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
一、项目概况
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0〕27号)文件要求,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监督过程中,推动开展第三方独立技术审查及相关咨询。按照达州市人民政府安排,达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拟引入第三方专业单位,对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及实施监督等相关工作提供技术支撑与伴随服务,保障我市城乡规划建设相关方面的工作高质量推动,更好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支撑“一个目标、五个中心、七大振兴行动”总体部署,推动川渝地区万达开地区统筹发展,加快建设“一区一枢纽一中心”。
(一)服务内容
1.专家人才支撑服务。供应商应委派固定资深技术人员开展驻场伴随服务,组建涵盖国土空间规划、市政交通、建筑设计、景观设计等专业的专家团队,对国土空间规划提供全流程、全领域技术咨询和技术支撑。
2.供应商提供重大区域战略规划、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专项规划、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等规划的技术支撑和审查服务。
3.提供建设工程领域涵盖建筑、道路、市政等方面项目规划设计的技术支撑和审查服务,参加项目实施现场外装风貌指导工作。
4.深度参与达州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工作,对报送审议的所有项目提供全过程技术审查和咨询建议,出具相关技术审查意见和提供相关工作决策咨询。
5.在建立健全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体制机制,完善技术审查体系,完善标准规范体系,推进开展城市有机更新、规划评估、专题研究等方面,提供技术咨询和支撑服务。
(二)服务要求
1.供应商须选派不少于1名工作年限不低于5年、中级或以上职称的资深技术人员开展驻场伴随服务;组建不少于10人的涉及国土空间规划、市政交通、建筑设计、景观设计、结构设计、机电等方面的专家和业务骨干的技术支撑团队,明确1名资深技术骨干人员出任技术支撑团队团长担任项目负责领导。对达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职责范围内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专项规划、详细规划、城市设计、规划建设技术标准等工作内容中前期策划研究、过程技术咨询、成果编制审查各个流程进行实时技术响应服务。同时,深度参与达州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工作,对会上审议的所有项目提供全过程技术审查和咨询建议,出具相关技术审查意见和提供相关工作决策咨询。
2.技术咨询审查服务内容为规划技术和工程建设咨询审查,主要包括对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专项规划、城市设计、规划调整修改等规划项目中的编制目标、内容深度、是否符合相关技术标准等方面进行技术咨询和审查;工程建设技术咨询审查主要包括对建筑、道路、市政等具体工程建设项目中是否符合规划要求、消防要求、城市风貌要求、技术规范要求等进行技术咨询和审查。
3.服务周期内,供应商须按年度汇编及提交本年度技术服务报告,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专家审查记录、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会议纪要、规划项目咨询书面意见、现场踏勘文字照片记录等其他相关工作决策咨询。报告汇编形成纸质文件两份、电子版一份。
(三)质量要求
1.委派驻场资深技术人员年度常驻时间不应低于200个工作日。
2.电话、邮件等即时通讯形式的技术咨询服务响应时间不超过24小时,到场技术咨询服务响应时间不超过48小时。
3.进行技术审查时,出具的技术审查意见应符合国家、四川省、达州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与管理有关的最新规定要求。
4.涉及重大项目的会审会、项目专题审议会、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审查会等会议,应保证不少于1名资深专业技术人员能够到场参会,并于会前24小时内明确对应人员。
5.委派驻场资深技术人员应具备中级或以上规划、建筑、道路工程等相关专业职称,且工作年限不低于5年。
6.技术支撑团队团长应具备高级或以上规划、建筑、道路工程等相关专业职称,且工作年限不低于5年。
7.组建技术支撑团队成员不低于10名,均应具备高级或以上规划、市政、建筑、景观、结构、机电等相关专业职称。
三、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95日内完成。
2.付款方式
①合同签订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
②合同签订后履约360个自然日且提交第一年度技术服务报告后,达到付款条件起2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
③合同签订后履约720个自然日后,达到付款条件起2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5%;
④提交第二年度技术服务报告后,达到付款条件起2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5%;
⑤合同签订后履约1080个自然日后,达到付款条件起2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5%
⑥提交第三年度技术服务报告后,达到付款条件起2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5%;
3.报价要求:供应商报价包含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供应商应根据本项目的实际与自身情况,并充分考虑不确定性因素可能导致的风险。若因供应商原因造成的漏报、错报而导致本项目无法履行的,由供应商负责,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费用。
4.验收标准和方法
4.1验收标准:供应商在规定年度内向采购人提交年度技术服务报告,并对其质量负全面责任;年度技术服务报告经采购人组织会议研究审查等方式通过后,视为完成履约。
4.2验收方法与程序:年度技术服务报告由达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认可通过后,由达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成立验收小组(由熟悉掌握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需求、技术需要的人员单数组成),针对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验收清单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等事项进行逐一检查验收,并出具验收合格报告。
4.3其他未尽事宜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5.保密要求:项目实施过程中获取的数据资料及形成的服务成果未经采购人允许,成交供应商不得泄露给任意第三方,否则将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责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6、安全责任:供应商应确保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无安全事故发生,若出现安全事故其责任和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针对本项要求提供加盖鲜章的承诺函原件)
注:标注★项为实质性要求,不允许负偏离,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