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1、项目概况
根据北京市水资源管理最新需求,结合北京市地下水自动监测系统运行实际,对分布在全市的671个地下水自动监测站实施监测设备看护,对监测设备实施维护。监测站看护与监测设备维护工作是保障监测设备更好发挥效益的必要条件,因此开展2023年北京市地下水自动监测站看护与监测设备维护任务招标工作。招标内容主要包括监测井状况检查、井深测量、井口保护设施巡查、监测设备维护等相关工作。671个地下水自动监测站,均包括监测井、井口保护装置、水位水温自动监测仪器。485个监测井井壁管为外径146mm的钢管,186个监测井井壁管为钢筋混凝土管或铸铁管等,井壁管外径为200-300mm不等;井口保护装置含保护筒、异形防盗锁、监测站标示牌、水准点;水位水温自动监测仪器包括水位水温采集单元、数据传输单元等。水位水温自动监测仪器型号分为两类,其中HT255型水位水温自动监测仪515套,XMD-35Y型水位水温自动监测仪156套。
2、执行规范和标准
《地下水监测工程技术规范》GB/T51040-2014;
《地下水监测规范》SL183-2005;
《水位观测标准》GB/T50138-2010;
《水文基础设施建设及技术装备标准》SL276-2002;
《水文自动测报系统技术规范》SL61-2015;
《地下水监测站建设技术规范》SL360-2006;
《水文设施工程施工规程》SL649-2014;
《水文设施工程验收规程》SL650-2014;北京市地下水监测系统运行维护相关要求。
3、工作内容与技术要求
(1)工作内容
监测站看护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对于分布在全市的671个地下水自动监测站,实施监测设施、监测井看护、仪器保护筒安全巡查、监测站设备安置检查、监测传感器运行情况巡查、通信与存储模块巡查、建立看护工作档案等。
监测设备维护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巡检及校测分布在全市的地下水位自动监测站671个,包括数据采集传输设备维护、监测设备配件维修、监测数据可靠性保障、故障应答处理、建立运维档案、维修破损的监测保护装置等。
(2)技术要求
1、监测站看护
(1)监测站巡查。监测站巡查采用定期与不定期结合的方式,每年每站至少巡查2次。巡查内容主要包括查看井口保护设施保护筒上盖是否完好、整洁,锁具是否安全等。
(2)监测站周边环境维护。通过不定期维护保持监测站保护设施及周边相关区域的环境整洁,包括监测站相关区域无关堆放物清理等。
(3)监测井看护。结合监测设备巡查与监测站水位变化情况,测量井深,并保障井深满足监测设备正常运行需求。
(4)仪器保护筒安全巡查。主要包括保持监测站保护筒内部环境清洁,布置整齐,做到各仪器设备干净清洁,设备整齐摆放、标识清楚。
(5)监测站设备安置检查。主要包括检查设备是否固定牢固、安置可靠;根据监测站设备配置清单,清点设备与仪器数量,做好记录。
(6)监测传感器运行情况检查。主要包括监测传感器的定期检查,并保障传感器的清洁、运行稳定等。
(7)通信与存储模块巡查。主要包括通信系统信号强度等的查看;RTU时钟查看、内存空间查看等。
(8)建立看护工作档案。在按照技术要求完成相关监测设施设备的看护等工作过程中,做好现场记录,留存现场相关照片,定期完成工作任务统计,并将看护档案纸质版装订成册存档,同时保存扫描版文件。
2、监测设备维护
(1)水位计传感器等的专业清洁,率定。
(2)通信系统信号强度等的检测。
(3)RTU正常维护,校核时钟、电池电量检测及所需电池更换,内存空间检测。
(4)监测设备现场校核,包括现场人工测量并与自动监测设备对比分析、自动监测设备参数调试,并填制现场设备校核相关记录表。
(5)在发现监测保护装置破损时,应及时维修,修复后应保持监测保护设施牢固安全。对671个监测站井台基座涂刷一遍。
(6)及时维修故障设备。
(7)设备现场无法修复或修复时间跨0时、4时、8时、12时、16时、20时,应有替代设备实施监测,以保障监测数据连续性。
(8)建立设备维护工作档案。在按照技术要求完成监测设备维护工作过程中,做好现场记录,留存现场相关照片,定期完成工作任务统计,并将看护档案纸质版装订成册存档,同时保存扫描版文件。
(3)工作技术指标
1、系统正常运行率97%以上。
2、故障应答率100%。
3、发现监测设备故障后,即时应答,2小时到达现场。
4、故障排除率100%。
5、设备、保护设施、监测井完好。若监测设备丢失,则按同型号设备补齐;若监测井及保护设施破损,则恢复原貌。
4、提交成果
1、水文水资源水生态监测运行维护-地下水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实施方案,纸质版2份,电子版1份。
2、水文水资源水生态监测运行维护-地下水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工作报告及有关附件(内容包括监测保护设施巡查、设备检查等现场记录,系统运行维护记录,委托看护费发放记录,系统正常运行率、故障应答率、故障排除率等统计信息),纸质版2份,电子版1份。
5、项目实施进度要求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总体进度要求细化工作任务,制定项目实施计划表,并提出合理有效的保障措施。不符合上述工期要求的,将作为未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6、特别条款
①供应商须按照成交金额(或比例),对上一年度服务单位延长服务期所发生的费用进行结算(上一年度服务单位延长服务期:自2023年1月1日至本年度中标单位进场前1日)。
②供应商在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的基础上需服务至招标人确定水文水资源水生态监测运行维护-地下水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采购项目工作承担单位并签署相关委托合同之日止。服务期间,供应商承诺并保证继续提供监测井状况检查、井深测量、井口保护设施巡查、监测设备状况检查、传感器运行情况巡查、通信与存储模块巡查、建立看护工作档案等相关工作,本特别约定条款不受本合同期限限制。
③下年度超出服务期限所产生的服务费依照①款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