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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海区防洪治涝专项规划、全域幸福河湖建设规划、3条河流河湖健康评价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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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305090000510583 发布时间:2023-05-09 文档页数:53页 所需下载券:10
镇海区防洪治涝专项规划、全域幸福河湖建设规划、3条河流河湖健康评价项目

采购需求

一、 镇海区防洪治涝专项规划

(1) 项目背景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水利事业也进入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洞察我国国情水情,明确提出了“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代治水新思路,突出强调要从“改变自然、征服自然”转向“调整人的行为、纠正人的错误行为”,为水利事业发展指明了新的方向。“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灾害”统筹治理,“工程补短板、行业强监管”已然新时期水利发展的总基调。党的二十大更是明确提出了“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核心任务和“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的发展新要求。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治水新思路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推进新时代水利现代化,已成为今后一个时期水利工作的主要目标和方向。

目前《甬江流域综合规划》(规划远期水平年为2020年)、《镇海河道整治规划修编》(规划近期水平年为2020年)和《甬江流域防洪治涝规划》(规划期限至2020年)等重要规划已指导镇海区水利建设发展10~20余年,规划基础条件已发生较大改变,规划有效期也将至,为有效指导镇海区未来水利科学有序发展,为镇海区城市高质量发展提供更为可靠的水利支撑保障,镇海区防洪治涝专项规划编制工作迫在眉睫。

此外,为支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目前,我区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工作正积极开展,为统筹协调水利与城市发展间的相关关系,本着“多规融合、底线思维、和谐发展”的思路,也有必要在规划层面明确提出新形势下区域协调发展、相关底线控制、资源和环境发展约束等各类涉水内容的管控要求,并将其及时融入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中去,从而有效充分发挥水利在城市发展中的支撑及安全保障作用。

因此,为贯彻落实新时代治水新思路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推进新时代水利现代化,有效解决新时期水利发展面临的新问题,满足新形势下治水发展的新要求,统筹协调水利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关关系,切实发挥水利规划在城市发展中指导作用,有效发挥水利社会性服务职能,推动镇海水利高质量发展,在此背景下开展《镇海区防洪治涝专项规划(2022-2035)》编制十分必要。

(2) 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镇海区,镇海区陆地面积246km2

(3) 规划水平年

       现状水平年:2022年;

       近期规划年:2025年;

       规划目标年:2035年。

(4) 主要工作内容    

1、现状调研与资料收集

(1)调查收集镇海区自然地理、经济社会等基本情况,收集本区域相关水文基础资料、已有防洪(潮)排涝等相关水利规划、研究成果;

(2)收集镇海区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等相关规划成果;

(3)对镇海区河道及水库、小流域进行实地调研。

(4)收集近年来台风降雨期间,水雨情、工情以及洪涝灾害情况。

(5)收集近年来区内防洪排涝工程治理情况。

2、水文水利计算

利用最新水文统计资料,分析本区域雨洪(潮)特性和洪(潮)水系列代表性,正确选定水文分析计算方法,对研究范围内的设计暴雨、设计洪水等进行复核计算;并建立覆盖整个姚江流域的河网水利计算模型,为防洪排涝的计算奠定基础。

3、防洪排涝现状评估

利用河网水利计算数学模型,根据防洪排涝治理现状,就现状条件下,镇海区的防洪排涝能力进行复核评估;并结合近年来台风期间洪涝灾害实际,梳理总结现状防洪排涝存在的主要问题。在此基础上,充分考虑甬江流域防洪排涝治理格局、新时期城市开发建设等相关要求,对新时期镇海区面临的防洪排涝形势进行预判。

4、思路目标

基于镇海区自身特点,从全流域、系统治理的角度出发,提出镇海区防洪排涝规划治理的总体思路、治理目标及防洪排涝治理标准。

5、防洪排涝治理规划

(1)防洪规划

根据城市开发建设现状,结合相关规划成果,对流域及区域规划提出的干流防洪工程进一步实施的可行性进行分析。根据甬规修编的研究成果,在遵循上位规划防洪工程布局的基础上,逐步形成“西排”、“西分”、“北排”、“东泄”、“上蓄”、“中滞”的防洪格局,可满足流域规划防洪标准要求。在规划防洪工程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超标准洪水对策措施。

(2)治涝规划

在已有规划水利工程(部分调整)的基础上,结合各涝区城市规划、农业综合区划、农田基本建设等情况,通过“蓄、滞、导、排、围”等工程措施,提升涝区治涝能力,并考虑区域治涝与流域防洪相协调,不对干流防洪安全造成较大影响,提出满足治涝标准要求的涝区治理方针、工程布局及设计规模。

从减少洪水进入平原,缓解平原洪转涝问题,以满足新形势下城市开发建设对平原排涝安全的需求为目标,从“洪涝合治”逐步向“洪涝分治”转变。根据已有规划、专题研究的相关成果,初拟规划镇海片基本形成“洪涝分治”排涝格局。

6、镇海区庶来闸站扩建工程数模分析

(1)三维建模:根据河道地形图及泵站图纸建立三维模型;

(2)CFD计算:划分模型网络,确定边界条件,计算流速场;

(3)流态分析:根据计算得到的流速场进行泵站进口流态分析,评判泵站运行的稳定性;

(4)报告编制(含评审):报告编制,附图附表制作,评审会务费用及审后修改。

7、工程实施计划及投资匡算

本着“重点推进、分期实施”为原则,提出本片区防洪排涝工程实施计划,并匡算投资。

8、相关建议

根据规划推荐布局,就下一步规划实施、土地资金保障、统筹发展等方案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5) 预期成果

《镇海区防洪治涝专项规划》报告、附表及附图。

(6) 阶段性工作要求

1、中标人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后的7个工作日内提交工作大纲;

2、投标人中标后45天内,提交《镇海区防洪治涝专项规划》(核心成果);

3、投标人中标后90天内,提交《镇海区防洪治涝专项规划》(送审稿);

4、进度按发包人要求可以协商调整。

二、 镇海区县级幸福河湖建设规划

(1) 项目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江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河湖保护治理等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发出了“建设造福人民的幸福河”的伟大号召。党的二十大提出 “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目标和“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的新要求。全域建设幸福河湖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治水重要论述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创新水治理体系,提高水治理协同、集约程度的具体举措,也是提高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创新实践。现阶段是镇海区实施“四驱动四提升”战略、加快“港口强区、品质之城”建设的决胜阶段。全域幸福河湖建设也将成为其不可或缺的重要载体。此外,镇海区水利发展也提出遵循“统筹协调、绿色共享、智慧高效”的发展理念,着力构建“四大网络”(高标可靠的防洪减灾网、优质的水资源保障网,和谐的水生态环境保护网,高水平的农田水利设施网以及全面有效的智慧化管理网)的要求,全域幸福河湖建设也将为镇海区经济社会发展在宁波当好浙江建设“重要窗口”模范生中争创实践样板提供重要支撑。

(2) 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镇海区陆域范围,规划面积245.79km2。包含2个镇、5个街道,分别为:澥浦镇、九龙湖镇、蛟川街道、骆驼街道、贵驷街道、庄市街道和招宝山街道。

(3) 规划水平年

       现状水平年:2021年;

       近期规划年:2027年;

       规划目标年:2035年。

(4) 主要工作内容    

根据《省美丽浙江建设领导小组河长制办公室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县级全域幸福河湖建设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规定深度对镇海区县级全域幸福河湖建设规划进行分析,并编制报告。主要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1、基础资料收集

收集全区河湖治理工作相关资料,以及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文化旅游、林业、体育、公安、发改等部门相关规划成果等。

2、现状问题梳理与规划需求分析

基于收集的基础资料,从“安全、健康、宜居、智慧、富民”等方面,分析河湖建设管理现状及成效,以及存在问题及需求。

3、确定规划目标和布局

基于区域建设基础及规划需求,以突出镇海区特色为出发点,提出全域建设幸福河湖总体定位和总体布局,从安全、健康、宜居、智慧、富民5个方面提出建设目标指标。

4、确定规划主要任务

根据规划目标和总体布局,梳理本次规划的主要任务。其中,涉及其他部门的规划项目以收集到的规划成果为准。

5、确定投资估算与实施安排

根据规划任务,提出工程项目清单、投资估算及分阶段投资计划。其中,涉及其他部门的以收集到的规划成果为准。

(5) 预期成果

《       镇海区县级幸福河湖建设规划》报告及附图。

(6) 阶段性工作要求

1、中标人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后的7个工作日内提交工作大纲;

2、投标人中标后45天内,提交《       镇海区县级幸福河湖建设规划》(初稿);

3、投标人中标后90天内,提交《镇海区县级幸福河湖建设规划》(送审稿);

4、进度按发包人要求可以协商调整。

三、 镇海区浜子港、郭家港、中大河河流生态健康评价

(1) 项目背景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重要精神,实现省第十五次党代会提出的“全域建设幸福河湖”奋斗目标,强化河湖长制统领,进一步推进我省河长制湖长制“有名有实有效”, 2021年,省治水办(河长办)、水利厅、生态环境厅组织省水利河口研究院、省生态环境厅监测中心发布了《浙江省河湖健康及水生态健康评价指南(试行)》的通知,2022年发布《浙江省河湖健康评价实施意见》,指导各地做好河湖健康及水生态健康评价工作,科学制定幸福河湖“一河(湖)一策”。

镇海区根据自身河湖健康治理需求,积极响应国家、省市精神,开展区域河流生态健康评价,浜子港作为镇海区主要河道,其河湖生态健康程度极大影响到镇海平原河网的水环境,优先开展浜子港河流生态健康评价,是引领镇海区全面做好水环境提升及强化河湖长制,实现美丽河湖,升级全域幸福河湖的必要措施。

(2) 评价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浜子港,河道长度约11.43km;郭家港,河道长度约5km;中大河,河道长度约21km。

(3) 主要工作内容    

1、结合《浙江省河湖健康及河流水生态健康评价指南(试行)》及《浙江省河湖健康评价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的相关要求,构建了一套基本适用于浜子港河流健康评价方法体系。

2、在评价河段处设置监测断面,构建河流水文、社会服务及河湖管理六大类的综合评价体系;

3、采用基础资料收集、野外现场调查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方法开展调查,得出各指标的监测数据。

4、根据多指标综合分析评价法进行河流健康得分计算,利用不同颜色进行表征,直观地表示全流域河流健康状况。

其中收集测量等工作,不在本次工作内容中,应由业主提供。

(4) 预期成果

《镇海区浜子港、郭家港、中大河河流生态健康评价》报告及附图。

(5) 阶段性工作要求

1、中标人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后的7个工作日内提交工作大纲;

2、投标人中标后45天内,提交《镇海区浜子港、郭家港、中大河河流生态健康评价》(初稿);

3、投标人中标后90天内,提交《镇海区浜子港、郭家港、中大河河流生态健康评价》(送审稿);

4、进度按发包人要求可以协商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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