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需求响应表
包号:01包
服务内容:
|
招标文件要求
重要提示: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必须标注在序号前),★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投标文件无效。
|
投标文件
响应内容
|
偏离程度
|
偏离说明
|
证明资料
|
一、招标内容及基本情况
(1)项目基本情况:抚顺市重点污染源及周边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垃圾填埋场调查评估项目。
主要任务及资金需求包括:抚顺市 4 个垃圾填埋场(抚顺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厂、清原满族自治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新宾满族自治县新宾镇垃圾分类填埋场、抚顺县石文新市镇垃圾填埋场)及周边地下水状况调查评估工作中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技术方案的编制、样品的采集和分析、地下水质量状况、超标指标及倍数、超标原因的分析工作。
(2)本项目服务内容: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技术导则和工作指南,编制调查评估方案,方案需经专家论证通过后执行;按照调查评估方案布置监测点位、样品数量、测试指标,开展采样工作;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技术导则和工作指南,编制调查评估报告,组织并通过环保主管部门组织的《抚顺市重点污染源及周边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垃圾填埋场调查评估报告》专家评审。
|
|
|
|
|
二、调查评估服务的要求
1、编写调查范围内详细的调查评估工作方案,方案需经专家函审或论证通过后执行;
2、组织开展土壤、地下水、地表水、底泥、农作物等介质采样及检测分析工作;
3、编写《抚顺市重点污染源及周边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垃圾填埋场调查评估报告》报告,报请采购人,配合准备专家评审会议相关材料,向采购人及专家评审委员会汇报调查评估工作内容及结果。中标供应商应遵守相关保密规定。
|
|
|
|
|
三、违约责任
若中标供应商原因逾期完成工作,从逾期第七天的次日起算,每逾期一天按合同总金额的万分之五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中标供应商逾期超过三十日,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中标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书面解除合同的通知十天内须全部退还已收取的费用,若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承担相应责任。
|
|
|
|
|
四、保密要求
由采购人收集、提供的与本合同项目工作有关的所有资料在提供给中标供应商时,均被视为保密的,不得泄露给除采购人或其指定的代表之外的任何人、企业或公司;中标供应商中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得或接触到的任何内部数据资料,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中标供应商开展项目的一切程序都应符合国家安全、保密的有关规定和标号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国家和行业有关规范、规程和标准;不管本合同因何种原因终止,本条款一直约束中标供应商。
|
|
|
|
|
五、人员技术培训要求
中标供应商需组织所有参与此项目的全体技术人员参加技术培训,确保技术人员能满足相关工作技术要求,保证高质量完成。
所有服务工作内容中未尽事宜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
|
|
|
|
其它
|
采购单位未提供需求而投标人认为需说明及补充的内容在此填列
|
|
|
|
填表要求:
1.“投标文件响应内容”一栏由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并进行逐项响应。
2.“偏离程度”一栏根据“投标文件响应内容”与招标文件逐项对照的结果填写。偏离必须用 “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三个名称中的一种进行标注。
3.“偏离说明”一栏由投标人对偏离的情况做详细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