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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卫星定位连续运行基准站系统维护与应用项目(测绘服务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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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305310000587386 文档页数:75页 所需下载券:10
广西卫星定位连续运行基准站系统维护与应用项目(测绘服务类)

采购需求

 

说明:

1. 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本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所称中小企业必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

2. “实质性要求”是指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者已经指明不满足按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的条款。

3.供应商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如实响应磋商文件,不得仅将磋商文件内容简单复制粘贴作为竞标响应,还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将按无效响应处理(定制采购不适用本条款)。对于重要技术条款或技术参数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形式为准,否则将视为无效技术支持资料。

4.供应商必须自行为其竞标产品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者专利成果的行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序号

标的的名称

数量及单位

服务内容及要求

1

广西卫星定位连续运行基准站系统维护与应用项目(测绘服务类)

1项

一、项目背景

广西卫星定位连续运行参考站系统始建于2006年,2013年建成,2017年完成验收。2018年底,完成102座北斗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的升级改造、数据中心、通信网络等工作,实现了从基于GPS的连续运行参考站服务系统向基于我国自主的北斗卫星导航定位系统兼容GPS和格洛纳斯等多星座高精度基准站网的转变,对外提供厘米级实时定位服务,实现了全区北斗三星厘米级实时定位的全覆盖。截至2022年,广西卫星定位连续运行参考站系统运维基准站点152座,实现广西全覆盖,并对标国家2000大地坐标基准,能够直接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CGCS2000大地三维坐标。

在广西全区范围内开展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系统维护与工作,使其稳定运行并对外提供稳定的厘米级和亚米级高精度导航定位服务,提高系统的运行质量,保障整个系统的网络优化和高可用性,对外提供稳定的厘米级和亚米级高精度导航定位服务,有效服务于我区经济建设。

在广西南宁、钦州、贵港、北海等地开展45座广西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的日常巡检与维护,保障相关设施的正常运行,提供GNSS接收机及相关设备的维修(护)服务,包括10套GNSS基准站设备维修更换和升级等工作,并在广西现代测绘基准框架的基础下,提供坐标转换技术服务支持。具体巡检站点如下:

区域

序号

站点名

站点概略位置

南宁

1

南宁站

南宁市青秀区

 

 

坛洛站

南宁市西乡塘坛洛镇

3

双桥站

南宁市武鸣县双桥镇

4

大王滩站

南宁市良庆区

5

伶俐站

南宁市青秀区

6

云表站

南宁市云表镇

7

上林站

南宁市上林县

8

宾阳站

南宁市宾阳县

9

石塘站

南宁市横州市石塘镇

10

府城站

南宁市武鸣区府城镇

钦州

11

钦州站

钦州市市区

12

灵山站

钦州市灵山县

13

文利站

钦州市灵山县文利镇

14

犀牛脚站

钦州市犀牛脚镇

15

太平站

钦州市太平镇

16

陆屋站

钦州市灵山县陆屋镇

1

 

钦州气象站

钦州市气象局

贵港

18

国安站

贵港市平南县

19

蒙公站

贵港市蒙公镇

20

贵港站

贵港市港南一中

21

平南站

贵港市平南县

22

六陈站

贵港市平南县六陈镇

桂林

23

海洋乡站

桂林市灵川县海洋乡

24

桂林站

桂林市市区

北海

25

涠洲岛站

北海市涠洲岛镇

26

北海站

北海市市区

27

林科所站

北海市海城区林科所

来宾

28

来宾站

来宾市市区

29

武宣站

来宾市武宣县

30

忻城站

来宾市忻城县

31

合山站

来宾市合山市

32

象州站

来宾市象州县

33

桐木站

来宾市金秀县桐木镇

34

大樟站

来宾市金秀县大樟乡

35

陶邓站

来宾市兴宾区陶邓镇

百色

36

田阳站

百色市田阳县

37

田东站

百色市田东县

38

平果站

百色市平果县

39

渠黎站

崇左市扶绥县渠黎镇

40

崇左站

崇左市市区

河池

41

高岭站

河池市都安县高岭镇

42

都阳站

河池市大化县都阳镇

43

玉林站

玉林市市区

44

博白站

玉林市博白县

防城港

45

红树林

防城港市市区

二、技术要求

1.基准站委托保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测量标志保护条例》,提供以下服务:

(1)负责GNSS连续运行基准站所需的供电,如遇可知的停电,必须在停电2个小时内通知采购人。

(2)负责定期察看GPS基准站运行状态(每月2次),做好站点机房、设备及观测墩的卫生清洁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给采购人。如遇雷雨、冰雹等恶劣天气必须每天巡查一次,每次巡查必须做好检查记录,如发现故障应及时反馈并协助处理。

(3)所保管基准站发生故障时,协助采购人进行故障排查及处理。发现机房设备停电、电路故障,影响机房运行的,必须2小时以内向采购人反馈。

(4)保管责任人必须维护基准站设施的运行秩序,阻止无关人员进入机房、进入观测天线范围,测绘工作人员检查、维护必须做好记录。

(5)广西卫星定位连续运行基准站系统的运维人员按照2次/年/座的强度对基准站进行巡查检修。遇到雷击故障、设备损坏等重大问题,维护人员24小时内现场进行故障排查和设备更换。

2.现代测绘基准维持

广西已建成由110个基准站点组成的卫星连续运行参考站系统,建立了与国家测绘基准相一致的、高精度的基准框架。由于地壳运动、地面沉降等自然因素,以及城市扩建、交通设施建设等影响,导致基准框架成果受到一定的损坏;部分基准站废弃、迁站及新建导致基准站网密度不均匀,影响卫星导航定位基准服务系统的精度及稳定性。为维持广西测绘基准体系,提升大地测量基准服务能力,利用110座基准站观测数据进行处理,获取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下的基准成果。

(1)数据预处理。整理全区基准站观测数据,选取有代表性的站点进行数据质量分析;根据数据质量分析结果,如周跳比、多路径、有效率等统计基准站观测受周边观测环境的影响情况,为基准站的运行和维护提供支撑;

(2)数据处理。根据广西低纬度地理特性带来的电离层延迟误差影响,对卫星钟差、轨道误差以及双差电离层延迟等参数进行误差改正,利用110座基准站观测数据进行处理,获取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下的基准成果;

(3)通过对基准站数据预处理、高精度解算和成果分析,获取110座基准站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下的三维坐标,维持并更新测绘基准框架,保证广西现代测绘基准框架的现势性和稳定性。

3、基准站巡查

(1)站点巡检:主要针对机房环境、主要设备、配套设施、观测墩或天线桅杆、防雷设施进行巡检。

(2)设备故障排查:针对主要设备进行检查,对存在问题的设备,进行设备的拆卸、安装。不涉及备品备件的提供及设备的维修。

(3)设备检测维修:卫星定位基准站专用设备检测与维修。

4.坐标转换技术支持

在广西现代测绘基准框架的基础下,为满足自然资源管理工作需求、全面提升国土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完成支撑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各类存量空间数据向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转换工作。在安全可控管理的环境下,利用坐标转换参数和设备,对数据进行加工处理,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数据清单梳理、原始数据(图形和属性检查等)核对、坐标转换模型计算精度检核、数据转换处理、数据成果检核等。

5. 基准站设备维修与更新

(1)北斗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主件设备维修(护)更换和升级:10台GNSS接收机维修升级,10台GNSS天线(3D扼流圈天线)维修升级。

(2)北斗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配件设备维修(护)更换和升级:10座基准站的电力、网络、馈线配件等相关设备维修(护)。

三、服务要求

1、成交供应商须提供7×24小时技术支持服务。

2、接到采购人的检查或故障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检查处理。

3、根据采购人需求每半年针对站点进行一次全面巡检,及时发现并解决潜在的问题;做好巡检登记记录,向采购人提交维护服务报告,包括巡检情况相关记录表、现场照片和维护建议等,对采购人目前的运行环境进行综合评估。

4、巡检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检查接收机设备运行是否正常、检查动力配套设施(交流电源、UPS电源、配电装置等)、防雷设施、网络设施(路由器、交换机、光端机等)是否正常。

(2)检查观测墩周遭是否有遮挡、天线桅杆、天线、馈线连接是否稳固或破损。

(3)检查线路链接、设备工作状态指示是否正常,设备及线路标签,如有丢失及时补贴。

(4)负责机房环境清洁,保持机房干净整洁,及时清理设备上的灰尘积土,确保设备、机柜散热风扇及过滤网无堵塞物。

5、故障、隐患处理:日常巡检发现的故障或隐患,巡检人员应及时进行分析排除或电话联系采购人指导进行现场排除。

6、基准设备维修维护与升级:包含基准站网络设备、电力设备、防雷设备、GNSS接收机与天线、基准站周边环境的修缮与维护。

7、合同到期前10日内提交整个运维期的工作报告,包括全面总结运维期的工作情况、建议以及规范整理装订成册的各种报表。

8、对于基准站故障维护,派遣人员须在24小时内做出响应赶往现场,排除不可抗拒因素(停电、停网等)外,48小时内修复站点故障问题,使基站恢复正常上线。

9、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坐标转换技术支持服务。

10、成交供应商须提供详细的北斗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主件设备维修升级、配件设备维修(护)和7×24小时技术支持服务。

(1)设备维修期间,供应商须提供备用设备,保证基站正常运行;

(2)设备维修后质保期一年,如一年内在出现故障,需免费提供维修服务;

(3)必须提供专业的设备维修售后服务。

四、服务团队要求

1、人员、软硬件等须按照国家保密要求进行配置和管理;

2、具有提供安全系数高,可靠性强,丢包率底的专线网络服务的能力;

3、具有开展全区基准站日常维护、故障处理、站点委托保管,数据中心日常运维的能力;

5、具有保障广西现在测绘基准维持工作,提供对外定位服务的能力。

6、在双方签订合同后1周内,派遣不少于5名专职工作人员,驻扎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办公大楼内,提供数据处理服务(专职工作人员须为供应商本单位员工,响应文件须提供竞标人为专职工作人员缴纳的社保证明。(从2022年1月至竞标截止日期前任意连续三个月,成立不足三个月的,只需提供从成立之日起的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文件)

商务要求

服务时间及地点

1、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服务地点:广西区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合同签订时间

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5日内。

付款条件

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额的30%给成交供应商;完成上半年基准站委托保管、现代测绘基准维持、基准站巡查工作提交成果并经采购人确认后,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额的40%给成交供应商;项目服务成果通过采购人组织验收后支付合同款项的30%给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在每次收到货款合同款项后5个工作日内开具合法发票给采购人。

▲售后服务要求

1、提供现场工程师、7×24通过远程、电话、E-mail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售后技术咨询服务。

2、服务期内,成交供应商无偿对项目出现的各类问题进行修正和维护。

3、培训要求:能提供对应的现场服务和培训服务,要求在服务期内,提供不得少于30个工作日的项目现场服务、1次培训服务。

投标报价要求

本项目实行总价包干;成家金额为完成项目所有服务所需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站点维护过程中产生的劳务费、设备、机具材料费、交通费等、数据处理、质量检查、培训等各种费用和售后服务、税金及其它所有成本费用的总和。合同履约期间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费用。

其他要求

▲1、供应商必须承诺自行进行技术设计、实施、维护本项目,不得将服务转包或委托给其他单位;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若经发现并查实,采购人有权无偿取消合作并追回资金,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2、供应商请在响应文件中针对本项目提供详细的项目技术方案。

3、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在涉密环境下进行项目实施,全程接受保密监督及检查,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

4、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拟投入到本项目的所有人员必须如实投入到项目实施中。合同履约过程中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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