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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白云区青年地带服务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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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15发布 59页 文档编号:202305150000517375 需下载券:10
广州市白云区青年地带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注意:

报价说明,各投标人在投标客户端填报价时应填写各采购包预算金额。例如:采购包1(广州市白云区青年地带景泰站):800,000.00元;本项目采购包2(“青年地带”青少年专项服务太和站):800,000.00元;

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应明确服务总工时,工时必须固定唯一且在采购文件规定的范围之内。(具体见附件《服务工时报价表》)。

本项目各采购包价格分采用投标服务工时计算,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计划投入本项目的年度服务工时数最多的为评标基准工时,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工时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服务工时得分=(投标人计划投入本项目的年度服务总工时量/基准工时量)×价格权重。

 

采购包1(广州市白云区青年地带景泰站):

一、服务总指标

服务内容

采购预算

服务总指标

(最低指标)

服务总指标

(最高指标)

服务时间

广州市白云区青年地带景泰站

80万元

一年工时:

7840小时

一年工时:

8624小时

自合同签订起之日起两年,合同一年一签

两年总工时:15680小时

两年总工时:

17248小时

二、服务相关要求

(一)服务范围:广州市白云区南片区18条街道管辖范围。

(二)服务对象:居住在白云辖区有需要的青少年及其家庭。

(三)服务目标:

1.项目年度阶段性服务目标

 进一步提升“青年地带”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社会工作的专业化水平,聚焦主业、突出重点,强化“青年地带”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服务的主体服务功能。依托“青年地带”推进青少年综合服务阵地建设工作,打造具有特色的“青年之家”。培养一批熟悉青少年司法体制、懂得青少年心理、素质综合全面的青少年事务专业社工,与公检法司建立合作机制。

(1)第一阶段(第一年)服务目标:

  ①涉案青少年服务实现规范化运行;

  ②重点青少年服务至少有1个品牌项目。

(2)第二阶段(第二年)服务目标:

  ①涉案青少年服务实现长效化运行;

  ②重点青少年服务至少有2个品牌项目。

 

2.两年拟服务目标群体情况

 白云区“青年地带”在团区委指导下重点针对“重点青少年”、“涉案未成年人”两大类青少年群体开展服务。

(1)重点青少年群体

6-25岁,在个人因素、家庭因素、朋辈因素、学校因素、社区因素、社会文化因素等方面面对危机,或展现出偏差行为、偏差行为倾向的青少年群体。此类服务对象一般可包括:

①不良行为青少年;

②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

③两需青少年;

④来穗家庭未成人子女;

⑤困境未成年人(含诉讼过程中的未成年受害人、权益受侵害未成年人);

⑥留守儿童;

⑦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

⑧工读学校学生。

(2)涉案未成年人

6-18岁,涉及违法犯罪案件的未成年人。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是指:已满12岁不满18岁的人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的案件;已满14岁不满18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规定,予以治安处罚的案件;18岁以下未成年人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的案件;18岁以下未成年人的强制戒毒案件。此类服务对象一般包括:

①违法犯罪案件中受公安机关处理的未成年人;

②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

③处于刑事诉讼过程中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四)服务指标体系

  本项目的服务指标体系设定分为基础指标、自定义指标及支持性指标,基础指标工时数为固定为3056小时;支持性指标工时数固定为1144小时;自定义指标工时数必须大于或等于3640小时,即:基础指标工时数(3056小时)+支持性指标工时数(1144小时)+自定义指标工时数≥7840小时。

1、基础指标

  (1)个案指标

  “青年地带”可从“涉案未成年人”以及“重点青少年”群体中发掘开启个案,并按照要求承接12355服务台转介的权益受侵害个案。每年度服务周期内,每个“青年地带”服务站最少开启35个个案,但个案数上限不得超过基础个案数的180%,即63个个案,结案率必须达到40%;其中,开展“临界预防”和“矫正预防”个案总数不少于站点个案总量的90%。

  (2)项目指标

  第一、“青年地带”服务站根据区域实际和群体特点设计打造至少1个品牌项目,全年开展活动不低于6场次。

第二、“青年地带”服务站积极参与全市“青年地带”协同行动,全年参与协同行动不少于4次。

第三,“青年地带”服务站开展青少年心理健康系列活动,全年开展心理健康主题活动不低于3场次。

  (3)队伍指标

  第一、“青年地带”服务站配合团区委开展区内合适成年人队伍的维系工作,至少维系1支能够满足公检法司实际需要的合适成年人队伍。

  第二、“青年地带”服务站配合团区委开展“社工+志愿者”工作,维系管理200人的志愿者队伍,并实现队伍的招募、培训、建册、调用和激励。

2、支持性指标

  (1)会议时间:按照每周召开1次会议,每次例会至少平均2小时计算,则1名专业社工1年参加的会议总时数约为98小时。

  (2)专业人员接受督导:个人督导、团体督导,每名专业人员全年应接受不少于98小时的督导,即不低于8.17小时/人/月。

  (3)专业人员接受培训:每名专业人员每年专业继续培训不得低于90小时,即不低于7.5小时/人/月。

3、自定义指标(内容包括调研、入户探访、电访、外展、服务对象建档、宣传工作等)

(1)宣传工作:围绕站点核心服务目标、方向,设计印刷相关宣传画册、简报、报纸、书籍等;以及在各类电子平台、纸质媒体的宣传报道等。“青年地带”服务站全年产出各级媒体报道50篇以上。

除此之外,投标机构可根据购买方要求、项目需求以及白云区实际情况,自行设定相关自定义指标,满足最低工时要求。

4、工时说明

  (1)基础指标工时数3056小时+持性指标工时数1144小时,共4200小时占最低服务总工时7840小时的53.6%,青年地带服务项目需要根据实际情况选取自定义指标的类型和量化指标,以满足最低服务工时要求。

  (2)青年地带服务项目服务部分相关指标工时计算指引可参照团市委有关青年地带站点建设指引计算。

(五)工作方法:个案、小组、社区工作等方法。

(六)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起之日起两年,合同一年一签。

(七)服务内容:按照社会工作的理念,以个案工作、小组工作、社区工作等社会工作专业方法为依托,进行服务队伍整合,为辖区内个人和家庭提供全面、优质的社会服务,以满足个人及家庭的服务需求。服务内容包括如下:

1.青年地带社工站运营;

2.重点针对“重点青少年”“涉案未成年人”两大类青少年群体,从超前预防、临界预防、矫正预防三个方面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业社工服务。

上述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和指标,每年由购买方、承接方、监督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后调整确定。

三、青年地带服务项目站点主要指标要求

  投标人需承诺,站点一般需配备以社工为主的工作人员4名,其中站长1名(具有国家助理(或以上)社会工作师资格证,或接受过相关社会工作专业督导培训并具有3年以上社会服务或社区工作经验),专业社工至少1名(需具有具有助理社会工作师或以上职业水平资格),其他人员2名。配备专业督导至少1名,具有相关工作经验,具备较丰富的社会工作专业理论与实务经验。

四、项目经费预算

(一)本项目经费为额定经费,总计80万元人民币。含人员经费、服务支持经费、专业支持经费、办公经费、评估经费,及由项目开展而产生的其他费用。

(二)项目经费的拨付依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府办〔2014〕33号)执行。

五、服务时间、场地及设备

(一)服务时间:社区社工站服务时间为六天工作制(周日固定休息)。开放时间为9:00-18:00;(建议可根据各区实际情况调整设置,但每天开放时间不少于8小时。)

(二)服务场地:广州市白云区青年地带景泰站(白云区景云路32号二楼),其中由采购人提供场地并负责装修。

(三)办公设备:设备由采购人提供给成交人使用,所有权归采购人。

六、项目监管与评估

(一)服务对象满意度测评。服务对象或其监护人在接受完服务后都要填写一份满意度测评表,对社工站的服务成效和社工的态度、能力水平进行客观评价。个案服务对象对社工站整体服务成效评价达“满意”及以上比率必须达到95%。

(二)合作伙伴的监管。主要是社工站所服务的街道、学校,也包括司法所、居委会、企业等,在日常工作中与社工站合作开展服务,同时对他们的服务进行监管。

(三)采购人代表的监管。团区委作为购买方代表,与社工站直接对接,通过例会制度、常规抽查、定期暗访等方式对社工站的服务进行监管。

(四)独立第三方专业评估。由采购人委托独立第三方对服务项目每年进行两次专业评估,中期评估和末期评估。

七、付款方式

(一)本项目服务总费用为人民币80万元,由采购人负责协调区财政部门拨付给成交人。

(二)经费分两年支付,每年服务费用为人民币40万元 每年分三期支付:

1.第一期: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向成交人支付项目经费的40%。

2.第二期:项目半年内进行项目中期评估,评估结果为合格以上的,成交人根据评估意见进行调整,采购人认可后一个月内再向成交人支付项目服务总费用的50%,评估结果为不合格的,项目经费不予支付,并终止该项目;

3.第三期:项目进行年终评估后,评估结果为合格以上的,在评估结果出来后一个月内采购人向成交人支付项目服务总费用的10%,评估结果不合格的,余下的项目经费不予支付,并终止该项目。

本合同款项均以人民币方式支付,支付所需文件如下:

(1)成交通知书

(2)合同;

(3)评估结果报告(加盖采购人公章)。

(4)发票

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如成交人未向采购人提交支付所需文件,采购人有权顺延支付款项,该顺延行为不视为采购人违约。

八、注意事项

(一)项目自合同签订起之日起两年,合同一年一签。

(二)如项目承接机构评估等级为不及格或连续两次评估等级为基本合格,不予续签,项目重新采购;

(三)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项目中止,则项目中止。

 

 

采购包2(“青年地带”青少年专项服务太和站):

一、服务总指标

服务内容

采购预算

服务总指标

(最低指标)

服务总指标

(最高指标)

服务时间

“青年地带”青少年专项服务太和站

80万元

一年工时:

7840小时

一年工时:

8624小时

自合同签订起之日起两年,合同一年一签

两年总工时:

15680小时

两年总工时:

17248小时

注: 1.专业服务工时下限为:每年专业服务总工时不得低于7840小时,两年合计不得低于15680小时。

2.专业服务工时上限为:每年专业服务总工时不得高于最低总工时7840小时的110%,即8624小时,两年合计不得高于17248小时。

二、服务相关要求

(一)服务范围:广州市白云区四个镇和大源街、龙归街管辖范围。

(二)服务对象:重点针对“重点青少年”、“涉案未成年人”两大类青少年群体开展服务。

(1)重点青少年群体

6-25岁,在个人因素、家庭因素、朋辈因素、学校因素、社区因素、社会文化因素等方面面对危机,或展现出偏差行为、偏差行为倾向的青少年群体。此类服务对象一般可包括:

①有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的青少年;

②两需青少年;

③来穗家庭未成人子女;

④困境未成年人(含诉讼过程中的未成年受害人、权益受侵害未成年人);

⑤留守儿童;

⑥网瘾青少年;

⑦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

⑧工读学校学生。

(2)涉案未成年人

6-18岁,涉及违法犯罪案件的未成年人。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是指:已满12岁不满18岁的人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的案件;已满14岁不满18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规定,予以治安处罚的案件;18岁以下未成年人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的案件;18岁以下未成年人的强制戒毒案件。此类服务对象一般包括:

①违法犯罪案件中受公安机关处理的未成年人;

②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

③处于刑事诉讼过程中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三)服务目标:

1.项目总体目标:进一步提升“青年地带”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社会工作的专业化水平,聚焦主业、突出重点,强化“青年地带”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服务的主体服务功能。依托“青年地带”推进青少年综合服务阵地建设工作,打造具有白云服务特色的“青年之家”。

2.各站点年度阶段性服务目标

(1)第一阶段(第一年)服务目标:

  ①涉案青少年服务实现规范化运行;

  ②重点青少年服务至少有1个品牌项目

(2)第二阶段(第二年)服务目标:

  ①涉案青少年服务实现长效化运行;

  ②重点青少年服务至少有2个品牌项目

(四)工作方法:个案、小组、社区工作等方法。

(五)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合同一年一签

(六)服务内容

白云区“青年地带”重点针对“重点青少年”“涉案未成年人”两大类青少年群体,从超前预防、临界预防、矫正预防三个方面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业社工服务。两类群体服务可根据相应群体成长环境、性格特点、思维方式、行为模式的不同及共青团的实际职能在服务上有所侧重,具体如下:

1、重点青少年群体

(1)结合该群体的特点和需求,打造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服务品牌项目。

(2)针对该群体的危机因素及需求因素,提供有针对性的引导和帮扶。

(3)掌握服务群体底数,建立重点青少年动态信息数据库。

(4)纠正和改变青少年不良行为习惯,降低青少年违法犯罪率及再犯罪率。

2、涉案未成年人

(1)协助及配合公安、法院、检察院、司法所等单位开展取保候审、观护帮教、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合适成年人到场、社会调查、社区矫正社会教育等工作。

(2)掌握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建立涉案未成年人动态信息数据库。

(3)开展涉案未成年人行为矫正服务,促进涉案未成年人修复社会关系,减少涉案未成年人再犯罪。

3、服务类型

以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为核心目标和导向,服务类型包括有服务对象拓展及维系,家庭探访,社区外展,合作单位联动,入校、入所(司法所)联动服务,各类社区活动,各类小组活动,志愿、公益服务设计、培训及开展,服务对象个案辅导、个案管理,站点项目宣传,项目相关指导方、购买方、使用方、承接方协调沟通,社工督导、培训,实务研究等内容。此外,服务承接方须根据自身情况、社区特性以及购买方的实际需求,积极探索品牌项目(计划),以满足服务对象需要,突显服务特色。

(七)服务指标体系

本项目的服务指标体系设定分为基础指标、自定义指标及支持性指标,基础指标工时数为固定为3056小时;支持性指标工时数固定为1144小时;各投标人必须在基础指标、支持性指标的基础上,自行选择、设置、设计相应的自定义指标类别,以满足服务开展的实际需求以及工时总量需求,即:基础指标工时数(3056小时)+支持性指标工时数(1144小时)+自定义指标工时数≥7840小时,即自定义指标工时数必须大于或等于3640小时。

1、基础指标

(1)个案指标

白云区“青年地带”可从“涉案未成年人”以及“重点青少年”群体中发掘开启个案,并按照要求承接12355服务台转介的权益受侵害个案。每年度服务周期内,每个“青年地带”服务站最少开启35个个案,但个案数上限不得超过基础个案数的180%,即63个个案,结案率必须达到40%;其中,开展“临界预防”和“矫正预防”个案总数不少于站点个案总量的90%。

(2)项目指标

第一、每个“青年地带”服务站根据区域实际和群体特点设计打造1个品牌项目,全年开展活动不低于6场次。

第二、各“青年地带”服务站积极参与全市“青年地带”协同行动,每个“青年地带”服务站全年参与协同行动不少于4次。

第三,“青年地带”服务站开展青少年心理健康系列活动,全年开展心理健康主题活动不低于3场次。

(3)队伍指标

第一、“青年地带”服务站配合团区委开展区内合适成年人队伍的维系工作,至少维系1支能够满足公检法司实际需要的合适成年人队伍。

第二、每个“青年地带”服务站配合团区委开展“社工+志愿者”工作,维系管理800人的志愿者队伍,并实现队伍的招募、培训、建册、调用和激励。

2、支持性指标

(1)会议时间:按照每周召开1次会议,每次例会至少平均2小时计算,则1名专业社工1年参加的会议总时数约为98小时。

(2)专业人员接受督导:个人督导、团体督导,每名专业人员全年应接受不少于98小时的督导,即不低于8.17小时/人/月。

(3)专业人员接受培训:每名专业人员每年专业继续培训不得低于90小时,即不低于7.5小时/人/月。

3、自定义指标

(1)宣传工作:围绕站点核心服务目标、方向,设计印刷相关宣传画册、简报、报纸、书籍等;以及在各类电子平台、纸质媒体的宣传报道等。“青年地带”服务站全年产出各级媒体报道50篇以上。

除此之外,投标机构可根据购买方要求、项目需求以及白云区实际情况,自行设定相关自定义指标,满足最低工时要求。

4、工时说明

  (1)基础指标工时数3056小时+支持性指标工时数1144小时共4200小时占最低服务总工时7840小时的53.7%,青年地带服务项目需要根据实际情况选取自定义指标的类型和量化指标,以满足最低服务工时要求。

  (2)青年地带服务项目服务部分相关指标工时计算指引可参照团市委有关青年地带站点建设指引计算。

三、青年地带项目站点主要指标要求

  (一)站点一般需配备以社工为主的工作人员4名,其中站长1名(具有国家助理(或以上)社会工作师资格证,具有5年以上社会服务或社区工作经验);

(二)专业社工至少1名(具有助理社会工作师或以上职业水平资格)、社工助理1名、行政人员1名;

(三)配备专业督导至少2名,建议为广州市社会工作协会备案督导,需具备较丰富的社会工作专业理论与实务经验,尤其是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社会工作专业服务经验。

(四)站点每月配合共青团白云区委员会开展一项主题活动。

(五)团区委每季度以站点为单位向承接方反馈社工考核意见,成交供应商应当将考核意见作为社工考核的重要依据,权重占绩效考核的比例不低于20%。

四、项目经费预算

  (一)本项目经费为额定经费,总计80万元人民币。含人员经费、服务支持经费、专业支持经费、办公经费、评估经费,及由项目开展而产生的其他费用。

  (二)项目经费的拨付依照《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政府资金支持社会工作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穗民规字〔2018〕5号)执行。

五、服务时间、场地及设备

1.服务时间:社工站服务时间为六天工作制,每天开放时间不少于8小时,具体开放时间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设置。

2.社区社工站服务时间为六天工作制(周日固定休息)。开放时间为9:00-18:00;(建议可根据各区实际情况调整设置,但每天开放时间不少于8小时。)

3.服务场地:由采购人提供场地并负责装修,地址为: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珊景步行街太和镇社工服务站旁(太和站)

4.办公设备:设备由采购人提供给成交人使用,所有权归采购人。

六、项目监管与评估

  (一)服务对象满意度测评。服务对象或其监护人在接受完服务后都要填写一份满意度测评表,对社工站的服务成效和社工的态度、能力水平进行客观评价。个案服务对象对社工站整体服务成效评价达“满意”及以上比率必须达到95%。

  (二)合作伙伴的监管。主要是社工站所服务的街道、学校,也包括司法所、居委会、企业等,在日常工作中与社工站合作开展服务,同时对他们的服务进行监管。

  (三)采购人代表的监管。团区委作为购买方代表,与各社工站直接对接,通过例会制度、常规抽查、定期暗访等方式对社工站的服务进行监管。

  (四)独立第三方专业评估。由采购人委托独立第三方对服务项目每年进行两次专业评估,中期评估和末期评估。

七、付款方式

(一)本项目服务费用由采购人负责协调区财政部门拨付给成交人,两年总计人民币80万元,每年拨付人民币40万元整。经费分两年支付,每年服务费用为人民币40万元 每年分三期支付:

(二)第一期: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向成交人支付项目经费的40%

(三)第二期:项目一年内进行项目中期评估,评估结果为合格以上的,成交人根据评估意见进行调整,采购人认可后一个月内再向成交人支付项目经费的50%,评估结果为不合格的,项目经费不予支付,并终止该项目。

(四)第三期:项目进行年终评估后,评估结果为合格以上的,在评估结果出来后一个月内支付项目经费的10%。评估结果不合格的,余下项目经费不予支付,并终止该项目。如中期评估与末期评估均为基本合格的,拨付余下项目经费,但取消项目承接机构在下一服务年度的项目承接资格。

  本合同款项均以人民币方式支付,支付所需文件如下:

  1.合同;

  2.验收报告(加盖采购人公章);

  3.成交通知书。

  4.发票

  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如成交人未向采购人提交支付所需文件,采购人有权顺延支付款项,该顺延行为不视为采购人违约。

八、注意事项

  (一)自合同签订起之日起两年,合同一年一签。

  (二)如项目承接机构评估等级为不及格或连续两次评估等级为基本合格,不予续签,项目需重新进行挂网招标,原项目承接机构不得参与;

  (三)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项目中止,则项目中止。

  (四)服务期间,如财政拨款出现调整,双方另行商定。 

 

采购包1(广州市白云区青年地带景泰站)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自合同签订起之日起两年,合同一年一签

标的提供的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付款方式

 1期:支付比例100%,(一)本项目服务总费用为人民币80万元,由采购人负责协调区财政部门拨付给成交人。 (二)经费分两年支付,每年服务费用为人民币40万元 每年分三期支付: 1.第一期: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向成交人支付项目经费的40%。 2.第二期:项目半年内进行项目中期评估,评估结果为合格以上的,成交人根据评估意见进行调整,采购人认可后一个月内再向成交人支付项目服务总费用的50%,评估结果为不合格的,项目经费不予支付,并终止该项目; 3.第三期:项目进行年终评估后,评估结果为合格以上的,在评估结果出来后一个月内采购人向成交人支付项目服务总费用的10%,评估结果不合格的,余下的项目经费不予支付,并终止该项目。 本合同款项均以人民币方式支付,支付所需文件如下: (1)成交通知书 (2)合同; (3)评估结果报告(加盖采购人公章)。 (4)发票 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如成交人未向采购人提交支付所需文件,采购人有权顺延支付款项,该顺延行为不视为采购人违约。

验收要求

 1期: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履约保证金

 不收取

其他

 其他,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单位

数量

分项预算单价(元)

分项预算总价(元)

所属行业

技术要求

1

其他社会服务

广州市白云区青年地带景泰站

1.00

800,000.00

800,00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详见附表一

 

附表一:广州市白云区青年地带景泰站

参数性质

序号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1

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采购包2(“青年地带”青少年专项服务太和站)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自合同签订起之日起两年,合同一年一签

标的提供的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付款方式

 1期:支付比例100%,(一)本项目服务费用由采购人负责协调区财政部门拨付给成交人,两年总计人民币80万元,每年拨付人民币40万元整。经费分两年支付,每年服务费用为人民币40万元 每年分三期支付: (二)第一期: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向成交人支付项目经费的40% (三)第二期:项目一年内进行项目中期评估,评估结果为合格以上的,成交人根据评估意见进行调整,采购人认可后一个月内再向成交人支付项目经费的50%,评估结果为不合格的,项目经费不予支付,并终止该项目。 (四)第三期:项目进行年终评估后,评估结果为合格以上的,在评估结果出来后一个月内支付项目经费的10%。评估结果不合格的,余下项目经费不予支付,并终止该项目。如中期评估与末期评估均为基本合格的,拨付余下项目经费,但取消项目承接机构在下一服务年度的项目承接资格。本合同款项均以人民币方式支付,支付所需文件如下: 1.合同; 2.验收报告(加盖采购人公章); 3.成交通知书。 4.发票 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如成交人未向采购人提交支付所需文件,采购人有权顺延支付款项,该顺延行为不视为采购人违约。

验收要求

 1期: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履约保证金

 不收取

其他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单位

数量

分项预算单价(元)

分项预算总价(元)

所属行业

技术要求

1

其他社会服务

“青年地带”青少年专项服务太和站

1.00

800,000.00

800,00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详见附表一

 

附表一:“青年地带”青少年专项服务太和站

参数性质

序号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1

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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