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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民族大学2023年中文纸质图书、东南亚国家原版小语种纸质图书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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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305110000513627 发布时间:2023-05-11 文档页数:89页 所需下载券:10
广西民族大学2023年中文纸质图书、东南亚国家原版小语种纸质图书采购

采购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说明:

1. 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1)本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所称中小企业必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

(2)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采购需求中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标注“★”的,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所竞标产品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如本项目包含的货物属于品目清单内非标注“★”的产品时,应优先采购,具体详见“第四章 评审程序和评定成交的标准”。

(3)根据《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的规定,本项目采购范围包含信息安全产品的(信息安全产品包括:防火墙、网络安全隔离卡与线路选择器、安全隔离与信息交换产品、安全路由器、智能卡COS、数据备份与恢复产品、安全操作系统、安全数据库系统、反垃圾邮件产品、入侵检测系统(IDS)、网络脆弱扫描产品、安全审计产品、网站恢复产品),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原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授予的有效的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2. “实质性要求”是指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者已经指明不满足按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的条款。

3.采购需求中出现的品牌、型号或者生产供应商仅起参考作用,不属于指定品牌、型号或者生产供应商的情形。供应商可参照或者选用其他相当的品牌、型号或者生产供应商替代。

4.供应商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如实响应谈判文件采购需求中的各项需求,不得仅将谈判文件内容简单复制粘贴作为竞标响应,如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还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将按无效响应处理(定制采购不适用本条款)。对于重要技术条款或技术参数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形式为准,否则将视为无效技术支持资料。

5.供应商必须自行为其竞标产品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者专利成果的行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本项目所属行业:批发业

 

A标:中文纸质图书(教学用书)

一、核心产品:本标段的核心产品 无 。

二、采购项目需求一览表:

 

序号

名称

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要求

数量

单位

1

中文纸质图书(教学用书)

(一)新书,教学用,图书为正规出版社近三年出版的图书(2021年后出版的占80%),并且以下出版社的图书应占总量的80%以上:北京大学出版社、清华大学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电子工业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化学工业出版社、机械工业出版社、科学出版社、人民邮电出版社、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法律出版社、人民法院出版社、人民美术出版社、人民教育出版、中国法制出版社、中国金融出版社、中国旅游出版社、中央编译出版社、国家图书馆出版社、新华出版社、三联书店、译林出版社、人民出版社、人民文学出版社、人民日报出版社、商务印书馆、光明日报出版社、中国经济出版社、中国文史出版社、中华书局、上海人民出版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上海文艺出版社、上海译文出版社、复旦大学出版社、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中国纺织出版社、经济管理出版社、民族出版社、云南民族出版社、广西民族出版社、广西人民出版社、中信出版社、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浙江大学出版社、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中国建材工业出版社、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上海社会科学出版社、武汉大学出版社、云南大学出版社、云南人民出版社、中国环境出版社、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北京出版社、当代中国出版社、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暨南大学出版社、经济科学出版社、立信会计出版社、南京大学出版社、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时事出版社、四川大学出版社、同济大学出版社、知识产权出版社、中国环境出版集团、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中南民族大学出版社、西南民族大学出版社、云南民族大学出版社、中山大学出版社、北京科学技术出版社、北京联合出版公司、凤凰出版社、贵州人民出版社、海洋出版社、上海人民美术出版社、上海三联书店、线装书局、浙江人民美术出版社、中国摄影出版社、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中国广播影视出版社、中国海洋大学出版社、中国商务出版社、中国统计出版社、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中国中医药出版社、中译出版社、作家出版社。

▲(二)成交供应商按采购人提交的采购清单供书(附部分图书采购目录,图书采购目录详见附件),到书率不得低于90%,否则竞标无效。按成交供应商的投标到书率为中标到书率,在签订合同后不能改变。

▲(三)服务要求:

1. 提供符合著录规则的图书采访数据,数据能够为采购人和自动化管理系统接受并无障碍使用。数据来源要求100%覆盖当年全部三目新书数据(新华书目报的《科技新书目》、《社科新书目》、《全国地方版科技新书目》),覆盖当年其他新出图书的95%以上(自办发行不计在内);书目采访数据应包含书名、作者、ISBN号、出版社、价格、出版时间、页码、装帧、开本大小、内容简介等字段项目。同时应区分现货数据、期货数据。

2. 本分标供应商每批随书提供Calis或国图的CNMARC数据,配送率要求100%。其方式为:E-MAIL,在可能的基础上著录字段要求为:010,100,101,102,105,106,200,205,210,215,225,300,305,306,320,330,461,510,406,690,701,702,905等字段,出错率不能高于3%。

3. 订单处理方式。收到用户订单(包括发文、征订单、电子邮件、电话、传真等均视为订购合同)后的2个工作日内应反馈给用户确认订单收到,一周内告知订单所处的状态:上报出版社、配货、加工、发货及该订单的发货率等。若订单中有订购不到的图书,接单之日起7天内须告知订购方。非出版社原因造成的图书不按期交书,按成交供应商违约处理。

4. 供应商确保提供采购人的订购书目是非二渠道正版图书。盗版图书一经发现,除假一赔十外,还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并按政府采购合同条款相关规定处罚,双方解除合同。

5. 供应商必须保证按采购人订购的图书品种、数量及时供货。对需方提交的采购书目录满足率(在合同履行结束时按种数统计,下同)不低于90%,实际到书与订单信息有变化的,如ISBN号、书名、价格等变更,应列表通知采购人,修改有关订单数据,重新确认订购需求。

6. 所有图书订购的品种、复本均由采购人决定,成交供应商不得自行搭配。如验收发现与订单不符,成交供应商应无条件接受采购人退货,无论图书是否经过前期加工。

7. 凡是印刷图文不清、污损、缺页、倒页、脱页、缺附件等质量不合格的,以及与订书单不符(包括重发)的,无论是否已作前期加工,一律予以退货,由此造成的损失及费用全部由图书成交供应商承担。

8. 预订书中如含有非本馆选订原则的图书(散页、挂图、活页本、配磁带书、小于或等于64开书、少于40页以下的书、少儿、中小学、中专、高职用书、文学类以图画为主的非特指定选购书等),供货方在加工前应先选择淘汰,并将淘汰图书目录发给本馆采访人员确认。对不符合图书馆内容及装帧要求的图书,即使进行了前期加工,图书馆也有权退货,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自负。

9. 禁止有任何国家法规明令禁止出版发行的图书。已到馆的此类图书成交供应商须给予退货。

10. 学科建设需要的自办发行的图书,由采购人提出具体订购要求,成交供应商帮助购买。对于一些时效性较强容易过时的图书(如执业医师考试、计算机、外语等级考试等),成交供应商须制定有效的快捷措施,力保及时到书。

11. 图书加工服务。供应商必须有自己的加工团队(竞标时提供三名加工人员工种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工人员中至少一名取得中文编目三级编目员证书的复印件),按用户要求上门进行深加工,包括:①加工图书前,应将配送的书目(按订单顺序列好)发给用户核对,无误后方可按采购人的要求加工。②加盖馆藏章:每册书盖3个章,书名页、馆藏页和书口。③贴条形码:书名页和第7页。④打贴书标:贴在书脊的最下端。⑤贴可充消磁条+超高频RFID标签。⑥到馆按本馆的分编规则查重分类给种次号、著录(包括内容提要、藏书号、条码号、藏书地点等) ,并作RFID数据转换。⑦加工好后送到书库并上架。图书加工费用(图书章、印台、印油、书标、条码、可充消磁条+超高频RFID标签)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12. 经验收发现书款与发货单不相符的,采购人会及时通知成交供应商派员到验收地核算。供应商接到通知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核对,如不能在此期间确认核算的,以采购人验收的实际数额计算书款金额。

13. 其它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的更优服务承诺由供应商请自行提供(如能够承诺为本馆非招标图书(校内外某人或者团体赠送的500种以上并且限定时间完成上架的图书)进行免费加工(见服务要求第11条,所需要一切材料费除外)。

1

三、商务要求

合同签订

时间

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25 个日历日内。

▲质保期

合同完成且验收合格之日起至少一年。

▲服务标准、服务期限、服务效率

接到用户通知后成交供应商须在12小时内给予答复,需要到现场解决的,到达时间不得超过48小时。

交货时间地点

交货期及数量:成交后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双方约定;按采购方订单批量供货。

交货地点:广西南宁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采购完成时间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天内已提供部分采购目录的图书必须按到书率到货,否则按违约处理,并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处理,至2023年10月31日前全部完成。

报价要求(折让率)

本项目按折让率进行报价。

折让率报价:供应商根据自身总成本(指图书成本、运抵指定交货地点的各种费用、售后服务、税金及其他所有成本费用的总和)的情况,按本分标的实洋价45万元为折让率的参照值,报出本分标图书的折让率,并按成交供应商的投标折让率为中标折让率,在签订合同后不能改变。

采购时间内所有图书采购均按实洋价付款,每批图书到齐验收合格后一次付清。图书出版的标价为码洋价,实洋价合计值=码洋价合计值×(1-折让率),价格折让率报价范围:0<折让率≤100%;超出报价范围的响应文件无效。

▲付款方式

每批图书交货验收合格后,成交供应商应在5个工作日内开具发票给采购人,采购人自收到成交供应商发票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一次性付清成交供应商的该批货款(无预付款)。

▲履约保证金

1. 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成交合同金额的5%(按照“桂财采〔2022〕30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促进企业发展的通知”规定,中小企业的履约保证金数额按成交金额的2%),自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须按要求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到达采购人指定账户后方可签订采购合同,签订合同后,如成交供应商不按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成交供应商履行完所有合同约定权利义务事项后十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须提交退保证金申请,采购人在质量保证期满后验收并扣除更换、维修维保、违约金、赔偿金等费用后(如有),十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剩余金额。

履约保证金递交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方式。2. 履约保证金交存账户

账户名称:广西民族大学。

开户银行:工行广西南宁市西乡塘支行。

账号:2102111309249010118。

交纳履约保证金的单位名称必须与成交单位名称一致。

其它要求

1.供应商有从事图书经销和数据加工业务的专业人员,2019年1月1日以来有为高校图书馆供应图书并提供相应标准机读数据的经历(响应文件中提供合同复印件)。

2. 与国内主要的教学类出版社及科研类出版社和高校出版社有着良好的合作关系,有较强的教学类和科研类图书的供应能力;响应文件中提供下列30家出版社合作证明材料,包括授权书(或合作协议)、出版社开具的与供应商2021或2022年的结算发票彩色原色影印件(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清华大学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电子工业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化学工业出版社、机械工业出版社、科学出版社、人民邮电出版社、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法律出版社、国家图书馆出版社、三联书店、译林出版社、人民出版社、人民文学出版社、商务印书馆、光明日报出版社、中国经济出版社、中华书局、中国法制出版社、上海人民出版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中央编译出版社、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上海文艺出版社、复旦大学出版社、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3. 供应商应严格执行图书行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提供的图书必须为正版图书,一旦发现图书有盗版现象, 并按政府采购合同条款相关规定处罚,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4. 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图书配送服务系统,有稳定的供货渠道、仓储设施、固定的营业场所和图书配送工具。

进口产品说明

进口产品说明

□本表的第项货物已按规定办妥进口产品采购审核手续,竞标产品可选用进口产品;但如选用进口产品时必须为全套原装进口产品(即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同时供应商必须负责办理进口产品所有相关手续并承担所有费用。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其他货物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竞标,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本标货物不接受进口产品(即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参与竞标,如有进口产品参与竞标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B标:纸质中文图书(科研用书)

一、采购项目需求一览表:

序号

名称

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要求

数量

单位

1

纸质中文图书(科研用书)

(一)新书,科研用,图书为正规出版社近三年出版的图书(2021年后出版的占80%),并且以下出版社的图书应占总量的80%以上:北京大学出版社、清华大学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电子工业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化学工业出版社、机械工业出版社、科学出版社、人民邮电出版社、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法律出版社、人民法院出版社、人民美术出版社、人民教育出版、中国法制出版社、中国金融出版社、中国旅游出版社、中央编译出版社、国家图书馆出版社、新华出版社、三联书店、译林出版社、人民出版社、人民文学出版社、人民日报出版社、商务印书馆、光明日报出版社、中国经济出版社、中国文史出版社、中华书局、上海人民出版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上海文艺出版社、上海译文出版社、复旦大学出版社、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中国纺织出版社、经济管理出版社、民族出版社、云南民族出版社、广西民族出版社、广西人民出版社、中信出版社、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浙江大学出版社、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中国建材工业出版社、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上海社会科学出版社、武汉大学出版社、云南大学出版社、云南人民出版社、中国环境出版社、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北京出版社、当代中国出版社、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暨南大学出版社、经济科学出版社、立信会计出版社、南京大学出版社、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时事出版社、四川大学出版社、同济大学出版社、知识产权出版社、中国环境出版集团、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中南民族大学出版社、西南民族大学出版社、云南民族大学出版社、中山大学出版社、北京科学技术出版社、北京联合出版公司、凤凰出版社、贵州人民出版社、海洋出版社、上海人民美术出版社、上海三联书店、线装书局、浙江人民美术出版社、中国摄影出版社、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中国广播影视出版社、中国海洋大学出版社、中国商务出版社、中国统计出版社、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中国中医药出版社、中译出版社、作家出版社。

▲(二)成交供应商按采购人提交的采购清单供书(附部分图书采购目录,图书采购目录详见附件),到书率不得低于90%,否则投标无效。按成交供应商的投标到书率为中标到书率,在签订合同后不能改变。

▲(三)服务要求:

1. 提供符合著录规则的图书采访数据,数据能够为采购人和自动化管理系统接受并无障碍使用。数据来源要求100%覆盖当年全部三目新书数据(新华书目报的《科技新书目》、《社科新书目》、《全国地方版科技新书目》),覆盖当年其他新出图书的95%以上(自办发行不计在内);书目采访数据应包含书名、作者、ISBN号、出版社、价格、出版时间、页码、装帧、开本大小、内容简介等字段项目。同时应区分现货数据、期货数据。

2. 本分标供应商每批随书提供Calis或国图的CNMARC数据,配送率要求100%。其方式为:E-MAIL,在可能的基础上著录字段要求为:010,100,101,102,105,106,200,205,210,215,225,300,305,306,320,330,461,510,406,690,701,702,905等字段。出错率不能高于3%。

3. 订单处理方式。收到用户订单(包括发文、征订单、电子邮件、电话、传真等均视为订购合同)后的2个工作日内应反馈给用户确认订单收到,一周内告知订单所处的状态:上报出版社、配货、加工、发货及该订单的发货率等。若订单中有订购不到的图书,接单之日起7天内须告知订购方。非出版社原因造成的图书不按期交书,按成交供应商违约处理。

4. 供应商确保提供采购人的订购书目是非二渠道正版图书。盗版图书一经发现,除假一赔十外,还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并按政府采购合同条款相关规定处罚,双方解除合同。

5. 供应商必须保证按采购人订购的图书品种、数量及时供货。对需方提交的采购书目录满足率(在合同履行结束时按种数统计,下同)不低于90%,实际到书与订单信息有变化的,如ISBN号、书名、价格等变更,应列表通知采购人,修改有关订单数据,重新确认订购需求。

6. 所有图书订购的品种、复本均由采购人决定,成交供应商不得自行搭配。如验收发现与订单不符,成交供应商应无条件接受采购人退货,无论图书是否经过前期加工。

7. 凡是印刷图文不清、污损、缺页、倒页、脱页、缺附件等质量不合格的,以及与订书单不符(包括重发)的,无论是否已作前期加工,一律予以退货,由此造成的损失及费用全部由图书成交供应商承担。

8. 预订书中如含有非本馆选订原则的图书(散页、挂图、活页本、配磁带书、小于或等于64开书、少于40页以下的书、少儿、中小学、中专、高职用书、文学类以图画为主的非特指定选购书等),供货方在加工前应先选择淘汰,并将淘汰图书目录发给本馆采访人员确认。对不符合图书馆内容及装帧要求的图书,即使进行了前期加工,图书馆也有权退货,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自负。

9. 禁止有任何国家法规明令禁止出版发行的图书;已到馆的此类图书成交供应商须给予退货。

10. 学科建设需要的自办发行的图书,由采购人提出具体订购要求,成交供应商帮助购买。对于一些时效性较强容易过时的图书(如执业医师考试、计算机、外语等级考试等),成交供应商须制定有效的快捷措施,力保及时到书。

11. 图书加工服务。供应商必须有自己的加工团队(投标时提供三名加工人员工种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工人员中至少一名取得中文编目三级编目员证书的复印件),按用户要求上门进行深加工,包括:①加工图书前,应将配送的书目(按订单顺序列好)发给用户核对,无误后方可按采购人的要求加工。②加盖馆藏章:每册书盖3个章,书名页、馆藏页和书口。③贴条形码:书名页和第7页。④打贴书标:贴在书脊的最下端。⑤贴可充消磁条+超高频RFID标签。⑥到馆按本馆的分编规则查重分类给种次号、著录(包括内容提要、藏书号、条码号、藏书地点等) ,并作RFID数据转换。⑦加工好后送到书库并上架。图书加工费用(图书章、印台、印油、书标、条码、可充消磁条+超高频RFID标签)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12. 经验收发现书款与发货单不相符的,采购人会及时通知成交供应商派员到验收地核算。成交供应商接到通知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核对,如不能在此期间确认核算的,以采购人验收的实际数额计算书款金额。

13. 其它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的更优服务承诺由供应商请自行提供(如能够承诺为本馆非招标图书(校内外某人或者团体赠送的500种以上并且限定时间完成上架的图书)进行免费加工(见服务要求第11条,所需要一切材料费除外)。

1

三、商务要求

合同签订

时间

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25 个日历日内。

▲质保期

合同完成且验收合格之日起至少一年。

▲服务标准、服务期限、服务效率

接到用户通知后供应商须在12小时内给予答复,需要到现场解决的,到达时间不得超过48小时。

交货时间地点

交货期及数量:成交后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双方约定;按采购方订单批量供货。

交货地点:广西南宁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采购完成时间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天内已提供部分采购目录的图书必须按到书率到货,否则按违约处理,并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处理,至2023年10月31日前全部完成。

报价要求(折让率)

本分标按折让率进行报价。折让率报价:供应商根据自身总成本(指图书成本、运抵指定交货地点的各种费用、售后服务、税金及其他所有成本费用的总和)的情况,按本分标的实洋价45万元为折让率的参照值,报出本分标图书的折让率,并按成交供应商的投标折让率为中标折让率,在签订合同后不能改变。采购时间内所有图书采购均按实洋价付款,每批图书到齐验收合格后一次付清。图书出版的标价为码洋价,实洋价合计值=码洋价合计值×(1-折让率),价格折让率报价范围:0<折让率≤100%,超出报价范围的响应文件无效。

▲付款方式

每批图书交货验收合格后成交供应商应在5个工作日内开具发票给采购人,采购人自收到成交供应商发票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一次性付清成交供应商的该批货款(无预付款)。

▲履约保证金

1. 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成交合同金额的5%(按照“桂财采〔2022〕30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促进企业发展的通知”规定,中小企业的履约保证金数额按成交金额的2%),自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成交人须按要求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到达采购人指定账户后方可签订采购合同,签订合同后,如成交供应商不按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成交供应商履行完所有合同约定权利义务事项后十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须提交退保证金申请,采购人在质量保证期满后验收并扣除更换、维修维保、违约金、赔偿金等费用后(如有),十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剩余金额。

履约保证金递交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方式。2. 履约保证金交存账户

账户名称:广西民族大学。

开户银行:工行广西南宁市西乡塘支行。

账号:2102111309249010118。

交纳履约保证金的单位名称必须与成交单位名称一致。

商务及其它要求

1.供应商有从事图书经销和数据加工业务的专业人员,2019年1月1日以来有为高校图书馆供应图书并提供相应标准机读数据的经历(响应文件中提供合同复印件)。

2. 与国内主要的教学类出版社及科研类出版社和高校出版社有着良好的合作关系,有较强的教学类和科研类图书的供应能力;响应文件中提供下列30家出版社合作证明材料,包括授权书(或合作协议)、出版社开具的与供应商2021或2022年的结算发票彩色原色影印件(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清华大学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电子工业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化学工业出版社、机械工业出版社、科学出版社、人民邮电出版社、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法律出版社、国家图书馆出版社、三联书店、译林出版社、人民出版社、人民文学出版社、商务印书馆、光明日报出版社、中国经济出版社、中华书局、中国法制出版社、上海人民出版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中央编译出版社、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上海文艺出版社、复旦大学出版社、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3. 供应商应严格执行图书行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提供的图书必须为正版图书,一旦发现图书有盗版现象, 并按政府采购合同条款相关规定处罚,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4. 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图书配送服务系统,有稳定的供货渠道、仓储设施、固定的营业场所和图书配送工具。

进口产品说明

进口产品说明

□本表的第项货物已按规定办妥进口产品采购审核手续,竞标产品可选用进口产品;但如选用进口产品时必须为全套原装进口产品(即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同时供应商必须负责办理进口产品所有相关手续并承担所有费用。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其他货物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竞标,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本标货物不接受进口产品(即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参与竞标,如有进口产品参与竞标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C标:东南亚国家原版小语种纸质图书

一、核心产品:本标段的核心产品

二、采购项目需求一览表:

序号

名称

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要求

数量

单位

1

东南亚国家原版小语种纸质图书

(一)东南亚国家原版小语种纸质图书,图书均为正规出版社2019年后出版的图书。

▲(二)东南亚国家原版小语种纸质图书的实洋价合计值=码洋合计值×加乘系数,单本图书的码洋价以图书出版时的标价为准,图书码洋价以外币标价的,以开标当日中国银行总行首次发布的外币对人民币的现汇卖出价折算为人民币;加乘系数≤2.3,否则投标无效。本分标的实洋价30万元为供应商报出加乘系数的参照值,按成交供应商的投标加乘系数为中标加乘系数,在签订合同后不能改变。

▲(三)按采购人提交的采购清单供书,到书率不得低于85%,否则投标无效。按成交供应商的投标到书率为中标到书率,在签订合同后不能改变。

▲(四)服务要求:

1、提供符合著录规则的图书采访数据,数据能够为采购人和自动化管理系统接受并无障碍使用。书目采访数据应包含书名、作者、ISBN号、出版社、价钱、出版时间、页码、装帧、开本大小、内容简介等字段项目。同时应区分现货数据、期货数据。

2、本分标每批随书提供USMARC数据,配送率达100%。其方式为:E-MAIL,在可能的基础上著录字段要求为:008,020,040,041,044,093,100,245,250,260,300,490,500,600,630,650,653,700,710等字段。出错率不能高于3%。如有不能提供的,成交供应商必需按每种5元(人民币)向采购人支付数据建设费。

3、订单处理方式。收到用户订单(包括发文、征订单、电子邮件、电话、传真等均视为订购合同)后的2个工作日内应反馈给用户确认订单收到,一周内告知订单所处的状态:上报出版社、配货、加工、发货及该订单的发货率等。若订单中有订购不到的图书,接单之日起7天内须告知订购方。非出版社未出版原因造成的图书不按期交书,按成交供应商违约处理。

4、供应商确保提供给采购人的订购书目是非二渠道正版图书。盗版图书一经发现,除假一赔十外,还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并按政府采购合同条款相关规定处罚,双方解除合同。

5、供应商必须保证按采购人订购的图书品种、数量及时供货。对需方提交的采购书目录满足率(在合同履行结束时按种数统计,下同)不低于85%,实际到书与订单信息有变化的,如ISBN号、书名、价格等变更,应列表通知采购人,修改有关订单数据,重新确认订购需求。

6、所有图书订购的品种、复本均由采购人决定,成交供应商不得自行搭配。如验收发现与订单不符,成交供应商应无条件接受采购人退货,无论图书是否经过前期加工。

7、凡是印刷图文不清、污损、缺页、倒页、脱页、缺附件等质量不合格的,以及与订书单不符(包括重发)的,无论是否已作前期加工,一律予以随时退货或者调换,由此造成的损失及费用全部由图书成交供应商承担。

8、禁止有任何国家法规明令禁止出版发行的图书。已到馆的此类图书成交供应商须给予退货。

9、图书加工服务。按用户要求上门进行深加工,包括:①加工图书前,应将配送的书目(按订单顺序列好)发给用户核对,无误后方可按采购人的要求加工。②加盖馆藏章:每册书盖3个章,书名页、馆藏页和书口。③贴条形码:书名页和第7页。④打贴书标:贴在书脊的最下端。⑤贴可充消防盗磁条+超高频RFID标签。⑥到馆按本馆的分编规则查重分类给种次号、著录(包括内容提要、藏书号、条码号、藏书地点等) ,并作RFID数据转换。⑦加工好后送到书库并上架。图书加工费用(图书章、印台、印油、书标、条码、可充消防盗磁条+超高频RFID标签)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如不能提供图书加工服务则成交供应商必需按5元/册向采购人支付图书加工费。

10、经验收发现书款与发货单不相符的,采购人会及时通知成交供应商派员到验收地核算。成交供应商接到通知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核对,如不能在此期间确认核算的,以采购人验收的实际数额计算书款金额。

11、其它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的更优服务承诺由供应商请自行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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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商务要求

合同签订

时间

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25 个日历日内。

▲质保期

合同完成且验收合格之日起至少一年。

▲服务标准、服务期限、服务效率

接到用户通知后供应商须在12小时内给予答复,需要到现场解决的,到达时间不得超过48小时。

交货时间地点

交货期及数量:中标后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双方约定;按采购方订单批量供货。

交货地点:广西南宁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采购完成时间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天内第一批图书必须到货,至2023年10月31日前全部完成。

报价要求(加乘系数)

本分标按加乘系数报价。加乘系数报价:供应商根据自身总成本(指图书成本、运抵指定交货地点的各种费用、售后服务、税金及其他所有成本费用的总和)的情况,报出本分标图书的加乘系数,采购时间内所有图书采购均按实洋价付款,每批图书到齐验收合格后一次付清。图书出版的标价为码洋价,实洋价合计值=码洋合计值×加乘系数,加乘系数报价范围≤230%,图书出版的标价为码洋价,不在报价范围的投标无效。

▲付款方式

每批图书交货验收合格后成交供应商应在5个工作日内开具发票给采购人,采购人自收到成交供应商发票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一次性付清成交供应商的该批货款(无预付款)。

▲履约保证金

1. 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成交合同金额的5%(按照“桂财采〔2022〕30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促进企业发展的通知”规定,中小企业的履约保证金数额按成交金额的2%),自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须按要求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到达采购人指定账户后方可签订采购合同,签订合同后,如成交供应商不按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成交供应商履行完所有合同约定权利义务事项后十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须提交退保证金申请,采购人在质量保证期满后验收并扣除更换、维修维保、违约金、赔偿金等费用后(如有),十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剩余金额。

履约保证金递交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方式。

2. 履约保证金交存账户

账户名称:广西民族大学。

开户银行:工行广西南宁市西乡塘支行。

账号:2102111309249010118。

交纳履约保证金的单位名称必须与成交单位名称一致。

商务及其它要求

1、供应商有从事图书经销和数据加工业务的专业人员,2012年1月1日以来有为高校图书馆供应图书并提供相应标准机读数据的经历(响应文件中提供合同复印件)。

2、与国外主要的教学类出版社及科研类出版社和高校出版社有着良好的合作关系(以出版社的授权为准,响应文件中提供出版社的授权书复印件或合作协议复印件),有较强的教学类和科研类图书的供应能力。

▲3、供应商应严格执行图书行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提供的图书必须为正版图书,一旦发现图书有盗版现象, 并按政府采购合同条款相关规定处罚,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4、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图书配送服务系统,有稳定的供货渠道、仓储设施、固定的营业场所和图书配送工具。

 

进口产品说明

进口产品说明

本表的第所有项货物已按规定办妥进口产品采购审核手续,竞标产品可选用进口产品;但如选用进口产品时必须为全套原装进口产品(即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同时供应商必须负责办理进口产品所有相关手续并承担所有费用。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

□本标货物不接受进口产品(即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参与竞标,如有进口产品参与竞标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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