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名称: 安仁产业开发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之大金山园区项目二初步设计
二、 项目概况:为改善城市低收入居民的居住条件,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根据安仁县人民政府《政府常务会议决议书》文件精神,开展实施安仁产业开发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之大金山园区项目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用地7339.61平方米,建设2栋保障性住房,容积率<3.0,建筑密度21.25%,绿地率30.0,总户数约360户。配套建设给排水、供电、通讯、消防、道路、停车位、充电桩等设施,项目总投资约11000万元,项目实施地点:安仁县大金山工业园区。注:总户数、项目总投资根据建设方该项目最终实施计划,现场踏勘时确定。
三、设计内容及工期:
3.1、设计服务内容:包括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
3.2、设计工期:
1).方案设计: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20天完成规划方案设计。
2).初步设计:方案(含总图指标)通过后 30天内完成初步图设计。
四、设计服务要求:
4.1、适用于工程的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标准,以及相应的规范、规程等。
4.2、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4.3、成交供应商交付实施方案资料及文件后,须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做必要修改,直至审查通过取得设计批复。
4.4、实施成果:包括方案、初步设计文本纸质版6份2及电子版等材料。
4.5、项目设计变更按省、市、县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五、验收标准
由采购方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通过,编制的成果文件必须达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评审要求,并获得设计批复文件。
六、其他要求及说明
6.1、履行合同时间及地点
6.1.1项目完成时间:
1).方案设计: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20天完成规划方案设计。
2).初步设计:方案(含总图指标)通过后 30天内完成初步图设计。
6.1.2项目完成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1.3项目完成方式:按采购人要求完成。
6.2、结算方法及其它要求
6.2.1付款人:安仁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6.2.2付款方式:合同另行约定
6.2.3本项目报价为供应商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本项目涉及到的设计、税费,如
6.2.4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对于上述项目要求,响应人应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