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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中心城区重点片区城市设计及控制性详细规划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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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305150000517568 发布时间:2023-05-15 文档页数:59页 所需下载券:10
清远中心城区重点片区城市设计及控制性详细规划项目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二、项目背景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的重要指示精神,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 (2019) 18 号)提出的“加强风貌管控,突出地域特色”“运用城市设计、乡村营造、大数据等手段,改进规划方法,提高规划编制水平”的重要精神,市委市政府提出要切实增强规划的前瞻性、协调性、系统性、长远性,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提升规划水平,构建科学有序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要求。构建清远中心城区空间提升体系、识别重点发展地区、开展面向实施的规划设计对我市落实空间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清远中心城区已初步呈现“一江两岸发展”格局,北岸为清远旧城区,南岸正快速推进燕湖新城建设。围绕一江两岸地区已完成或正在开展《清远市一江两岸景观规划》、《广东省清远市职教城城市设计》等多项规划和城市设计工作。目前,清远在规划建设方面仍存在以下三方面的挑战:一是在总体空间格局层面缺乏有效的统筹规划设计,各个项目的规划和设计方案缺乏统筹和衔接;二是在城市风貌方面对开发实施缺乏有效管控,导致规划的望山、望江视廊被阻挡,滨江地块开发出现天际线“一刀切”、“屏风墙”等问题;三是清远市缺乏标志性的场所和建筑,难以形成具有清远在地特色和记忆点的城市形象。

为此,开展《清远中心城区重点片区城市设计及控制性详细规划》工作,结合清远‘十四五’规划纲要、清远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进一步认识、挖掘、利用北江资源,统筹衔接各个区域的规划和设计方案,以全局思维、系统谋划,高质量打造北江经济带,支撑清远实现融湾崛起。

  三、项目范围

本项目包括3项内容:(1)总体城市设计研究专题;(2)重点地区(不少于10公顷,结合总体城市设计研究划定)修建性详细规划深度城市设计;(3)城市设计区域所在单元或街坊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或编制工作。

  1.总体城市设计研究专题。对中心城区范围(清城区及清新区太和镇、太平镇 、三坑镇、山塘镇,共1891平方公里)开展总体城市设计研究。通过梳理现状城市风貌问题,挖掘市区山水资源,整合相关规划,建立清远城市特色体系,优化城市空间形态与风貌。


总体城市设计研究范围图

  2.重点地区修建性详细规划深度城市设计。通过总体城市设计的研究,提炼出约10平方公里(1000公顷)的范围进行精细化设计,并达到修建性详细规划阶段的城市设计深度要求,明确片区总体空间形态设计、交通专题研究、主要开敞空间景观设计、开发控制指引、建筑风格与建筑环境色彩设计、城市公共环境设施设计、三年项目库等,为微观层面的具体建设项目提供详细参考建议与指引。


(注:上图为初步范围,最终以总体城市设计的研究划定范围为准,面积不小于10平方公里)

  3.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或编制。对于开展重点片区城市设计的区域,需对所在单元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开展相应修编或编制工作,将城市设计内容反映落实在法定规划上,并在控规成果增加城市设计管控图则。属于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的,修编范围应衔接原控制性详细规划划定的街坊界线,以街坊为单位进行修编;无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区域,按照城市设计范围开展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

  四、总体要求

(一)内容与深度须满足国家、省、市的相关法规、规范、技术规定等相关文件的要求。

(二)厘清规划范围现状资料,保障城市设计与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可行性与合理性。

(三)城市设计应从以人为本、因地制宜、整体统筹、绿色低碳、用地集约等角度开展工作。

  (四)规划内容须与上层次规划做好衔接,切合国土空间规划管理的实际需求,确保上层次规划管控边界和设施建设需求落实到控制性详细规划。

  五、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3.《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4.《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

5.《城市设计管理办法》

6.《国土空间规划城市设计指南》

7.《广东省城市与建筑风貌管控技术导则及引导图册》(征求意见稿)

8.《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若干指导意见(暂行)的通知》

9.《清远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办法》

10.《清远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11.《清远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5年)》

12.《清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

13.《清远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14.《清远市城市风貌规划》

15.《清远市绿地系统规划》

16.《清远市中心城区慢行系统专项规划》

17.《清远市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划定及重点城市设计》

18.其他国家规范以及相关规划

  19.清远市城市规划管理相关技术规定

六、工作内容

本次工作内容主要分为中心城区总体城市设计研究专题、重点片区修建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重点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三大部分,具体内容如下:

(一)中心城区总体城市设计研究专题

1.专题成果内容。在充分研究清远现状基础上,结合清远城市定位与性质,开展总体城市设计研究,专题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1)认识发展机遇,全面梳理清远十四五规划、清远国土空间规划、总体城市设计、广清一体化十四五发展规划等顶层规划,认识清远中心城区的发展机遇。

(2)梳理地区现状特征,从区域区位、产业发展、用地情况、道路交通、公共服务、生态资源、历史文化、绿地景观、公共空间、市政设施等多个方面,剖析当前地区发展的基础和条件、机遇和存在的问题。

(3)国内外先进案例研究,基于清远中心城区现状与发展需求,研究国内外可借鉴的先进案例,从整体空间形态、产业功能发展、建筑景观特色等方面进行提炼总结。

(4)提升目标与空间形象定位,立足自然山水、区域交通、历史人文、城市形态、用地布局、建筑特色、环境景观等多方面分析,结合清远城市定位与性质,提出总体城市设计提升目标愿景,及总体空间形象定位和宣传口号。

(5)城市总体景观结构,深入研究市区山、水、城空间关系,整合片区山水自然要素进行空间特色重塑,建立脉络清晰、蓝绿交织、切实可行的景观风貌结构,为未来长久开发奠定最重要的基础空间框架。

(6)区域生态廊道。结合自然资源要素分布以及城市空间格局,构建联通山水、贯串城区、功能复合的重要区域生态廊道,提出区域生态廊道的建设管控考虑。

(7)重要视线通廊。建立城市重要山体、水体、城市地标之间的视觉联系,划定重要视线通廊,提出廊道内建筑高度、建筑布局等建设意向考虑。

(8)城市特色风貌分区,根据《广东省城市与建筑风貌管控技术导则及引导图册》(征求意见稿),综合城市功能结构和风貌特征,将城市片区划分一般片区和特别意图区,并研究各风貌分区的整体管控要求,同时提出城市基调色意向考虑。

(9)重点发展区域识别,基于新目标定位、总体城市设计空间形态格局,识别对保护清远本地生态、延续清远历史文脉、彰显清远城市特色、提升风貌品质有重大影响的地区。

  (10)本次开展修建性详细规划深度城市设计的重点片区划定及实施重点项目库,结合重点发展区域,划定总面积约10平方公里(1000公顷)的重点片区开展修建性详细规划深度城市设计,形成城市设计子项目库。同时梳理道路交通、基础设施、生态修复、引擎项目、重点场所等近期实施的重点项目库。

  2.专题成果图纸。总体城市设计研究专题成果的图纸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1)区域研究分析图

(2)总体设计策略与理念

(3)空间形象定位

(4)中心城区总体城市设计总平面图

(5)城市景观风貌结构规划图

(6)区域生态廊道规划图

(7)重点视线走廊及节点示意图

(8)总体风貌分区图

(9)修建性详细规划深度城市设计范围及重点项目实施库

(二)重点地区修建性详细规划深度城市设计

1.城市设计成果内容。根据专题成果划定的重点片区城市设计范围,形成城市设计子项目库。结合发展需求与空间特质,将城市设计分为片区、线性、点状空间三种类型,均要求达到修建性详细规划深度。城市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1)成片连片型城市设计

具体为用地面积在1平方公里以上的,成片连片地块式城市设计。

①片区功能和景观特色定位。制定相应的设计原则、指导思想和承上启下的城市设计目标。

②现状分析。结合耕地保护、土地变更调查等土地相关信息,对现状土地情况、建设情况等充分梳理。

③空间形态设计。提出整体空间形态、开发与公共空间关系、体量形态、街区营造、场所营造等方面进行详细设计。

④产业功能布局。提出片区产业发展定位、产业功能布局,构建产业体系,梳理产业发展需要的空间产品,明确重点片区的开发模式。

⑤用地布局与开发强度。根据城市设计形态,提出土地用地布局,确定地块开发强度。

⑥开放空间规划设计。涉及点、线类空间,按其空间设计深度和表达进行设计,对范围内的主要广场、绿地等开敞空间提出定位和分区策划、慢行系统设计。对绿地、广场、眺望平台等的位置、规模和形态进行设计,提出控制与引导要求。

⑦开发控制导则。结合已批控规对片区提出关于城市设计方面的设计要求,如开发强度、高度控制、开放空间、界面控制等指引,规定建设用地的各项控制性指标和导控要求。

⑧道路交通与慢行交通系统。合理组织内各类交通,衔接城市公交体系。完善城市公共交通与慢行交通系统的组织,加强公共空间的内部交通组织与对外交通衔接,构建宜人的城市慢行系统。分类对主要道路、景观道路、商业街道等进行街道设计引导,包含道路空间意向、断面设计等。

⑨建筑风貌设计指引。提出建筑群体空间、重要节点、标志性建筑的设计意向,对建筑群体的组合形态、整体造型以及建筑的体量、高度等提出设计要求。根据地区(地段)的自然和人文环境特征,提出基本色与环境色的组合控制要求,提出建筑的形制、面宽、风格、外部材质、屋顶形式等设计指引。

⑩城市公共环境设施设计指引。提出公共环境场地设计要素指引,包括场地铺装、城市家具、植物配种提出选型指引。

地下空间指引。明确地下总体空间规模及开发范围,提出对功能布局、分层布局、地下通道等内容的引导性内容。

城市设计单元指引。针对城市设计内容,对地块指标、地块退线、建筑风貌、公共空间、道路设计、地下空间等方面提出刚弹结合的要求,编制可指导实施的单元导则。

城市更新设计。针对旧城镇、旧村、旧厂提出更新设计改造方案。

工程项目库。梳理近期可实施工程项目列表,指导下一步实施工作。

(2)点状空间城市设计

包括围绕城市重点公园、城市广场周边地块等城市设计。

①片区功能和景观特色定位。制定相应的设计原则、指导思想和承上启下的城市设计目标。

②现状分析。结合耕地保护、土地变更调查等土地相关信息,对现状土地情况、建设情况等充分梳理。

③空间形态设计。提出整体空间形态、开发与公共空间关系、体量形态、街区营造、场所营造等方面进行详细设计。

④开放空间规划设计。对范围内的主要广场、绿地等开敞空间提出定位和分区策划、慢行系统设计。对绿地、广场、眺望平台等的位置、规模和形态进行设计,提出控制与引导要求。

⑤用地布局与开发控制。结合已批控规对片区提出关于城市设计方面的设计要求,如开发强度、高度控制、开放空间、界面控制等指引,规定建设用地的各项控制性指标和导控要求。

⑥道路交通与慢行交通系统。合理组织内各类交通,衔接城市公交体系。完善城市公共交通与慢行交通系统的组织,加强公共空间的内部交通组织与对外交通衔接,构建宜人的城市慢行系统。分类对主要道路、景观道路、商业街道等进行街道设计引导,包含道路空间意向、断面设计等。

⑦建筑风貌设计指引。提出建筑群体空间、重要节点、标志性建筑的设计意向,对建筑群体的组合形态、整体造型以及建筑的体量、高度等提出设计要求。根据地区(地段)的自然和人文环境特征,提出基本色与环境色的组合控制要求,提出建筑的形制、面宽、风格、外部材质、屋顶形式等设计指引。

⑧城市公共环境设施设计指引。提出公共环境场地设计要素指引,包括场地铺装、城市家具、植物配种提出选型指引。

⑨地下空间指引。明确地下总体空间规模及开发范围,提出对功能布局、分层布局、地下通道等内容的引导性内容。

⑩城市设计单元指引。针对城市设计内容,对地块指标、地块退线、建筑风貌、公共空间、道路设计、地下空间等方面提出刚弹结合的要求,编制可指导实施的单元导则。

工程项目库。梳理近期可实施工程项目列表,指导下一步实施工作。

(3)线性空间城市设计

包括道路沿线、滨水沿线、线性公园等沿线地块城市设计。

①片区功能和景观特色定位。制定相应的设计原则、指导思想和承上启下的城市设计目标。

②现状分析。结合耕地保护、土地变更调查等土地相关信息,对现状土地情况、建设情况等充分梳理。

③空间形态设计。提出整体空间形态、开发与公共空间关系、体量形态、街区营造、场所营造等方面进行详细设计。

④开放空间规划设计。对范围内的主要道路、水道、等开敞空间提出定位和分区策划、慢行系统设计。对开放空间规模和形态进行设计,提出控制与引导要求。

⑤用地布局与开发控制。结合已批控规对片区提出关于城市设计方面的设计要求,如开发强度、高度控制、开放空间、界面控制等指引,规定建设用地的各项控制性指标和导控要求。

⑥道路交通与慢行交通系统。合理组织内各类交通,衔接城市公交体系。完善城市公共交通与慢行交通系统的组织,加强公共空间的内部交通组织与对外交通衔接,构建宜人的城市慢行系统。分类对主要道路、景观道路、商业街道等进行街道设计引导,包含道路空间意向、断面设计等。

⑦建筑风貌设计指引。提出建筑群体空间、重要节点、标志性建筑的设计意向,对建筑群体的组合形态、整体造型以及建筑的体量、高度等提出设计要求。根据地区(地段)的自然和人文环境特征,提出基本色与环境色的组合控制要求,提出建筑的形制、面宽、风格、外部材质、屋顶形式等设计指引。

⑧城市公共环境设施设计指引。提出公共环境场地设计要素指引,包括场地铺装、城市家具、植物配种提出选型指引。

⑨地下空间指引。明确地下总体空间规模及开发范围,提出对功能布局、分层布局、地下通道等内容的引导性内容。

⑩城市设计单元指引。针对城市设计内容,对地块指标、地块退线、建筑风貌、公共空间、道路设计、地下空间等方面提出刚弹结合的要求,编制可指导实施的单元导则。

工程项目库。梳理近期可实施工程项目列表,指导下一步实施工作。

2.城市设计图纸。各城市设计成果的图纸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1)基地分析图

2)城市设计鸟瞰图

3)城市设计总平面图

4)空间结构规划图

5)建筑体量与空间形态控制图

6)产业功能分区图

7)公共开敞空间规划图

8)土地利用规划图

9)道路交通规划图

10)公共交通规划图

11)慢行交通规划图

12)市政设施规划图

13)地下空间规划图

14)重要景观节点效果图

15)单元指引导则说明

(三)控制性详细规划

根据城市设计的研究成果,对所在单元(或街坊)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开展相应修编或编制工作。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规划技术文件(含说明书、技术图纸)

(1)现状概况及分析评价。对现状建设情况及土地权属、已批未建、已完成征地手续、已取得批次建设用地批文等信息进行详细摸查,形成现状一张图,并列表详述土地权属、行政许可的具体内容。对雨水、污水、给水、供电、燃气等的管道、设施进行详细调研,形成各类市政工程现状一张图;分析评价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研究规划区剩余可开发空间。

(2)上层次规划分析。分析国土空间规划的“三区三线”、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对该片区的定位与部署,包括建设用地规模、人口规模、绿地水系、交通系统、市政设施、公共服务设施、防洪标准等,落实上层次规划对规划区的管控要求。

(3)单元及街坊划分。结合《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单元管理区划》,提出单元和街坊划分的依据、原则和方法,确定单元和街坊范围线。

(4)土地利用规划。根据现状分析及上层次规划分析的结果,结合单元及街坊划分界线,阐述用地布局与功能组织的基本思路及规划方案;确定各类用地的布局、规模及规划要求;编制规划用地汇总表,用地性质应以中类为主。

(5)对接上层次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专题说明。分析建设用地规模、建设用地布局与上层次规划管控内容的符合性情况,列出对比图纸与对比说明。

(6)交通系统规划。落实上层次规划的控制要求,合理组织内外交通系统;充分研究道路断面及道路宽度,标明主要交叉口形式;确定各类交通设施的数量、位置、规模、配置要求等。

(7)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落实各类专项规划要求,规划配套教育、医疗、社会福利、养老等设施;衔接《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配套设施用地面积及建筑指标符合千人指标的控制要求。

(8)竖向设计。结合地形地貌与防洪排涝的要求,确定道路控制点标高及地块控制标高。

(9)市政工程规划。

①给水工程规划:评价给水设施现状;落实上层次规划确定的控制要求;预测用水量;确定给水系统的形式;确定给水设施的种类、位置、规模、配置要求等控制要求。

②雨水工程规划:评价雨水工程现状;落实上层次规划确定的控制要求;确定排水体制、暴雨强度计算公式和雨水工程建设标准;确定雨水系统的建设要求。

③污水工程规划:评价排污设施现状;落实上层次规划确定的控制要求;预测污水量;确定污水系统的形式;确定排污设施的种类、位置、规模、配置要求等控制要求。

④防洪排涝工程规划:评价防洪排涝工程现状;落实上层次规划确定的控制要求;确定防洪排涝标准;确定防洪排涝设施的种类、位置、规模、配置要求等控制要求。

⑤供电工程规划:评价供电设施现状;落实上层次规划确定的控制要求;确定用电指标,预测电力负荷;确定电源容量、数量、位置及用地面积;确定变电所、开关站的容量和位置;确定中、高压配电网线路的路径和电缆通道的宽度控制要求。

⑥燃气工程规划:评价燃气设施现状;落实上层次规划确定的控制要求;确定气源类型、用气量指标、供气方式,预测用气量;确定燃气储备站、调压站的位置、规模及用地面积;确定高、中压燃气管网压力级制及布设和安全要求。

⑦环卫设施规划:评价环卫设施现状;落实上层次规划确定的控制要求;确定环卫设施的种类、位置、规模、配置要求等控制要求。

(10)其他。根据具体情况可增加交通影响评估、环境影响评估、综合防灾规划、绿地系统规划等章节内容,由采购人另行通知。

2.法定文件(含文本、单元法定图则、地块开发细则)

法定文件应充分考虑资源保护和利用、公众利益和公共安全等因素,具有强制性实施的约束力。法定文件是对市民公示公告的主要文件。

(1)单元法定图则

①法定图则应对编制单元的主导功能、用地面积、居住人口规模、建设用地规模、住宅建筑规模提出强制性的要求;对编制单元的道路红线、轨道交通、水域控制线(城市蓝线)、城市绿地控制线(城市绿线)、生态控制线、历史文化保护线(城市紫线)、城市基础设施控制线(城市黄线)等规划控制线提出强制性要求;对编制单元的公共服务设施、交通设施、市政公用设施和城市安全设施等配套设施的分布和规模提出强制性要求。

②针对强制性内容控制的不同要求,在强制性内容控制模式中分别采取实线控制、虚线控制、点位控制、指标控制和条文控制等方式进行规划控制。通过控制模式实现明确的控制内容强化刚性,不明确的控制内容预留弹性。

③确定各街坊的主导性质、用地面积、建设用地规模、居住人口规模、住宅建筑规模、各项配套设施等指标,以此作为指导下一步地块开发细则的依据。

(2)地块开发细则

地块开发细则以街坊为基本规划范围,落实城市设计内容,按照编制单元和街坊的控制要求,对地块进行细分,并提出地块具体规划控制要求。包括细分后地块的用地范围、用地性质、兼容性和兼容比例等要求,地块的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限高、建筑后退要求、配建停车泊位指标等控制指标,公共服务设施、交通设施、市政公用设施和城市安全设施的配置要求,以及城市设计、城市更新等其他控制要求。

若无特殊要求,停车配建指标、建筑物间距和退让、地块出入口按《清远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有关规定等执行。有特殊要求的,如沿江建筑退缩线、建筑通透率等,须在街坊开发细则中注明。

3.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论证报告

根据城市设计的研究成果,对所在单元(或街坊)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开展相应修编的,除需提供修编成果外,还应当根据相关规范要求提供启动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的论证报告,说明修编的必要性与合理性。

七、成果数量及要求

 1.中心城区总体城市设计研究专题

成果阶段

提交的内容

纸质文件

电子文件

演示文件

1.初步编制

6套

1套(刻碟或U盘)

1套(PPT)

2.评审成果

10套

1套(刻碟或U盘)

1套(PPT)

3.最终成果

10套+宣传册15套

4套(刻碟或U盘,含入库成果)

1套(PPT)

 

2.各重点片区城市设计成果(按子项目单独形成成果)

成果阶段

提交的内容

纸质文件

电子文件

演示文件

展示图纸/模型

1.初步编制

6套+简本15套

1套(刻碟或U盘)

1套(PPT)

 

2.评审成果

10套+简本30套

1套(刻碟或U盘)(MDB格式)

1套(PPT)

 

3.最终成果

10套+宣传册15套

4套(刻碟或U盘)含入库成果(MDB格式)

1套(PPT)

不少于8张展示大图

 

3.各重点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按子项目单独形成成果)

成果内容

提交的内容

纸质文件

电子文件

汇报演示文件

1.初步成果

6套

1套(刻盘或U盘)

1套(PPT)

2.评审成果

6套

1套(刻盘或U盘)

1套(PPT)

3.报批成果

6套

2套(刻盘或U盘,含入库成果)

——

4.最终成果

10套

4套(刻盘或U盘,含入库成果)

1套(PPT)

 

注:

1.所有成果应满足技术规定的相关要求。

2.全部设计成果(含文本成果、三维模型电子文件和汇报PPT等)均应制作计算机文件。提供成果的电子文件,包括doc和pdf格式的文本、说明书和简本,jpg及dwg格式文件的图纸,pdf及dwg格式的导则、图则,以及三维模型源文件。

3.采用dwg格式的图纸不得旋转,指北针垂直向上,且在电脑中核查的坐标应与所标注的一致,其坐标应严格按合法用地文件坐标输入,不得省略小数点后的位数。

  4.控规坐标采用大地2000坐标,高程统一采用1985国家高程。

八、工作阶段与计划

自双方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月完成(不含汇报、评审、审查、公示、公告以及听证等时间)。

1.合同签订后之日1个月内,提交(第一阶段)中心城区总体城市设计提升专题初步成果;

2.确认重点片区城市设计范围与控规编制范围,启动(第一阶段)重点城市设计项目工作,2个月内,提交重点片区城市设计初步成果;

3.启动重点城市设计后4个月内,提交(第一阶段)上报专家评审会审查成果;

4.启动重点城市设计后5个月内,提交(第一阶段)上报市规委会审议成果;

5.启动重点城市设计后5个半月内,提交(第一阶段)修改完善成果;

6.提交(第一阶段)最终成果后,对有控规编制需求的项目,开展(第二阶段)控制性详细规划工作,启动后1个月内,提交(第二阶段)初步成果;

7.启动第二阶段工作2个月内,提交(第二阶段)上报专家评审会审查成果;

8.启动第二阶段工作2个半月内,提交(第二阶段)报市规委会审议成果;

9.启动第二阶段工作3个月内,提交(第二阶段)报市政府批复成果;

10.启动第二阶段工作4个半月内,提交(第二阶段)最终成果。

  以上为重要控制时间节点,此外,设计单位还应根照采购人需要准备其它中期成果对接、部门意见征求、草案公示、上报自然资源局内部审查等的成果资料。

  九、基础资料

  采购人应提供必要的设计基础资料,鼓励编制单位通过调研、现场勘探、勘察、测绘等手段自行获得有关资料,但需对资料的科学性、完整性和正确性负责。获取上述资料而产生的费用由编制单位行承担,但编制单位不对应由提供的资料支付费用。

十、其他要求

1.采购人应当协助编制单位搜集基础资料及现场调查。

2.规划署名权归编制单位所有,版权归采购人所有。有权在规划审定后公开展示规划成果,并通过传播、媒介、专业杂志、书刊及其他形式介绍、展示、评价规划方案。

  3.编制单位应当根据需要进行规划汇报及准备相应材料。

 

采购包1(清远中心城区重点片区城市设计及控制性详细规划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自双方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月完成(不含评审、审查、公示、公告以及听证等时间)。

标的提供的地点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指定地点。

付款方式

 1期:支付比例20%,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支付合同总费用的20%给中标人;

 

2期:支付比例20%,中标人提交经专家评审的城市设计成果后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支付合同总费用的20%给中标人。

 

3期:支付比例20%,中标人提交的城市设计成果通过规委会审议并根据规委会意见修改完善后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支付合同总费用的20%给中标人。

 

4期:支付比例15%,中标人提供配合控规调整的城市设计服务,提交控制性详细规划专家评审成果后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支付合同总费用的15%给中标人。

 

5期:支付比例15%,中标人提供配合控规调整的城市设计服务,提交控制性详细规划报市规委会成果后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支付合同总费用的15%给中标人。

 

6期:支付比例10%,中标人提交城市设计及控制性详细规划最终成果后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支付合同总费用的10%给中标人。

验收要求

 1期:除采购文件另有要求外,均按国家、地方或行业(排列在前者优先)现行相关验收规范和评定标准执行。

履约保证金

 不收取

其他

 

 

其他商务需求

参数性质

编号

内容明细

内容说明

 

1

报价要求

1.1 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整体进行投标,不得分拆,且要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中标后不得将本次采购的合同转包或分包给其他投标人。 1.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须以人民币为单位;报价不得高于采购方预算价。投报总价为完成本项目所需费用的总和,包括标的服务及其他附属服务的服务费用、相关人员工资、一切税费、保险费、仓储费、验收、图纸、资料等投标和履约过程可预见和不可预见的一切费用。

 

2

质量服务标准

符合国家及省、市有关检测标准。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响应)条款。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单位

数量

分项预算单价(元)

分项预算总价(元)

所属行业

技术要求

1

区域规划和设计服务

清远中心城区重点片区城市设计及控制性详细规划

1.00

9,600,000.00

9,600,00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详见附表一

 

附表一:清远中心城区重点片区城市设计及控制性详细规划

参数性质

序号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1

详见采购需求。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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