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莲湖区红庙坡街道办事处道路清扫保洁服务外包项目,本项目各包所属行业均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一、项目概况
为探索环卫一体化市场化运作新路子,将街道的生活垃圾转运处置工作一并交由辖区承担清扫保洁工作任务的企业负责,在第三轮道路清扫保洁服务工作完成后,街办与辖区保洁企业做好对接,逐步深入推进垃圾转运处置工作。红庙坡街办基本采购内容:道路清扫面积为105.379378万平方米,绿化带保洁面积为 9.587498 万平方米。
中标人自行购买的设备在合同签订之日 15 日之内配置到位,投入使用 3 辆洗扫车、2 辆洒水车、8 辆小型道沿冲洗车、若干除雪设备和快速保洁车 65 辆,用于开展道路清扫保洁作业(洒水车、洗扫车安装 DPS 定位系统)。采购人将 5 座保洁员道班房交由中标人无偿使用,中标人应承担该道班房的日常水电费及维修维护责任。
莲湖区红庙坡地区道路清扫保洁面积明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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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道路名称 |
道路级别 |
起止点 |
道路长度(m) |
1 |
环城北路 |
1B |
王赵巷涵洞 星火路立交桥东口 |
1372 |
2 |
西二环人行道 |
1B |
陇海线以北 梨园路西口 |
1560 |
3 |
大兴东路 |
1B |
星火路 西二环 |
2605 |
4 |
劳动北路延伸段 |
1B |
大兴东路 梨园路 |
700 |
5 |
星火路 |
2A |
陇海线以北 龙首北路 |
2017 |
6 |
龙首北路 |
2A |
明光路十字西侧 星火路 |
550 |
7 |
梨园路 |
2B |
星火路 西二环东道沿 |
2605 |
8 |
自强西路 |
2B |
西安铁路技术学校 自强西路西口 |
1620 |
9 |
涵洞 |
3 |
环城北路 王赵巷南口 |
100 |
10 |
王赵村巷 |
3 |
村道 |
1176 |
11 |
华强路 |
3 |
自强西路 振华路西口 |
403 |
12 |
工农路 |
3 |
尚武门立交 红庙坡路 |
1090 |
13 |
纸坊村巷 |
3 |
村道 |
1773 |
14 |
纸坊巷 |
3 |
自强西路--光学小区门口 |
110 |
15 |
永兴路 |
3 |
自强西路 龙首北路 |
1370 |
16 |
永桢路东段 |
3 |
永兴路 永新苑2号院 |
120 |
17 |
永桢路西段 |
3 |
永兴路 市政小区门口 |
100 |
18 |
明珠巷 |
3 |
自强西路--兴中路 |
406 |
19 |
星火一巷 |
3 |
明珠巷---星火路 |
360 |
20 |
市政巷 |
3 |
星火路--市政道桥六公司 |
100 |
21 |
兴中路 |
3 |
文景南路 星火路 |
3030 |
22 |
西铁巷 |
3 |
兴中路---人武学校家属院 |
400 |
23 |
西运巷 |
3 |
兴中路---北晨风景小区 |
180 |
24 |
兴中南巷 |
3 |
大观园一厅、二厅、三厅南侧巷子 |
905 |
25 |
红庙坡路 |
3 |
文景南路 星火路 |
2402 |
26 |
红西村居民巷 |
3 |
红庙坡路 永兴村三号院 |
200 |
27 |
永新路 |
3 |
红庙坡路 明光路十字 |
649 |
28 |
农兴路 |
3 |
文景南路 永新路 |
1321.7 |
29 |
龙赵村路 |
3 |
村道 |
415 |
30 |
永福路 |
3 |
农兴路 龙首北路(西道沿上) |
300 |
31 |
红庙坡村 |
3 |
村道 |
1300 |
32 |
丰禾路东口铁路线 |
3 |
村道 |
210 |
33 |
张家村路 |
3 |
村道 |
120 |
34 |
丰禾路 |
3 |
星火路 西二环(东道沿上) |
2800 |
35 |
环建新村路 |
3 |
村道 |
400 |
36 |
永宜路 |
3 |
丰禾路--大兴东路 |
430 |
37 |
大丰路 |
3 |
丰禾路 未央宫公厕 |
460 |
38 |
丰禾一巷 |
3 |
村道 |
120 |
39 |
丰禾二巷 |
3 |
村道 |
310 |
40 |
军民共建路 |
3 |
村道 |
170 |
41 |
桃园北路 |
3 |
桃园北路高架桥(陇海线以北)---- 梨园路 |
1652 |
42 |
鑫苑大都会运动公园 |
3 |
|
100 |
43 |
桃园北路绿化广场 |
3 |
|
47 |
44 |
杏园路 |
3 |
丰禾路--大兴东路 |
630 |
45 |
博望路 |
3 |
丰禾路--西二环(东道沿上) |
550 |
46 |
永全路 |
3 |
大兴东路---梨园路 |
700 |
47 |
大白杨南路 |
3 |
大兴东路---梨园路 |
650 |
48 |
明堂路 |
3 |
大兴东路---桃李路 |
430 |
49 |
桃李路 |
3 |
明堂路北口---桃园北路 |
400 |
50 |
杏园北路 |
3 |
永安路西段 梨园路 |
400 |
51 |
清水园路 |
3 |
大兴东路---紫云溪南门口 |
1050 |
52 |
永安路 |
3 |
①星火路 永全路 |
350 |
②永全路 大白杨南路 |
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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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劳动北路延伸段 金辉C园 |
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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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劳动北路延伸段 大兴御苑 |
230 |
|
|
⑤桃园北路 杏园北路 |
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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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紫云溪南门 梨园路 |
1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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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
陕师大大兴小学人行天桥 |
3 |
劳动北路与梨园路十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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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
星火路红庙坡派出所人行天桥 |
3 |
星火路中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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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湖区红庙坡地区绿地养护保洁面积明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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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道路绿化带(广场、林带)位置 |
道路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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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星火路(星火路至红庙坡十字)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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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工农路(尚武门至迪赛制药厂)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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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星火路立交绿地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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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环城北路(公厕至星火立交)隔车带、林带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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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星火路广场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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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大兴立交(梨园路以南)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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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朱宏路(红庙坡十字至龙首北路)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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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大兴东路(红庙坡十字至西二环)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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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梨园路(朱宏路至西二环)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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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桃园北路北延伸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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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劳动北路北延伸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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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永全路(大兴东路至梨园路) |
3 |
|||
13 |
桃李路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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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安一路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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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文景南路(纬二十六街至红庙坡路)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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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永宜路(大兴东路至丰禾路) |
3 |
|||
17 |
永安路西段 |
3 |
|||
18 |
杏园路中段 |
3 |
|||
19 |
星火路丰禾路东口广场 |
3 |
|||
20 |
桃园北路陇海线广场 |
3 |
二、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承包期限为一年,(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2.服务地点:西安市莲湖区红庙坡街道办事处全区域,采购人指定地点。
3.结算方式:由区财政局按月拨付至红庙坡街道办事处,红庙坡街道办事处拨付至中标单位。
4.付款方式:
采购人每月支付一次,依据每月考核情况计算出当月应得经费,考核结果于次月的10日前告知中标人,当月15日前支付上月的服务承包费。每次付款前,中标人应向采购人交付与应付款项金额相等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且应给予采购人必要的审批时间。中标人未交付发票前,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
三、保洁工作内容及工作标准
(一)保洁员配备(其中包含中标人接管的所有保洁人员)
投标人根据各街办的清扫保洁面积,合理安排需要配备的保洁员人数,保证人员配备充足,确保服务质量;
人员配备:需配备项目经理1人,具有三年以上从事类似管理工作经验,主管4人,保洁工作人员不得低于397人。
(二)工作内容
1.道路快慢车行道、人行道、人行过街天桥、绿化带、树池及绿地小广场的机械化和人工清扫保洁等作业。
2.道路冲洒水作业和道路扬尘污染防止管控等工作。
3.应对极端天气的清雪除冰、清扫落叶、清理积水等作业。
4.道路保洁垃圾的定时收集、清运、处置。
5.道路两侧、广场大件垃圾、堆积杂物及空中废弃悬挂物等清理。
6.市政道路果皮箱内垃圾清掏、分类、清运及果皮箱维护、擦拭等日常管护工作。
7.道路路面及两侧立面各类“野广告”清理。
8.休闲座椅、路名牌、候车亭、灯杆、绿地雕塑景观、人行隔离护栏、道路围墙脊瓦等城市家具、公共设施的清洁、保洁工作。
9.道路抛洒、污染、积水、落叶清扫、扫雪除冰等作业。
10.极端天气等突发应急事件处置和重大活动保障。
11.辖区内三无小区应急垃圾清运及其它突发事件处置。
12.甲方指派的辖区内其它保洁作业。
(三)作业标准
为不断提高道路清扫保洁作业水平和机械化程度,鼓励采用新型机械设备和新工艺提升作业质量,加强背街小巷和卫生死角的清扫保洁力度,根据《城市道路清扫保洁质量与评价标准》(CJJ/T-126-2008)、《西安市城市道路“以克论净深度保洁”作业标准的通知》(市政办发[2017]7号)等文件的要求,制定本作业标准。该标准随市、区业务主管部门的标准而调整。
1、人工清扫
1.1保洁员装备
每名保洁员配备大扫把 1 把、小扫把 1 把,簸箕 1 个、铲子 1 个、杂物捡拾夹 1 个、小铲刀1 把。中标人需配备适量保洁三轮车和推雪板。每年为保洁员配备春秋装、夏装和冬季保洁服各一套。定期发放劳保用品及福利,每人不得少于 350 元/年。
1.2清扫保洁作业要求
1.2.1.人工清扫保洁作业实行“两扫全保”。秋冬季早普扫7:00前完成,春夏季提前半小时:晚普扫20:00后进行。重点区域巡回保洁至24:00,其他道路春夏季巡回保洁至22:00,秋冬季巡回保洁至21:00,节假日或重大活动期间保洁时间可适当延长。
1.2.2.机械化清扫达到“应扫尽扫”,清扫作业从凌晨开始至6:50前完成。快速巡回保洁在7:00-22:00时段进行,避开交通高峰时段,做到文明作业,安全行车。
1.2.3.具有排水条件的道路均应实施道路冲洗、洒水(喷雾)作业。道路冲洗作业应夜间进行,作业时段为当日23:00一次日6:50;道路洒水、喷雾作业应避开车行高峰期,按照市局要求的时间进行。冬季气温低于3℃时,禁止任何冲洗、酒水作业;夏季气温高于35℃时可适当增加洒水或喷雾作业。
1.2.4、中标人制定清雪预案,储备融雪剂等物资和工具;以雪为令,全员立即上岗。清雪除冰作业应按照“机械为主、人工为辅、边下边清、边清边运”的原则进行,重点区域“雪停路净”,其他区域“雪停量减”。清扫落叶作业应根据落叶情况加大保洁力度,加强落叶清扫、清运,严禁焚烧。清理积水作业,雨后应先清除雨水井口各类杂物,清理路面垃圾、树枝,再对积水处进行推扫,对地面泥污尘土进行冲洗清洁作业。
1.2.5.道路保洁垃圾应倒入保洁三轮车,定时转运至垃圾转运站。
1.2.6.集中保洁力量,定期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对大件垃圾、堆积杂物及空中废弃悬挂物进行清理。
1.2.7.每日早“普扫”时,集中对辖区内338个果皮箱垃圾进行清掏,在保洁时段随满随掏,并对箱体进行擦拭或清洗。同时对55个保洁工具箱进行擦洗及日常维护。
1.2.8.道路清扫保洁时段,依次对道路路面、立面及公共设施上的非法张贴、喷涂乱写及散发落地的宣传品进行清理。
1.2.9.桃园北路高架桥部分以机械化作业为主,禁止人工上路作业。
1.2.10.按调度指令及日常对街道微子站周围进行洒水及湿法作业,采取“清扫加冲洗”的方式,重点清理地面浮土及杂物,进行洒水及湿法作业涉及路段(自强西路、工农路、环城北路、星火路)。
1.2.11.每日对星火路人行天桥、梨园路人行天桥进行擦拭,确保护栏干净无灰尘。
1.2.12.要组建成立40人的应急队伍,中标人派遣交由招标人调度使用,主要用于完成重大活动保障或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临时性保障任务,由招标人和中标人共同监督和管理,除不享受高温补贴、早餐补贴、工具及劳保用品待遇外,享受考勤、绩效、加班等其他福利奖励。
1.2.13.中标人要有作业质量检查队伍,建立质量保证体系,进行日检查,处置12345、12342及网络、西安走航接警处置、媒体投诉问题整改,每月10日前将汇总上报招标人,汇入综合考评成绩。
2、机械化作业
2.1机扫车作业规范
2.1.1作业时必须遵守缓堵保畅的规定,必须避开上下班交通高峰时间段,如遇重大活动或突发事件时可适当调整;
2.1.2扫路车作业时鸣报提示音乐和警示灯,开启喷水降尘设施,采取湿法作业,清扫速度不超过每小时10公里,快速保洁时速度不超过每小时15公里。无漏扫、不扬尘,车过地面净,清扫作业结束后必须将垃圾倒入指定收集点。早6:00前和晚22:00后作业时应关闭提示音乐,防止扰民。
2.2冲洗车作业规范
2.2.1每日在6:30前对道路进行冲洗作业,服从市、区业务主管部门有特殊要求;
2.2.2洒水车清晨、夜间作业时应打开提示灯,禁止鸣报任何音乐信号,其余时间应鸣信号声,以提醒过路车辆及行人。气温在30℃以上、遇扬尘天气和重要活动及会议保障时增加2-4次洒水、雾喷频次。气温在3℃及以下时禁止冲洒水作业。雨停后3小时内及时将路面积水清理干净;
2.2.3加强渣土通道、工地周边道路、城市出入口等灰带严重区域的冲洗作业,做到即时冲洗。
2.2.4所有机扫车、洒水车驾驶员必须具有B类以上驾照,具备4年以上驾龄,身体健康。驾驶员经过专业培训,能熟练掌握专业车辆的操作方法、工作程序,以及车辆的日常维护技能。热爱市容环境卫生工作,工作期间着装整洁、行为规范,做到文明行驶,规范作业;
2.2.5所有扫地车、洒水车必须按照要求安装北斗定位系统,出勤率必须达到90%以上,洒水车出勤率必须达到80%以上;
2.3清扫保洁垃圾应及时收集和运输
中标人应为保洁员配备三轮车、铁锨等垃圾清运工具,清扫和清掏的垃圾应在早上7:00之前清理完毕,堆放在招标单位指定位置,严禁裸露堆放在路面。垃圾运输过程中不得扬、洒、拖挂,不得乱倒、乱卸、乱抛,无污水滴漏。
2.4环卫设备的保洁
2.4.1果皮箱。由莲湖区城管局统一配置,中标人负责管理;果皮箱外观应整洁、无污垢,随满随掏、随脏随擦。保持箱体端正,箱体整洁,无污物,无野广告,无垃圾落地爆满现象。禁止保洁员在果皮箱、垃圾收集站点内翻捡废品;禁止用箩筐或编织袋装垃圾;果皮箱损坏应及时报修;如发现果皮箱被盗及损毁情况,应立即向招标单位报告;
2.4.2保洁工具及存放。不得将保洁工具摆放在人行道、围墙、行道树等处,要将工具存放在隐蔽位置,并摆放整齐,不得影响观瞻;
2.5安全作业
2.5.1上岗时间,必须穿着配有反光标志保洁服,并保持干净整洁。夏季作业时,不得敞胸露背,赤脚或穿拖鞋;
2.5.2保洁员要根据路段的人、车流情况,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和方式,主动避开行人和车流高峰,以免发生意外;
2.5.3保洁员在清扫和保洁时,应按车行线反方向清扫,特别在清扫中间护栏时要提高警觉,注意来车。保洁三轮车不能太靠近车行线停放。清理主车道上的成堆的泥土时,应在清理点来车方向设置醒目的路障,并做好防护措施;
2.5.4机械车辆清扫保洁:清扫车工作时车速每小时不得大于10公里,工作期间开警示灯。洒水车作业时慢速行驶,必须开放警示灯、安全提示音乐;
2.5.5文明作业:各时间段作业要严格按照要求作业,垃圾及时清理集中转运,不得焚烧树叶、垃圾;
2.5.6用人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规定与道路清扫保洁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2.5.7工作时间内严禁聚堆闲谈或干与工作无关的事。
2.5.8工作过程中,严禁将扫把等工具挂在树上、放在护栏上或靠在墙上。
2.5.9经常检查、维护、更新保洁工具,保证其处于良好状态。
2.5.10禁止将垃圾倾倒在非垃圾收集点等区域。
2.6劳动保障
2.6.1 中标人须与保洁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须在相关街办留存备案备查;
2.6.2 中标人应向保洁员按时全额发放工资、福利。按照市、区相关文件,保洁员工资 280元/人/月,降温费 1350 元/人/年,取暖费 900 元/人/年(11 月 15 日至次年 3 月 15 日),劳保费 350 元/人/年。春秋装、冬装、夏装等工作服及手套、口罩等劳保用品。保洁员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应按规定发放相应的报酬;高温津贴、社会保险由承包企业先行垫付,实报实销;
2.6.3 机械化作业运行费用:含燃油、保险、维修、保养等。
中标人须按照市级部门要求为保洁员购买社会保险及雇
主责任险:
中标人必须按照要求给保洁人员办理社会保险。个人承担部分由中标人从保洁员当月工资中扣除,代扣代缴;企业应当承担部分,由承包企业先垫付,每月据实结算,实报实销;
2.6.5保洁员实行“7天休1天”工作制;
2.6.6投标单位须执行《劳动法》有关员工保障的其他规定。
2.7服务组织实施方案
投标单位须制定完整、可行、详细的城市道路清扫保洁服务组织实施方案,明确组织机构、每条路段的人员配备、机扫作业要求、质量标准、检查考核办法、安全措施、奖惩措施、应急预案等。
(四)项目总负责人针对本项目提出的方案及建议
项目总负责人针对本项目需提供完整科学可行的保洁方案,包括人员的配备,“烟头革命”提升方案,车辆的运行情况,垃圾清运处置情况,突发事件处置预案,保洁人员休息休假制度,保洁员社保办理制度,巡查制度,保洁人员绩效考核办法等。
二、监督管理与考核
(一)监管依据
《西安市城市道路“以克论净深度保洁”作业标准(试行)》《西安市莲湖区道路清扫保洁服务外包工作指导意见》以及行业管理相关规定和承包合同规定条款。
(二)保洁员配备
保洁员配备数量,以西大街管委会办公室、各街道办事处各自发包总价,扣除机械作业运行费、税费、运营管理费及利润后,除以单个保洁员年核定用工费予以确定。每月划拨经费时,按缺配人数扣除相应的保洁员月用工费用,保证保洁员合理配置,足额上岗。
(三)检查考核
分为行业监督考核和属地管理考核。
行业监督考核由区城管局负责,采取第三方日巡检与业务科室督导检查并行的方式进行,量化打分,每月排名,每年总评。每月对各街道办事处、西大街管委会办公室排名前两位的予以表扬,排名后两位的予以通报批评;对各项目部进行考核,排名前两位的分别奖励3万元、2万元,排名后两位的,从外包服务费中分别扣缴5万元、3万元;每年对总评成绩排名前两位的项目部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奖励资金由区财政列支。
街办应对中标人的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考核奖罚。街办按照作业内容和标准制定量化检查考核办法,实行百分制,达标分值设为80-90分,高于90分的,每高1分奖励5000元;低于80分的,每低1分处罚5000元,每月兑现,奖励资金由应付款中直接予以扣除。
(四)退出机制
1.黄牌警告。对不按时发放保洁员工资、福利待遇、购买社会保险,在重大活动保障和应急处置中因工作失误造成重大影响的,以及在单项考核工作中因清扫保洁不到位造成我区排名靠后或恶劣影响的,给予书面警示。
2.单项终止。在一年内月度考评中,连续3次或累计4次列末位的,以及未切实履行合同,年度内被2次黄牌警告的,所在街道办事处可终止承包合同。
3.联片退出。在承包期内,中标人出现偷税漏税、劳务纠纷、违法失信等行为,或因管理不善,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区城管局提交区政府,申请终止中标人所有中标合同,纳入城管征信体系,3年内不得在莲湖辖区承担道路清扫保洁服务外包项目。
4.末位淘汰。在承包合同期内,中标人1年综合考评总评成绩列末位的,不得参与下一轮服务外包。
5.企业中标后,两个月内未按规定配齐保洁员和机械设备的,恶意拖欠保洁员工资及劳保福利的。
当出现单项终止和联片退出导致合同终止时,提出终止合同方需报告区政府,由区政府研究审定,区环卫集团代管。
三、西安市莲湖区道路清扫保洁服务外包第三方检查考核办法
为加强对全区道路清扫保洁服务中标人的管理,实现对其业务工作检查考核的科学化、规范化,按照“明确责任、强化管理,量化考核、按质付费,绩效管理、服务民生,公开透明、便于执行”的原则,依据市、区相关作业标准和检查考核办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评模式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抽样调查和日常检查相结合、分类量化打分与综合评定排名相结合,构建以专业公司测评为主、部门专项督导考核为辅的检查考核模式。通过政府购买,引入专业调查评估公司,依据道路清扫保洁工作的内容及标准,每日对考评对象进行检查考核、量化打分,每月排名,兑现奖罚。
(二)考评对象
承担红庙坡街办保洁工作的社会化公司项目部。
(三)考评内容及标准
围绕“烟头革命”“以克论净深度保洁”作业标准,结合道路清扫保洁作业规范执行情况、清扫保洁作业质量、承包企业队伍管理及领导督办、公众监督的处理情况按月度进行综合考评。
第三方测评,由第三方专业公司对考评对象完成的市容保洁情况进行测评,包括道路清扫保洁质量、道路冲洒水质量、野广告数量、果皮箱清掏及管护情况、门店垃圾定时收集、保洁员行为规范等6项内容,依据《莲湖区道路清扫保洁第三方测评标准》(见附件1)进行测评。
部门专项督导考核,由区城管局市容管理科对考评对象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考核,包括保洁员配备、机械化清扫和冲洒水作业规范、保洁员工资及福利发放、保洁员保险办理、保洁员服装和工具配备、安全生产、工作配合与协调、其他专项考核等8项内容,依据《莲湖区道路清扫保洁作业部门督导考核标准》(见附件2)进行考核。
(四)考核方式
1.第三方测评
由第三方专业公司根据考评内容及标准,采取对称、随机、暗访的方式,每月进行六次测评。其中,节假日测评2次,工作日测评4次,每次测评要对10个考评对象服务管辖区域全覆盖。每月对全区所有一、二类道路全覆盖检查不少于3次,对所有三类道路全覆盖检查不少于1次。第三方公司对采集的问题信息以图片形式取证,输入数据评价系统,作为考评依据。同时,将信息传送区数字化城管信息平台进行立案,派遣至相关单位处置,促进问题整改。第三方专业公司每月出具测评报告,作为全区月度综合考评依据。
2.部门专项督导考核
由区城管局根据考评内容及标准,采取实地督导、查看监控、抽查资料等方式,对各项目部进行不定期督导考核,对存在的问题予以通报,并作为考评依据。
(五)综合评定
由区城管局牵头负责,采取百分制评定。其中,第三方专业公司测评分值占70%,部门专业督导考核分值占30%,并将上级检查通报、媒体监督以及投诉处置等作为加减分项(见附件3),分值不超过5分。据此进行综合评定,依次排出考评对象的月度名次并通报。年度考核成绩为各月考评分值总和的平均值。
(六)结果运用
1.奖罚。每月对排名前两位的单位分别奖励3万元、2万元,对排名后两位的单位从月度保洁经费中扣缴5万元、3万元;每年进行年终总评,对总评成绩排名前两位的单位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奖励资金由区财政列支。
2.黄牌警告。对不按时发放保洁员工资、福利待遇、购买社会保险,在重大活动保障和应急处置中因工作失误造成重大影响的,以及在单项考核工作中因清扫保洁不到位造成我区排名靠后或恶劣影响的,给予书面警示。
3.单项终止。在一年内月度考评中,连续3次或累计4次列末位的,以及未切实履行合同,年度内被2次黄牌警告的,所在街道办事处可终止承包合同。
4.联片退出。在承包期内,中标人出现偷税漏税、劳务纠纷、违法失信等行为,或因管理不善,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区城管局提交区政府,申请终止中标人所有中标合同,纳入城管征信体系,3年内不得在莲湖辖区承担道路清扫保洁服务外包项目。
5.末位淘汰。在承包合同期内,中标人1年综合考评总评成绩列末位的,不得参与下一轮服务外包。
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