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服务范围:
全面落实《北京市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和市领导关于“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精细化管理”的工作要求,在所管辖区范围内开展大气污染精细化管理,减少辖区扬尘污染,提高大气环境综合治理力度,对辖区内重点点位、主要道路及背街小巷吸尘、洒水及便道冲洗。
二、服务期限及服务地点:
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基本要求:
负责八宝山街道辖区道路及环保监测点周边降尘工作洒水、洗扫、降尘作业。一是增加洗扫、洒水降尘频次,保持区域内路段路面干净湿润;二是实施八宝山街道自管道路树木及绿化隔离清洗服务。
洗扫或洒水降尘:每天在八宝山街道辖区主要道路或甲方指定的范围内开展至少4个台班降尘作业(一辆车四次作业为一个台班),遇有空气重污染或突发应急任务按甲方要求增加作业频次。
四、洒水降尘作业细节要求:
1.参与洒水降尘作业的服务人员,必须身着工作服,夜间穿带反光衣进行作业。
2.作业车辆必须配齐警示三角架、灭火器等安全防护设备。完善突发事件的防护措施。
3.作业期间必须遵章守规,文明作业,确保安全。
4.如有必须及时停止作业时,需完善报备相关工作。
5.洒水降尘作业须按要求实施,灵活运用,实时监测。
五、作业安全要求
1.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落实人员岗位责任制,落实好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2.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城市管理规定,不得因作业影响市区通行,不得噪音扰民,
不得损坏、污染路面和相邻建(构)筑物等公共和民用设施,确保作业区域及周边环境安全和人员及财产安全。
3.作业人员必须穿着统一工作服,穿戴反光衣。
4.作业时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警示、安全标志及其他有关防护措施。
5.必须密切关注设备的性能状况,及时维护、维修,消除各类安全生产隐患。
6.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化学品或其它违禁品。
7.加强安全生产,落实防火措施,配足性能良好的消防器材。
8.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投标人应及时妥善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
六、其他要求
1.合同签订且满足洒水降尘全部作业条件后由中标人向采购人提出作业申请,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开始实施洒水降尘作业。
2.中标人必须接受采购人的监督检查和服务质量管理,并无条件配合采购人可能进行的重污染天气等特殊情况下的临时性应急洒水降尘作业。
3.投标人必须做好工作量、用水量台账,以及每月度工作情况及服务期满后服务情况报告,按时提交采购人审核。
4.在项目服务期内,投标人不得擅自将服务项目进行分包、转包或挂靠,否则视为投标人违约,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服务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