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要求
一、项目名称:长治市上党区财政局2022年度重点绩效评价项目
二、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60日历天
三、项目概况:
本次采购项目共为5包,预算金额550000元,为确保本项目进度时效,各供应商只可对1-5包其中一包进行投报,所投报的内容必须完全响应本磋商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为准的所有规定。
包号 |
项目单位 |
项目名称 |
预算金额(元) |
一包 |
长治市上党区农业农村局 |
2022年第三批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优势特色产业集群) |
110000.00 |
长治市上党区直属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区宾馆食堂、民生大厦食堂劳务费及运营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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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上党区农业农村局 |
农业保险保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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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上党区现代农业发展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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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上党区林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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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上党区农业农村局 |
2022年中央农田建设补助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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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上党区水利局 |
城乡供水一体化和农村规模化、标准化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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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上党区国有资产发展中心 |
长治市上党区国有资产发展中心国资国企改制专项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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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上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市政工程及创建文明城市工程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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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上党区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
部门整体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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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包 |
长治市上党区文化和旅游局 |
中央灾后恢复重建财力补助资金 |
110000.00 |
长治市上党区交通运输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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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上党区水利局 |
中央水利发展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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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上党区荫城学区 |
2022年革命老区转移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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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上党区教育局 |
新建高中项目配套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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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上党区教育局 |
营养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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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上党区城乡环境和园林绿化中心 |
上党区乡镇生活垃圾中转站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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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上党区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 |
基建支出-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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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上党区农业农村局 |
乡村振兴衔接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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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公安局上党分局 |
警务辅助人员劳务费及业务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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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上党区职业高级中学校 |
部门整体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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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包 |
长治市上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企业养老保险 |
110000.00 |
长治市上党区国有资产发展中心 |
上党区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2021年美丽乡村建设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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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上党区教育局 |
西庄中学项目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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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上党区直属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维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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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上党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
2022年中央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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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上党经开区基础设设施及标准厂房PPP项目有关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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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上党区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 |
清洁取暖专项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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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上党区应急管理局 |
部门整体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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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包 |
长治市上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城镇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项目 |
110000.00 |
长治市上党区文化和旅游局 |
2022年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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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上党区体育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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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长治市上党区委员会宣传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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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上党区水利局 |
北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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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上党大队 |
源头监管信息平台运行维护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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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上党区司法局 |
专职人民调解员购买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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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上党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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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上党区自然资源局 |
2022年度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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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上党区文化和旅游局 |
送戏下乡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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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上党区民政局 |
部门整体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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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包 |
长治市上党区农业农村局 |
2022年第二批乡村振兴衔接资金(东药材平台项目) |
110000.00 |
长治市上党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
“爱心消费券”专项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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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上党区教育局 |
教育费附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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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上党区交通运输局 |
农村公路工程建设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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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上党区水利局 |
山西长治陶清湖体育特色小镇PPP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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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上党区自然资源局 |
征地补偿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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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公安局上党分局 |
政法转移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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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上党区司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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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上党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 |
部门整体评价 |
一、内容要求
(一)重点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
1、项目立项。包括项目立项程序是否规范、立项依据是否充分、项目绩效目标是否合理、绩效指标是否明确等。
2、资金落实。包括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实际用于项目资金数额、项目资金拨付情况和及时性等。
3、项目业务管理和财务管理。包括项目业务管理及财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制度的执行情况及监控措施等。
4、项目的产出和效益。包括项目产出的数量目标、时效目标和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及成本节约情况,项目实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发展和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5、项目政策目标的实现程度。包括项目相关支出政策是否符合政策目标群体的需求、政策实施效果、政策的可持续性等。
6、政策的实施效率与效果。包括政策目标的实现情况、政策实施的效果、效率、公平性和可持续性。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1、履职效能。包括部门(单位)工作目标设定依据充分性和合理性,工作目标总体实现程度,核心业务目标实现程度,基础管理工作情况等。
2、管理效率。包括部门(单位)预算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其他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3、可持续性。包括部门(单位)履职对经济发展影响、社会环境影响,服务对象、管理对象的社会满意度等。
4、可持续性。包括部门(单位)体制机制改革情况,干部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情况。
二、服务项目说明及实质性要求
为确保项目进度时效,各供应商只可对1-5包其中一包进行投报,所投报的内容必须完全响应本磋商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为准的所有规定。
成交供应商,需选配优秀专业人员组成绩效评价小组,独立、客观、公正和规范地开展绩效评价工作,要及时进驻被评价项目单位,完成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资料的收集、整理,对其项目自评报告进行查对核实,拟订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包括拟定相关评价指标、指标说明、评价标准、分值权重、评价方式方法等)。按照核准的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客观公正实施绩效评价,认真开展现场勘验、检查、核实、社会问卷调查,按时完成各项绩效评价任务,向市财政局报送绩效评价报告。
1、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准确掌握项目概况,充分了解与项目绩效评价有关的政策文件及资料;确定合适的绩效评价指标;
2、制定评价工作方案:严格按照采购人规定的绩效评价工作方案格式及编写要求编写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方案;
3、现场调查核实评价:严格按照评审通过并修改完善的绩效评价工作方案进行现场了解情况、核实凭证、调查取数。成交供应商须保证数据来源可靠和取数过程合理合规;
4、撰写绩效评价报告:严格按照采购人的格式要求撰写绩效评价报告,报告应内容翔实,依据真实、论证充分,数据准确、分析透彻,底稿及附件齐全;绩效目标、评价指标体系、主要成绩、问题分析以及对策建议应有鲜明逻辑关系;对策建议应具有针对性,对策建议还应具备合理性和可操作性。绩效评价报告应有项目负责人签字,并盖机构公证法。成交供应商应按时向采购人递交评价报告,并根据采购人及专家评审会的评审意见及时进行修改和完善;
5、成交供应商在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时应当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财政部门有关工作规范及相关行业政策和标准开展,遵循科学规范、公正公开的原则,并对评价结论负责;
6、独立完成评价业务,严禁成交供应商转包、分包行为,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本业务再委托给其他机构;
7、对工作实施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应及时向采购人报告,主动接受采购人的业务指导;
8、建立严格的项目档案管理制度,完整、准确、真实地反映记录项目评价的情况,做好各类资料的存档和保管工作;
9、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未经采购人批准,成交供应商及相关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提供、泄漏或公开评价项目的有关情况;
10、提供的绩效评价及相关服务,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满足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要求;
11、绩效评价工作应当严格执行财政部、财政局关于预算绩效评价等文件规定;
三、人员要求
1、供应商应配备了解预算绩效评价政策文件、具有绩效评价从业经验,满足绩效评价工作需要的项目组,以提供全面的绩效评价咨询服务,并确保绩效评价工作能够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和合同要求进行。
2、供应商委派的项目组负责人须具有相应的职业资质或技术职称,并承担过预算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能够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状况及时地分析并预见各种影响因素,并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和办法。报价时应附有相关证明资料。
3、项目组其他人员须具备相关经济专业知识或类似项目绩效评价经验。
4、供应商应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质量控制制度,能够为项目组提供项目相关行业的专家支持系统。
5、项目组应当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客观公正,廉洁自律,以保证绩效评价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四、费用要求
服务报价包含为完成项目绩效评价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以下各项费用:现场调研评价费用、绩效评价工作方案研发费用、绩效评价工作聘请专家费、社会调查费用、绩效评价报告撰写费用、合理利润及其他为完成绩效评价所需的交通、住宿、餐饮等一切费用。
服务报价可以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合理下浮,但低于成本价格的报价视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