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景山公安分局2023年度保安服务采购项目

更新时间:2023-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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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305240000576590
来源:北京市政府采购网
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

一、招标项目概述

北京市公安局石景ft分局(以下简称:分局)通过本次公开招标选择优秀的保安服务公司承担分局2023年度保安服务项目。本项目共需保安人员699人,共计金额3096.36万元,其中含工资福利费、社会保险费、工装费、管理费等费用。

岗位分别为社区巡防队岗位、高检西办公区外围守护、治安支队岗位、养犬管理与烟花禁放岗位、指挥处视频巡控、赃证物岗位、机关大院安全保卫、衙门口及万达中心勤务站、打击破坏“三电”、迁安派出所。外聘保安人员日常工作由北京市公安局石景ft分局按照相关规章制度及岗位职责进行监督和管理。中标单位负责外聘保安人员的人事、劳资、社会保险、培训、体检、计生疫情防控等管理工作,并提供为外聘保安人员办理劳动用工手续(签订及解除劳动合同等)。

二、项目服务要求

(一)保安服务

1.中标单位须按照投标方工作要求,在取得中标通知书后组织完成人员筹备等工作,确保699名外聘保安人员按时上岗。

2.中标单位派驻至招标方人员均需签订《劳动合同书》,且必须提供保安人员的政审证明和入职体检证明,并出具公安情报系统网上比对结果证明。

3.合同服务期间,中标单位必须书面承诺,确保岗位不出现用人空缺,并于每月25号向招标方提供外聘保安人员实际在岗人员数量、姓名、身份证号及本月项目管理工作情况。如造成连续5日以上人员缺岗的情况,按每人每日中标金额的两倍标准在下一个月应向中标单位支付的服务管理费用中扣除。

4.具体岗位安排,由招标方根据工作需要设置。

5.中标单位向招标方提供有关劳动人事政策的咨询和相关业务办理的上门服务。

6.中标单位为招标方提供以下具体管理服务:

(1)工资管理:中标单位负责派驻保安人员工资薪金、保险开具工资薪金收入证明等手续。具体负责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和经招标方核准的发放标准,向全体外聘保安人

员按时发放工作薪酬。非经招标方书面通知,不得扣罚外聘保安人员工资和补贴。

(2)保险管理:中标单位负责派驻保安人员各项社会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及住房公积金保险相关手续;

(3)人事档案管理:中标单位负责派驻保安人员的人事档案存放、调转,招工手续,政审,工龄认定,退休审批申报和开具各类人事证明等服务。

(4)劳动合同管理:中标单位负责派驻保安人员劳动合同的订立、续订、变更、终止、解除等服务。按照招标方的要求,及时更换不能胜任工作的外聘保安人员,并负责处理合同服务期内所有劳资纠纷、管理纠纷、劳动争议和事故,处理相关法律诉讼和支付所需费用。并落实招标方根据规章制度和工作需要提出的其他管理要求。

(5)人员培训:按照用工单位的要求为员工进行全方位的培训,特别是岗前关于国家政策例如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保险法的培训;

(6)劳动争议处理:派驻人员和用工单位出现劳动争议时,及时和用工单位联系,根据实际情况给用工单位提出合理合法的处理意见并提供法律援助,妥善处理劳动争议,避免劳动纠纷,为用工单位排忧解难;根据用工单位需求,提供劳动仲裁和法院的诉讼服务;

(7)事故处理:中标单位负责处理外聘保安人员在工作期间发生的因工负伤、职业病、致残、死亡及其他受损事故,及时为外聘保安人员办理工伤申请、认定、鉴定、赔付手续及医疗费用、丧葬费用报销及赔付手续。

(8)其他需要委托事宜。

此外,外聘保安人员在岗工作期间,无论因何原因发病、受伤,基于人道主义及充分保障外聘保安人员人身健康与生命安全,中标单位应及时为派驻人员垫付前期抢救、住院押金、医疗等事故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如因情况紧急不抢救即危害派驻人员生命安全的,中标单位未及时到场或因其他客观原因而由招标方代中标单位先行垫付的(仅限一次),视为中标单位向招标方借款,中标单位应与招标方办理借支手续,并应在5个工作日内返还招标方代为垫付的全部款项;中标单位未及时返还招标方代为垫付费用的,招标方有权在应支付中标单位的费用中予以相应扣减,应支付的费用不足以扣减的,中标单位应另行偿还。另外,中标单位负责外聘保安人员患病、负伤、死亡等其他重大意外变故时,对派驻人员及家属进行慰问,承担慰问费用和丧葬费用。

(二)员工保障

1.入职体检:根据招标方要求及岗位特性,中标单位负责对新入职外聘保安人员提供入职体检服务,派驻至招标方时必须提供体检证明。

2.专人负责为外聘保安人员提供劳动人事管理、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政策咨询服务及有关材料的提供。

3.因实际工作需要,在法定节假日、双休日及八小时工作时间以外时间加班的,原则上安排补休,在未能安排补休的情况下,经招标方核算后,由中标单位按照国家相关

规定另行支付加班费用。

三、对投标方公司的要求

(一)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对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准确把握能力;

(二)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四、服务责任

(一)外聘保安人员在非工作时间内发生的人身意外或其他纠纷,由中标单位负责处理;

(二)因外聘保安人员工作失职或故意行为或违法犯罪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中标单位应根据公安机关的立案调查结果或法院判决,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三)因中标单位自身原因引发的一切纠纷,由中标单位负完全责任;

(四)因中标单位自身原因导致纠纷扩大或未能减小损失的,由中标单位承担相应责任;

(五)如中标单位挪用外聘保安人员工资、补贴等,除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外,招标方有权终止服务合同。

(六)中标单位须协助招标方做好派驻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定期提交外聘保安人员管理工作情况报告。

(七)中标单位负责根据自身规章制度对外聘保安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及规章制度、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在职培训,并协助招标方做好外聘保安人员的业务培训、教育和管理工作,教育派驻人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教育派驻人员遵守招标人的规章制度和保密规定,保守国家秘密、警务秘密等其他涉密信息。

五、派驻人员要求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

2.自愿从事保安服务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分配;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3.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并通过体检和相关测试。

4.男性保安队员年龄为18至40周岁,女性保安队员年龄为18至35周岁(均含),项目负责人及保安队长(含分队长)年龄35至48岁,户籍不限,且心理健康、身体健康。

5.女性保安员招收比例不低于6%,其他均为男性。

6.保安人员中退伍军人比例不低于10%

7.学历要求:分队长、班长具有高中、中专或同等以上学历;普通保安员具有初中以上学历。

(二)薪酬待遇

外聘保安人员每月实收工资不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

(三)岗位设置及工作内容

外聘保安人员由招标方直接指挥管理,协助公安机关从事保安服务岗位工作。

外聘保安人员的工作时间:根据岗位实际,按照招标方要求确定岗位工作任务,由中标方进行班次安排。

1.分局机关大院48人。

分队长(男)1人、负责分局保安管理及消防安全,处置突发事件,出入境内外巡视、检查;副分队长(女)1人,负责分局女保安员管理及分局内部门禁、人脸识别及东院门禁、人脸识别系统的开关,处理突发事件;北门(男)12人,负责出入车辆、人员登记,大门处消防安全、门口交通疏导、上访人员传达指引、处置突发事件;大厅(女)2人,(男)4人,负责大厅开关门、对来访群众查看访客条、登记,发现可以情况及时上报;监控(女)7人,负责视频巡控、大厅的门锁及开关灯,分局内部门禁、人脸识别及东院门禁、人脸识别系统的开关,遇突发事件及时上报;西门(女)4人,(男)6人,负责上传下达、接收发信件、快件、分发报纸、管理出入人员及车辆、及来访群众,处置突发事件;出入境(女)3人,(男)8人,负责帮助群众办理自助填表业务、本市人员签证业务、维护出入镜大厅人员秩序等。

2.指挥处视频巡控8人。

视频巡控(女)8人,负责对辖区和重大安保活动场所视频巡控,对三级视频巡控平台及街面警力进行督查,对报警人员进行视频追踪并记录。

3.治安支队保安员15人。

分队长(男)1名,巡逻(男)14人,负责配合民警抓赌扫黄,街面治安巡逻,便衣蹲点。

4.治安支队专职保安员1人。

养犬管理与烟花禁放管理1人。

5.高检西办公区外围守护35人。

分队长(男)1名,负责对治安安保人员的管理、调动和工作安排以及对在工作中突发事件对分局领导的汇报工作;班长(女)1名,负责对治安女安保人员的管理、调动和工作安排及公安分局上班遇突发事件及时报告民警,协助民警完成工作;高检西办公区(男)17人、(女)16人,负责协助民警对集体访的秩序维稳,配合民警对不听劝阻或打横幅、喊口号、举状纸等过激行为的现场处置工作。

6.衙门口及万达中心勤务站23人。

分队长(男)1人,负责对安保人员的管理、调动和工作安排以及向所领导汇报工作;班长(男)1人,依照实际工作需要安排主要负责:查岗和日常工作;鲁谷派出所巡逻车组(男)21人,负责配合民警对街面巡逻发现可疑情况及时配合处置。

7.打击破坏“三电”10人。

分队长(男)1人,负责对安保人员的管理、调动和工作安排以及向打击破坏‘三电’领导汇报工作。打击破坏‘三电’(男)9人,负责对辖区内的高压线路巡查和巡视。

8.赃证物管理4人。

赃证物管理(男)4人,负责大门职守。

9.社区巡防队552人。

分队长(男)1人,八宝ft社区(男)62人;老ft社区(男)41人;鲁谷社区(男)70人;八角社区(男)70人;苹果园社区(男)91人;古城社区(男)76人;金顶街社区(男)38人;模式口社区(男)53人;广宁社区(男)23人;五里坨社区(男)25人;八大处辖区(男)3人。职责任务是配合派出所做好本辖区的治安防范工作,在各个社区巡逻,从事协助办案、跟110警车,门卫值班、看护等工作。

10.迁安派出所3人。

负责迁安派出所门卫工作。

(四)惩戒机制

1.对因责任心不强等主观原因出现工作失误,给招标方工作造成恶劣影响的外聘保安人员,应予以辞退。

2.对利用工作之便向他人泄露或出售信息的外聘保安人员,应予以辞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五)劳动纪律

1.外聘保安人员按照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出现迟到早退等现象,上班15分钟以后到达,视为迟到,下班15分钟以前离开,视为早退;

2.外聘保安人员本人确实因病、事假,不能正常上班者,须经招标方用人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方可休假;年休假以及其他法定假期,需提前向招标方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得到批准后方可休假;

3.严禁喝酒或者酒后值班、脱岗、睡岗、在工作场所内吸烟。

4.上班期间要规范着装,如统一配发工作服的,要穿着工作服上班。

(六)工作纪律

1.熟悉所执行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及管理制度;

2.工作中,发现的违法犯罪线索和可疑人员、场所,应及时上报;遇突发事件及时处理,遏制事态发展;

3.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工作,熟悉工作流程;

4.保持良好的岗位形象和注意自身的言行举止及仪容仪表,文明执勤,礼貌待人,按规章制定严格落实每天的工作任务;

5.听取日常工作中意见与建议的反馈,耐心解释、虚心接受领导和民警提出意见与建议,及时向主管部门上报;

6.认真履行本职工作,完成上级指派、交办的其他临时性任务。

六、经费支付方式及服务年限

(一)甲方按季度支付保安服务费用,以实际发生为准。

(二)保安服务合同有效期限为一年,自合同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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