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包:硬件运维服务(控制金额:86万元)
一、现状及简介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审判大楼于2000年落成,共设审判楼、办公楼、配属会议楼、餐厅、阳光大厅等,主要由设有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立案一庭、立案二厅、执行一、二、三庭、另外燕山人民法庭、窦店人民法庭、城关人民法庭、河北人民法庭、长沟人民法庭共计十三个审判庭。并设有政治处(下设干部科、组宣科、教育培训科)、办公室、工会、档案科、研究室、监察室、法警大队、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督察组共九个行政后勤职能部门。 新审判办公楼建筑总面积19512平方米,设有大、中、小法庭及少年法庭共26个法庭、当事人谈话室13个。另外立案大厅设立案窗口6个。地下暂押室设三道门联动系统和囚车自动调头装置。内有暂看室13间,采用自动控制、监视系统。
随着现代信息科技的飞速发展,越来越多的高新科技产品应用于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各个系统的审判工作岗位上。目前我国司法体系建设一直是各级领导关心的重点项目,而司法干警务系统的信息化建设对于完善司法体系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以坚持“从严治院、公信立院、科技强院、人才兴院”的工作方针,以司法信息化建设为主线,全力维护司法公正、全面化解社会矛盾、为构建和谐社会,促进首都和谐稳定、服务首都科学发展为核心导向。迫切需要在日常的工作中有一支高效的运维团队为信息化审判工作提供保障。
二、维护内容
1、囚车监控及GPS卫星定位系统维护内容
1) 囚车安装有车前、车厢内、车后共四个方向的摄像机,维护确保摄像机设备的正常工作和图像采集的品质。
2) 确保GPS卫星定位设备的稳定运行。
3) 确保对车载数字硬盘录像机对音视频数据的完整稳定存储,能够在需要时随时调阅相关数据,真实再现囚车使用的全过程。
4) 确保无线数据通道的数据传输设备的稳定,保证车载设备采集的囚车运行状况的数据,准确发送至控制中心,通过法警工作管理软件进行综合处理,进行相关的统计、分析,为法警管理部门提供动态数据。
5) 确保后台管理系统硬件的稳定运行。
2、院办公终端系统维护
(1)院办公终端配置管理
(2)院办公设备系统管理
(3)院专线电话系统网络系统运维
北京法院信息化五年规划二期工程中为房山法院建设了法院专线电话系统,运行了近5年时间,随着法院业务量的不断增加,办案干警也随之有所增补,这样办公专线电话的日常运维工作,如电话线路的增加、迁移等工作也需要有专职的运维工程师进行护理。
3、安防监控及信息化中心机房运维
作为2010年房山法院重点建设的项目之一,全院的安防监控情况通过中心机房的大屏幕显示系统以及定制开发的系统集成软件可实现对全院干警的考勤记录、全院出入口的门禁、任务车辆的GPS卫星定位及车辆任务派发 、法庭、办公区域、各个出入口的全方位视频监控于一身的综合管理系统,实现点击一点全面管理的便捷手段。服务台一线工程师及终端运维工程师负责机房日常的环境控制、UPS设备的日常检查。
4、智能警用装备系统终端维护
维护警用装备系统设备运行稳定,定期巡检及维护。
5、公务车辆管理系统终端维护
车辆管理系统软硬件维护及定期统计车辆使用情况,归总报告并提交。
6、机房设备、电子播报系统终端维护
机房内电话交换机、光网交换机、机房空调、UPS等相关设备的运转情况及常规巡检维护。
7、消费及访客系统终端维护
房山法院本院及部分外派法庭消费系统及访客系统终端巡检维护。
8、电子播报系统
房山法庭北广场电子屏、东小厅电子屏、东小厅电视、电梯口电视、阳光厅电子屏等电子播报系统终端正常稳定运行并定期巡检维护。
三、其他规定和要求
1.提供本项目所涉及各系统的应用技术方案及维护方案
2.全院配备信息化系统维护驻场工程师6名、远程高级工程师1名;
3.提供5*8小时的驻场维护服务,按照院方要求非工作时间提供值班服务满足院方需求及非工作时间提供远程或者电话支持服务;
4.院本部信息化核心系统提供每日至少1次巡检,非信息化核心系统提供每周至少1次巡检;
5.电话报修做到即时响应,报修的设备40分钟内修理完毕;
6.发生故障需要更换配件的设备,在需更换的配件到位后24小时内配合更换并修理完毕。
四、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后7天,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50%,六个月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款的50%,乙方提供等额发票。乙方收到甲方第一次付款后5个工作日内,应向原承担本合同内全部项目或部分项目运维任务的公司支付2023年1月1日至合同签订之日期间的信息化系统运行维护费。费用按照时间及项目比例计算,报甲方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