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要求
一、项目背景
2019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以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发挥信用在创新监管机制、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方面的基础性作用,更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为目标,提出了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共计十八项信用监管指导意见,2021年10月,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北省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实施方案》,2022年4月印发《关于推进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工作实施意见》,进一步对信用监管作出了明确的计划和分工。2022年12月16日,安平县被河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为河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典型城市县级试点。
为深入贯彻省、市两级关于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全面深化诚信安平建设,有力促进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我局将围绕建设“诚信安平”总目标,建设覆盖全社会满足信用信息查询、信用审核、联合奖惩,信用修复以及其他信用应用的县信用惠民便企应用平台,以此平台作为支撑,以信用联合奖惩和信用信息应用为抓手,建立健全贯穿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衔接事前事中事后全监管环节的新型监管机制,全面推进政务诚信、社会诚信、商务诚信、司法公信建设,聚力打造“诚信安平”品牌和一流营商环境。
诚信是立身之本,是竞争力、吸引力、生产力,就是经济效益。借助本平台的建设,做好信用信息归集等相关工作,尽快形成覆盖全县的社会信用信息大数据资源,落实好联合奖惩,建立健全信用信息应用、联合奖惩措施两个清单,让守信者畅行天下、失信者寸步难行。
二、建设目标
根据相关政策文件要求,完成信用惠民便企应用平台建设,探索创建诚信试点示范,逐步建立纵贯县乡镇(街道)、村(社区),横联行业监管部门的三级信用信息一张网,构建覆盖全社会的信用体系,形成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齐抓共管、有机联动的基层社会治理局面。以信用服务和诚信教育为重点,提升社会公众识信、重信、用信的意识,促进新时代公民诚信道德建设,推进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助力信用示范区创建。
建设安平县信用平台,完善信用信息归集、管理和应用的信用信息全周期信用信息管理应用平台;建立综合信用评价系统,参考省市综合信用评价体系指标,根据安平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与社会治理需要,建立安平县信用评价体系,探索信用主体的分级分类管理和分级分类监管;大力推广信用信息应用,推动联合奖惩措施落地,构建跨地区、跨行业、跨领域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创新信用应用,探索“信易贷”在县级市的推广经验;探索信用示范点、信用示范乡镇(街道)、信用示范村(社区)、信用示范园区等创新应用等。
如下表所示:
序号 |
建设内容 |
单位 |
数量 |
1 |
安平县信用信息征集系统 |
项 |
1 |
2 |
安平县农村农业专项数据征集系统 |
项 |
1 |
3 |
安平县企业信用评级评价系统 |
项 |
1 |
4 |
安平县信用承诺系统 |
项 |
1 |
5 |
安平县信用报告系统 |
项 |
1 |
6 |
安平县个人信用分系统 |
项 |
1 |
7 |
安平县信易+服务平台 |
项 |
1 |
8 |
安平县信易+微信小程序 |
项 |
1 |
9 |
安平县信易贷融资服务(接口) |
项 |
1 |
10 |
安平县信用建设专项指标服务 |
项 |
1 |
安平县信用信息征集系统:安平县信用信息征集系统实现全县信用信息的归集、关联、整合,为信用主管部门、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信用服务机构等,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开发信用产品和应用,提供基础数据支撑。安平县信用信息归集系统需为各类信用主体提供自主注册申报信用信息的入口,并将社会主体自主注册申报的信用信息整合到信用数据库中,需实现符合国家标准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裁决、和行政监督检查等行政行为信息的归集,并整合到信用数据库中。
安平县农村农业专项数据征集系统:以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单位,以农村基层治理和农户扶持为目标,梳理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信息目录,为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诚信档案,实现“一户一档”、“一主体一档”的管理和服务。
安平县企业信用评级评价系统:安平县企业信用评级评价系统需提供信用评级模型建设和动态管理,包括信用评级标准模型管理、信用评级计算、统计查询。信用分标准模型管理,需包括模型方案、分值规则、计算周期、信用等级维护信息管理。信用评级计算,可实现根据信用分模型自动计算信用等级的功能。统计查询,需提供企业当前和历史信用分查询功能。
安平县信用承诺系统:安平县信用承诺系统需能够实现各类信用承诺提供信用承诺模板维护、查询、下载等管理。信用承诺系统需能够实现各类信用主体提供信用承诺书报送,实现政府各监管部门对信用主体守约践诺情况的反馈,实现对信用承诺信息、守约践诺信息等信息的统计查询。建立信用主体主动信用承诺制度,针对各类重点领域鼓励信用主体以规范格式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报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以及违约责任作出书面承诺。违法失信经营后将自愿接受约束和惩戒。信用承诺纳入信用主体信用记录,接受社会监督,并作为事中事后监管的参考。
安平县信用报告系统:统筹规划信用信息资源标准化指标体系内容,负责各类信用主体信用信息报告分类和数据指标项的定义、配置、管理、目录映射与维护管理,同时提供信用报告信息的查询和浏览功能,建立信用主体全信用信息报告管理体系。
安平县个人信用分系统:安平县个人信用分系统提供信用评分模型建设和动态管理,包括信用分标准模型管理、信用分计算、统计查询、个人信用异议处理功能。信用分标准模型管理,应包括模型方案、分值规则、计算周期、信用等级维护信息管理。可根据信用分模型自动计算信用分和信用等级。统计查询,提供个人当前和历史信用分查询。个人信用异议处理,提供信用分异议申请审核、信息核查及处理反馈过程管理。
安平县信易+服务平台、安平县信易+微信小程序:面向安平县民众及信易+服务商提供信用信息查询及信易+优惠服务。依托安平县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数据归集基础,服务商可以通过移动端形式完成商家注册认定,进行扫码设置和扫码查询个人诚信码操作;民众可登陆移动端完成实名认证,生成个人诚信码,并通过出示诚信码享受信易+优惠活动。商户端需提供商户注册、服务配置、可提供服务查询、服务记录查询、二维码扫描服务。个人端,需提供个人实名认证、信用承诺、信用等级查询、个人诚信码、可享受服务查询、服务记录查询、服务指南查询、热点服务查询、自主申报服务。
安平县信易贷融资服务(接口):实现对接市信易贷平台,对接信易贷指标数据。包括省要求的数据回传接口:金融产品信息、授信放款信息。
安平县信用建设专项指标服务:进行详尽的顶层设计和制度建设,协助采购人整理国家出台的十二个重要规范文件和省级出台的各项制度文件在本地配套落地;制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暨创建国家信用示范城市的县市区和市直部门考核指标体系;参考国家和河北省最新要求,编制区公共信用信息目录,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对县级试点申报进行咨询指导,按照区创建工作任务分工表,开展创建服务指导,实施精准创建;根据创建工作考核指标体系,通过查阅资料、部门报送等多种方式,协助信用办开展工作考核;按照县级试点的指标要求,对县级试点创建工作情况开展一次预评估,出具《预评估工作报告》;指导申报材料组织及报送工作,协助是信用办做好协调省政务进行申报。
中标人针对本项目的总体服务期不少于1年,且必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有软件的开发和部署工作。
投标人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完善、详实的实施方案。投标人提交的实施方案应完整、详实,方案应当包含但不限于需求分析、总体设计、详细设计、项目管理方案、安全设计、实施方案、培训方案、测试方案、验收方案、售后服务方案等。
为优化提升平台建设应用水平,对相关单位和人员开展全方位的培训工作。培训要求如下:
投标人应提供培训方案,培训方案设置合理、培训讲师要符合相关要求,对培训方式和课程安排进行说明。
面向系统使用人员,提供系统应用培训。面向平台管理人员,提供平台运维培训。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需求,经采购人和投标人充分协商,确定培训时间、地点和培训
对象,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完成对相关人员的培训。培训讲师、培训资料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培训教材应包括本次采购包含的软件使用及维护。
培训教材应提供最新的,并与建设内容一致的版本,培训教材为中文版本。
培训时间、人员和培训计划及培训内容方面安排合理可行,有完善的、合理的、细化到课程的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