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技术要求
一、采购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新媒体营销
2、采购单位:大同市文化和旅游局
3、采购内容:为了进一步宣传推广大同文旅资源,持续叫响“文化古都、清凉夏都、美食之都”品牌,提升大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促进全市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大同市文化和旅局与新媒体平台合作,深挖大同文化旅游内涵,策划系列主题活动,制作一批体现大同特色、独具创意的短视频,配套网络达人推广活动,掀起大同文旅宣传热潮。
二、采购需求主要内容
1、服务时间:2023 年 6 月 1 日至 2024 年 5 月 31 日
2、合作平台:在新媒体平台进行宣传营销,媒体平台的用户活跃度高、近年来在文旅宣传方面产生过“爆款”效应的平台可优先选择。
3、服务内容:
供应商应提供以下服务内容:
- (1)搭建和运营大同文旅新媒体平台宣传矩阵。合作期结束后,大同市文化和旅游局在相关平台的媒体账号粉丝量增长不少于 5万、播放量增长总体不少于 1000 万次、点赞量增长总体不少于 20 万(以 2023年 6 月 1 日为起始计算点,以 2024 年 5 月 31 日为终点计算点,截图或平台数据证明为证)。运营大同市文化和旅游局相关媒体账号,应关注账号舆情并按期总结报送大同市文化和旅游局,及时、礼貌、准确回复网友关于相关问题的咨询和建议。
- (2)设计、制作、宣发大同文旅相关短视频。以大同文旅资源禀赋为基础,围绕“文化古都”“清凉夏都”“美食之都”三大品牌,以节庆、会议、大型活动、热点事件等为重要节点,设计、制作、宣发大同文旅相关短视频。短视频应为原创视频且版权完全属于大同市文化和旅游局,因短视频及其素材的版权问题造成的一切纠纷和责任由供应方负责。短视频可加水印和LOGO,但应同时提供一份高清、无水印版视频给大同市文化和旅游局(版权要求同上)。
短视频内容策划分为系列主题和独立主题,其中由供应商策划的系列主题不少于 5 个,每个系列不少于 3 支短视频。短视频策划可由供应商设计方案并经大同市文化和旅游局同意后执行,也可由大同市文化和旅游局提出相关要求后供应商进行设计制作。短视频的数量不少于100 支。
- (3)话题和热点事件营销。一是开展话题营销:策划短视频挑战赛或趣味互动等活动,开设或运营不少于 3个专业的平台话题页面(该H5 页面需包括话题简介、主视觉画面、玩法介绍、内容链接等内容)。话题的确定和选择可由供应商提出意见后经大同市文化和旅游局决定,也可由大同市文化和旅游局直接确定。每个话题页面的播放量或阅读量增量不少于 1 亿次。
二是进行热点事件营销:及时关注舆论风向和热点话题,针对网络正面热点事件及时进行策划,设计制作大同文旅“跟风”短视频,或挖掘大同本地特色IP、市民游客关注的热点话题,策划事件、热点营销。营销应恰当、合法、合情、合理,且经大同市文化和旅游局同意后执行。
- (4)邀请网络达人进行宣传推广。策划系列主题活动,①邀请不少于3 位 1000 万以上粉丝的网络达人,通过直播或者发布短视频对大同文旅进行宣传推广。②邀请不少于 5 位 300 万以上粉丝的网络达人,通过直播或者发布短视频对大同文旅进行宣传推广。③邀请不少于 10 位大同本地网络达人,通过直播或者发布短视频对大同文旅进行宣传推广。
供应商应对网络达人的背景和内容风格进行调查,确保相关网络达人不存在负面舆情和违法违规情况。在合作期内出现负面舆情情况的及时妥善解决。网络达人的选择可由供应商提出意见后经大同市文化和旅游局同意,也可由大同市文化和旅游局直接确定。
- (5)搭建和运营“城市名片”。在相关媒体平台上搭建和运营大同城市形象阵地,即“城市名片”项目。其中,面向北京市的服务期限不少于一年。内容包括城市形象手绘视觉设计、优质内容优先展示、板块设计、页面管理等。
- (6)其他大同文旅宣传营销服务。
-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相关运营资质且信用良好。
2、中小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