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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美揭西生态建设技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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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305080000508342 发布时间:2023-05-08 文档页数:49页 所需下载券:10
绿美揭西生态建设技术服务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服务内容:

1、实施方案。起草《绿美揭西生态建设实施方案》(附:重点工作任务分解)。依据揭西县自然资源概况,对照省关于深入推进绿美广东生态建设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城乡一体绿美提升、绿美保护地提升、绿色通道品质提升、古树名木保护提升、全民爱绿植绿护绿等“六大行动”,对揭西全县17个乡镇、318个村(居)展开实地调查,详细了解揭西县实际情况,组织团队分组进行分析比对,编制"六大行动"的具体实施方案和技术指导要点,围绕各乡镇、街道特色布置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和具体任务分解明细表。

2、建设工作指引。编制《绿美揭西生态建设工作指引》。根据实施方案的重点工作任务和任务分解明细表,详细解释各项重点工作任务的技术指标、详细工作方法、具体建设内容、技术指引等,为全县17个乡镇、318个村(居)在实际建设中提供思路和技术指导,确保各单位能按照工作指引完成各项重点任务指标。

3、考核办法:根据实施方案的重点工作任务和任务分解明细表起草《绿美揭西生态建设重点工作任务考核办法》(附:2023年度考核评分表),明确各单位实施任务的考核标准,规范各单位的任务实施具体细则26条以上,作为任务实施完成的考核依据。

4、推荐树种名录:由林业工程师对全县17个乡镇(街道)的植物物种进行调查,根据揭西县地理、气候、土壤等条件,编制《绿美揭西生态建设推荐树种名录》。推荐适生树种108种,在一定程度上统一揭西县生态绿化景观。

5、日常技术服务和检查考核。派遣项目负责人跟进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实施情况,协助推进各乡镇(街道)落实绿美生态建设的重点任务考核工作。第二季度起,参与每季度一督查、年中一评估、年终一考核。

6、先行示范点规划设计。编制塔头镇旧住村城乡一体绿美提升示范点和坪上镇绿色通道品质提升示范点规划设计,打造绿美揭西生态建设示范点,为后续完成生态建设提供参照。

7、示范点技术指导。提供有关绿美生态建设示范点建设的技术指导服务,并按要求及时上报有关资料。

8、走在全省全市前列。紧跟上级绿美生态建设有关技术要求,适时调整各项工作任务,确保绿美揭西生态建设与省、市同频同步,并走在全省全市前列。

 

 

采购包1(绿美揭西生态建设技术服务)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自合同签订后至2023年年底完成方案编制、提交所有成果。

标的提供的地点

 由采购人指定

付款方式

 1期:支付比例100%,(1)签订合同并开具相应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项目费用的40%; (2)完成编制《绿美揭西生态建设实施方案》;《绿美揭西生态建设工作指引》;《绿美揭西生态建设重点工作任务考核办法》;《绿美揭西生态建设推荐树种名录》;《塔头镇旧住村城乡一体绿美提升示范点和坪上镇绿色通道品质提升示范点规划设计》成果后,经过采购人审核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项目费用的30%; (3)项目成果经验收通过,且将正式成果提交采购人并开具相应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项目费用的30%。

验收要求

 1期:项目通过专家评审或者业主验收。

履约保证金

 不收取

其他

 

 

其他商务需求 

参数性质

编号

内容明细

内容说明

 

1

报价要求

本项目的投标报价采购预算为人民币1961800.00元,供应商报价中必须含活动项目全部内容的费用,费用不管是否在报价人报价书中单列,均视为报价总价中已括该费用。

 

2

结算方式

本项目按中标价结算 成交供应商凭以下有效文件与采购人结算: (1)合同; (2)中标人开具的正式发票; (3)成果报告; (4)中标通知书。 注: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响应)条款。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单位

数量

分项预算单价(元)

分项预算总价(元)

所属行业

技术要求

1

其他林业服务

绿美揭西生态建设技术服务

1.00

1,961,800.00

1,961,800.00

农、林、牧、渔业

详见附表一

 

附表一:绿美揭西生态建设技术服务

参数性质

序号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1

(一)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20年7月1日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

3.《中共广东省委关于深入推进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的决定》;

4.《中共揭阳市委关于深入推进绿美揭阳生态建设的实施意见》。

(二)提交成果

1.《绿美揭西生态建设实施方案》(附:重点工作任务分解);

2.《绿美揭西生态建设工作指引》;

3.《绿美揭西生态建设重点工作任务考核办法》(附:2023年度考核

评分表);

4.《绿美揭西生态建设推荐树种名录》;

5.《塔头镇旧住村城乡一体绿美提升示范点和坪上镇绿色通道品质提升示范点规划设计》;

6.《绿美揭西生态建设重点工作任务--2023年度考核报告及相关附件、评分表》。

(三)人员安排

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团队成员不能少于14人(包含项目负责人),并应具有相关工作经验。合同执行过程中,供应商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

(四)验收要求:项目通过专家评审或者业主验收。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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