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内容及服务要求
1、项目背景概述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是国家在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发展过程中,提高网络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公共利益,保障和促进信息化建设健康发展的一项基本制度。2017年6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国家实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已经将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上升为国家的一项基本制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公通字[2007]43号)、《关于推动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体系建设和开展等级测评工作的通知》(公信安[2010]303号)、《陕西省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安全建设整改工作指导意见》(陕等保办2011 2号)以及《全省检察机关检察工作网建设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商洛市检察机关择优选择具备《网络安全等级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服务认证证书》的第三方独立测评机构对全市检察机关检察工作网进行等级保护测评服务,指导检察工作网等级保护建设整改,以保证全市检察机关检察工作网具备相应等级的安全防护能力,保障网络免受干扰、破坏或者未经授权的访问,防止网络数据泄露或者被窃取、篡改,在完成好上级主管部门下发的相关工作要求的同时,切实履行好单位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相关职责。
1.1政策解析
(1)《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的颁布2016年11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三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通过,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相关条款如下:
第二十一条国家实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网络运营者应当按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要求,履行下列安全保护义务,保障网络免受干扰、破坏或者未经授权的访问,防止网络数据泄露或者被窃取、篡改:
(一)制定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定网络安全负责人,落实网络安全保护责任;
(二)采取防范计算机病毒和网络攻击、网络侵入等危害网络安全行为的技术措施;
(三)采取监测、记录网络运行状态、网络安全事件的技术措施,并按照规定留存相关的网络日志不少于六个月;
(四)采取数据分类、重要数据备份和加密等措施;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十八条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应当自行或者委托网络安全服务机构对其网络的安全性和可能存在的风险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检测评估,并将检测评估情况和改进措施报送相关负责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工作的部门。
第三十八条对关键信息系统明确提出了要做安全监测评估,而等级保护测评就是对单位重要信息系统做的安全监测评估,所以为了满足第三十八条,就要求单位必须实施等级保护测评。
第五十九条网络运营者不履行本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五条规定的网络安全保护义务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或者导致危害网络安全等后果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不履行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网络安全保护义务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或者导致危害网络安全等后果的,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九条很明确,就是用户单位不做等级保护测评,用户单位需要被罚款1万-100万;主管人员需要被罚款5000-10万。
(2)公安部等四部委发布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公通字[2007]43号),规范了实施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工作,明确了实施等级保护工作流程、基本内容、工作成果等内容。
等级保护是指对国家秘密信息、法人和其他组织和公民的专有信息以及公开信息和存储、传输、处理这些信息的信息系统分等级实行安全保护,对信息系统中使用的安全产品实行按等级管理,对信息系统中发生的信息安全事件等等级响应、处置。相对来说,等级保护是在一套强制性的安全基线要求的前提下,整体提高信息安全的能力。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公通字[2007]43号)相关要求如下:
A.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应当依据本办法和《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确定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有主管部门的,应当经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B.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确定后,运营、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使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满足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需求的信息技术产品,开展信息系统安全建设或者改建工作。
C.信息系统建设完成后,运营、使用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应当选择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测评机构,依据《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要求》等技术标准,定期对信息系统安全等级状况开展等级测评。第三级信息系统应当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等级测评,第四级信息系统应当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等级测评,第五级信息系统应当依据特殊安全需求进行等级测评。
2、依据政策及标准
2.1标准依据
(1)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
《国家网络空间安全战略》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国令第74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147号令)
《关于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公通字〔2004〕66号)
《关于开展全国重要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工作的通知》(公信安[2007]861号)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公通字〔2007〕43号)
关于印发《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的通知(公通字[2007]43号)
《关于开展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安全建设整改工作的指导意见》(公信安[2009]1429号)
《关于推动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体系建设和开展等级测评工作的通知》(公信安[2010]303号)
《贯彻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和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制度的指导意见》(公网安2020[1960]号)
《关于印发<陕西省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安全建设整改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陕等保办[2011]2号)
(2)政策文件及标准
《信息安全技术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划分准则》(GB17859-1999)
《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试评估技术指南》(GB/T 36627-2018)
《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 22239-2019)
《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要求》(GB/T 28448-2019)
《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安全设计技术要求》(GB/T 25070-2019)
《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实施指南》(GB/T 25058-2019)
《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保护等级定级指南》(GB/T 22240-2020)
《信息安全技术信息安全风险评估方法》(GB/T 20984-2022)
《信息安全技术信息安全风险处理实施指南》(GB/T 33132-2016)
《信息安全技术信息安全应急响应计划规范》(GB/T 24363-2009)
《信息安全技术安全漏洞分类》(GB/T 33561-2017)
《信息安全技术信息安全漏洞管理规范》(GB/T 30276-2020)
《信息技术安全技术信息技术安全性评估准则》(GB/T 18336-2015)
《信息技术安全技术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要求》(GB/T 22080-2016)
《信息技术安全技术信息安全风险管理》(ISO/IEC_2700)
《政务网络安全监测平台总体技术要求》T/CIIA 005-2019
《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监测基本要求与实施指南》GB/T 36635-2018
《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威胁信息格式规范》GB/T 36643-2018
《信息安全技术网络攻击定义及描述规范》GB/T 37027-2018
《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漏洞标识与描述规范》GB/T 28458-2020
《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漏洞分类分级指南》GB/T 30279-2020
《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预警指南》GB/T 32924-2016
《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事件应急演练指南》GB/T 38645-2020
《信息安全技术应用软件安全编程指南》GB/T 38674-2020
《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管理支撑系统技术要求》GB/T 38561-2020
《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运维管理指南》GB/T 36626-2018
《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密码应用基本要求》GB/T 39786-2021
《信息安全技术ICT供应链安全风险管理指南》GB/T 36637-2018
(1)基础类
2.2
等保标准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划分准则》(GB17859-1999)
(2)应用类
信息系统定级
《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保护等级定级指南》(GB/T 22240-2020)等级保护实施
《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实施指南》(GB/T 25058-2019)信息系统安全建设
《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机构能力要求和评估规范》(GB/T 36959-2018)
《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配置》(GA/T 710-2007)
《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 22239-2019)
《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通用技术要求》(GB/T 20271-2006)
《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安全设计技术要求》(GB/T 25070-2019)
《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管理要求》(GB/T 20269-2006)
《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工程管理要求》(GB/T 20282-2006)
《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物理安全技术要求》(GB/T 21052-2007)
《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基础安全技术要求》(GB/T 20270-2006)
《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体系框架》(GA/T 708-2007)
《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模型》(GA/T 709-2007)等级测评
《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要求》(GB/T 28448-2019)
《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过程指南》(GB/T 28449-2018)
《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管理测评》(GA/T 713-2007)
3、项目工作范围
测评机构按照国家标准要求,结合商洛市检察机关的实际状况,为商洛市检察机关提供测评服务,服务范围包括对商洛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工作网、商州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工作网、镇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工作网、柞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工作网、丹凤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工作网、商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工作网、洛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工作网、山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工作网在内的共计8个检察工作网进行现场测评、渗透测试及多项安全服务,主要服务工作范围包括:针对测评系统协助定级备案、进行系统调研、编制测评方案、进行现场测评、编制整改方案,并协助整改、协助安全加固、进行现场复测评形成测评报告及渗透测试报告、进行售后服务等工作。
4、主要服务内容
(1)协助定级及备案
在商洛市检察机关自行定级的基础上,并参照《全省检察机关检察工作网建设指导意见》等相关要求,对全市检察机关检察工作网开展摸底调查工作,收集、整理定级备案所需的资料和文档。掌握检察工作网的基本情况,了解检察工作网(包括信息网络)的业务类型、应用或服务范围、系统结构等信息,协助撰写检察工作网定级报告,明确检察工作网的边界和安全保护等级,说明定级的方法和理由。根据国家关于检察工作网安全等级保护的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对申报定级的检察工作网,测评机构协助商洛市检察机关填写《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表》,配合协调专家组织定级评审会,指导到属地公安机关完成备案工作。
协助定级备案阶段,测评机构协助商洛市检察机关梳理完成的主要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表》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报告》
《信息系统网络安全建设方案》
《信息系统网络拓扑描述》
《信息系统网络安全产品清单及销售许可证明》
《单位安全管理制度清单》
《信息系统专家评审意见表》
(2)系统调研:
在商洛市检察机关相关部门人员的协助下,对检察工作网进行调研和梳理,了解商洛市检察机关当前检察工作网资产现状,调研工作涉及商洛市检察机关各检察工作网所在机房物理环境、网络设备、网络安全设备、单位现有安全管理制度等情况,调研完成后形成《基本情况调查表格》并经检察工作网所属检察机关确认,为后续测评方案编制及现场测评工作做好基础。
针对商洛市检察机关检察工作网,在系统调研过程中对检察工作网发现的明显不符合等级保护测评要求的网络安全问题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提供安全整改建议,指导协助相关单位尽快落实整改,避免问题遗留导致后续测评验收整体进度延期。
(3)编制测评方案:
在进行现场测评前,针对检察工作网进行资产调研,通过问卷调查、日志收集、工具扫描、策略分析等手段,了解商洛市检察机关当前检察工作网安全现状。根据对商洛市检察机关的资产调研结果、网络架构及系统现状分别制定编制《测评方案》,《测评方案》通过商洛市检察机关相关项目负责人或技术人员审核通过后,严格按照方案进行现场测评工作。
(4)进行现场测评和渗透测试:
《测评方案》通过审核后,在测评机构在测评过程中依据《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划分准则》(GB17859-1999)、《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实施指南》(GB/T25058-2010)、《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22239-2019)、《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要求》(GB/T28448-2012)、《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过程指南》(GB/T28449-2019)等相关的标准规范,根据已编制的相关安全检测及评估指导书,通过公安部测评机构认证的专业等级测评师开始进入现场进行现场测评工作,对承载信息系统的网络及信息系统所涉及的系统的安全物理环境、安全通信网络、安全区域边界、安全计算环境、安全管理中心、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建设管理、安全运维管理共10个层面进行安全等级保护测评。
(5)制定整改方案及协助进行整改:
完成现场测评后,通过公安部测评机构认证的专业等级测评师依据《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要求》(GB/T28448-2019)中相应级别检察工作网的要求分别对单元测评结果、层面测评结果、整体测评结果进行分析,找出商洛市检察机关的检察工作网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或安全隐患,评估安全问题或安全隐患将导致的安全威胁,形成《差距分析报告》为整改工作提供依据。
依据差距测评情况,针对商洛市检察机关的检察工作网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或安全隐患制定相应的整改建议,并编制《整改建议书》。根据测评报告与《整改建议书》,测评机构协助指导商洛市检察机关运维人员对调度系统进行建设整改,包括系统安全、账户口令、规章制度、防火墙策略,但不包括硬件整改。
依据《整改建议书》,指导协助商洛市检察机关对检察工作网进行整改,使系统达到《信息安全技术网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要求》(GB/T28448-2019)中相应级别信息系统的安全防护能力。
(6)安全加固:
对检察工作网安全整改建议进行确认,并依照建议,指导协助商洛市检察机关进行漏洞修复,补丁升级等非硬件层面的安全加固,指定可执行的安全整改方案和计划,然后指导商洛市检察机关分步实施安全整改工作。
(7)进行现场复测:
在商洛市检察机关的检察工作网的安全建设整改工作完成后,进行现场复测评工作,对安全建设整改工作进行验证。
(8)编制测评报告、渗透测试报告:
在完成测评和渗透测试后,对商洛市检察机关检察工作网的各单元测评、层面测评、整体测评结构进行汇总分析,编制《测评报告》、《渗透测试报告》。整理项目过程中所有相关的过程文档,做到科学、详尽、统一,符合行业相关规范提交商洛市检察机关相关人员,由商洛市检察机关组织项目验收。
(9)售后服务:
提供两年的应急响应服务、配合检查服务、电话支持服务、安全咨询服务、安全培训服务、持续跟踪测评及安全建设整改、安全通报服务、制度体系建设服务、漏洞扫描等服务。
5、实施流程
等级保护测评工作的流程如下图所示,在开展等级保护测评工作过程中严格遵循如下流程:
(1)测评准备阶段
本活动是开展等级测评工作的前提和基础,是整个等级测评过程有效性的保证。测评准备工作是否充分直接关系到后续工作能否顺利开展。本活动的主要任务是掌握被测系统的详细情况,准备测试工具,为编制测评方案做好准备。
(2)方案编制阶段
本活动是开展等级测评工作的关键活动,为现场测评提供最基本的文档和指导方案。本活动的主要任务是确定与被测信息系统相适应的测评对象、测评指标及测评内容等,并根据需要重用或开发测评指导书,形成网安全等级测评方案。
(3)现场测评阶段
本活动是开展等级测评工作的核心活动。本活动的主要任务是按照测评方案的总体要求,严格按照测评指导书执行,分步实施所有测评项目,了解系统的真实保护情况,获取足够证据,发现系统存在的安全问题。
(4)分析与报告编制阶段
本活动是给出等级测评工作结果的活动,是总结被测系统整体安全保护能力的综合评价活动。本活动的主要任务是根据现场测评结果和《等级测评过程指南》的有关要求,通过单项测评结果判定、单元测评结果判定、整体测评和风险分析等方法,找出整个系统的安全保护现状与相应等级的保护要求之间的差距,并分析这些差距导致被测系统面临的风险,从而给出等级测评结论,形成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报告文本。
6、项目技术标准及要求
(一) 总体要求
根据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公通字[2007]43号)与《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22239-2019要求,等级测评工作须覆盖安全物理环境、安全通信网络、安全区域边界、安全计算环境、安全管理中心、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建设管理、安全运维管理等方面的内容,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完成风险分析工作,最终为完善等级保护安全防护体系提供指导依据。
(二) 第一阶段:等级保护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共分为五步,分别是:“定级、备案、建设整改、等级测评、监督检查”。该项目主要完成系统的安全测评工作,依据安全技术和安全管理两个方面的测评要求,分别从安全物理环境、安全通信网络、安全区域边界、安全计算环境、安全管理中心、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建设管理、安全运维管理十个安全类别进行安全测评。
1.定级要求
该项工作开展的主要依据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GB/T 22240-2020)确定系统等级。
2.备案
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确定后,二级以上(含二级)信息系统的运营使用单位或主管部门应到属地公安机关办理备案手续。按照国家政策要求,跨省或者全国统一联网运行的信息系统在各地运行、应用的分支系统,向当地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安机关备案。该项目系统应向商洛市公安局网络安全监察支队申请信息系统备案。
完成备案的信息系统,将获得公安机关颁发的《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明》。
3.等级保护测评要求
服务商在测评过程中要求按照《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划分准则》(GB17859-1999)、《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实施指南》(GB/T25058-2019)、《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22239-2019)、《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要求》(GB/T28448-2019)、《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过程指南》(GB/T28449-2018)等相关的标准规范开展等级测评工作,对系统的安全物理环境、安全通信网络、安全区域边界、安全计算环境、安全管理中心、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建设管理、安全运维管理共10个层面进行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测评指标如下:
等级保护技术要求(三级)
安全层面 |
安全控制点 |
测评要求项 |
安全物理环境 |
物理位置选择 |
a)机房场地应选择在具有防震、防风和防雨等能力的建筑内; |
b)机房场地应避免设在建筑物的高层或地下室,否则应加强防水和防潮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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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访问控制 |
a)机房出入口应配置电子门禁系统,控制、鉴别和记录进入的人员。 |
安全层面 |
安全控制点 |
测评要求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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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盗窃和防破坏 |
a)应将设备或主要部件进行固定,并设置明显的不易除去的标识; |
b)应将通信线缆铺设在隐蔽安全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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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应设置机房防盗报警系统或设置有专人值守的视频监控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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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雷击 |
a)应将各类机柜、设施和设备等通过接地系统安全接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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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应采取措施防止感应雷,例如设置防雷保安器或过压保护装置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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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 |
a)机房应设置火灾自动消防系统,能够自动检测火情、自动报警,并自动灭火; |
|
b)机房及相关的工作房间和辅助房应采用具有耐火等级的建筑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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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应对机房划分区域进行管理,区域和区域之间设置隔离防火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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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水防潮 |
a)应采取措施防止雨水通过机房窗户、屋顶和墙壁渗透; |
|
b)应采取措施防止机房内水蒸气结露和地下积水的转移与渗透; |
||
c)应安装对水敏感的检测仪表或元件,对机房进行防水检测和报警。 |
||
防静电 |
a)应采用防静电地板或地面并采用必要的接地防静电措施; |
|
b)应采取措施防止静电的产生,例如采用静电消除器、佩戴防静电手环等。 |
||
温湿度控制 |
a)应设置温湿度自动调节设施,使机房温湿度的变化在设备运行所允许的范围之内。 |
|
电力供应 |
a)应在机房供电线路上配置稳压器和过电压防护设备; |
|
b)应提供短期的备用电力供应,至少满足设备在断电情况下的正常运行要求; |
||
c)应设置冗余或并行的电力电缆线路为计算机系统供电。 |
||
电磁防护 |
a)电源线和通信线缆应隔离铺设,避免互相干扰; |
|
b)应对关键设备实施电磁屏蔽。 |
||
安全通信网络 |
网络架构 |
a)应保证网络设备的业务处理能力满足业务高峰期需要; |
b)应保证网络各个部分的带宽满足业务高峰期需要; |
||
c)应划分不同的网络区域,并按照方便管理和控制的原则为各网络区域分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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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应避免将重要网络区域部署在边界处,重要网络区域与其他网络区域之间应采取可靠的技术隔离手段; |
安全层面 |
安全控制点 |
测评要求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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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应提供通信线路、关键网络设备和关键计算设备的硬件冗余,保证系统的可用性。 |
通信传输 |
a)应采用校验技术或密码技术保证通信过程中数据的完整性; |
|
b)应采用密码技术保证通信过程中数据的保密性。 |
||
可信验证 |
a)可基于可信根对通信设备的系统引导程序、系统程序、重要配置参数和通信应用程序等进行可信验证,并在应用程序的关键执行环节进行动态可信验证,在监测到其可信性受到破坏后进行报警,并将验证结果形成审计记录送至安全管理中心。 |
|
安全区域边界 |
边界防护 |
a)应保证跨越边界的访问和数据流通过边界设备提供的受控接口进行通信; |
b)应能够对非授权设备私自联到内部网络的行为进行检测或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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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应能够对内部用户非授权联到外部网络的行为进行检查或限制; |
||
d)应限制无线网络的使用,保证无线网络通过受控的边界设备接入内部网络。 |
||
访问控制 |
a)应在网络边界或区域之间根据访问控制策略设置访问控制规则,默认情况下除允许通信外受控接口拒绝所有通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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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应删除多余或无效的控制规则,优化访问控制列表,并保证访问控制规则数量最小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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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应对源地址、目的地址、源端口、目的端口和协议等进行检查,以允许/拒绝数据包进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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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应能根据会话状态信息为进出数据流提供明确的允许/拒绝访问的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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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应对进出网络的数据流实现基于应用协议和应用内容的访问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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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侵防范 |
a)应在关键网络节点处检测、防止或限制从外部发起的网络攻击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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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应在关键网络节点处检测、防止或限制从内部发起的网络攻击行为; |
||
c)应采取技术措施对网络行为进行分析,实现对网络攻击特别是新型网络攻击行为的分析; |
||
d)当检测到攻击行为时,记录攻击源IP、攻击类型、攻击目的、攻击时间, |
安全层面 |
安全控制点 |
测评要求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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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发生严重入侵事件时应提供报警。 |
恶意代码和垃圾邮件防范 |
a)应在关键网络节点处对恶意代码进行检测和清除,并维护恶意代码防护机制的升级和更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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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应在关键网络节点处对垃圾邮件进行检测和防护,并维护垃圾邮件防护机制的升级和更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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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审计 |
a)应在网络边界,重要网络节点进行安全审计,审计覆盖到每个用户,对重要的用户行为和重要安全事件进行审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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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审计记录应包括事件的日期、用户、事件类型、事件是否成功及其他与审计相关的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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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应对审计记录进行保护,定期备份,避免受到未预期的删除、修改或覆盖等; |
||
d)应能对远程访问的用户行为、访问互联网的用户行为等单独进行行为审计和数据分析。 |
||
可信验证 |
a)可基于可信根对边界设备的系统引导程序、系统程序、重要配置参数和边界防护应用程序等进行可信验证,并在应用程序的关键执行环节进行动态可信验证,在检测到其可信性受到破坏后进行报警,并将验证结果形成审计记录送至安全管理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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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计算环境 |
身份鉴别 |
a)应对登录的用户进行身份标识和鉴别,身份标识具有唯一性,身份鉴别信息具有复杂度要求并定期更换; |
b)应启用登陆失败处理功能,应配置并启用结束会话、限制非法登录次数和当登录连接超时时自动退出等相关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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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当进行远程管理时,应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鉴别信息在网络传输过程中被窃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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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应采用口令、密码技术、生物技术等两种或两种以上组合的鉴别技术对用户进行身份鉴别,且其中一种鉴别技术至少应使用密码技术实现。 |
||
访问控制 |
a)应对登录的用户分配账户和权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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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应重命名或删除默认账户,修改默认账户的默认口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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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应及时删除或停用多余的,过期的账户,避免共享账户的存在; |
安全层面 |
安全控制点 |
测评要求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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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应授予管理用户所需的最小权限,实现管理用户的权限分离; |
e)应由授权主体配置访问控制策略,访问控制策略规定主体对客体的访问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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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访问控制的粒度应达到主体为用户级或进程级,客体为文件、数据库表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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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应对重要主体和客体设置安全标记,并控制主体对有安全标记信息资源的访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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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审计 |
a)应启用安全审计功能,审计覆盖到每个用户,对重要的用户行为和重要安全事件进行审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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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审计记录应包括事件的日期、时间、事件类型、事件是否成功及其他与审计相关的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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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应对审计记录进行保护,定期备份、避免受到未预期的删除、修改或覆盖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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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应对审计进程进行保护,防止未经授权的中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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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侵防范 |
a)应遵循最小安装的原则,仅安装需要的组件和应用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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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应关闭不需要的系统服务、默认共享和高危端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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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应通过设定终端接入方式或网络地址范围对通过网络进行管理的管理终端进行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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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应提供数据有效性检验功能,保证通过人机接口输入或通过通信接口输入的内容符合系统设定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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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应能发现可能存在的已知漏洞,并在经过充分测试评估后,及时修补漏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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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应能检测到对重要节点进行入侵的行为,并在发生严重入侵事件时提供报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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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代码防范 |
a)应采用免受恶意代码攻击的技术措施,或主动免疫可信验证机制及时识别入侵和病毒行为,并将其有效阻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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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信验证 |
a)可基于可信根对计算设备的系统引导程序、系统程序、重要配置参数和通信应用程序等进行可信验证,并在应用程序的关键执行环节进行动态可 |
安全层面 |
安全控制点 |
测评要求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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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验证,在检测到其可信性受到破坏后进行报警,并将验证结果形成审计记录送至安全管理中心。 |
数据完整性 |
a)应采用校验技术或密码技术保证重要数据在传输过程中的完整性,包括但不限于数据鉴别、重要业务数据、重要审计数据、重要配置数据、重要视频数据和重要个人信息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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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应采用校验技术或密码技术保证重要数据在存储过程中的完整性,包括但不限于数据鉴别、重要业务数据、重要审计数据、重要配置数据、重要视频数据和重要个人信息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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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保密性 |
a)应采用密码技术保证重要数据在传输过程中的保密性,包括但不限于数据鉴别、重要业务数据和重要个人信息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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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应采用密码技术保证重要数据在存储过程中的保密性,包括但不限于数据鉴别、重要业务数据和重要个人信息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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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备份和恢复 |
a)应提供重要数据的本地数据备份与恢复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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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应提供异地实时备份功能,利用通信网络将重要数据实时备份至备用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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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应提供重要数据处理系统的热冗余,保证系统的高可用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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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余信息保护 |
a)应保证鉴别信息所在的存储空间被释放或重新分配前得到完全清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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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应保证存有敏感数据的存储空间被释放或重新分配前得到完全清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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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信息保护 |
a)应仅采集和保存业务必需的用户个人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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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应禁止未授权访问和非法使用用户个人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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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中心 |
系统管理 |
a)应对系统管理员进行身份鉴别,只允许其通过特定的命令或操作界面进行系统管理操作,并对这些操作进行审计; |
b)应通过系统管理员对系统的资源和运行进行配置、控制和管理,包括用户身份,系统资源配置、系统加载和启动、系统运行的异常处理、数据和设备的备份与恢复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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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管理 |
a)应对审计管理员进行身份鉴别,只允许其通过特定的命令或操作界面进行安全审计操作,并对这些操作进行审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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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应通过审计管理员对审计记录进行分析,并根据分析结果进行处理,包括根据安全审计策略对审计记录进行存储、管理和查询。 |
安全层面 |
安全控制点 |
测评要求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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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 |
a)应对安全管理员进行身份鉴别,只允许通过特定的命令或操作界面进行安全管理操作,并对这些操作进行审计; |
b)应通过安全管理员对系统中的安全策略进行配置,包括安全参数的设置,主体,客体进行统一安全标识,对主体进行授权,配置安全可信验证策略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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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管控 |
a)应划分特定的管理区域,对分布在网络中的安全设备或安全组件进行管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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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应能够建立一条安全的信息传输路径,对网络中的安全设备或安全组件进行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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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应对网络链路、安全设备、网络设备和服务器等的运行状况进行集中监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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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应对分散在各个设备上的审计数据进行收集汇总和集中分析,并保证审计记录的留存时间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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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应对安全策略、安全代码、补丁升级等安全事项进行集中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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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应能对网络中发生的各类安全事件进行识别报警和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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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制度 |
安全策略 |
a)应制定网络安全工作的总体方针和安全策略,阐明机构安全工作的总体目标、范围、原则和安全框架等。 |
管理制度 |
a)应对安全管理活动中的各类管理内容建立安全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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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应对要求管理人员或操作人员执行的日常管理操作建立操作规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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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应形成由安全策略,管理制度,操作规程,记录表单等构成安全管理制度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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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和发布 |
a)应指定或授权专门的部门或人员负责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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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安全管理制度应通过正式、有效的方式发布,并进行版本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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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和修订 |
a)应定期对安全管理制度的合理性和适用性进行论证和审定,对存在不足或需要改进的安全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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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机构 |
岗位设置 |
a)应成立指导和管理网络安全工作的委员会或领导小组,其最高领导由单位主管领导担任或授权; |
安全层面 |
安全控制点 |
测评要求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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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应设立网络安全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设立安全主管、安全管理各个方面的负责人岗位,并定义各负责人的职责; |
c)应设立系统管理员、审计管理员、安全管理员等岗位,并定义部门及各个工作岗位的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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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配备 |
a)应配备一定数量的系统管理员、审计管理员、安全管理员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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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应配备专职的安全管理员,不可兼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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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和审批 |
a)应根据各个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明确授权审批事项、审批部门和批准人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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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应针对系统变更、重要操作、物理访问和系统接入等事项建立审批程序,按照审批程序执行审批过程,对重要活动建立逐级审批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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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应定期审查审批事项,及时更新授权和审批的项目、审批部门和审批人等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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沟通和合作 |
a)应加强各类管理人员、组织内部机构和网络安全管理部门之间的合作与沟通,定期召开协调会议,共同协作处理网络安全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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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应加强与网络安全职能部门、各类供应商、业界专家及安全组织的合作与沟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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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应建立外联单位联系列表,包括外联单位名称、合作内容、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等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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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和检查 |
a)应定期进行常规安全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系统日常运行、系统漏洞和数据备份等情况; |
|
b)应定期进行全面安全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现有安全技术措施的有效性、安全配置和安全策略的一致性,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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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应制定安全检查表格实施安全检查,汇总安全检查数据,形成安全检查报告,并对安全检查结果进行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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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人员 |
人员录用 |
a)应指定或授权专门的部门或人员负责人员录用; |
b)应对被录用人的身份、安全背景、专业资格或资质等进行审查,对其所有的技术技能进行考核; |
||
c)应与被录用人员签署保密协议,与关键岗位人员签署岗位责任协议。 |
安全层面 |
安全控制点 |
测评要求项 |
|
人员离岗 |
a)应及时终止离岗人员的所有访问权限,取回各种身份证件、钥匙、徽章等以及机构提供的软硬件设备; |
b)应办理严格的调离手续,并承诺调离后的保密义务方可离开。 |
||
安全意识教育和培训 |
a)应对各类人员进行安全意识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并告知相关的安全责任和惩戒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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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应针对不同岗位制定不同的培训计划,对安全基础知识,岗位操作规程等进行培训; |
||
c)应定期对不同岗位的人员进行技能考核。 |
||
外部人员访问管理 |
a)应在外部人员物理访问受控区域前先提出书面申请,批准后由专人全程陪同,并登记备案; |
|
b)应在外部人员接入受控网络访问系统前先提出书面申请,批准后由专人开设账户,分配权限,并登记备案; |
||
c)外部人员离场后应及时清除其所有的访问权限; |
||
d)获得系统访问授权的外部人员签署保密协议,不得进行非授权操作,不得复制和泄露敏感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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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建设管理 |
定级和备案 |
a)应以书面的形式说明保护对象的安全保护等级及确定安全保护等级的方法和理由; |
b)应组织相关部门和有关安全技术专家对定级结果的合理性和正确性进行论证和审定; |
||
c)应保证定级结果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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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应将备案材料报主管部门和相应公安机关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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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方案设计 |
a)应根据安全保护等级选择基本安全措施,依据风险分析的结果补充和调整安全措施; |
|
b)应根据保护对象的安全保护等级及与其他级别对象的关系进行安全整体规划和安全方案设计,设计内容应包含密码技术相关内容、并形成配套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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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应组织相关部门和有关安全技术专家对整体安全规划及其配套文件的合理性和正确性进行论证和审定,经过批准后才能正式实施。 |
安全层面 |
安全控制点 |
测评要求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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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采购和使用 |
a)应确保网络安全产品采购和使用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 |
b)应确保密码产品与服务的采购和使用符合国家密码管理主管部门的要求; |
||
c)应预先对产品进行选型测试,确定产品的候选范围,并定期审定和更新产品候选名单。 |
||
自行软件开发 |
a)应将开发环境与实际运行环境物理分开,测试数据和测试结果受到控制; |
|
b)应制定软件开发管理制度,明确说明开发过程的控制方法和人员行为准则; |
||
c)应制定代码编写安全规范,要求开发人员参照规范编写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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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应具备软件设计的相关文档和使用指南,并对文档使用进行控制; |
||
e)应保证在软件开发过程中对安全性进行测试,在软件安装前对可能存在的恶意代码进行检测; |
||
f)应对程序资源库的修改、更新,发布进行授权和批准,并严格进行版本控制; |
||
g)应保证开发人员为专职人员,开发人员的开发活动受到控制,监视和审查。 |
||
外包软件开发 |
a)应在软件交付前检测其中可能存在的恶意代码; |
|
b)应保证开发单位提供软件设计文档和使用指南; |
||
c)应保证开发单位提供软件源代码,并审查软件中可能存在的后面和隐蔽信道。 |
||
工程实施 |
a)应指定或授权专门的部门或人员负责工程实施过程的管理; |
|
b)应制定安全工程实施方案控制实施过程; |
||
c)应通过第三方工程监理控制项目的实施过程。 |
||
测试验收 |
a)应制订测试验收方案,并依据测试验收方案实施测试验收,形成测试验收报告; |
|
b)应进行上线前的安全性测试,并出具安全测试报告,安全测试报告应包含密码应用安全性安全测试内容。 |
安全层面 |
安全控制点 |
测评要求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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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交付 |
a)应制定交付清单,并根据交付清单对所交接的设备、软件和文档等进行清点; |
b)应对负责系统运行维护的技术人员进行相应的技能培训; |
||
c)应提供建设过程文档和运行维护文档。 |
||
等级测评 |
a)应定期进行等级测评,发现不符合相应等级保护标准要求的及时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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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在发生重大变化或级别发生时进行等级测评; |
||
c)应确保测评机构的选择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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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供应商管理 |
a)应确保服务供应商的选择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 |
|
b)应与选定的服务商签订相关协议,明确整个服务供应链各方需履行的网络安全相关义务; |
||
c)应定期监督、评审和审核服务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并对其变更服务进行控制。 |
||
安全运维管理 |
环境管理 |
a)应指定专门的部门或人员负责机房安全,对机房出入进行管理,定期对机房供配电、空调、温湿度控制、消防等设施进行维护管理; |
b)应建立机房安全管理制度,对有关物理访问,物品带进带出和环境安全等方面的管理作出规定; |
||
c)应不在重要区域接待来访人员,不随意放置包含敏感信息的纸质文件和移动介质。 |
||
资产管理 |
a)应编制并保存与信息系统相关的资产清单,包括资产责任部门、重要程度和所处位置等内容; |
|
b)应根据资产的重要程度对资产进行标识管理,根据资产的价值选择相应的管理措施; |
||
c)应对信息分类与标识方法做出规定,并对信息的使用,传输和存储等进行规范化管理。 |
||
介质管理 |
a)应将介质存放在安全的环境中,对各类介质进行控制和保护,实行存储环境专人管理并根据存档介质的目录清单定期盘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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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应对介质在物理传输过程中的人员选择、打包、交付等情况进行控制,并对介质归档和查询等进行登记记录。 |
安全层面 |
安全控制点 |
测评要求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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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维护管理 |
a)应对各种设备(包括备份和冗余设备)、线路等指定专门的部门或人员定期进行维护管理; |
b)应建立配套设施、软硬件维护方面的管理制度,对其维护进行有效的管理,包括明确维护人员的责任、维修和服务的审批、维修过程的监督控制等; |
||
c)信息处理设备应经过审批才能带离机房或办公地点,含有储存介质的设备带出工作环境时其重要数据应加密; |
||
d)含有存储介质的设备在报废或重用前,应进行完全清除或完全覆盖,保证该设备上的敏感数据和授权软件无法被恢复重用。 |
||
漏洞和风险管理 |
a)应采取必要的措施识别安全漏洞和隐患,对发现的安全漏洞和隐患及时进行修补或评估可能的影响后进行修补; |
|
b)应定期开展安全测评,形成安全测评报告,采取措施应对发现的安全问题。 |
||
网络和系统安全管理 |
a)应划分不同的管理员角色进行网络和系统的运维管理,明确各个角色的责任和权限; |
|
b)应指定专门的部门或人员进行账户管理,对申请账户,建立账户、删除账户等进行控制; |
||
c)应建立网络和系统安全管理制度,对安全策略、账户管理、配置管理、日志管理、日常操作、升级与打补丁、口令更新周期等方面作出规定; |
||
d)应制定重要设备的配置和操作手册,依据手册对设备进行安全配置和优化配置等; |
||
e)应详细记录运维操作日志,包括日常巡检工作,运行维护记录、参数的设置和修改的内容; |
||
f)应指定专门的部门或人员对日志、监测和报警数据等进行分析、统计,及时发现可疑行为; |
||
g)应严格控制变更性运维,经过审批后才可改变连接,安装系统组件或调整配置参数,操作过程中应保留不可更改的审计日志,操作结束后应同步配置更新配置信息库; |
安全层面 |
安全控制点 |
测评要求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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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应严格控制运维工具的使用,经过审批后才可接入进行操作,操作过程中应保留不可更改的审计日志,操作结束后应删除工具中的敏感数据; |
i)应严格控制远程运维的开通,经过审批后才可开通远程运维接口或通道,操作过程中应保留不可更改的审计日志,操作结束后立即关闭接口或通道; |
||
j)应保证所有与外部的连接均得到授权和批准,应定期检查违反规定无线上网及其他违反网络安全策略行为。 |
||
恶意代码防范管理 |
a)应提高所有用户的防恶意代码意识,对外来计算机或存储设备接入系统前进行恶意代码检查等; |
|
b)应定期验证防范恶意代码攻击的技术措施的有效性。 |
||
配置管理 |
a)应记录和保存基本配置信息,包括网络拓扑结构、各类设备安装的软件组件、软件组件的版本和补丁信息、各个设备或软件组件的配置参数等; |
|
b)应将基本信息改变纳入变更范畴,实施对配置信息改变的控制,并及时更新基本配置信息库。 |
||
密码管理 |
a)应遵循密码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
|
b)应使用国家密码管理主管部门认证核准的密码技术和产品。 |
||
变更管理 |
a)应明确变更需求,变更前根据变更需求制定变更方案、变更方案经过评审、审批后方可实施; |
|
b)应建立变更的申报和审批控制程序,依据程序控制所有的变更,记录变更实施过程; |
||
c)应建立终止变更并从失败的变更中恢复的程序,明确过程控制方法和人员职责,必要时对恢复过程进行演练。 |
||
备份与恢复管理 |
a)应识别需要定期备份的重要业务信息、系统数据及软件系统等; |
|
b)应规定备份信息的备份方式、备份频度、存储介质和保存期等; |
||
c)应根据数据的重要性和数据对系统运行的影响,制定数据的备份策略和恢复策略,备份程序和恢复程序等。 |
||
安全事件处置 |
a)应及时向安全管理部门报告所发现的安全弱点和可疑事件; |
|
b)应制定安全事件报告和处置管理制度,明确不同安全事件的报告、处置和响应流程,规定安全事件的现场处理、事件报告和后期恢复的管理职责等; |
安全层面 |
安全控制点 |
测评要求项 |
|
|
c)应在安全事件和响应处理过程中,分析和鉴定事件产生的原因,收集证据,记录处理过程,总结经验教训; |
d)对造成系统中断和造成信息泄露的重大安全事件应采用不同的处理程序和报告程序。 |
||
应急预案管理 |
a)应规定统一的应急预案框架,包括启动预案的条件,应急组织构成,应急资源保障,事后教育和培训等内容; |
|
b)应制定重要事件的应急预案,包括应急处理流程、系统恢复流程等内容; |
||
c)应定期对系统相关的人员进行应急预案培训,并进行应急预案的演练; |
||
d)应定期对原有的应急预案重新评估,修订完善。 |
||
外包运维管理 |
a)应确保外包运维服务商的选择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
|
b)应与选定的外包运维服务商签订相关的协议,明确约定外包运维的范围、工作内容; |
||
c)应保证选择的外包运维服务商在技术和管理方面均应具有按照等级保护要求开展安全运维工作的能力,并将能力在签订的协议中明确; |
||
d)应在与外包运维服务商签订的协议中明确所有相关的安全要求,如可能涉及对敏感信息的访问、处理、储存要求,对IT基础设施中断服务的应急保障要求等。 |
(三) 第二阶段:渗透检测
渗透测试是通过模拟恶意黑客的攻击方法,来评估计算机信息系统是否安全的一种评估方法。这个过程包括对系统的任何弱点、技术缺陷或漏洞的主动分析,通常该分析是从一个攻击者可能存在的位置来进行的,并且从这个位置有条件主动利用安全漏洞。本次商洛市检查机关检察工作网渗透测试涉及渗透测试类型包括:基础网络渗透、主机系统渗透、应用系统渗透、外部网络渗透;渗透方法涵盖:SQL注入漏洞、文件上传、目录遍历、XSS跨站攻击、弱口令漏洞、溢出漏洞、嗅探攻击、拒绝服务攻击、DNS劫持攻击、旁注攻击、字符集转换并发盲注攻击、诱导攻击、已知漏洞利用等常用渗透
测试技术手段。
(四) 第三阶段:建设整改咨询及安全加固(不涉及硬件)
建设整改咨询工作以等级测评和渗透检测发现的安全问题为工作重点,编写《整改建议书》;将信息系统的安全建设整改需求落实到可操作的安全技术和管理上,提出能够实现的技术参数或制度及其具体规范。
之后在商洛市检察机关依据相关《整改建议书》开展建设整改工作时,提供建设整改过程中的与建设整改相关的咨询服务。
对信息系统安全整改建议进行确认,并依照建议,指导协助进行漏洞修复、补丁升级等非硬件层面的安全加固并分步实施安全整改工作。
(五) 第四阶段:售后服务
为期两年的售后服务工作中,向商洛市检察机关提供包括应急响应、安全监测、配合检查、电话支持、安全咨询等服务在内的安全维保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如下:
(1)、应急响应服务
提供7X24的常规应急响应及灾难恢复专家服务。在接到商洛市检察机关故障报修电话10分钟内响应。对商洛市检察机关检察工作网突发的信息安全事件进行响应、处理、恢复、取证、跟踪、事后分析的方法及过程。
(2)、配合检查服务
免费协助商洛市检察机关响应公安机关、单位内部以及第三方机构针对检察工作网等级保护工作的检查工作。服务内容包括协助商洛市检察机关准备、完善各类资料文档,配合检查过程中的答疑及技术支持及其他现场检查的响应。
(3)、电话支持服务
每周7天/每天24小时不间断的电话支持服务,解答商洛市检察机关在使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操作方法。电话响应时间不超过10分钟,到达现场时间不超过2小时,解决问题不超过24小时。
(4)、安全咨询服务
为商洛市检察机关免费提供两年技术咨询服务,包括信息系统整改建设咨询服务以及其他相关安全咨询服务,一旦接到用户的服务请求,技术服务工程师将立即开始提供服务,帮助客户解决信息安全相关技术问题,全面配合商洛市检察机关做好业务系统全保障工作。
7、项目服务主要交付物
(一) 商洛市人民检察院
服务内容涵盖针对商洛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工作网进行现场测评、渗透测试及多项安全服务,需要由具备《网络安全等级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服务认证证书》的第三方独立测评机构进行,主要服务内容包括:针对测评系统协助定级备案、进行系统调研、编制测评方案、进行现场测评、编制整改方案、协助整改、协助安全加固、进行现场复测评、形成测评报告及渗透测试报告等。
项目服务交付清单如下:
1.《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备案证明》(由公安机关颁发,每个系统1套)
2.《网安全等级测评方案》(1份)
3.《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等级测评报告》(2份)
4.《渗透测试报告》(1份)
5.《整改建议书》(1份)
(二) 区县人民检察院
服务内容涵盖针对商州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工作网、镇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工作网、柞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工作网、丹凤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工作网、商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工作网、洛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工作网、山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工作网在内的共计7个检察工作网进行现场测评、渗透测试及多项安全服务,需要由具备《网络安全等级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服务认证证书》的第三方独立测评机构进行,主要服务内容包括:针对测评系统协助定级备案、进行系统调研、编制测评方案、进行现场测评、编制整改方案、并协助整改、协助安全加固、进行现场复测评、形成测评报告及渗透测试报告等。
项目服务交付清单如下:
1.《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备案证明》(由公安机关颁发,每系统1套)
2.《网安全等级测评方案》(1份)
3.《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等级测评报告》(2份)
4.《渗透测试报告》(1份)
5.《整改建议书》(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