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需求
1、 项目名称:2023年沈北新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项目
2、 履约期限:一年
3、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付款方式:每季度以实际发生额为准进行结算。
付款条件:成交通知书、合同及发票。
5、服务内容:
(一)工作目标:
按照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文件《关于印发沈阳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沈民发〔2021〕35号)和《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购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通过开展家庭养老床位建设试点和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进一步满足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和居家照护需求。
(二)服务对象及标准
1.家庭养老床位上门服务: 本项目服务人数为161人。
户籍为沈阳市的特困分散供养人员,低保、低保边缘家庭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经评估为重度失能、中度失能、轻度失能的居家老年人。根据服务对象能力评估等级,重度失能老年人每月可享受服务时长45小时,中度和轻度失能老年人每月可享受服务时长30小时。其中,选择保留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的老年人每月可享受服务时长20小时
2.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 本项目服务人数为4655人。
2.1.普惠型:沈阳市户籍且居住在试点社区的80周岁(含)以上的老年人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70周岁(含)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月给予3小时的免费居家养老服务。
2.2.关爱型:沈阳市户籍且居住在试点社区的60周岁(含)以上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的老年人,经评估为轻度失能、中度失能的老年人,每人每月给予30小时的免费居家养老服务;经评估为重度失能、完全失能的老年人,每人每月给予45小时的免费居家养老服务;
2.3.经审批符合条件的关爱型老年人,选择保留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的,每月可享受20小时免费上门服务;已享受残疾人护理补贴、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的,可同时享受30或45小时免费上门服务。
(三)服务项目
主要包括理发、助浴、制作老年餐、室内清洁、起居照料5项基本养老服务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