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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教城校区校园文化建设项目(雕塑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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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305080000508146 发布时间:2023-05-08 文档页数:55页 所需下载券:10
科教城校区校园文化建设项目(雕塑项目)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一、有关说明:

(一)投标人须对本项目的采购标的进行整体投标,任何只对本项目采购标的其中一部分内容、数量进行的投标都被视为无效投标。

(二)投标人可选择是否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本项目纸质版投标文件必须是通过智慧云平台投标客户端软件生成的投标文件打印的纸质版,否则视为无效纸质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前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递交的,代理机构将不再接收;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纸质文件,均不造成投标无效。

(三)项目概述

科教城校区雕塑作品作为新校区重要的文化景观之一,不仅承担着展示学院深厚文化底蕴的重要功能,还兼具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提升师生文化涵养、以文化人的育人功能。雕塑作品的主题要积极昂扬,意义深远,符合新时代审美要求和价值取向,体现技工教育特点,并富有美感和视觉冲击力,在传递精神力量的同时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

本项目采购范围包括所有雕塑作品的设计图设计、景观效果图设计、小样制作、成品制作、成品存放运输、成品安装与调试、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等。

(四)项目背景

1.学院简介:

广州市公用事业技师学院创建于1973年,隶属于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是世界技能大赛园艺项目中国集训基地,是世界技能大赛管道与制暖赛项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集训基地。曾获广州市“教育工作先进集体”“技工教育高质量发展工作优秀单位”,入选“2022年中国高职院校五十强”。学院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面向粤港澳大湾区,以“服务公用事业需求,对接智慧城市发展”为办学定位,建有智能控制、绿色城建、智慧交通、信息文创、社会服务5大类专业群,全力打造“德技弘毅 知能合一”的高技能人才培养高地,推动学院高质量、高水平、强特色建设,创建一流公用事业技师学院。

2.学院精神:

(1)办学定位:服务公用事业需求,对接智慧城市发展;

(2)办学理念:高端引领、多元办学;产教融合、提质培优;增值赋能、创新发展

(3)校训:德技弘毅知能合一

(4)校风:修德砺技自强不息

3.视觉识别系统规范(VI):

(1)学院标识

(2)品牌色彩

品牌标准色为生态绿,用生机勃勃的绿色象征着希望,也承载了学院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之路,与立德树人、厚德载物的公用理念相契合。

4.科教城校区介绍:

学院科教城校区位于广州市科教城一期中部核心地带西侧,东至科教城规划主干道,西至西福河,新校区规划总用地面积29.6万㎡,总建筑面积约24.2万㎡,教室及实验实训场所逾10万㎡。在“十四五”末,学院将建设成为集学制教育、职业培训、公共实训、师资培养、技能评价、竞赛集训、技能创新、创业孵化、就业指导等功能于一体的高水平技师学院和职业训练院。

 

二、采购清单一览表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单位)

标的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

主要标的

核心产品

备注

1

寓意腾飞类抽象作品

1座

工业

 

2

运动系列作品1-2号

2座

 

 

 

 

3

运动系列作品3号

1座

 

 

 

备注:

(1)投标人投标时,采购的主要标的应在《分项报价表》中清晰列明“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价、数量”。

(2)投标人投标时,采购的核心产品应在《分项报价表》中清晰列明“产品名称、品牌”,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采购包1(科教城校区校园文化建设项目(雕塑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自采购人与中标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标的提供的地点

 广州市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付款方式

 1期:支付比例80%,本合同签订合同后,采购人收到中标人合法等额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指定账户支付中标金额的80%货款;

 

2期:支付比例20%,全部作品制作安装完毕且通过采购人验收合格后,采购人于收到中标人提供尾款的合法等额正式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指定账户支付中标金额的20%的费用。

验收要求

 1期:1.验收必要时,采购人可邀请相关的专业人员或机构参与验收,验收时间为完成全部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且采购人收到验收申请后的7日内进行验收,验收地点为广州市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2. 验收在采购人和中标人双方共同参与下按国家有关规定、规范、采购文件、合同等要求现场进行,作品质量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行业标准;作品质量符合采购文件和响应承诺中采购人认可的合理最佳配置、参数及各项要求。 3. 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作品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采购人应作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采购人、中标人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因此产生的有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4.如果达不到验收标准要求,采购人有权将不予收货,并要求中标人返工直至达到要求为止。 5.验收完毕由采购人及中标人在验收报告上签名确认。 6.因作品质量问题发生争议时,由本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鉴定。

履约保证金

 不收取

其他

 其他,(一)报价要求 投标人应根据采购人提供相关资料及说明进行总价包干,所报总价应包含设计、小样制作、成品制作、成品存放运输、成品安装与调试、质保期服务与修护、各项税收、保险费用及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相关费用,采购人无需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二)设计团队 为使本项目按质、按量、按时及有序实施,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必须成立一个完善和稳定的项目团队。在项目团队人员构成方面,必须配备以下人员: 1.雕塑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需具有与雕塑类相关专业的背景及职称,创作的雕塑作品曾被省级或以上的博物馆或美术馆收藏的优先。 2.雕塑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需具有与雕塑类相关专业的背景及职称,创作的雕塑作品曾被省级或以上的博物馆或美术馆收藏的优先。 3.雕塑项目顾问:项目顾问需具有与雕塑类相关专业的背景及职称,创作的雕塑作品曾被省级或以上的博物馆或美术馆收藏的优先。 4.雕塑创作团队:雕塑创作团队成员不包含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顾问,团队成员需具有与雕塑类相关专业的背景及职称,创作的雕塑作品曾被省级或以上的博物馆或美术馆收藏的优先。 (三)作品设计 1.中标人要在充分理解采购人对雕塑设计的要求及文化背景等情况的基础上,完成雕塑作品的深化设计,在深刻理解项目的概念设计方案上对设计方案进行深化、细化的设计,提供设计作品的方案,包括设计图、景观效果图、技术参数说明等。中标人的设计方案要在中标后根据采购人的实际需求和意见进行修改。 2.为体现艺术作品的唯一性,雕塑作品应为全新原创作品,中标人如需复制已有系列的雕塑作品,需经过采购人同意。 3.作品的设计风格、设计元素等应符合采购人的校区校园环境、学院VI设计风格和需求,用于作品的设计元素、形象等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著作权等相关法律规定,不存在版权使用争议或侵权使用情况。 (四)作品制作 1.雕塑作品的小样制作,投标人投标时需按照采购人采购清单中的技术参数要求,等比例规格缩小提供雕塑小样。【雕塑小样递交要求详见第(十一)点】 2.中标人中标后需按照经采购人确认的雕塑作品设计方案,根据采购人的实际需求和意见进行雕塑小样的修改和制作。 3.雕塑成品的制作须严格按采购人认可的设计方案、小样和审定的雕塑效果进行制作及表面处理。 4.作品制作的相关工艺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规定进行,雕塑制作所使用的材料需经采购人认可,其它材料制作处理须达到设计要求。 5.在雕塑制作过程中,随时接受采购人现场检查。一经发现制作与设计不符或有与合同约定不符等质量问题,中标人需无条件修改。 6.中标人需确保雕塑整体、基座的焊接结构安全、牢固、耐久,使用的材料、质地、厚度、物理化学性能应该满足设计要求,以及室外环境下长期使用的要求,作品处理工艺符合规范,色彩均匀、具有久不褪色、无毒环保、耐腐蚀、坚固耐用等特性,作品整体无污损、表面无划损、无任何缺陷隐患。 7、中标人需对材料采购、过程控制及检验等环节严格把关,并具有相应的分项措施。 (五)作品的保管、包装、运送 1.中标人承担作品成品制作完成后至现场验收期间的保管责任,凡由于保管过程中不当处理造成的损失和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2.作品的外包装应有良好的防湿、防锈、防潮、防雨、防腐及防碰撞的措施。凡由于包装不良造成的损失和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3.中标人负责将作品运至验收现场过程中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车、现场的搬运。 4.作品在验收现场的保管由中标人负责,直至作品验收完毕。 5.作品在验收合格前的保险由中标人负责,中标人负责其派出的现场服务人员人身意外保险。 (六)作品的安装与调试 1.经采购人确认后,中标人负责将作品在采购人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安装。 2.安装过程中,中标人需确保雕塑作品的安装安全,调试至最佳状态,确保安装效果与设计效果一致。 3.安装后的作品须保证牢固、稳定,不会产生掉落伤人等安全事故。如因中标人安装不当或维护不到位而产生的校园安全事故,由中标人承担赔偿等责任。 4.中标人负责现场安装的环境安全;中标人派驻人员在安装现场需穿戴必要的保护装备,保证安装人员按照标准操作规范进行安全作业。 5.中标人需进行特殊作业的(如高空作业、配电作业、焊接作业等),必须聘请具备相关资格证书或上岗证书的人员进行,并在操作前上交资格证书等资料给采购人备案,并进行现场安全教育。 6.中标人在安装作品时,不得损坏学校的建筑物以及设施设备;如有出现损坏校园设施设备情况的,应按采购人鉴定后的价格进行赔偿。 7.中标人进入校园前,必须按照采购人要求进行相关人员、车辆等信息登记备案,并遵守相关管理规定。 (七)作品售后服务 1.作品验收合格,签署验收合格证书后进入质量保证期,质量保证期不少于三年。 2.在质量保证期内非人为损坏,中标人免费予以维修并更换相关部件。质量保证期内,若需要上门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均不再收取。质量保证期内由于使用者人为原因造成损坏,将无偿予以维修并按成本价格收取需更换部件费用。 3.作品在质量保证期外损坏,中标人应予以维修并按优惠价格收取需更换配件费用。 4.质量保证期内,接到采购人反馈出现质量问题时,中标人应2小时(含)内响应;需到现场维修时,48小时(含)内到达现场维修。 (八)付款方式 1.中标人须在采购人办理付款手续前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供应收款项等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中标人没有及时提供发票的,采购人可顺延款项支付时间。 2.中标人凭以下有效文件由采购人按上述方式支付货款: (1)验收报告; (2)合同; (3)中标人开具等额的正式发票。 (九)知识产权 1.中标人创作的雕塑作品为原创设计作品,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商标或版权。如采购人因此遭受到第三方索赔、诉讼或任何权利请求的,中标人应妥善处理纠纷,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采购人因此支出的赔偿金/和解款、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2.采购人委托中标人进行的设计方案、制作的雕塑小样、雕塑作品,所有成品的及相关衍生的归属权、使用权(除法定不可转移署名权外)等一切知识产权均归采购人所有。中标人应在上述知识产权产生之时将其移转给采购人,如采购人要求,中标人应配合采购人办理相关的手续。 3.中标人负责此项目雕塑设计及制作的主创人员,需在设计方案、雕塑小样、雕塑成品作品上签署作者签名。 4.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中标人不得将作品用于非本项目之外的目的和用途。 (十)项目实施进度 1.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经采购人确认的设计方案定稿。 2.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两个月内,完成经采购人确认的雕塑小样作品。 3.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月内,完成雕塑作品制作。 4.根据采购人要求,完成雕塑作品的安装。 (十一)雕塑小样递交要求: 1.投标人将密封的投标样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否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2.样品与投标文件分开,每个样品必须按照本招标文件格式中《投标样品清单》(详见公告附件)标识清楚。 3.在采购任务完结之后,中标人的样品封存于采购人单位,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所递交样品的破损或质量不负任何责任。 4.未中标的投标人应在本项目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自行至采购代理机构取回投标样品。3个工作日后投标人不取回样品,则视为同意采购代理机构有权自行处置相关样品。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核心产品要求(“△”)

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单位

数量

分项预算单价(元)

分项预算总价(元)

所属行业

技术要求

1

雕塑、造像

寓意腾飞类抽象作品

1.00

1,700,000.00

1,700,000.00

工业

详见附表一

2

 

雕塑、造像

运动系列作品1-2号

2.00

700,000.00

1,400,000.00

工业

详见附表二

3

 

雕塑、造像

运动系列作品3号

1.00

600,000.00

600,000.00

工业

详见附表三

 

附表一:寓意腾飞类抽象作品

参数性质

序号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1

数量(座):1;

 

2

作品内容:雕塑1座;

 

3

制作规格:雕塑本身高5m、宽2.2m-2.6m;雕塑底座高1m,总高6m。

 

4

制作材料:雕塑作品材质为铜、不锈钢;底座材质为混凝土或砖混结构体浇筑。

铸黄铜工艺参数:64#黄铜含量60%-65%,内空,壁厚4mm-6mm;

不锈钢锻打工艺参数:304#不锈钢(内有槽钢、角钢、钢筋等加固结构),内空,壁厚2mm-3mm,激光切割焊接。

 

5

制作的工艺:铸造、后期加工。

 

6

制作要求:

1.色泽均匀,造型无变形,壁厚适中、且均匀;无砂眼、气孔、其它痕迹;有防锈钝化处理。

2.雕塑表面不能有焊疤和焊缝,表面不能有明显的拼接痕迹

3.要求雕塑线条流畅、比例准确、形体饱满、表面光滑,不能有裂缝及裂纹。表面文饰清晰,无裂纹等,外形线条流畅。

4.必须保证雕塑在10年(含)内不会出现开裂、脱落等质量问题。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附表二:运动系列作品1-2号

参数性质

序号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1

数量(座):雕塑2座

 

2

作品内容:含运动系列作品的两个不同造型

 

3

制作规格:含2个不同造型,每个雕塑作品高1.8m-2m,底座(混凝土或砖混结构)高0.6m-0.8m。

 

4

制作材料:雕塑作品材质为铜;底座材质为混凝土或砖混结构体浇筑。

铸黄铜工艺参数:64#黄铜含量60%-65%,内空,壁厚4mm-6mm。

 

5

制作的工艺:模具翻制、铸造、后期加工

 

6

制作要求:

1.色泽均匀,造型无变形,壁厚适中、且均匀;无砂眼、气孔、其它痕迹;有防锈钝化处理。

2.雕塑表面不能有焊疤和焊缝,表面不能有明显的拼接痕迹。

3.要求雕塑线条流畅、比例准确、形体饱满、表面光滑,不能有裂缝及裂纹。表面文饰清晰,无裂纹等,外形线条流畅。

4.必须保证雕塑在10年(含)内不会出现开裂、脱落等质量问题。

 

7

运动系列1-2号雕塑为系列的主景雕塑,整体设计需要具备一定的关联性和统一性,同时设计外观需要具备较强烈的视觉冲击,能成为区域环境的标志和象征的载体。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附表三:运动系列作品3号

参数性质

序号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1

数量(座):雕塑1座

 

2

作品内容:运动系列作品造型一个

 

3

制作规格:每个雕塑作品高1.8m-2m,底座(混凝土或砖混结构)高0.6m-0.8m。

 

4

制作材料:雕塑作品材质为铜;底座材质为混凝土或砖混结构体浇筑。

铸黄铜工艺参数:64#黄铜含量60%-65%,内空,壁厚4mm-6mm。

 

5

制作的工艺:模具翻制、铸造、后期加工

 

6

制作要求:

1.色泽均匀,造型无变形,壁厚适中、且均匀;无砂眼、气孔、其它痕迹;有防锈钝化处理。

2.雕塑表面不能有焊疤和焊缝,表面不能有明显的拼接痕迹。

3.要求雕塑线条流畅、比例准确、形体饱满、表面光滑,不能有裂缝及裂纹。表面文饰清晰,无裂纹等,外形线条流畅。

4.必须保证雕塑在10年(含)内不会出现开裂、脱落等质量问题。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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