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的决策部署,为进一步加强长宁县乡村规划建设,促进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按需开展洪谟村、葡萄井村片区村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项目编制工作。
序号 |
标的名称 |
所属行业 |
1 |
2022年村级片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三、规划范围
长宁县《2022年村级片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服务项目》分为两个片区:双河镇葡萄井村片区和梅白镇洪谟村片区。双河镇葡萄井村片区包括葡萄井村、合龙村、介湖村、上西村、前进村5个村,共计42.3764平方公里。梅白镇洪谟村片区包括洪谟村、碧湖村、会贤村、力行村、联合村、庆丰村、文化村7个村,共计42.97平方公里。综合梅白洪谟村、双河葡萄井村2个村级片区所辖村实际情况,本次梅白镇洪谟村片区只重点编制洪谟村、联合村2个行政村(形成数据库),双河镇葡萄井村片区只重点编制葡萄井村、合龙村2个村(形成数据库),其余各行政村只在规划中进行规划统筹论证,不再单独形成数据库。
★四、总体设计原则及依据
以《四川省村级规划编制指南》,长宁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及相关上位规划为依据和指引,满足地方现行相关要求。严格落实上位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护目标任务、“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基础设施布局,合理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具体规划编制依据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
3.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自然资办发〔2020〕51号);
4.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1号);
5.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四川省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实施方案》(川委厅〔2020〕8号);
6.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县域内片区划分的指导意见》《关于以片区为单元编制乡村国土空间规划的指导意见》(川委厅〔2021〕53号);《关于做好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后半篇”文章的实施方案》;
7.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的通知》(川办发〔2020〕55号);
8.四川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村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四川省村级规划编制指南》;《四川省村级规划备案程序及审查要点》;
9.国家、地方的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五、编制内容
结合项目特点,本次长宁县梅白镇、长宁县双河镇村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应包括以下内容:
1.现状分析
深入分析本片区资源环境、空间布局、产业基础,以及各类设施和农村居民点建设等基本情况。根据当地发展建设现状实际,进一步研究本片区在自然地理、社会经济、产业发展、村庄建设、土地利用等方面的主要特征,梳理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2.功能定位
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要求,结合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相关内容,进一步深化村级片区的发展定位,根据人口年龄结构和城乡人口流动趋势,确定村级片区的人口规模,研究提出村级片区规划的思路和目标。
3.底线约束
落实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关于统筹安排各类空间的要求,切实做到适地适用、协调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进一步细化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其他保护线的划定工作。
4.用地布局
围绕片区功能定位和存在的主要问题,按照《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和对各类现状用地的布局进行优化,落实到具体图斑。有条件的地区可在优化用地布局的基础上增加历史文化保护、土地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专章,进一步深化历史文化资源保护措施、土地综合整治的潜力和重点区域、生态修复的重点任务和具体措施等规划内容。
(1)农用地布局:落实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护目标任务,将耕地布局细化落实到图斑。根据当地产业发展重点,统筹安排园地、林地、草地等用地布局。
(2)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布局:按照农业现代化发展要求,细化完善农村道路布局,明确直接用于作物种植和畜禽水产养殖的农业设施用地布局。
(3)建设用地布局:按照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明确的建设用地布局和管控规则,优化细化农村居民点、乡村产业建设用地布局,落实其他建设用地布局,明确土地利用控制要求。
(4)其他用地布局:保护河流、湖泊等自然水域,完善田间排灌系统,优化乡村水网布局。
5.产业发展
根据上位规划、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专项工作方案和专项规划,结合自然资源禀赋和现有产业基础,明确产业发展重点,统筹产业发展空间,细化产业用地布局。推动乡村工业向园区集中,原则上不安排新增工业用地。直接服务种植养殖业的农产品加工、电子商务、仓储保鲜冷链、产地低温直销配送等产业,结合农村居民点适度集中布局。在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不突破规划建设用地等约束性指标、不破坏生态环境和乡村风貌的前提下,因地制宜点状布局乡村旅游用地。鼓励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发展乡村产业,壮大村集体经济。
6.设施配套
充聚焦解决乡村设施“闲置”与“紧缺”并存问题,提升中心村服务能力、整合其他村服务功能。结合当地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专项工作方案和专项规划,统筹安排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明确其用地布局,补齐乡村道路、供水保障、卫生厕所、垃圾污水处理、养老育幼和农田水利等各类设施短板。
7.农村居民点建设
采用“典型示范+规划通则”的方式引导管控农房建设。对典型居民点(村委会所在地居民点),应用地形图不小于1:500比例尺精度开展居民点建设规划形成平面布局图(中心村村委会所在居民点还应形成效果图)。对其余居民点进行通则式引导管控,提出户型选型建议方案,提出建筑风格、建筑高度、建筑色彩、建筑退距、道路和市政设施建设标准等管控规则。典型居民点建设规划应包含以下内容:(1)总平面布置;(2)建筑设计与风貌引导;(3)设施配套。
★六、成果文件要求
(一)村级片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成果
1.村民使用成果
村民使用版成果包括“一图一规”,即村级规划示意图和村规民约。村级规划示意图应采用通俗易懂、图文并茂的方式表达村级规划的主要内容,便于村民“一图读懂村级规划”。村规民约应包括生态保护、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历史文化保护、村庄安全和农房建设通则等基本管控要求。
2.规划管理成果
规划管理成果应包括文本、图件、表格和矢量数据库。
①规划成果应包括文本、图件、表格和矢量数据库。其中,各片区规划文本和图集,一式六份,同时提供电子文档一份。
②文本成果包括规划文本、规划附件等,采用*.pdf格式,应包括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两种形式。纸质文档应采用A4竖向排版,图集采用A3幅面印制并折叠成册。挂图应根据制图区域范围和内容完整的要求,合理确定幅面大小。
③图件成果采用*.jpg格式,应符合相关制图规范要求,满足上图入库要求。
④表格成果采用*.xls格式,符合村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成果数据汇交要求。
⑤规划数据库采用*.gdb格式,应按照村级规划数据库标准和数据汇交要求同步建设、同步报批,规划批准后,及时将数据库成果纳入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和“一张图”实施监督系统。
(二)成果要求
成果内容深度按照《四川省村级规划编制指南》规定要求为准。
七、综合能力要求
(一)服务能力要求
1.项目组织及人员要求
(1)为规范和促进本项目的正常实施和推进,成交供应商需针对本项目成立独立的项目组,安排足够专业技术人员参加本项目工作。
(2)在项目组织机构中应明确各岗位的职责、任职资格,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应配备有实际业务经验的项目负责人承担本项目的管理工作,配备项目核心技术团队及技术支持团队。
(3)拟投入项目人员配置及专业技术能力(团队组成、分工协作、专业能力证明等)。
2.技术支持要求此项目要求提供多样化技术支持服务,处理采购人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在采购人工作需要现场技术支持情况下,到达现场时间不超过4小时。
3.项目实施所需的设施设备(与本项目完成有关的软硬件配置,提供设施设备清单)。
4.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务实可行的增值服务措施或有利于采购人的服务承诺等。
5.编制团队具有: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以及综合交通、市政工程、生态环境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服务方案
1.为确保项目成果科学、合理,符合本项目特殊要求,供应商需针对本项目编制项目背景政策、项目编制意义及现状问题研究分析。内容需包含:包括:①方案包括项目认识及背景分析;②规划思路(含规划重难点、设计理念、设计策略);③案例研究;④实施管控;⑤进度安排;⑥质量保证措施。相关方案的编制应切实可行、能够保障项目顺利实施,不存在描述有歧义、逻辑有漏洞、夸大描述、方案内容与实际需求不相符、方案内容体现不齐全等情形。
2.供应商需编制本项目保障措施。方案需包含:①技术保障方案;②项目管理组织及安排;③服务进度保障措施;④应急预案。相关方案的编制应切实可行、能够保障项目顺利实施,不存在描述有歧义、逻辑有漏洞、夸大描述、方案内容与实际需求不相符、方案内容体现不齐全等情形。
3.为保障本项目质量达到服务要求,供养商需针对本项目编制服务体系方案。方案需包括:①服务和应急保障措施;②后续服务方案;③知识产权;④保密措施。相关方案的编制应切实可行、能够保障项目顺利实施,不存在描述有歧义、逻辑有漏洞、夸大描述、方案内容与实际需求不相符、方案内容体现不齐全等情形。
八、商务要求
1.项目完成时间:
在签订合同生效60日内完成全部规划编制等相关工作。其中,第一阶段为合同生效后5日内启动现场调研,编制团队应进行驻场调研走访时间不少于20天;合同生效后20日内完成规划设计初步成果。第二阶段为供应商收到采购人初步成果修改意见后,于合同生效后40日内完成规划设计修改成果。第三阶段为合同生效后60日内向采购人提供规划编制成果。在规划编制成果通过市、县专班审议,县规划委员会审议,形成最终矢量成果能达到《四川省村级规划编制指南》要求的格式、深度后,完成规划设计的最终成果,并提交采购人。如因上位规划等不确定性因素影响最终成果提交的,最终成果提交时间顺延。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
(1)收费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方式,根据成交结果成交价格即合同总费用。费用包含该项目设计费、所有税金、出图费、效果图制作费、不可预见的风险费等完成本项目所需服务的全部费用。
(2)第一次支付服务费:签订合同后,收到成交供应商交付的正式税务发票10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的30%;第二次支付服务费:成交供应商提交规划设计初步成果后,采购人在收到采购人交付的正式税务发票10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的30%;第三次支付服务费:成交供应商提交规划设计修改成果后,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供应商交付的正式税务发票10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的30%;第四次支付服务费:成交供应商提交最终成果后,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供应商交付的正式税务发票10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的10%。成交供应商到现场进行调查、汇报等现场工作费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4.项目要求:
4.1本项目规划过程中所涉及所有信息资料(包括:采购人提供或供应商自行收集的)的所有权归采购人所有,未经采购人书面允许成交供应商不得将信息资料透漏给第三方,否则采购人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4.2为保证本项目保质保量按时完成,采购人拟派项目组人员应包括:项目负责人、各设计领域技术负责人及其他相关城市设计的技术人员。
4.3成交供应商投入本项目人员应与响应文件中的人员清单、资质证书、职称证书相符。
4.4成交供应商须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采购人的监督。
5.按照采购文件中要求与响应文件中承诺以及签订合同时约定提供规划编制成果,成果能通过市、县专班审议,县规划委员会审议,形成的最终矢量成果能达到《四川省村级规划编制指南》要求的格式、深度,最终顺利到自然资源厅备案。
6.安全责任:成交供应商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项目实施安全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及后果。成交供应商投入本项目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成交供应商应为本项目工作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及与项目实施有关的一切保险。凡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或其他责任事故,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民事和刑事责任,采购人概不负责。如因项目质量问题及更换不及时造成的人身伤害成交供应商应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7、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注:本章采购需求中标注“★”号的条款为本次采购项目的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应全部满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