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名称:2023年春季全民义务植树
二、项目概况:本项目规划造林地位于桂阳县正和镇朝阳村燕山李家夜宿梨山红色教育基地周边宜林荒山及空坪上,栽植梨树等469株。需采购带土状苗469株,其中梨树449株、碧桃10株、紫玉兰10株。
三、采购内容如下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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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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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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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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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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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土状苗梨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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梨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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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9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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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桃(红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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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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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玉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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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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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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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9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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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服务要求和质量标准
1、供应商按采购单位数量、时间要求负责苗木到指定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2、苗木装好后应用透气篷布或遮阴网进行覆盖,以免运输中枝叶受风失水或受晒蒸腾,远距离运输应定时对苗木进行喷水和插上树洞力瓶输液,以补充苗木的养分和水分;
3、供应商负责指定下货现场所有苗木的保管。
4、在供货时,具体要求如下:
(1)对供应苗木的质量负责。如发现苗木有质量问题(规格不符、黄叶、干枯、病害等),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将该部分苗木更换成符合要求的;
(2)所有苗木品种纯正,且必须是带营养袋或营养杯;
(3)所有苗木须长势良好、没有枯枝残叶、没病虫害、无破皮等;
(4)接受采购人或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遵守各项制度、规定。
5、验收标准和方法:签合同明确。
6、售后服务
(1)成交单位须提供技术支持和产品咨询服务。
(2)苗木起挖、包装、运输等应严格按照技术规范操作。
7、项目期限内成交供应商应遵守《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承担所聘用的工作人员所发生的社保、医保及工伤等一切费用及责任,对工作人员严格要求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安全防护。出现安全事故,责任和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交货时间及地点
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完成交货。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付款人:桂阳县林业局。
3、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约定。
4、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在项目实施中出现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购置,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栽种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均由中标人负责。
六、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仲裁。
对于上述项目要求,响应人应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