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采购内容及数量
污水管网日常养护疏通约108公里,及江厦、青屿四个泵站污水处理服务(污水处理量为100m³/天•座)。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要求及商务要求。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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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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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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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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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技术要求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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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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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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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温岭市温峤镇建成区污水管网日常养护疏通及泵站污水处理服务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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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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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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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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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管网日常养护疏通约108公里,及江厦、青屿四个泵站污水处理服务(污水处理量为100m³/天·座)。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要求及商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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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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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温岭市温峤镇建成区污水管网日常养护疏通及泵站污水处理服务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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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技术要求
1、维护目标
保证在一年服务期内所承包的本项目范围内的管道保持畅通,如有堵塞、积淤现象需及时清理,质量标准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合同履行期间四座污水处理终端(江厦工业区有1座,青屿工业区有3座)均稳定运行,出水稳定达到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一级A标准指标。详见下表:
表1《标准》基本控制项目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日均值)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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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控制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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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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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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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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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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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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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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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需氧量(COD)(m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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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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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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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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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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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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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化需氧量(BOD)(m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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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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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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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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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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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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悬浮物(SS)(m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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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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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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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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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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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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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植物油(m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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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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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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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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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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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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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类(m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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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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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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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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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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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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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离子表面活性剂(m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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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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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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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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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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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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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氮(以N 计)(m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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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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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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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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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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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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氨氮(以N 计)(m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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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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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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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3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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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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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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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磷(以P 计)(m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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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2月31日前建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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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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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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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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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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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月1日起建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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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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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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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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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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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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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度(稀释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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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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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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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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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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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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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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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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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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粪大肠菌群数(个/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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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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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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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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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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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具体维护要求
2.1基础资料要求:
2.1.1制定相关的季度维护计划和月度维护计划。
2.1.2建立巡视记录、维护台账,要求记录齐全,且记录完整、准确、反映实际情况,并按月装订成册。
2.1.3按要求及时报送相关报表,并做到记录完整、准确。
2.2日常维护要求:
2.2.1各污水处理终端上下午各巡查1次,各污水处理终端主要设备(易调停设备)增加短信报警器,对于主要易调停设备加强监控,处于调停状态以短信形式直接通知管理员,及时处理设备故障问题,增强管理效率。
2.2.2污水处理终端运行日常药剂投放:各污水处理终端配药1-2次/天,主要使用药剂品种为:PAC、PAM、氢氧化钠、次氯化钠,严格执行药剂配制管理规定进行适量投加。
2.2.3对各污水处理终端原水及出水水质进行检测,检测频率为1次/日,检测指标为COD、氨氮、TP。
2.2.4对生化系统参数进行定期检测,主要检测生化系统SV30、MLSS、微生物镜检、溶氧等指标,便于及时调整系统运行,确保排水达标。
2.2.5泵站每季度至少清理一次,包括:垃圾清理、油渍清理、水泵养护、配电箱和流量计等维护。
2.2.6泵站水质需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每季度检测一次,检测报告纳入台账资料。
2.2.7专人进行日常管网巡查,不少于2次/月,巡查记录真实、齐全。
2.2.8保证管网全线至少疏通一次,对于易堵塞淤积的管段或招标人指定的一些特定管段需确保畅通。
2.2.9防汛抗台期间配合相关部门确保管网正常运行。
2.2.10配合招标人进行管网水质检测等工作,包括:开井、取水样等内容。
2.2.11协助招标人新管验收移交工作。
2.2.12协助招标人调查企业等生产生活排水是否接入市政管网。
3、管网疏通,泵站日常养护清理质量及验收标准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CJJ68-2007《城镇排水管渠与泵站维修技术规程》、CJJ61-2003/J217-2003《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相关标准执行。
三、 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一年。
2、人员组织要求
中标供应商需在温峤设立办公室,拟投入项目组成员不得少于以下数量:项目负责人1名,巡查人员4人,资料员1名;
3、项目养护到期后,在下一轮养护单位接手前,乙方须配合甲方继续项目养护,费用按合同价每月单价进行支付;
4、服务期间供应商不得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更换,须经招标人同意确认。
5、安全文明施工(养护)要求:供应商必须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按相关国家规范要求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全年不出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道路作业施工时需按有关部门要求做好安全防护和警示标志。施工期间发生的安全措施费,夜间施工增加费均由中标人负责。合同履约期间,如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人员伤亡)或交通事故,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及损失,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6、合同执行过程中,供应商如有弄虚作假行为,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由此引起的所有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7、中标供应商必须为全体作业员工购买社保及人身意外险,必须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年不出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8、服务组织实施方案:中标供应商须制定完整、可行、详细的维护实施方案,明确组织机构、人员配备、检测要求、质量标准、检查考核办法、安全措施、奖惩措施、应急预案等。
9、合同履行期间,中标供应商承诺的投标报价不因市场因素和政策因素的变动而调整。
10、合同履行期间,维护人员发现井盖缺失、严重破损或井内部件损坏的,应及时上报招标人并保证在井盖维修完毕前做好围护工作。因围护不当或维护时未及时发现井盖缺失、严重破损或部件损坏而造成安全事故发生的,由中标供应商负责赔偿。
11、合同履行期间四座污水处理终端(江厦工业区有1座,青屿工业区有3座)均稳定运行,出水稳定达标。
12、考核和奖惩
12.1考核内容
12.1.1 对月度计划内的排水管网及窨井的养护绩效;
12.1.2 相关的台帐编报工作;
12.1.3 养护作业安全工作;
12.1.4 配合完成指令性任务(防汛抗台等)及文明作业。
具体详见:《城镇污水管网运营维护管理工作考核办法(第三方运维单位)评分标准细则》。
12.2考核办法
12.2.1 考核镇(街道)月考核与市考核相结合的方式,镇(街道)月考核、市考核分别占 70%、30%。
12.2.2 考核时间:
考核镇(街道)月考核每月一次,采取资料核查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现场检查采用检查表法,考核范围为当月养护计划内的排水管道,每条道路检查点不少于 2 处,检查具体地点由考核人员确定;资料核查主要是对管网养护单位日常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考核。
市考核由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对于每次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养护单位在下次考核前整改完毕,并在下次考核时检查整改情况。
12.2.3奖惩办法
季度考核得分=镇(街道)月考核平均得分×70%+市考核得分×30%;每季度考核分与当季度拨付养护经费挂钩。
当季考核分90分(含)以上的全额支付;
考核低于90分高于85分(含),扣减金额为(90-实际得分)×当季结算金额×1%;
当季考核低于85分高于80分(含),扣减金额为(90-实际得分)×应结算金额×1.5%;
当月考核分数低于80分,扣减金额为(90-实际得分)×应结算金额×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