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说明:
1. 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1)本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所称中小企业必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
2. “实质性要求”是指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者已经指明不满足按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的条款。
3.供应商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如实响应磋商文件,不得仅将磋商文件内容简单复制粘贴作为竞标响应,还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将按无效响应处理(定制采购不适用本条款)。对于重要技术条款或技术参数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形式为准,否则将视为无效技术支持资料。
4.供应商必须自行为其竞标产品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者专利成果的行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采购需求中出现的品牌、型号或者生产供应商仅起参考作用,不属于指定品牌、型号或者生产供应商的情形。供应商可参照或者选用其他相当的品牌、型号或者生产供应商替代。
\ 分标 采购预算:144万元(72万元/年)
序号 |
标的的名称 |
数量及单位 |
所属 行业 |
服务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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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崇左市审计局社会中介机构协审服务 |
1项 |
商务服务业 |
一、项目概况 因审计工作的需要,需向社会采购中介机构驻点协审服务。 二、服务内容及主要业务 1、中介机构须服从崇左市审计局的审计工作安排,为审计局开展审计项目提供全年驻点协审服务,确保审计计划工作目标如期实现; 2、中介机构所有派驻人员应严格遵守崇左市审计局的各项工作纪律和廉政要求; 3、派驻人员接受审计局的日常管理; 4、按崇左市审计局的要求,协助做好审计工作全过程的事项,包括不仅限于提供审计取证材料、工作底稿、审计记录以及其它有关审计资料的整理,对所上报、整体的资料的真实、完整性负全部责任; 5、中介机构不得将协审项目转包、分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6、协审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年,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完成协审服务为止; 7、中介机构须具有健全的审计质量内部管理机制,较完整的风险防范管理制度,遵章守纪,较好地执行行业管理规定,没有发生过严重的违规、违纪和违法事件; 8、同类型(指同为工程造价公司或者同为会计师事务所)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同类型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类型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投同一分标。 三、协审人员资质及人数要求 1、12名,具有审计、会计、工程、计算机等相关专业的大专学历以上人员。 2、职称、执业资格不限。 3、年龄为50周岁以下。 四、工作方式 按要求派驻现场工作。 五、工作范围 用户指定地点。 六、 中介机构派驻人员到审计局指定工作地点办公,结合审计工作需要开展协审服务,服从审计局管理,按需按质完成审计局交办的相关工作事项,满足审计工作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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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商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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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服务期限和 地点 |
1.项目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年,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完成协审服务为止。 2.项目服务地点:广西崇左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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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时间 |
1.合同签订时间: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15 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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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服务要求 |
1、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具体的项目服务承诺书(明确服务响应时间、项目服务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及提供优惠服务方案等)(格式自拟) 2、成交供应商应无条件接受项目采购人的保密约定,包括在合同期结束后承诺保密义务,并承担相应的涉密责。 3、供应商需提供针对开展本项目的审计工作方案。 4、供应商具有足够的审计能力,保证按照采购人提出的要求按时、按质完成协审工作。 5、供应商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随意更换审计人员。 6、供应商应独立完成整个服务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 7、供应商在全部完成结束后,成果交付前,接受采购人对已完成的成果进行审查。 8、供应商协审过程形成的工作底稿,采购人有权查阅并复印留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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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方式 |
本项目合同款支付方式为按季度支付,签订合同之日起10日内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的30%作为项目预付款,合同履行过程中先扣回预付款,待预付款扣完后甲方即按季度支付合同款给乙方,乙方于每季度月初前开具上一季度合同款发票给甲方,甲方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协审服务费,由甲方直接转入乙方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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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标准和方法 |
供应商达不到要求的不予验收,视为验收不合格。采购单位可解除双方的服务合同,并且保留追究供应商虚假应标的法律责任,成交供应商需承担被采购人终止合同的一切风险和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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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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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1、供应商须承诺能投入能满足采购人审计需要的办公设备和交通工具。 2、供应商拟投入的人员必须是固定唯一的,如需更换,必须征得采购单位同意,否则采购单位有权视情况终止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