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为做好全市突发性地质灾害事件中的应急技术服务工作,提高应对突发地质灾害的能力,高效有序地做好突发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避免或最大程度地减轻突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我局2023年度采购计划安排,我处拟牵头启动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服务项目采购工作。
一、项目基本情况
我市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服务项目内容主要是负责应对和处置全市突发性地质灾害事件中的应急技术服务工作,以及市局提出的其他与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保护相关的技术服务工作。具体包括:
1.按照市局指令,派出应急调查组,开展现场应急调查、应急处置,提出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和趋势预测等技术工作,并提出地质灾害应急处置技术方法、措施和建议;协助区县(市)开展地质灾害应急调查;
2.协同承担地质灾害应急值守、灾险情数据汇总和上报工作;
3.为全市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管理、风险防范区和隐患点专业监测网络和气象风险预警预报系统建设与管理提供技术服务;为我市突发地质灾害风险预报预警工作预案实施和地质灾害防治专家库管理提供技术服务;
4.为地质灾害治理施工的监督管理提供技术服务;
5.开展突发地质灾害防灾减灾科学技术研究、交流与合作,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方法;
6.选派1-2名专业技术人员到地矿处驻点参与日常监管与应急技术服务中心日常工作;
7.承担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和市规划资源局交办的其他与地质灾害防治、地质环境保护相关的技术服务工作。
二、项目要求
1.选派1-2名专业技术人员到采购人驻点,办公设施自理;
2.应急响应:日常值守,判断地质灾害风险等级及区域;
3.每年防汛期组建值班室,作为应急值守;
4.当市域范围启动二级以上地质灾害应急响应时,可派出工作组;
5.当发现地质灾害隐患点,可派出评估调查组;
6.应急处置专家组成员:不少于5名具有地质或水文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的;
7.项目设备设施要求:1)应急保障车辆不少于1台,2)无人机、数码相机、探测设备等。
8.项目组成员
1)项目负责人:具有地质或水文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具有类似项目管理经验的优先
2)项目组成员:不少于5人(不含项目负责人),分工合理,权责明晰,具有地质或水文或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优先;
三、商务要求
1.验收:
项目验收需要完成所有建设内容,符合国家和省级质量要求,如果项目需求因为上级要求变化没有在建设工期内完全实现,中标供应商需要和招标方协商签订补充验收补充承诺协议。
2.服务期要求:
合同签订后1周内完成项目建设方案;2023年6月完成数据汇交和审核;2023年7月完成数据库和信息展示平台建设;2023年8月完成统计分析报告编制;2023年9月完成项目验收。
3.质保期及售后服务要求:
质保期:1年;
4. 售后服务要求:
中标供应商在项目验收后根据需求提供帮助用户解决技术问题。在项目维护期内确保至少有2名参与项目建设人员驻场,接到采购人反馈后1小时内响应项目售后服务需求,4小时内到达用户现场,24小时内解决。(特定故障若无法在24小时内解决需提前向采购人报备并提出备选方案以保障项目顺利运行)
5. 合同支付条款:
总价包干,分期支付。
第一期:合同签订后15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50%;
第二期:项目完成项目验收后支付剩余合同尾款。
四.其他
除本项目合同约定的招标内容外,和地质灾害相关的其它事项,中标单位需配合采购单位保质保量的完成,且合同内容外完成的工作事项算作投标单位的增值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