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名称:豆各庄乡 2023 年道路及两侧便道保洁清扫服务采购项目
二、采购单位:北京市朝阳区豆各庄乡人民政府
三、服务内容:
豆各庄乡自管道路综合作业项目,面积 339108.02 平方米,具体包括道路和步道的清扫清洁; 社区周边和小微公园内保洁、过街桥和地下通道保洁、自管沟渠和绿地保洁、果皮箱清掏擦拭、自管道路垃圾清运、网格案件处理、落叶清扫清除、冬季铲冰扫雪、各大节假日环境保障、各级检查环境保障、各级特勤应急环境保障及其他重大政治任务等事项的环境卫生保障。
四、服务期限:9 个月。采购人在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可以签订不超过三年履行期限的合同。
五、服务要求:
1、依据《北京市城市道路清扫保洁质量要求与作业规范》的相关规定,全面完成招标人委托的道路清扫保洁工作,并接受招标人对环境卫生进行指导、监督与验收。
2、招标人每月抽查不少于 4 次,招标人进行检查时,若投标人的清扫质量不符合《农村地区环境整治标准》的规定,招标人将依据该规定对投标人进行处罚,处罚结果招标人将以书面通知的形式告知投标人,所扣除的清扫费在当月应付的清扫费中扣除。
3、根据工作需要就投标人的清洁时间、岗位、班次及日常运作等提出调整或整改建议。
4、投标人跟据招标人及招标人相关管理单位等的相应规章制度及管理措施要求开展工作。
5、对发生特殊情况(如有突发性保障、突击检查、严重影响甲方形象和市民投诉的事件等) 需要临时对保洁服务时间、内容等进行调整的,招标人有权直接指挥投标人完成相关工作。
6、如遇重大活动或临时性任务,招标人通知投标人有关工作时间、清扫要求等事项,投标人应全力配合并完成清扫任务。
7、如发生特殊情况、如遇重大活动或临时性任务,发生的工程量每个月由投标人向招标人进行工程量确认,统一年终进行结算。
8、投标人清扫人员的具体工作应按照《北京市城市道路清扫保洁质量要求与作业规范》执行清扫任务,不得违章清扫,严禁酒后作业,由于投标人未及时进行道路清扫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 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9、投标人所配备的清扫人员应能够胜任所承担的清扫保洁工作任务,且清扫保洁员数量不少于甲方所核定的道路保洁员数量。
10、清扫人员使用的清扫工具、工服、安全护具等均由投标人负责提供。
11、清扫人员保证做到热情服务、礼貌待人、文明作业,每日清扫。
12、对清扫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法制教育,每月不得少于 2 次。如清扫人员不能完成道路清扫任务或违反各项规章制度,招标人有权要求更换有关清扫人员。
13、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与清扫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并按时足额支付工资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及其他费用。
14、清扫工作在露天进行的,如遇雨雪天气时,投标人可视天气情况调整当日的清扫作业时间,对于招标人提出的合理清扫工作需求,投标人应当全力完成。
15、道路作业做到全覆盖。投标人按照“墙根至墙根”的作业范围进行作业,整体提升道路清扫保洁的环境卫生质量。
16、投标人按照要求做好道路环境保障的方方面面,包括路面清扫保洁、绿地捡拾、门前三包、小广告清除、清理雨水口、处理大件垃圾等。
17、投标人根据区网格监督中心要求,凡涉及招标人辖区内的网格监督的事件、部件,需在完成时限内及时结案,未及时结案造成超时红灯出现,甲方将依据“责任追究制度”对投标人进行处罚,处罚结果纳入每月业务考核(详见《北京市环境卫生专业作业检查考评办法》)。
18、处置网格监督事件,在投标人范围内的,24 小时内处理并回复,在投标人范围外的由招标人下发任务单,投标人全力配合完成网格监督事件,所发生费用将与其他临时发生的一起由投标人在月底与招标人确认工程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