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面向抽查检查管理业务场景,通过移动通讯网络,建立集移动端的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管系统和管理端的后台支撑系统于一体的移动监管体系,提供任务管理、日常检查等环节,规范执法流程,保障依法履职,具体内容如下:
1.移动端
面向一线监管人员提供服务,主要功能有:任务管理、日常检查、通知公告、最新动态、业务专长管理、执法资质、系统设置、位置上报等。
2.管理端
面向主管领导及后台管理人员提供服务,主要功能有:任务管理、消息管理、执法人员、法律法规、统计分析、设备管理、监管对象管理、与51执法对接等。
二、依据及标准
1、《市场监管部门执法音像记录工作规定(试行)》(国市监稽〔2020〕118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
3、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21年印发《关于市场监管基层执法装备配备的指导意见》
4、《关于深化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8〕62号)
5、《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监管”建设方案要点》
6、《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市监信〔2019〕38号)
7、2019年国务院第66次常务会议通过《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
8、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关于深化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9、《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 22239-2019);
10、《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安全设计技术要求》(GB/T 25070-2019);
11、《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要求》( GB/T 28448-2019)。
三、建设任务及要求
2018年国务院进行新一轮机构改革,组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三局合一后将涵盖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监管,从业务角度对事中事后监管的方式、效能等提出更高要求。
长春市场监督管理局在不断的研究如何通过更好的技术手段来提高监管执法效率,加强对市场的监管深度与力度。随着移动通信网络的发展,尤其是具有高速率数据传输能力的无线网络的建成,已经完全满足建设重点领域安全监管平台的建设要求。通过重点领域安全监管平台的建设,使得上述问题的解决成为可能。
贯彻落实《市场监管部门执法音像记录工作规定(试行)》 (国市监稽〔2020〕 118 号)、《关于市场监管基层执法装备配备的指导意见》,建设重点领域安全监管平台,以数据驱动监管业务,通过监管风险可视化、指挥调度信息化、监管任务痕迹化、考核评价数字化,实现精细化监管、预警性防御、科学化决策,形成“用数据说话、用数据管理、用数据决策”的新型监管机制,更好的破解监管难题,提升市场监管效能、强化服务职能。
本系统将提供面向管理端和移动端两大系统提供面向现场抽查检查务场景,通过移动通讯网络,建立集移动端的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系统和管理端的后台支撑系统于一体的移动监管体系,规范执法流程,保障依法履职,具体内容如下:
1.移动端
面向一线监管人员提供服务,主要功能有:任务管理、日常检查、通知公告、最新动态、业务专长管理、执法资质、系统设置、位置上报等。对不超过3种的Android平板终端进行UI适配。
2.管理端
面向主管领导及后台管理人员提供服务,主要功能有:任务管理、消息管理、执法人员、法律法规、统计分析、设备管理、监管对象管理、与执法报备系统对接等。
该项目建设后,可通过电子政务外网提供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现场执法监管工作,服务于全市执法监管人员。
四、 技术要求
具体参数值或功能要求表述 |
数量及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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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总体要求 系统总体架构分为五层,具体如下: 1、基础层,实现基础的支撑服务,包括网络、安全、存储、服务器等; 2、数据层,实现基础的数据支撑服务,包括结构化数据存储和非结构化(音视频)文件存储,本系统所产生的监管库是市监局数据中心的组成部分; 3、服务层,因为本系统同时支撑管理端和移动端,因此其绝大多数的服务都是服务化接口,以便于提供面向管理和移动端相同的服务; 4、应用层,应用层本系统主要包括管理端和APP,其中管理端主要实现对系统的管理、监控、查询及统计;APP主要实现任务检查; 5、接入层,包括WEB展示、APP等。 系统应用部分运行在电子政务外网,数据落地在长春市监局数据中心,通过网闸与数据中心、公示系统、双随机等系统进行交互,通过网闸与运行在互联网的移动执法终端进行交互,充分利用现有网络及设备资源。 二、建设内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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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 |
五、 商务要求
1、交付(实施)时间要求:合同签订后45日内完成系统建设工作。
2、交付(实施)的地点要求: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指定地点。
3、售后服务要求:
(1)服务期1年(验收合格之日起)要求建立一整套规范的技术支持服务运作体系和流程,指定稳定的技术服务队伍,提供故障诊断、技术咨询、故障排除、1年2次现场巡检的技术支持服务。
(2)服务期内,服务响应时间为1小时,如果需要到达现场,则供应商24小时内派技术人员到达现场解决问题。
(3)供应商应提供远程支持,电话、电子邮件等支持方式。
(4)项目验收合格后提供一年免费运维服务,服务期满后双方再商议。
4、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要求: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款30%,系统上线试运行并通过初步验收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款30%,初步验收通过达到稳定状态6个月后支付合同款40%。
配备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各一名,应为本单位在职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