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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北站东侧老旧小区成片连片微改造项目实施方案、广州北站东侧老旧小区成片连片微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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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305240000577900 文档页数:65页 所需下载券:10
广州北站东侧老旧小区成片连片微改造项目实施方案、广州北站东侧老旧小区成片连片微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微改造项目实施范围:位于花都区新华街,是花都的中心腹地和核心地带,为广州北站东侧老旧小区成片连片区域。具体范围为:北至秀全大道、南至新街河、东至建设路、西至新民路,面积约71.4公顷。启动区方案范围:北至商业大道、南至华南路、东至新华市场、西至福宁路,面积约4.1公顷。

  老旧小区成片连片微改造方案设计项目,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理念,以绣花功夫提升城市品质,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和“四个出新出彩”。充分挖掘文、商、旅、创等片区价值,结合老旧小区微改造,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从重要道路景观提升、背街小巷环境整治提升、“三线”整治、海绵城市建设和公房整体运营等多方面着手落实,实施片区整体改造提升,完善公共服务设施、提升市场活力、保留生活烟火气,促进创新创业,激发片区活力,打造老旧小区成片连片高质量品质提升示范片区,增强市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成果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省、市城市更新相关政策和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相关文件精神。 

 

采购包1(广州北站东侧老旧小区成片连片微改造项目实施方案)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自合同生效起至1年内。技术服务期间如遇政策调整,可终止合同。

标的提供的地点

 广州市花都区建设路1号(采购人指定地点)

付款方式

 1期:支付比例20%,合同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20%的预付款。

 

2期:支付比例30%,供应商完成项目启动区实施方案成果并通过区会议审定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相应项目合同金额30%的款项。

 

3期:支付比例30%,供应商完成整体实施方案中期成果起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相应项目合同金额30%的款项。

 

4期:支付比例18%,供应商完成整体实施方案最终成果并结题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相应项目合同金额18%的款项。

 

5期:支付比例2%,启动区实施方案成果或终期成果审核后2年内,申报国家或省级规划协会评奖,获得省级或国家级颁发奖项,采购人在获奖后10个工作日内,向供应商支付相应项目合同金额2%的款项。

验收要求

 1期: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符合用户需求书工作内容要求,且通过采购人组织的验收评审。

履约保证金

 不收取

其他

 其他,见“其他商务要求”。

 

其他商务需求 

参数性质

编号

内容明细

内容说明

 

1

关于联合体投标盖章说明

联合体各方成员须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第三条第5款的规定,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外,其他资料需盖章的可以仅牵头方盖章。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响应)条款。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单位

数量

分项预算单价(元)

分项预算总价(元)

所属行业

技术要求

1

工程设计前咨询服务

广州北站东侧老旧小区成片连片微改造项目实施方案

1.00

6,562,300.00

6,562,30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详见附表一

 

附表一:广州北站东侧老旧小区成片连片微改造项目实施方案

参数性质

序号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1

一、总 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高质量推进全区城市更新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21]3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州市以绣花功夫打造老旧小区成片连片改造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穗府办函[2022]5号),推进完成了广州北站东侧老旧小区成片连片微改造策划方案。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穗府办函〔2021〕33号)、《申请广州市级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年度计划工作指引(试行)》《花都区老旧小区改造专项规划(2021-2025年)》等文件或规划要求,提升城市空间品质、推动老旧小区更新,焕发老城市新活力,打造站城一体的老城综合服务中心、生机盎然的活力宜居完整社区,现进行广州北站东侧老旧小区成片连片微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

第二条微改造项目方案设计范围:位于花都区新华街,是花都的中心腹地和核心地带,为广州北站东侧老旧小区成片连片区域。具体范围为:北至秀全大道、南至新街河、东至建设路、西至新民路,面积约71.4公顷。

启动区方案范围:北至商业大道、南至华南路、东至新华市场、西至福宁路,面积约4.1公顷。

第三条老旧小区成片连片微改造方案设计项目,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理念,以绣花功夫提升城市品质,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和“四个出新出彩”。充分挖掘文、商、旅、创等片区价值,结合老旧小区微改造,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从重要道路景观提升、背街小巷环境整治提升、“三线”整治、海绵城市建设和公房整体运营等多方面着手落实,实施片区整体改造提升,完善公共服务设施、提升市场活力、保留生活烟火气,促进创新创业,激发片区活力,打造老旧小区成片连片高质量品质提升示范片区,增强市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成果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省、市城市更新相关政策和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相关文件精神。

 

二、设计原则

第四条坚持高质量发展理念。老旧小区微改造,是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之一。城市更新应从人的需求出发,“见物见人见生活”,在现有小区的基础上,进一步落实品质的提升。老旧小区微改造不仅是民生工程,更是发展工程。

第五条坚持一区一方案思路。延续片区策划方案,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打造符合居民要求的宜居、韧性、智慧城市。

第六条坚持居民参与的模式。提出“留白·民设”的创意,激发居民参与的积极性,实现共策、共设、共建、共治,重塑居民的主人翁感。

第七条坚持保护中发展、发展中保护的思路。兼顾完善功能和传承历史,充分提取年代感内容,包括年代元素、年代构件等,以小见大、从少变多,打造老城记忆的城市印象。

第八条坚持自我造血、良性循环。充分发掘范围内公房资源,统筹考虑具体布局,以公房资源为牵引,引入社会资本共同缔造,“更新一点、繁荣一片”。

第九条项目成果内容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指引的要求。

 

三、工作内容

第十条微改造实施方案,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以绣花功夫打造老旧小区成片连片改造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穗府办函〔2022〕55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穗府办函〔2021〕33 号)等文件要求进行编制。

第十一条 背景定位

从政策、设计依据、片策方案衔接、项目概况、上层次及相关规划等方面阐述实施方案的编制背景,并延续片区策划方案的定位内容。

第十二条 场地分析

对老城记忆(包括旧城空间的发展、城市肌理的延伸、商业业态的延续等内容)、交通情况(包括道路、轨道、慢行、静态等内容)、开敞空间(包括老城区的场地、滨河沿线的景观等内容)、公服设施(生活配套、教育配套、医疗配套、社区配套等内容)、公房资源(分为可利用和不可利用两类)、现状老旧小区(公共部分和楼本体部分)进行调研、分析、总结。

第十三条 意愿摸查

以社区为单位,下沉人员小队,通过多种方式摸查老旧小区居民改造意愿,充分征求老旧小区居民改造诉求,切实将社区居民最关心、最迫切的诉求纳入方案编制内容。

第十四条 城市形态

延续片策的定位与目标,从人居环境提升、配套设施完善、道路交通优化、管养服务循环等方面明确“拆、改、留、新”的空间分布,以人为本、衔接要求,提出片区整体功能策划。

第十五条 老旧小区实施方案

以社区管辖范围为分界,参照实施方案编制指引的模板,提取核心页面内容,说明其设计理念、设计手法、采用设计元素、具体改造内容等。

第十六条 人居环境提升

结合现状实际,提出优化社区绿地、公共空间、低效用地、村居环境等的规划策略,明确公共环境空间提升的内容和节点,包含启动区核心场景、滨湖景观带等重要开敞空间设计。从空间特色、城市家具、艺术小品等内容着手,增加片区范围内的有趣空间。

第十七条交通组织优化

大量分析现状交通数据,充分尊重现有交通情况,从道路组织、公共交通、慢行空间、静态交通等四个方面进行交通优化。以交通微循环的角度出发,结合道路周边业态,对于片策范围内主要道路进行针对性优化提升。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在存量中找增量,增加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泊位。

第十八条 相关专题研究

1、公房运营专章:明确范围内可利用的公房资源,并明确可利用的公房类型、规模、范围、权属情况、现状使用等内容,提出拟改造的方案、运营方案等。

2、社会风险评估专项:明确具体要求和工作目标;组织调查论证,广泛征求意见,科学论证,预测、分析可能出现的不稳定因素,制定化解风险的工作预案,编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3、树木保护专章:开展树木资源调查,梳理片区内古树、大树、名木等重点保护的树木对象,提出树木保护利用措施,若涉及树木迁移的,需按照《广州市城市树木保护专章编制技术指引》等有关规定执行。

4、政策及宣传专项:针对片区内危破房布局情况,结合全国的相关政策,提出适用花都区的改造政策指引;协调宣发资源,对片区实施方案改造制作宣传方案。

第十九条 投资估算

针对改造实施内容分别明确各类投资估算,提出政府财政投资、专营单位投资、社会资本投资的投资界面建议。政府财政投资涉及老旧小区和人居环境整治两部分,按照实施方案的编制要求落实。针对社会资本投资界面需说明经济平衡情况。

 

四、成果要求

第二十条方案成果包括:

(1)成果方案文本,包括:微改造实施方案、背景定位、场地分析、意愿摸查、城市形态、老旧小区实施方案、人居环境提升、交通组织优化、相关专题研究、投资估算等内容。

(2)图集:老旧小区核心页面汇总,图纸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内容。

第二十一条电子数据成果要求

电子数据成果方案文本采用*.ppt格式或*.pdf格式存储;方案图纸采用*.jpg及*.dwg格式存储,成果文件须满足档案归档和上报审查的要求。

五、成果报送及审查规定

第二十二条规划设计单位需负责提供各审查阶段所必需的成果、方案介绍等汇报资料。

第二十三条各审批环节报送的规划设计文件,规划设计单位必须于审查前3天提交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新华街办事处,经清点文件后签收登记。

第二十四条设计单位提交的成果应在方案图纸和文本缩印本上标注委托单位名称、设计单位名称、设计人员名单、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并盖印公章。

第二十五条如因项目审查环节时间超出预期而造成设计方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项目,项目完成的时间可适当延后。具体时间由规划设计单位与规划设计组织单位协商确定。

六、成果验收标准

第二十六条供应商完成技术服务工作的形式:提交用户需求书规定的项目成果,成果提交时间以规划设计组织单位通知为准。

第二十七条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符合用户需求书工作内容要求,且通过采购人组织的验收评审。

第二十八条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方法:采购人组织评审。

第二十九条验收的时间和地点:由采购人确定。

七、技术服务报酬支付方式

第三十条技术服务费由采购人分5期支付供应商。

第三十一条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

(1)合同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20%的预付款。

(2)供应商完成项目启动区实施方案成果并通过区会议审定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相应项目合同金额30%的款项。

(3)供应商完成整体实施方案中期成果起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相应项目合同金额30%的款项。

(4)供应商完成整体实施方案最终成果并结题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相应项目合同金额18%的款项。

(5)启动区实施方案成果或终期成果审核后2年内,申报国家或省级规划协会评奖,获得省级或国家级颁发奖项,采购人在获奖后10个工作日内,向供应商支付相应项目合同金额2%的款项。

 

八、附则

第三十二条本次规划成果的署名权归设计单位所有,版权归本次规划组织单位。本次规划组织单位有权在审查期间及审批后公开展示本次规划成果,并通过传播媒介、专业杂志、书刊或其它形式介绍、展示及评价规划成果。

第三十三条本次规划组织单位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对规划成果进行综合、优化和修改。

第三十四条规划成果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无效:

(1)提交的成果不符合本任务书规定的成果内容和格式;

(2)未经组织单位同意而逾期送达;

(3)有关交通调查数据和经济技术指标严重不实;

(4)图纸和文字辨认不清、内容不全、粗制滥造。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采购包2(广州北站东侧老旧小区成片连片微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自合同生效起至1年内。技术服务期间如遇政策调整,可终止合同。

标的提供的地点

 广州市花都区建设路1号(采购人指定地点)

付款方式

 1期:支付比例30%,合同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30%的预付款。

 

2期:支付比例30%,乙方完报告初步成果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相应项目合同金额30%的款项。

 

3期:支付比例40%,乙方提交最终正式成果且经主管部门审批批复完成后起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相应项目合同金额40%的款项。如因国家或地方政府政策或文件变化导致不能审批批复的,甲方应书面告知乙方,且视同为项目报告完成,甲方仍需支付乙方剩余款项。

验收要求

 1期: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符合用户需求书工作内容要求,且通过报告审批完成批复。

履约保证金

 不收取

其他

 其他,见“其他商务要求”。

 

其他商务需求 

参数性质

编号

内容明细

内容说明

 

1

关于联合体投标盖章说明

联合体各方成员须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第三条第5款的规定,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外,其他资料需盖章的可以仅牵头方盖章。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响应)条款。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单位

数量

分项预算单价(元)

分项预算总价(元)

所属行业

技术要求

1

工程设计前咨询服务

广州北站东侧老旧小区成片连片微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1.00

653,000.00

653,00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详见附表一

 

附表一:广州北站东侧老旧小区成片连片微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参数性质

序号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1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高质量推进全区城市更新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21]3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州市以绣花功夫打造老旧小区成片连片改造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穗府办函[2022]5号),推进完成了广州北站东侧老旧小区成片连片微改造策划方案。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穗府办函〔2021〕33号)、《申请广州市级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年度计划工作指引(试行)》《花都区老旧小区改造专项规划(2021-2025年)》等文件或规划要求,提升城市空间品质、推动老旧小区更新,焕发老城市新活力,打造站城一体的老城综合服务中心、生机盎然的活力宜居完整社区,现进行广州北站东侧老旧小区成片连片微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工作。

第二条微改造项目实施范围:位于花都区新华街,是花都的中心腹地和核心地带,为广州北站东侧老旧小区成片连片区域。具体范围为:北至秀全大道、南至新街河、东至建设路、西至新民路,面积约71.4公顷。

启动区方案范围:北至商业大道、南至华南路、东至新华市场、西至福宁路,面积约4.1公顷。

第三条老旧小区成片连片微改造项目,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理念,以绣花功夫提升城市品质,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和“四个出新出彩”。充分挖掘文、商、旅、创等片区价值,结合老旧小区微改造,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从重要道路景观提升、背街小巷环境整治提升、“三线”整治、海绵城市建设和公房整体运营等多方面着手落实,实施片区整体改造提升,完善公共服务设施、提升市场活力、保留生活烟火气,促进创新创业,激发片区活力,打造老旧小区成片连片高质量品质提升示范片区,增强市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成果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省、市城市更新相关政策和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相关文件精神。

二、设计原则

第四条坚持高质量发展理念。老旧小区微改造,是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之一。城市更新应从人的需求出发,“见物见人见生活”,在现有小区的基础上,进一步落实品质的提升。老旧小区微改造不仅是民生工程,更是发展工程。

第五条坚持一区一方案思路。延续片区策划方案,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打造符合居民要求的宜居、韧性、智慧城市。

第六条坚持居民参与的模式。提出“留白·民设”的创意,激发居民参与的积极性,实现共策、共设、共建、共治,重塑居民的主人翁感。

第七条坚持保护中发展、发展中保护的思路。兼顾完善功能和传承历史,充分提取年代感内容,包括年代元素、年代构件等,以小见大、从少变多,打造老城记忆的城市印象。

第八条坚持自我造血、良性循环。充分发掘范围内公房资源,统筹考虑具体布局,以公房资源为牵引,引入社会资本共同缔造,“更新一点、繁荣一片”。

第九条项目成果内容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指引的要求。

三、工作内容

第十条微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根据《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出版〈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指南(试用版)〉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的通知》(发改投资〔2006〕1325号)等文件要求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告章节包括项目概况、必要性、需求分析与建设规模、选址与建设条件、建设方案、环境保护、节能分析、树木保护专章、海绵城市专章、招投标方案、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社会评价等内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参照《花都区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要点》的要求进行编制。

四、成果要求

第十一条方案成果包括:

(1)成果文本。

第十二条电子数据成果要求

电子成果方案文本采用*.pdf格式存储,成果文件须满足档案归档和上报审查的要求。中标人应真实、准确、完整地提供成果数据,并确保成果数据的信息安全,不得擅自对外提供、泄露成果数据。

五、成果报送及审查规定

第十三条编制单位需负责提供审查阶段所必需的成果、方案介绍等汇报资料。

第十四条设计单位提交的成果应在文本缩印本上标注委托单位名称、编制单位名称、编制人员名单、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并盖印公章。

六、成果验收标准

第二十六条供应商完成技术服务工作的形式:提交用户需求书规定的项目成果。

第二十七条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符合用户需求书工作内容要求,且通过政府方组织的验收评审。

第二十八条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方法:组织评审。

第二十九条验收的时间和地点:由政府方确定。

七、技术服务报酬支付方式

第三十条技术服务费由采购人分3期支付供应商。

第三十一条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

(1)合同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30%的预付款。

(2)乙方完报告初步成果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相应项目合同金额30%的款项。

(3)乙方提交最终正式成果且经主管部门审批批复完成后起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相应项目合同金额40%的款项。如因国家或地方政府政策或文件变化导致不能审批批复的,甲方应书面告知乙方,且视同为项目报告完成,甲方仍需支付乙方剩余款项。

八、附则

第三十二条本次成果的署名权归编制单位所有,版权归本次编制单位单位。本次编制单位有权在审查期间及审批后公开展示本次规划成果,并通过传播媒介、专业杂志、书刊或其它形式介绍、展示及评价规划成果。

第三十三条本次编制单位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对成果进行综合、优化和修改。

第三十四条成果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无效:

(1)提交的成果不符合本任务书规定的成果内容和格式;

(2)未经组织单位同意而逾期送达;

(3)图纸和文字辨认不清、内容不全、粗制滥造。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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