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注:当采购包的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时带“★”的参数需求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必须响应并满足的参数需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合理设定,并明确具体要求。带“▲”号条款为允许负偏离的参数需求,若未响应或者不满足,将在综合评审中予以扣分处理。)
(注:当采购包的评标方法为最低评标价法时带“★”的参数需求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必须响应并满足的参数需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合理设定,并明确具体要求。)
3.1采购项目概况
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政府九江街道办事处拟采购一名供应商为辖区内提供绿化管护服务,共有草坪110435.89m²,灌木28558.98 m²,乔木10858株。绿化管护内容主要包括修剪、灌溉、施肥、补植、病虫害防治、清理残花落叶、环境卫生、树木扶正、树木枯死更换等,本项目共一个包。
3.2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
3.2.1服务内容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825,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775,051.13
供应商报价不允许超过标的金额
(招单价的)供应商报价不允许超过标的单价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核心产品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是否属于节能产品 |
是否属于环境标志产品 |
1 |
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政府九江街道办事处辖区内绿化管护服务外包项目 |
1.00 |
775,051.13 |
项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否 |
否 |
否 |
否 |
3.2.2服务要求
采购包1:
标的名称: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政府九江街道办事处辖区内绿化管护服务外包项目
参数性质 |
序号 |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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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服务内容 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政府九江街道办事处辖区内绿化管护服务外包项目,共有草坪110435.89m²,灌木28558.98 m²,乔木10858株。绿化管护内容主要包括修剪、灌溉、施肥、补植、病虫害防治、清理残花落叶、环境卫生、树木扶正、树木枯死更换等,具体内容详见下表。
二、服务要求 (一)乔木养护: 1、浇水 (1)灌溉应遵循“不干不浇,浇则浇透”原则,当植物茎、叶等幼嫩部分出现萎蔫现象时,应及时进行灌溉。 (2)根灌法:浇水软管贴着树木主干下部进行缓流浇灌。不应用高压水流冲刷或在树穴范围内打孔后用高压水枪向注水孔内灌水。 (3)树体喷灌法:使用高射程水枪或高压喷雾器等对树冠、树干实施喷水或喷雾。 (4)新植或立地环境较差以及需要较高湿度的树木应及时充足灌溉,宜采取叶面喷雾,雾点应细密均匀。 (5)在夏季连续高温干旱期间,灌溉宜安排早、晚进行,应增加行道树叶面喷雾或根部灌水的数量和频率。 (6)在冬季低温期间,灌溉宜安排在中午进行。 (7)春秋季节树木生长旺盛期应及时补充水分。 2、施肥 (1)土壤理化性状较差的道路,应视行道树生长情况及时施肥,肥料应对人体、树体无害,并有利树木生长,不污染环境,不破坏土壤结构。 (2)可采用长效缓释肥料,新植或较小行道树施肥应结合灌水一并进行。 (3)施肥时间宜在冬季休眠期或春季生长季节。 (4)施肥方法可采用环施、穴施或沟施;挖施肥沟应避免伤根。 (5)每一次施肥地点应相应错开,增强施肥均匀性。 3、病虫害防治 (1)掌握植物病虫发生、发展规律,以防为主,以治为辅,将病虫控制和消灭在危害前,要求勤观察发现,及时防治。 (2)正确掌握各种农药的药理作用,充分阅读农药使用说明书,注意农药的使用,对症下药,配制准确,使用方法正确。混合充分喷洒均匀,不造成药害。 (3)防治及时、不拖不等。 (4)农药应妥善保管,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注意自身及他人安全。 (5)推广使用生态和环保型农药。 (6)具体参照乔木类绿化维护明细表。 4、松土、除草 (1)松土,生长季节进行,用钉钯或窄锄将土挖松,草坪应用打孔机或相应的农机具进行松土,每年不能少于2次。 (2)除草,掌握“除早、除小、除了”原则。绿地内应随时保持无杂草,保证草坪的纯净度,除草应尽量将边根除掉;必须在正确掌握和了解化学除草剂药理后,才可使用化学除草,但应先试验后再使用,避免造成药害。 5、乔木类绿化维护明细表
(二)灌木养护 1、整形式灌木 (1)浇水依据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气候:长期干旱应适时、适量浇水; ②土质与田间持水量:根据土质情况,及时松土保墒,土壤含水量应保持在田间持水量的60%~70%范围内; ③植物习性:花篱植物浇水量应多于一般植物; ④植物生长周期:植物生长期应适量浇水。 (2)夏季浇水应在清晨和傍晚,冬季浇水宜在午间。 (3)浇水方法应自上而下均匀喷淋。 (4)排水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暴雨季节应防止积水,如有积水应立即排除; ②宜采用开沟方式排水。 (5)施肥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植物萌芽前应施氮肥; ②生长期应施磷钾为主的复合肥; ③开花植物应在花前、花后进行。 (6)施肥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宜穴施、喷施; ②除根外追肥,肥料不应施于花、叶上,施肥后应立即用清水喷洒枝叶。 2、自然式灌木 (1)浇水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新植的灌木应浇透水,以后根据土壤及植株生长情况及时补水; ②生长期或久旱无雨、土壤干旱时,应及时浇水; ③浇水宜在清晨或傍晚,不应夏日正午浇水; ④气温高、空气湿度低时,阴性灌木应早、晚进行喷雾; ⑤浇水应湿透根系。 (2)排水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保持地面平整排水通畅; ②连续暴雨或久雨受涝,应及时开沟排水; ③选用花灌木时,修剪后应追肥,肥料应以有机复合肥为宜; ④多年灌木在发芽前、生长期或花后应采取少肥多次的方法补充营养; ⑤施肥可根据长势情况并结合浇水进行。 3、病虫害防治 (1)掌握植物病虫发生、发展规律,以防为主,以治为辅,将病虫控制和消灭在危害前,要求勤观察发现,及时防治。 (2)正确掌握各种农药的药理作用,充分阅读农药使用说明书,注意农药的使用,对症下药,配制准确,使用方法正确。混合充分喷洒均匀,不造成药害。 (3)防治及时、不拖不等。 (4)农药应妥善保管,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注意自身及他人安全。 (5)推广使用生态和环保型农药。 (6)具体参照灌木类绿化维护明细表。 4、松土及控制杂草 (1)松土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按不同种类生长需求进行松土; ②松土时不应损伤植物的根系和地下茎; ③栽植初期,应进行中耕松土和清除植株间杂草; ④松土应在晴天,土壤不过湿的情况下进行。 (2)控制杂草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清除的杂草应集中处理,不应随意堆置在树丛内; ②栽植初期,植株间非目标草均应连根除净; ③已基本覆盖黄土后,应及时挖除植株间的大型、恶性、缠绕性杂草的草根。 5、灌木类绿化维护明细表
(三)草坪及草本地被养护 1、浇水与排水 (1)浇水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宜在清晨或傍晚,夏季烈日中午不应浇水; ②新铺设草坪应及时充分浇水; ③生长阶段,冬、春季久旱无雨、夏季炎热土壤干燥,应及时浇水; ④浇水宜采用自动喷灌或人工喷洒。 (2)浇水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应根据气候、土质、草坪和草本地被生长等情况适量浇水,保持土壤湿润; ②浇水应湿透根系层,浸湿土层应大于5cm。 (3)排涝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遇暴雨或久雨积水应及时开沟排水; ②有管道排水的草坪应随时检修,保持管网畅通。 2、施肥 (1)施肥应符合下列原则: ①根据土壤肥力或草坪生长情况施肥; ②草坪越冬期宜施有机肥料,平时宜薄肥勤施; ③草本地被修剪后应追肥,肥料应以有机复合肥为宜; ④多年草本地被在发芽前、生长期或花后应采取少肥多次的方法补充营养。 1. 病虫害防治具体参照草坪类绿化维护明细表。
4、控制杂草 (1)控制杂草应符合下列原则: ①应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因地制宜制定综合防除方案; ②草坪/草本地存在中大型、恶性及缠绕性杂草时应及时清除; ③应及时清除明显影响景观的杂草。 (2)控制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及时清理路边荒地杂草; ②科学进行肥水管理,增强草坪竞争力,抑制杂草发生。 (3)除草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除草以人工挑除为主,连根挑净,清理出场; ②必要时采用机械修剪、生物或化学药剂进行防治。 三、服务标准 (一)浇水 1、土壤、水分、养分是植物生长必不可少的三个基本要素。在土壤已经选定的条件下,必须保证植物生长所需的水分和养分,以尽快达到绿化设计要求和景观效果。 2、浇水原则:根据不同植物生物特性(树木、花、草)、品种、规格大小、季节、土壤干湿程度确定,须做到及时、适量、浇足浇遍、不遗漏地块和植株。 3、浇水量:根据不同植物品种、气候、季节和土壤干湿度确定,深度达根部、土壤不干涸为宜;气候特别干旱时,除浇足水外,还应增加叶面喷水保湿,减少蒸腾。 4、浇水次数:开春后植物面临生长期,须及时补充水分;生长期应每天浇水,休眠期每半月或一月应浇水一次,花卉草坪应按生长要求适时浇水。各种植物年浇水透水次数不得小于:乔木6次/年、灌木18次/年、色块灌木22次/年,花卉每天1次,草坪18次/年。 5、浇水时间集中于春、夏、秋末,夏季高温季节应在早晨或傍晚进行,冬季宜午后进行。 6、用水采取就近抽水浇灌,经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使用自来水、中水;必须随时满足浇水所用工具和机具运行良好;最好采用漫灌式浇水;土壤特别板结或泥沙过重水分难于渗透时应先松土,草坪打孔再浇;肉质根及球根植物浇水以土壤不干燥为度。 7、雨季应注意防涝排洪,清除积水。 8、结合浇水,尤其是秋冬季节,须不定期对植物进行冲洗降尘,确保绿化植物清爽整洁。 (二)植物的修剪 1、修剪应根据植物的种类、习性、设计意图、管护季节、景观效果进行,修剪后要求达到均衡树势、调节生长、花繁叶茂的目的。 2、修剪包括剥芽、去蘖、摘心摘芽、疏枝、短截、疏花疏果、整形、更冠等技术。根据绿化设计要求以及不同植物种类正确选择修剪的技术方法,宜多疏少截。 3、修剪时间:落叶乔木在休眠期进行,常绿乔木在生长间隙期进行,灌木根据设计的景观造型要求及时进行。 4、修剪次数:乔木不能少于1次/年,造型灌木不能少于6次/年,如杜鹃、红继木;绿篱植物不能少于15次/年,如丁香、小叶女贞;色块灌木不能少于15次/年。如栀子、杜鹃作适当修剪。 5、草坪修剪,混播草坪不能少于20次/年,草坪高度应不超过4cm-6cm。 6、花灌木定型修剪。分枝点以上树冠圆满,枝条分布均匀,生长健壮,花枝保留3—5个,随时消除侧枝、蘖芽。球形灌木,应保证球形树丰满,形状良好。色块灌木,按要求的高度修剪,平面平整,边角整齐。绿篱式灌木,观赏的三方应整齐。 7、对某种植物进行重度修剪或操作人员不能确定修剪尺度时须通知行政主管部门人员并在其指导下进行。 8、修剪须按技术操作规程和要求,同时须注意安全。 ★四、人员、机具配置要求 (一)人员配置要求
(二)机具配置要求
★五、其他要求(供应商需提供承诺函) (一)供应商须针对本项目制订相关的管理规章制度、应急方案、安全生产守则、各项管理服务质量指标,并提交采购人备案,接受采购人的监督。 (二)签订合同后人员配齐,供应商须将各岗位人员安排情况报采购人备案,如有变动须提前向采购人报备,以便于采购人对人员工作情况进行监督。 (三)供应商须加强对项目工作人员的教育,保证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使用礼貌用语,文明服务。 (四)供应商须抓好安全工作,督促工作人员佩戴安全标志,遵守交通法规,安全作业。如发生事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五)供应商须保证项目工作人员的工资必须每月定期发放,不得拖欠,同时,须在每月的月末前,把工资的发放记录以文本文件的格式提交采购人备案,否则,采购人有权暂停支付服务费。 (六)供应商须无条件接受采购人的监督和检查,对采购人提出合理的意见必须及时做出有效响应,如对采购人提出的合理意见不予理会的,采购人有权停止支付服务费,至供应商做出有效整改为止。 六、绿化养护月工作重点
★七、商务要求: (一)服务期限及续签条件: 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说明:限于平台提供的模板限制,“3.3.1服务期限”章节无法充分体现本项目要求,且无法调整。因此供应商在对服务期限进行响应时,应按本条要求为准。如未按此要求进行响应,视为未实质性响应) 2、续签:合同一年期满,经采购人考核(以《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政府九江街道办事处园林绿化管理服务作业管理考核评分细则》为准详见附件)达到续签条件可续签合同。 3、续签条件:①未出现连续两次月考核得分在90分及以下的;②全年12个月考核结果平均分在90分及以上;③履约过程中未出现转包和分包的情形。 (二)服务地点:成都市双流区九江街道办事处辖区内。 (三)付款支付: 1、预付款: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供应商向采购人开具等额合法有效的票据后,采购支付合同金额的40%作为预付款。 2、每月实际绿化管护服务费用=每月绿化管护服务费用(合同总金额/12)-每月检查考核所扣金额。 3、支付方式及要求:①每月绿化管护服务费用优先抵扣预付款,待预付款抵扣完毕后再进行据实支付;②采取银行转账方式,每月考核,次月支付等。即每月末考核结束后(不足一个月的根据合同总金额/该月实际天数*该月实际养护天数),供应商向采购人递交拨付管护费的书面申请,提供采购人签字且盖章确认的考核表或考核通报,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齐全的申请款资料及等额合法有效的票据后,10个工作日内(预付款除外)向供应商支付当月服务经费(因客观原因造成支付延期的除外,例如发生自然灾害、疫情等)。 (四)考核(验收)标准和方法 1、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和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服务指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以及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2、按照《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政府九江街道办事处园林绿化管理服务作业管理考核评分细则》(详见附件)和养护管理具体操作按照《四川省城市园林绿化技术操作规程》DB51/50016—1998标准进行考核。 3、供应商进场开展管护工作后,采购人将按照《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政府九江街道办事处园林绿化管理服务作业管理考核评分细则》(详见附件)的要求对供应商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考核,考核作为每月评分依据,每月评分将作为支付管护费依据。 (五)权利和义务 1、采购人的权利和义务 (1)采购人有权对本项目规定范围内供应商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供应商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采购人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供应商限期整改。 (2)采购人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按照《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政府九江街道办事处园林绿化管理服务作业管理考核评分细则》进行定期考评(详见附件)。 (3)负责检查监督供应商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4)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供应商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采购人承担的其它责任。 2、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 (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 (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采购人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 (3)及时向采购人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 (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采购人的监督。 (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供应商承担的其它责任。 (六)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 1、采购人违约责任: (1)因采购人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依照合同约定对供应商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或者补偿。 (2)供应商在服务期内无质量问题和违约行为的,采购人采取银行转账方式,每月考核,次月支付。即每月末考核结束后向供应商支付服务经费(因客观原因造成支付延期的除外,例如发生自然灾害、疫情等)。其余情况逾期,则按应付金额每日万分之三标准向供应商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最高不得超过应付金额的百分之一。 2、供应商违约责任: (1)因供应商疏于管理,未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的约定履行公共秩序防范义务,导致人身、财产受到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等法律责任; (2)供应商违反合同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限期整改,并达到合同约定,逾期未整改的,或整改不符合合同约定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供应商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采购人经济损失的,供应商还应给予采购人经济赔偿(按并达到合同约定照实际损失赔偿)。 (3)供应商发生违约事项,采购人可以从采购人应付或将付给供应商的任何一笔款项中扣除。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本项目目的(由于非供应商或采购人原因,致使合同实质性条款无法实现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4、解决争议办法: (1)双方因本项目的履行而发生的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选择下述2种争议解决方式。 (1)将该争议提交[成都]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在[成都]进行。仲裁语言为中文。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七)报价要求 本项目报价应包含人工费、材料费、机具费、管理费、维护费、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 注:以上打★号的为本次采购项目的实质性要求,不允许有负偏离,否则符合性审查不予以通过。 |
3.2.3人员配置要求
采购包1: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3.2.2
3.2.4设施设备配置要求
采购包1: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3.2.2
3.2.5其他要求
采购包1:
★限于平台提供的模板限制,无法充分体现本项目实际要求,且无法调整,如本章“3.2.2服务内容七、商务要求”与“3.3商务要求”中描述如有冲突的供应商在进行响应时以“3.2.2服务内容七、商务要求”中描述为准。若未按此要求进行响应,视为未实质性响应。
3.3商务要求
3.3.1服务期限
采购包1: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3.3.2服务地点
采购包1:
成都市双流区九江街道办事处辖区内
3.3.3考核(验收)标准和方法
采购包1: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3.2.2
3.3.4支付方式
采购包1:
分期付款
3.3.5.支付约定
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预付款按采购文件第三章3.2.2服务要求描述为准,达到付款条件起7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00%。
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按采购文件第三章3.2.2服务要求描述为准,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0.00%。
3.3.6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
采购包1: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3.2.2
3.5其他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