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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入海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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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305060000504744 发布时间:2023-05-06 文档页数:64页 所需下载券:10
湛江市入海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项目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入海排污口污染物排海是当前近岸海域污染的主要源头之一,加强入海排污口污染管控是防治近岸海域污染的重点工作。湛江市按照“水清滩净、鱼鸥翔集、人海和谐”的美丽海湾建设目标,以问题为导向,在编制完成的《湛江市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中,明确提出要“全面开展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组织开展入海排污口溯源分析,查清所有入海污染源,并登记造册。按照‘依法取缔一批、清理合并一批、规范整治一批’的要求,制定入海排污口溯源整治方案,明确整治要求和时限,分类推进入海排污口规范整治”。该项目拟在认真分析大量现有资料和现场踏勘的基础上,结合项目附近海域的环境特征和对该地区环境质量的控制目标,通过对项目周边污染源分析,对入海排污口类型进行更新完善,并对重点入海排污口进行溯源监测,供下一步全市入海排污口整治提供参考,以期达到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的协调统一,从而为我市海洋生态环境治理提供决策依据。

此外,近年来,我市高位池养殖尾水直排等海洋生态环境及饮用水源保护区问题突出。针对我市海域空间范围广、生态系统类型多、现场监管难度大等问题,并结合美丽海湾建设要求,拟需利用高分卫星、无人机等遥感技术,提升我市生态环境监管监测水平,助力美丽海湾建设。

二、项目经费预算

根据工作内容与时间进度安排,初步估算,该项目总的工作经费为330万元,其中A包260万元,B包70万元。详细测算见下表。 

A包: 

序号

预算项目

主要工作内容

预算费用

(万元)

1

资料收集、汇总、分析

收集相关历史资料,汇总分析,准确了解入海排污口的有关情况。

4.92

2

三级排查费

一级排查:综合运用卫星遥感、无人船、无人机航测等技术手段,识别疑似入海排污口和可疑区域。

40

二级排查以一级排查遥感解译的疑似入海排污口、可疑区域为基础,确定现场排查重点,对水体污染严重、工商居混杂、暗管密集等可能存在隐蔽排污口区域进行重点攻坚,组织人员现场网格化踏勘,核实排污口信息,登记新发现的入海排污口,填报入海排污口基本信息。

95.72

三级排查对二级排查中由于信息存疑、登记错误、地形限制等因素导致的排查缺陷,针对近岸海域主要环境问题,开展问题入海排污口的筛选和区域靶向分析,查漏纠错,并结合资料,将离岸排放、深海设置的入海排污口纳入排查。

30.34

3

二级监测费

按照边排查、边监测的要求,根据前期排污口排查结果,对全市入海排污口进行水质和水量监测。入海排污口水质监测包括现场快速检测和实验室检测。

31.22

4

排污口溯源费

在二级排查、三级排查的过程中同步开展,通过排污单位核实、人工现场溯源等相结合的方式查清所有实际排污的责任主体,建立排污口责任主体清单。全面摸清掌握各类排污口的数量及分布情况、污水排放特征及去向、排污单位情况等信息

31.2

5

整治方案编制费

整治方案编制费

11.7

7

办公费

项目开展期间办公费

2.4

8

印刷费

项目开展过程中报告、图集印刷费用

4

9

会议费

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专家咨询会、评审会,

8.5

合计

 

260

B包:

序号

预算项目

主要工作内容

经费

(万元)

1

高位池养殖入海排口遥感监测

每年4期覆盖湛江市连片集中高位池养殖的高分卫星影像购置、预处理等费用

11

开展4个季度高位池养殖分布、排口及污迹信息提取所需的劳务费、耗材等费用

4

编制专题监测报告及专题图所需的劳务费等

1

2

近岸海域国控点位周边养殖遥感监测

每年6期覆盖湛江市近岸海域海水水质国控监测点位2km范围内养殖的高分卫星影像购置、预处理等费用

7

开展每两个月养殖分布、面积等信息提取所需的劳务费、耗材等费用

2

编制专题监测报告及专题图所需的劳务费等

1

3

饮用水源地生态空间遥感监测

每年4期覆盖湛江市饮用水源地的高分卫星影像购置、预处理等费用

9

开展4个季度饮用水源地人类活动动态变化信息提取所需的劳务费、耗材等费用

4

编制专题监测报告及专题图所需的劳务费等

1

4

重点海湾自然岸线和滨海湿地遥感监测

覆盖湛江市龙王湾、博茂港湾的高分卫星影像购置、预处理等费用

7

开展龙王湾、博茂港湾自然岸线长度、滨海湿地面积等信息提取所需劳务费

3

编制专题监测报告及专题图所需的劳务费等

1

5

重点海湾岸滩垃圾遥感监测

开展湛江市湛江湾、博茂港湾重点海无人机正射影像拼接、制作所需劳务、耗材等费用

10

开展重点海湾岸滩垃圾信息解译、盖度指标测算等所需劳务、耗材等费用

8

编制专题监测报告及专题图所需的劳务费等

1

总计

 

70

 三、附件:附件1《排口分类》、附件2《入海排污口排查登记表》、附件3《入海排污口溯源管理登记表》。 

 

采购包1(湛江市入海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项目A包)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2023年11月前,完成项目全部工作内容。

标的提供的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付款方式

 1期:支付比例40%,合同签订后预付合同总价的40%;

 

2期:支付比例50%,在完成入海排污口“查、测、溯”工作,并提供入海污染源信息数据库、(陆源入海污染源名录、重点监控入海污染源名录,问题污染源名录等初步清单后,支付合同总价的50%;

 

3期:支付比例10%,项目通过甲方组织的专家评审通过后支付合同总价的10%。因使用的是财政资金,甲方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内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即视为甲方已经按期支付,甲方不承担财政资金不能及时到位给乙方造成的任何损失。

验收要求

 1期:1、项目完成后,提供整套项目成果(包括电子和纸质文件及相关图片、数据等),通过招标人组织召开验收会等形式,确认验收达到合同要求标准。 2、文件成果各提供纸质版(盖章)和电子版光盘文件6份。

履约保证金

 不收取

其他

 备注,以上标的提供的时间为预计完成时间,具体完成时间和成果以具体采购时间、工作进度及采购人的要求等为准。

 

其他商务需求 

参数性质

编号

内容明细

内容说明

 

1

人员要求

为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中标单位应组织一支具有丰富经验的团队来开展此项目。中标单位项目组人员,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同时还应互相合作,严格按照各项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开展工作。

 

2

售后服务期限、内容和要求

售后服务期限从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在售后服务期限内提供相关成果内容咨询、数据维护以及上传等技术支持。包含以下内容: 1、专员支持服务:安排维护专员为本项目售后技术支持,并提供其联系手机、电话、 传真、Email;保证采购方在工作日内能及时联系到维护专员;如人员需要调整应及时通知采购方; 2、相关成果支持:中标单位应配合采购方进行与本项目相关、合理的技术服务工作。

 

3

保密要求

由采购人收集的、开发的、整理的、复制的、研究的和准备的与本合同项下工作有关的所有资料在提供给中标单位时,均被视为保密的,不得泄露给除采购人或指定的代表之外的任何人、企业或公司,不管本合同因何种原因终止,本条款一直约束中标单位;中标单位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得或接触到的任何内部数据资料,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中标单位实施项目的一切程序都应符合国家安全、保密的有关规定和标号招标文件、中标单位投标文件、国家和行业有关规范、规程和标准。

 

4

违约责任

1、中标单位逾期交付全部项目成果,每逾期一天按合同总价的3‰支付违约金给采购人;逾期超过30天仍不能全部交付完毕,则视为中标单位不能交付,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中标单位退还采购人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并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采购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有权进一步向中标单位提出索赔。 2、中标单位交付的项目成果未能一次性通过采购人组织的审核及专家评审,采购人同意中标单位予以整改,整改期间不予延期,逾期交付项目成果按前款约定承担违约责任;中标单位经两次整改后仍不能通过采购人组织的审核及专家评审的,或逾期30天仍不能提交整改后项目成果的,视同中标单位不能履行合同,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中标单位退还采购人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并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采购人因中标单位违约造成的损失,采购人有权进一步向中标单位提出索赔。 3、中标单位不按其投标文件关于售后服务承诺条款及保证提供售后服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采购人可以根据中标单位违约情况,每次要求中标单位支付违约金5000元-10000元。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响应)条款。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单位

数量

分项预算单价(元)

分项预算总价(元)

所属行业

技术要求

1

其他生态环境治理服务

湛江市入海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项目A包

1.00

2,600,000.00

2,600,00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详见附表一

 

附表一:湛江市入海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项目A包

参数性质

序号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1

(一)工作目标

1、完成1243.7千米大陆岸线和416千米有居民海岛岸线上入海排污口登记信息的查漏补缺,更新和完善基本信息;
2、开展全市不少于88个重点入海排污口水质监测和污染源溯源排查;
3、对于问题(超标或非法不合理)排污口,按照“一口一策”原则,提出针对性的措施对策,制定整治清单。

 

 

2

(二)工作内容

1、排查范围。排查对象为直接或通过管道、沟、渠等排污通道向环境水体排放污水的口门。排查范围原则上覆盖全市大陆和有居民海岛海岸线等。以法定海岸线划分入河与入海排污口管理边界,法定海岸线向海一侧排放污水的口门为入海排污口,并可根据实际进一步延伸排查范围。收集历史的入海排污口数量、类型、分布等数据基础资料,整理入海排污口前期排查、相关资料,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排查方案。

2、界定排口类型。对排查的口门,按河汊沟渠汇入口、城镇雨洪排口、排污口进行分类。排污口根据《入河(海)排污口命名与编码规则》(HJ1235-2021),结合实际分为工业排污口、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农业排口、其他排口、临时性排污口等五种类型(详见附件1)。对于未完成雨污分流的雨污混合排口及其他临时处理设施排污口,作为临时性排污口纳入管理。

3、全面开展“查、测、溯”。

查:按照“有口皆查、应查尽查”要求,以三级排查形式对湛江市1243.7千米长度的大陆岸线和416千米有居民海岛岸线上入海排污口开展全覆盖、全口径的排查、核实工作,进一步完善排污口名录。

一级排查综合运用卫星遥感、无人船、无人机航测等技术手段,识别疑似入海排污口和可疑区域。

二级排查以一级排查遥感解译的疑似入海排污口、可疑区域为基础,确定现场排查重点,对水体污染严重、工商居混杂、暗管密集等可能存在隐蔽排污口区域进行重点攻坚,组织人员现场网格化踏勘,核实排污口信息,登记新发现的入海排污口,填报入海排污口基本信息(详见附件2)。

三级排查对二级排查中由于信息存疑、登记错误、地形限制等因素导致的排查缺陷,针对近岸海域主要环境问题,开展问题入海排污口的筛选和区域靶向分析,查漏纠错,并结合资料,将离岸排放、深海设置的入海排污口纳入排查。

测:按照边排查、边监测的要求,根据前期排污口排查结果,对全市入海排污口进行水质和水量监测。入海排污口水质监测包括现场快速检测和实验室检测,分为两个阶段开展。

第一阶段对全市入海排污口,按“有口皆测”的原则,原则上所有排污口要开展现场快速检测。现场可快检指标包括但不限于pH值、COD、总氮、总磷、氨氮,并记录结果判断排污口污染程度等信息。

第二阶段对本次筛选增加的重点入海排污口和前期工作筛查确定的88个重点入海排污口进行实验室检测,根据排污口类型明确各类入海排污口监测指标。

表重点入海排污口监测项目

类别

至少包含的监测因子

工业排污口、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生活污水散排口

盐度、pH、化学需氧量(COD)、氨氮、总氮、总磷、铜、锌、铅、汞、镉等因子

农业排口

盐度、pH、化学需氧量(CODMn)、氨氮、总氮、总磷、悬浮物、铜

入海沟渠、排干和入海河流(常规因子)

盐度、pH、化学需氧量(COD)、氨氮、总氮、总磷、悬浮物

 

:溯源分析的对象为重点入海排污口。溯源分析在二级排查、三级排查的过程中同步开展,通过排污单位核实、人工现场溯源等相结合的方式查清所有实际排污的责任主体,建立排污口责任主体清单。全面摸清掌握各类排污口的数量及分布情况、污水排放特征及去向、排污单位情况等信息,并填写附件3。

4、确定责任主体,制定整改清单。在“查、测、溯”工作基础上,对重点入海排污口中超标、设置非法或不合理的排污口,查明排污口污染物来源,逐一明确排污口责任主体,建立责任主体清单。对于问题(超标或非法不合理)排污口,要结合实际情况,按照“一口一策”原则,制定目标任务清晰、职责分工明确的针对性措施对策,制定整治清单。

 

3

(三)提交的成果

汇总排查数据,编制以下成果:

(1)数据类:入海污染源信息数据库

(2)名录类:陆源入海污染源名录、重点监控入海污染源名录,问题污染源名录

(3)图件类:陆源入海污染源分布图

(4)报告类:陆源入海污染源排查工作报告、监测报告,问题入海排污口整改清单

(5)资料汇编:项目实施过程中,收集、整合形成的入海排污口资料汇编(含视频、照片材料)。

报告中的图集及底图数据包括行政区划、功能区、排口、养殖、岸线、湿地等成果数据,要求为矢量数据(shp格式),并能与湛江市生态环境信息化管理建设需求相匹配。

 

4

(四)工作要求

项目承担单位应自觉接受湛江市相关部门的质量控制监督检查。经检查不符合质控要求,应重新开展及整改相关工作。同时,承担单位应对项目质量负首要责任。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质控要求,建立内部质量管理制度,制定和实施内部质量控制工作计划及培训方案,从严落实全过程质量管理管理措施。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采购包2(湛江市入海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项目B包)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2023年11月前,完成项目全部工作内容。

标的提供的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付款方式

 1期:支付比例40%,合同签订后预付合同总价的40%;

 

2期:支付比例50%,在提交第四季度海洋生态环境遥感监测成果后,支付合同总价的50%;

 

3期:支付比例10%,项目通过甲方组织的专家评审通过后支付合同总价的10%。因使用的是财政资金,甲方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内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即视为甲方已经按期支付,甲方不承担财政资金不能及时到位给乙方造成的任何损失。

验收要求

 1期:1、项目完成后,提供整套项目成果(包括电子和纸质文件及相关图片、数据等),通过招标人组织召开验收会等形式,确认验收达到合同要求标准。 2、文件成果各提供纸质版(盖章)和电子版光盘文件6份。

履约保证金

 不收取

其他

 备注,以上标的提供的时间为预计完成时间,具体完成时间和成果以具体采购时间、工作进度及采购人的要求等为准。

 

其他商务需求

参数性质

编号

内容明细

内容说明

 

1

人员要求

为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中标单位应组织一支具有丰富经验的团队来开展此项目。中标单位项目组人员,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同时还应互相合作,严格按照各项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开展工作。

 

2

售后服务期限、内容和要求

售后服务期限从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在售后服务期限内提供相关成果内容咨询、数据维护以及上传等技术支持。包含以下内容: 1、专员支持服务:安排维护专员为本项目售后技术支持,并提供其联系手机、电话、 传真、Email;保证采购方在工作日内能及时联系到维护专员;如人员需要调整应及时通知采购方; 2、相关成果支持:中标单位应配合采购方进行与本项目相关、合理的技术服务工作。

 

3

保密要求

由采购人收集的、开发的、整理的、复制的、研究的和准备的与本合同项下工作有关的所有资料在提供给中标单位时,均被视为保密的,不得泄露给除采购人或指定的代表之外的任何人、企业或公司,不管本合同因何种原因终止,本条款一直约束中标单位;中标单位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得或接触到的任何内部数据资料,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中标单位实施项目的一切程序都应符合国家安全、保密的有关规定和标号招标文件、中标单位投标文件、国家和行业有关规范、规程和标准。

 

4

违约责任

1、中标单位逾期交付全部项目成果,每逾期一天按合同总价的3‰支付违约金给采购人;逾期超过30天仍不能全部交付完毕,则视为中标单位不能交付,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中标单位退还采购人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并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采购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有权进一步向中标单位提出索赔。 2、中标单位交付的项目成果未能一次性通过采购人组织的审核及专家评审,采购人同意中标单位予以整改,整改期间不予延期,逾期交付项目成果按前款约定承担违约责任;中标单位经两次整改后仍不能通过采购人组织的审核及专家评审的,或逾期30天仍不能提交整改后项目成果的,视同中标单位不能履行合同,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中标单位退还采购人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并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采购人因中标单位违约造成的损失,采购人有权进一步向中标单位提出索赔。 3、中标单位不按其投标文件关于售后服务承诺条款及保证提供售后服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采购人可以根据中标单位违约情况,每次要求中标单位支付违约金5000元-10000元。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响应)条款。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单位

数量

分项预算单价(元)

分项预算总价(元)

所属行业

技术要求

1

其他生态环境治理服务

湛江市入海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项目B包

1.00

700,000.00

700,00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详见附表一

 

附表一:湛江市入海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项目B包

参数性质

序号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1

(一)工作目标

完成全市海水高位池养殖入海排口遥感监测、近岸海域34个国控点位周边养殖遥感监测、饮用水源地生态空间遥感监测、重点海湾自然岸线和滨海湿地遥感监测和重点海湾岸滩垃圾遥感监测。

基于湛江市高位池养殖、重点区域海水养殖、饮用水源地等生态环境重点领域的监管需求,利用高分卫星影像定期获取养殖分布、排口、污迹以及饮用水源地人类开发活动的动态变化情况,及时发现存在的生态环境问题。根据湛江市美丽海湾建设要求,基于高分卫星影像监测获取龙王湾、博茂港湾的自然岸线和滨海湿地情况,基于无人机航拍影像获取龙王湾、博茂港湾的岸滩垃圾盖度情况。

 

2

(二)工作内容

1、高位养殖池入海排口监测

聚焦湛江市高位池海水养殖突出问题,基于高分卫星遥感影像对湛江市连片集中高位养殖池进行季度性巡查,解译提取高位池分布、排口及其造成污迹等信息。

1)监测范围

湛江市近岸海域附近范围内的全部高位养殖池。

2)监测指标

高位养殖池入海排口分布:位置、个数及其变化情况。

高位养殖池污迹排口分布:污迹排口位置、个数及其变化情况。

3)监测频次

监测频次为一年4次,原则上每个季度末实施,可根据卫星遥感影像实际获取情况进行适当调整,监测报告于下个季度的月初报送(包括相应的附表、附图等)。

2、近岸海域国控点位周边养殖遥感监测

针对湛江市近岸海域范围内的34个国控海水水质监测点附近海水养殖,基于高分卫星影像开展养殖分布位置、面积及动态变化的定期巡查。

1)监测范围

湛江市范围内34个近岸海域国控海水水质监测点位2km范围内。

2)监测指标

监测范围内养殖分布、面积及其变化情况

3)监测频次

监测频次为每两个月1次,原则上于月末实施,可根据卫星遥感影像实际获取情况进行适当加密,监测报告下个月的月初报送(包括相应的附表、附图等)。

3、饮用水源地生态空间遥感监测

基于高分卫星影像,针对湛江市地表水型饮用水源保护区和地下水型饮用水源保护区,开展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的水资源和地表水开发等人类开发活动动态变化遥感监测。

1)监测范围

湛江市鹤地水库、雷州青年运河、鉴江干流白庙水厂、鉴江供水工程、袂花江、南渡河、名教河、沙铲河、大水桥水库、三阳桥水库、东吴水库、甘村水库、长青水库、武陵水库、合流水库、志满水库、九洲江、曲溪水库、龙门水库、迈生水库、红心楼水库、塘缀河、五一水库、平山岗山塘、卖皂河、板桥河、息安河、名教河、长山河、塘蓬镇双嶂山等30个地表水型饮用水源保护区。

2)监测指标

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新增人类开发活动的利用类型、空间位置、利用面积以及与政策符合性等情况

3)监测频次

监测频次为一年4次,原则上每个季度末实施,可根据卫星遥感影像实际获取情况进行适当调整,监测报告下个季度的月初报送(包括相应的附表、附图等)。

4、重点海湾岸滩垃圾遥感监测

针对湛江市龙王湾、博茂港湾等重点海湾,根据美丽海湾建设有关要求和提供的无人机航拍影像,开展无人机正射影像拼接、岸滩垃圾信息解译、岸滩垃圾盖度测算等工作,监测获取重点海湾岸滩垃圾分布基本情况。

1)监测范围

湛江市划定的龙王湾、博茂港湾范围内

2)监测指标

岸滩垃圾分布、面积及盖度

3)监测频次

一年一次,监测报告于年底报送(包括相应的附表、附图等)。

 

3

(三)提交成果

1、湛江市高位池养殖排口分布遥感监测专题报告(每季度1份)

2、湛江市近岸海域国控点位周边养殖遥感监测专题报告(每两月1份)

3、湛江市饮用水源地生态空间遥感监测专题报告(每季度1份)

4、湛江市重点海湾自然岸线和滨海湿地遥感监测专题报告(年终1份)

5、湛江市重点海湾岸滩垃圾遥感监测专题报告(年终1份)

报告中的图集及底图数据包括行政区划、功能区、排口、养殖、岸线、湿地等成果数据,要求为矢量数据(shp格式),并能与湛江市生态环境信息化管理建设需求相匹配。

 

4

(四)工作要求

项目承担单位应自觉接受湛江市相关部门的质量控制监督检查。经检查不符合质控要求,应重新开展及整改相关工作。同时,承担单位应对项目质量负首要责任。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质控要求,建立内部质量管理制度,制定和实施内部质量控制工作计划及培训方案,从严落实全过程质量管理管理措施。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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