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需求
一、项目名称
阳高县民政局社会救助调查服务项目
二、预算金额
本项目采购预算 2860000 元/年
三、服务内容
(1)服务性工作
1、每年开展一次全县农村低保对象入户调查复核工作,核实家庭人员、资产、收入情况,核实城乡低保对象赡抚养人家庭经济状况并认定其是否具备赡抚养能力,全县共计约 21737 户,人员约 28667 人,同时对每户进行电子纸质档案信息化管理。
2、每年开展一次全县城市低保对象入户调查复核工作,核实家庭人员、资产、收入情况,核实城乡低保对象赡抚养人家庭经济状况并认定其是否具备赡抚养能力,全县共计约 1393 户,人员约 2324 人,同时对每户进行电子纸质档案信息化管理。
3、每年开展一次全县特困供养对象入户调查复核工作,核实家庭人员、资产、收入情况,全县共计约 2452 户,人员约 2467 人,同时对每户进行电子纸质档案信息化管理。
4、每年开展一次全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入户调查复核工作,核实家庭人员、就学状态,全县共计约212 户,人员约 212 人,同时对每户进行电子纸质档案信息化管理。
5、本年度新申请的特困人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人员入户调查约 1500 户, 同时对每户进行电子纸质档案信息化管理。
6、民政部门认定与社会救助有关,需要入户调查的对象调查工作,入户调查约500 户,同时对每户进行电子纸质档案信息化管理。
(2)事务性工作
1、对特困老人、留守老年人、经济困难的高龄老人和失能、半失能老人等老年人群体开展健康服务、能力评估、精神慰藉等服务,全县共计人员约 6519 人,同时对每人进行电子纸质档案信息化管理。
2、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家庭探访、入户核查、心理抚慰等方面的服务, 全县共计人员约 355 人,同时对每人进行电子纸质档案信息化管理。
3、协助社区在居民健康、群众文化、防灾减灾、社区治理等方面提供专业服务, 全年预计 2 次,同时对每次进行电子纸质档案信息化管理。
4、开展婚姻和殡葬政策法规、移风易俗等宣传倡导和需求咨询服务,全年预计 1 次,同时对每次进行电子纸质档案信息化管理。
四、服务期限
项目招标期限为三年,合同因社会救助政策修订一年一签,合同变更需根据政策规定作出相应调整。
五、服务目标
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提高社会救助服务质量和效率,努力为社会救助对象提供及时、高效、专业的救助服务,为巩固脱贫成果服务于乡村振兴战略和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奠定坚实基础。
六、工作力量
1. 工作人员为承接主体聘用的工作人员,与承接主体签订劳动合同,由承接主体为其发放薪酬并按国家规定缴纳社会性保障待遇。工作人员从事过入户调查的工作人员可优先使用,新增人员必须是大专以上文凭,年龄以 40周岁以下,有较强的语言沟通能力和精通电脑操作。
2. 入户调查工作力量配备按每万户低保、特困人员配备 10名工作人员,其中:持社会工作者资格证书的占总人数 20%。
3. 入户调查项目承接方应配备必须的入户调查交通工具,配备信息采集保存的系统、储存硬件,配备必要的移动电脑,配备相适应的工作场所,以及统一的企业标识。
4. 民政局负责专业督导人员对入户调查项目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和工作督查。
七、支付方式
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根据拨款程序拨入承接机构 40%运转费用,项目服务七个月后,再支付 40%项目费用,完成项目后,可根据验收、绩效情况,拨出剩余 20%的资金。
八、承接方要求
承接方应符合民政部《关于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的意见》(民发〔2017〕153 号),承接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的主体主要是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或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按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应划入公益二类或生产经营类的事业单位法人,依法在工商管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承接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的主体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健全的内部治理结构、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