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需求
一、服务地点范围:
服务内容 |
单位 |
数量 |
预算金额 (万元) |
园区中面积(㎡) |
|
1 |
武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学生创业园区管理运营服务项目 |
年 |
1 |
62 |
约6700 |
(一)创业园区运营服务
1、落实执行园区管理制度,做好入孵企业日常管理服务与考核工作。
2、办理入园企业开业相关手续,提供企业发展需要的政策法律、财务税务、人力资源、市场营销、投融资、企业管理咨询等日常方面的服务,构建“一站式”公共创业园区服务平台。
3、融合和对接各类社会创业资源,改善和扩大入园企业规模,扶持企业成长。
4、举办创业讲座、主题商会等交流洽谈活动,对外宣传推介园区。
5、落实创业扶持政策。
1、为入孵企业提供以下基础性服务
(1)免费代办就业登记备案和参保手续。
(2)免费代办政府就业创业补贴申领手续。
(3)协助入孵企业办理人才招聘、知识产权申请等业务。
2、建立“一站式”创业咨询指导服务平台
(1)为入孵企业安排经营办公场所,有效利用园区场地。
(2)每月对所有入孵企业面对面跟踪服务1次以上,并提供实质性的创业指导服务。
(3)全年组织入园大学生开展创业培训、创业沙龙、青创讲堂等活动不少于10次,每场讲座参与人数要在30人以上。每次活动需聘请2名(含)以上的主讲人员,主讲人员须为在金华地区乃至浙江省全国都有名的创业大咖或教授及以上资历。
(4)为入孵企业提供专业咨询指导服务。
(5)按采购人的工作部署,积极组织入孵企业参加创新创业大赛、项目推介会、创业交流考察会、创业素质提升培训等活动,做好宣传、组织报名、对接服务工作。协调有关部门为入孵企业和人员提供创业培训、创业模拟实训、技能培训等服务;协调工商、税务、专利等职能部门,为企业提供政策信息配套服务。
3、做好入孵项目征集、辅导、评估工作
园区入驻率低于80%或根据园区发展需要,及时组织项目征集评审活动,全年开展项目征集评审不低于4次(每半年2次),征集的有效项目数量在100个以上,负责初审申请入孵项目的资格和商业计划书,提供辅导培训,组织入孵项目评估论证工作。
4、落实执行园区管理规章制度,做好入孵企业运营情况考核评估和后续跟踪服务工作
(1)负责园区的工作考察交流、接待活动,承办参观接待具体事务。
(2)建立入驻园区项目基础管理台帐,及时跟踪并反馈入孵企业的经营活动,每个季度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对入驻园区项目管理基础台帐进行一次更新,并提供一份园区入孵企业经营情况统计报表和分析报告,提供给采购人决策参考。
(3)对进驻满一年的入孵企业,组织一次经营业绩综合评价考核,引导项目健康发展。考核内容包括项目发展前景、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创业团队建设、吸纳就业、社会效益和配合创业园管理工作等方面,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考核评估报告,作为入孵企业是否继续留在园区培育的重要依据之一。
(4)做好出园创业项目跟踪服务工作。对园区期满出园的创业项目提供跟踪服务一年,每个季度至少跟踪服务1次,做好相关记录和信息反馈工作。
5、做好创业园对外宣传推介工作,扩大园区社会影响力。
(1)开发建设和维护创业园微信公众平台,每周更新2条以上信息,建立QQ群、微信群等沟通平台,及时有效发布园区相关信息资讯。合作期满后,创业园微信公众平台、QQ群、微信群的所有权无偿归还给采购人。
(2)在园区公共区域进行布展,有规划地展示入孵企业成果、园区服务功能、创业资讯发布等内容,营造创业文化氛围。
以上各项工作所需费用均包含在本项目经费预算中,全部由中标人负担。中标人应将上述工作任务分解到每个季度,制定每个季度工作要点和实施方案,在每个季度前5个工作日内报采购人审核同意后实施。
(三)其他要求
1、创业园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按上述规定应由园区企业承担的电费、水费除外)由中标人承担。
2、中标人做好园区内的环境卫生工作,确保园区干净、整洁。
要求中标人在各园区内至少配备1名专职创业服务管理人员和1名后勤服务人员,项目负责人须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创业服务管理人员须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中标人另需配备1名水电维修工和1名通讯网络维护技术人员(可兼职),负责及时处理园区水电故障、通讯网络故障。所有人员应当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需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等。对工作人员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和意外事故,由中标人承担责任。中标人正式入驻园区运营时,要制定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分工,报采购人备案。
上述要求为实质性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按照上述要求派驻人员,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为该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联系人及技术负责人,中标后更换的,视作违约。中标人须在合同签订后15日内人员配备到位。中标人在履约过程中需要更换本项目其他创业服务工作人员的,须经采购人同意,补充人员不得低于更换人员的工作素质和能力水平,且人员更换比例不得超过50%,否则按中标人违约处理。
在每个季度结束后15日内,采购单位牵头组织季度服务质量验收考核,对中标人提供的创业园区服务进行全面考核。创业园区服务总分值100分,每半年考核2次,2次平均得分作为半年服务质量考核金的支付依据。半年考核结果等级分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4个档次,具体为:半年考核平均得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的为优秀;考核平均得分大于等于80分、小于90分的为良好;考核平均得分大于等于70分、小于80分的为合格;考核平均得分小于70分的为不合格。
五、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款项的40%作为预付款,中标人提供相应的预付款担保函(如在签订合同时,中标人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可降低预付款比例,且须在合同签订前与采购方沟通确定,并提供无需预付款或者降低预付款比例的承诺,双方就此条款可对合同中的支付方式进行调整)。
2、2023年12月底支付合同价的30%(其中含10万元的考核金)。
3、2024年6月底支付合同总价的30%(其中含10万元的考核金)。
考核金按考核结果等级发放,考核结果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4个档次,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全额支付服务质量考核金10万元;考核结果为良好的,支付服务质量考核金8万元;考核结果为合格的,支付服务质量考核金6万元;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服务质量考核金全额扣除。
中标人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每个季度公布1次园区各项经费开支使用情况,接受采购人监督。
考评表见附件。
六、服务期限:2023年7月1日-2024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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