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第一节采购需求
一、基本信息
为加快发展我县居家养老服务事业,建立适应老年人需求的养老服务,决定在凤冈县范围内对334名老人开展助餐、助洁、助行、助医、健康管理、康复、护理及委托代办等范围内居家养老服务工作。
二、服务对象、内容和方式
(一)服务对象:60周岁以上、持本县户籍或常住我县、本人(或其监护人)自愿申请且经相关评定符合条件的失能、半失能且经济困难的老年人。服务对象应优先保障符合以上条件老年人中的高龄、孤寡、独居、重度残疾、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优抚对象。
(二)服务内容和方式:
(1)以老年人需求为导向,满足但不限于《居家养老上门基本服务指导清单》服务相关要求。
(2)毎次服务应根据市级智慧养老信息系统的功能做好服务接单、服务过程照片上传、服务结单、服务评价等记录。
(3)老年人每月服务满意度不低于80%。
(4)服务派单、接单、结单及回访应严格按照市级智慧养老信息平台服务商端功能进行操作,居家上门服务的工单、服务满意度回访资料等应在市级智慧养老信息平台上可查询、可追溯。
(5)设立服务电话热线并对老人公示,建立咨询和投诉处理反馈机制。
(6)对享受政府购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的老年人,服务机构应在以上服务要求的基础上根据老年人实际需求提供24小时线上响应智能设备监测异常时的服务。
三、服务时间及频次
(1)服务期限为:3个月。
(2)助餐、助洁、助行、助医、健康管理、康复、护理及委托代办等范围内的居家养老上门服务为同一对象每月服务不少于4次。
四、居家养老上门基本服务指导清单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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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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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内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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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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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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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老人自行到服务机构就餐;
2. 送餐上门等(送餐餐具应符合相关部门食品安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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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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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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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室地面、臬面打扫、换洗被褥、衣物机洗等(擦玻璃、清洁抽油
烟机、空房开荒等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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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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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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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助行走(住宅周边半径 0.5 公里范围)、陪同外出(市区、城区范国)等(不含交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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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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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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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门协助家人为老人进行擦浴、洗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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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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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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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同就医、用药提醒等(不含交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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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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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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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老人提供上门测量血压、心率、血糖等健康监测(如有血糖监测血糖试纸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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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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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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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复评估,计划制定、康复指导、康复训练等(注:康复训练针对 服务对象家里有康复设备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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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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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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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老人洗漱、剪发、进食护理、排泄护理、褥疮预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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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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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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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购生活类物品、非处方药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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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服务流程
(1)申请服务和认定程序:符合相关申请条件的老年人向所属村(居)提出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申请,经镇(街)初审后报县民政局备案。
(2)评估签约:中标供应商根据服务对象的生活状况、健康状况、经济状况、精神状态等因素进行评估,制定专业照护方案,经与老年人(或其监护人)确认后,与老年人(或其监护人)签订服务协议,约定服务项目、服务方式、服务频次、收费价格、服务终止条件、投诉处理等内容。
(3)提供服务:中标供应商根据签约内容组成服务团队为老年人提供上门照护服务,并按规定将设施设备数据、服务数据、服务记录等及时上传至智慧养老服务平台,纳入平台监管。
(4)登记信息:中标供应商为签约老年人办理居家上门服务登记手续,建立服务档案,做到"一人一档〃,并加强档案管理。评估资料、服务协议、服务情况等应在签约后上传至系统平台。
(5)服务跟踪:中标供应商定期监测老年人身体机能并更新健康档案,根据老年人
身体状况的变化,及时调整服务计划。
(6)服务监管:县民政局应对居家上门服务建档管理,加强服务监测,开展居家上门服务质量评价,包括上门服务次数、服务内容、服务满意度等,评价结果及时上传至县智慧养老服务平台。民政部门通过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对居家上门服务实施线上智慧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