处理、图形和属性数据采集、数据接边、拓扑关系构建、数据检查与入库等。数据库建设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数据库标准、数据库建设规范、数据质量标准和相关要求,数据库建设完成后,按照数据汇交程序上交数据成果,并通过院内质量检查。 4.矢量成果的汇总分析 (1) 数据汇总。对矢量后的成果进行拼接,在“一调”数据库基础上,逐级汇总各级行政辖区内的城镇和农村各类土地利用数据及专项数据。按自治区确定的县级调查界线、控制面积,对所辖旗县(市、区)数据进行检查汇总。汇总至所有旗县(市、区),不能遗漏。 (2) 成果分析。根据“一调”成果,开展土地利用状况分析,汇总形成各类自然资源数据,并分别对其范围内的土地利用情况进行综合分析,为生态文明建设、自然资源管理提供基础依据。根据一调及分析结果,编制“一调”矢量化工作报告。 五、提交成果 1. “一调”矢量化成果。基于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1985国家高程基准,坐标一致、边界吻合的盟市级、旗县级矢量化成果。 2. 内蒙古自治区第一次土地调查档案矢量化数据库及汇总报表。对矢量后的成果进行拼接,形成覆盖全域的矢量化成果。按自治区确定的县级调查界线、控制面积,对所辖旗县(市、区)数据进行检查汇总。汇总至所有旗县(市、区),不能遗漏。 3. 内蒙古自治区第一次土地调查档案矢量化工作报告。 六、成果提交时间 2023年5月底,提交矢量化成果; 2023年6月底,提交数据库成果及汇总报表; 2023年6月底,提交工作报告。 七、服务与技术支持 (1) 服务要求 本项目在保证服务质量的前提下,要求承建单位按照约定的响应时间到申报单位现场服务的驻场工作模式。承建单位应提供足够的技术人员,组建完善的项目团队。 (2) 质保要求 本项目质量保证期为项目验收合格后的1年。在1年内的质量保质期内,承建单位应提供免费现场技术支持服务。成立专门的售后服务小组,安排有丰富售后服务经验的、熟悉本项目建设的售后服务人员提供完善周到的本地化服务,保证售后服务质量。 (3) 技术要求 本项目开展过程中,满足甲方在一调矢量化工作方面的一切需求。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
合同包2(内蒙古自治区第一次土地调查档案矢量化建设)
标的提供的时间 |
2023年5月底,提交矢量化成果;2023年6月底,提交数据库成果及汇总报表;2023年6月底,提交工作报告。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投标有效期 |
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70%,合同签订后付全额的70% 2期:支付比例30%,验收合格后付剩余部分。 |
验收要求 |
1期:按采购人要求 |
履约保证金 |
收取比例:10%,说明:1.成交供应商须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2.提交形式:采用网上银行支付现金形式提交。3.金额:10%4.无质量问题,履约保证金在质保期满后一次性无息退还。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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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核心产品(“△”)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面向对象情况 |
所属行业 |
招标技术要求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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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内蒙古自治区第一次土地调查档案矢量化建设 |
个 |
1.00 |
530,000.00 |
530,000.00 |
否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内蒙古自治区第一次土地调查档案矢量化建设是否允许进口:否
参数性质 |
序 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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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背景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关于以"三调"成果为基础做好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地类认定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2〕411号),明确要求“现状为建设用地的,根据其来源合法性进行分类处理。有合法来源的,按照建设用地地类报批;无合法来源的,按照建设占用时的国土变更调查(土地变更调查)的实际地类报批,地类为耕地的,应依法落实耕地点补平衡”。 随着新要求和新管理需求,现状地类追溯涉及“一调”成果,根据国务院批转原农牧渔业部、国家计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开展土地资源调查工作的报告的通知(国发〔1984〕70号),第一次全国土地调查于1984年5月开始一直到1997年年底结束。第一次调查时由于计算机应用刚刚起步,大部分内业工作是人工操作,如航片转绘、编图绘图、图件缩编等。另外由于计算机运用程序五花八门各地不一,图件一般是薄膜成图,不易长久保存,为了更好的保留历史数据,需要将形成的纸质图件、统计表格等档案数据进行扫描矢量化后进行存档利用。 二、建设目标 将全区第一次土地调查成果中的纸质1:10000、1:50000等各级比例尺的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进行整理、去重,扫描后进行图形纠正、配准和拼接,并转换为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为矢量化做好基础工作,录入地类图斑清册和权属资料中的属性数据,并编制统计报告和图件成果。 以旗县区为单位,制作覆盖全区的第一次土地调查图件成果。充分利用已有的成果资料和成熟技术,制定统一的图斑提取原则,为内蒙古自治区第一次全国土地调查矢量化做好支撑。 三、采购需求情况 兴安盟(6个):乌兰浩特市,阿尔山市、科尔沁右翼前旗、科尔沁右翼中旗、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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赉特旗、突泉县; 6个旗县的第一次土地调查档案矢量化工作。 四、具体内容 1. 编写技术方案 技术方案应包括:矢量化区域和范围;工作程序及方法;技术路线和基础资料;组织领导和人员安排;工作进度及经费预算;预期成果等内容。 2. 栅格图件矢量化 在GIS平台下,进行各成果类栅格图件的矢量化工作,形成通用GIS格式的数字化系列图件。栅格图件矢量化,主要进行栅格图件编辑和线划图矢量化的工作。分成三种不同的情况对各类成果标准分幅图件、线化图等一调历史资料进行扫描矢量化。 已有矢量数据的情况:对于已经形成矢量数据的旗县,按照现有格式要求,将历史资料的mapgis格式矢量数据的格式转换成arcgis软件可识别的shp格式数据,将对矢量数据进行坐标转换,可结合现有图幅资料对矢量数据进行核对校验。 已有标准分幅图的情况:对于一调时期未曾创建矢量数据的旗县,根据收集到的标准分幅图成果,对扫描后的图幅进行坐标转换并校准、纠正,并采用人机交互的方式将图幅中的地类图斑、线状地物、零星地物及权属界线等进行矢量化,录入地类图斑台账和权属资料中的属性数据,完成自治区第一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档案的扫描矢量化工作。 矢量数据及标准分幅图均缺失的情况:对于既没有一调矢量数据又没有标准分幅图件的旗县,需要综合利用现有其他历史资料,如一调时期的遥感影像和其他小比例尺土地利用现状挂图。采用遥感影像图斑信息提取与现有挂图数据图面依比例还原相结合的方法,对缺失数据最大限度的进行补充。 3. “一调”数据库建设 承担矢量化的专业队伍,一并承担数据库建设工作。将具备空间信息的区域一调成果图矢量成果,按照土地调查数据库标准的图层属性结构和内容要求,对矢量成果进行属性数据的挂接,建设具备图形数据和属性数据的空间数据库。数据库建设采用国家规范标准、分区分级建设、成果统一汇交的模式开展。数据库主要内容包括:基础地理信息、土地利用数据、土地权属数据等。数据库建设主要步骤包括数据库建设方案设计、基础数据准备与处理、图形和属性数据采集、数据接边、拓扑关系构建、数据检查与入库等。数据库建设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数据库标准、数据库建设规范、数据质量标准和相关要求,数据库建设完成后,按照数据汇交程序上交数据成果,并通过院内质量检查。 4. 矢量成果的汇总分析 (1) 数据汇总。对矢量后的成果进行拼接,在“一调”数据库基础上,逐级汇总各级行政辖区内的城镇和农村各类土地利用数据及专项数据。按自治区确定的县级调查界线、控制面积,对所辖旗县(市、区)数据进行检查汇总。汇总至所有旗县(市、区),不能遗漏。 (2) 成果分析。根据“一调”成果,开展土地利用状况分析,汇总形成各类自然资源数据,并分别对其范围内的土地利用情况进行综合分析,为生态文明建设、自然资源管理提供基础依据。根据一调及分析结果,编制“一调”矢量化工作报告。 五、提交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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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调”矢量化成果。基于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1985国家高程基准,坐标一致、边界吻合的盟市级、旗县级矢量化成果。 2. 内蒙古自治区第一次土地调查档案矢量化数据库及汇总报表。对矢量后的成果进行拼接,形成覆盖全域的矢量化成果。按自治区确定的县级调查界线、控制面积,对所辖旗县(市、区)数据进行检查汇总。汇总至所有旗县(市、区),不能遗漏。 3. 内蒙古自治区第一次土地调查档案矢量化工作报告。 六、成果提交时间 2023年5月底,提交矢量化成果; 2023年6月底,提交数据库成果及汇总报表; 2023年6月底,提交工作报告。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
合同包3(内蒙古自治区第一次土地调查档案矢量化建设)
标的提供的时间 |
2023年5月底,提交矢量化成果;2023年6月底,提交数据库成果及汇总报表;2023年6月底,提交工作报告。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投标有效期 |
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70%,合同签订后付全额的70% 2期:支付比例30%,验收合格后付剩余部分。 |
验收要求 |
1期:按采购人要求 |
履约保证金 |
收取比例:10%,说明:1.成交供应商须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2.提交形式:采用网上银行支付现金形式提交。3.金额:10%4.无质量问题,履约保证金在质保期满后一次性无息退还。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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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核心产品(“△”)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面向对象情况 |
所属行业 |
招标技术要求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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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内蒙古自治区第一次土地调查档案矢量化建设 |
个 |
1.00 |
520,000.00 |
520,000.00 |
否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内蒙古自治区第一次土地调查档案矢量化建设是否允许进口:否
参数性质 |
序 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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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背景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关于以"三调"成果为基础做好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地类认定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2〕411号),明确要求“现状为建设用地的,根据其来源合法性进行分类处理。有合法来源的,按照建设用地地类报批;无合法来源的,按照建设占用时的国土变更调查(土地变更调查)的实际地类报批,地类为耕地的,应依法落实耕地点补平衡”。 随着新要求和新管理需求,现状地类追溯涉及“一调”成果,根据国务院批转原农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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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业部、国家计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开展土地资源调查工作的报告的通知(国发〔1984〕70号),第一次全国土地调查于1984年5月开始一直到1997年年底结束。第一次调查时由于计算机应用刚刚起步,大部分内业工作是人工操作,如航片转绘、编图绘图、图件缩编等。另外由于计算机运用程序五花八门各地不一,图件一般是薄膜成图,不易长久保存,为了更好的保留历史数据,需要将形成的纸质图件、统计表格等档案数据进行扫描矢量化后进行存档利用。 二、建设目标 将全区第一次土地调查成果中的纸质1:10000、1:50000等各级比例尺的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进行整理、去重,扫描后进行图形纠正、配准和拼接,并转换为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为矢量化做好基础工作,录入地类图斑清册和权属资料中的属性数据,并编制统计报告和图件成果。 以旗县区为单位,制作覆盖全区的第一次土地调查图件成果。充分利用已有的成果资料和成熟技术,制定统一的图斑提取原则,为内蒙古自治区第一次全国土地调查矢量化做好支撑。 三、采购需求情况 通辽市(8个):科尔沁区、科尔沁左翼中旗、科尔沁左翼后旗、开鲁县、库伦旗、奈曼旗、扎鲁特旗,霍林郭勒市; 8个旗县的第一次土地调查档案矢量化工作。 四、具体内容 1. 编写技术方案 技术方案应包括:矢量化区域和范围;工作程序及方法;技术路线和基础资料;组织领导和人员安排;工作进度及经费预算;预期成果等内容。 2. 栅格图件矢量化 在GIS平台下,进行各成果类栅格图件的矢量化工作,形成通用GIS格式的数字化系列图件。栅格图件矢量化,主要进行栅格图件编辑和线划图矢量化的工作。分成三种不同的情况对各类成果标准分幅图件、线化图等一调历史资料进行扫描矢量化。 已有矢量数据的情况:对于已经形成矢量数据的旗县,按照现有格式要求,将历史资料的mapgis格式矢量数据的格式转换成arcgis软件可识别的shp格式数据,将对矢量数据进行坐标转换,可结合现有图幅资料对矢量数据进行核对校验。 已有标准分幅图的情况:对于一调时期未曾创建矢量数据的旗县,根据收集到的标准分幅图成果,对扫描后的图幅进行坐标转换并校准、纠正,并采用人机交互的方式将图幅中的地类图斑、线状地物、零星地物及权属界线等进行矢量化,录入地类图斑台账和权属资料中的属性数据,完成自治区第一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档案的扫描矢量化工作。 矢量数据及标准分幅图均缺失的情况:对于既没有一调矢量数据又没有标准分幅图件的旗县,需要综合利用现有其他历史资料,如一调时期的遥感影像和其他小比例尺土地利用现状挂图。采用遥感影像图斑信息提取与现有挂图数据图面依比例还原相结合的方法,对缺失数据最大限度的进行补充。 3. “一调”数据库建设 承担矢量化的专业队伍,一并承担数据库建设工作。将具备空间信息的区域一调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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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图矢量成果,按照土地调查数据库标准的图层属性结构和内容要求,对矢量成果进行属性数据的挂接,建设具备图形数据和属性数据的空间数据库。数据库建设采用国家规范标准、分区分级建设、成果统一汇交的模式开展。数据库主要内容包括:基础地理信息、土地利用数据、土地权属数据等。数据库建设主要步骤包括数据库建设方案设计、基础数据准备与处理、图形和属性数据采集、数据接边、拓扑关系构建、数据检查与入库等。数据库建设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数据库标准、数据库建设规范、数据质量标准和相关要求,数据库建设完成后,按照数据汇交程序上交数据成果,并通过院内质量检查。 4.矢量成果的汇总分析 (1) 数据汇总。对矢量后的成果进行拼接,在“一调”数据库基础上,逐级汇总各级行政辖区内的城镇和农村各类土地利用数据及专项数据。按自治区确定的县级调查界线、控制面积,对所辖旗县(市、区)数据进行检查汇总。汇总至所有旗县(市、区),不能遗漏。 (2) 成果分析。根据“一调”成果,开展土地利用状况分析,汇总形成各类自然资源数据,并分别对其范围内的土地利用情况进行综合分析,为生态文明建设、自然资源管理提供基础依据。根据一调及分析结果,编制“一调”矢量化工作报告。 五、提交成果 1. “一调”矢量化成果。基于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1985国家高程基准,坐标一致、边界吻合的盟市级、旗县级矢量化成果。 2. 内蒙古自治区第一次土地调查档案矢量化数据库及汇总报表。对矢量后的成果进行拼接,形成覆盖全域的矢量化成果。按自治区确定的县级调查界线、控制面积,对所辖旗县(市、区)数据进行检查汇总。汇总至所有旗县(市、区),不能遗漏。 3. 内蒙古自治区第一次土地调查档案矢量化工作报告。 六、成果提交时间 2023年5月底,提交矢量化成果; 2023年6月底,提交数据库成果及汇总报表; 2023年6月底,提交工作报告。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
*详情请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