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需求
一、项目名称:钦州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大院物业服务
二、项目编号: QZZC2023-C3-00011-CGZX
三、项目类别:服务类
四、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
五、本项目采购预算:500000.00元
六、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项目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及合同草案条款。
七、采购需求中如标注“★”号或“必须”的条款为实质性条款,竞标人必须满足或优于,否则竞标无效。
项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服务内容及要求 |
1 |
钦州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大院物业服务采购 |
1项 |
一、物业基本情况 1.钦州市人民检察院综合办公大楼及所在大院 面积约9715.58㎡; 2.钦州市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等办公副楼 面积约3895.313㎡; 3.钦州市人民检察院食堂、篮球场 面积约235㎡; 地点:钦州市钦北区新华路508号; 二、委托管理服务内容及相关要求 1.服务范围 上述公共区域的安全保卫、车辆管理、公共秩序管理服务,保洁、绿化等。 2.服务形式 成交人在钦州市人民检察院设置物业管理机构,负责上述服务范围的物业管理工作。建立完善的物业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和工作计划,业务上接受采购人的监督和检查。 三、服务内容、服务要求和服务标准 1.办公区公共安全服务内容、服务要求和服务标准 (1)服务内容: 协助做好服务区域内的维稳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负责服务区域内安全保卫、安全生产、治安处置、突发事件和消防安全等工作,维护服务区域安全秩序。 (2)服务要求: ①协助做好维稳工作,报告、调解、制止群体上访事件,参与业主单位重大节日及重大活动的维稳工作。 ②负责服务区内安全保卫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管理工作。 ③负责办公区门卫登记及24小时值班,办公区24小时巡逻。 ④负责办公大院安防、消防、监控24小时值班。 ⑤负责来访人员的登记核查、大件物品进出审批放行、车辆出入检查工作。 ⑥负责维持车辆停放、维护行驶秩序,大型活动及重要会议召开期间、上下班高峰期等时段设专人指挥车辆行驶。 ⑦参与业主单位组织的安全、消防检查活动,并要求安保人员能正确熟练掌握各种消防、物防、技防等设备的使用方法。 ⑧协助做好安防设施、电器设备的安全运行、遇电梯故障及时通知维保部门并做好协助工作。 ⑨积极配合业主单位完成临时性安保任务。 ⑩协助辖区公安处理治安案件。 ⑪配合社区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3)服务标准: 协助处理突发事件果断及时;门卫值班按章办事、把关严格、准确无误;监控、巡逻责任心强,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置;参与重大安保事务无差错;安全生产、车辆秩序维护井然有序。 2.办公区保洁服务内容、服务要求和服务标准 (1)服务内容: 负责服务范围内的公共区域、公共设施设备的清洁保养工作。包括公共区域、电梯、楼道通道、步梯走道、会议室等部位的环境卫生;负责区域内的清扫、法警体能训练馆内的清洁卫生、垃圾收集清运等工作。 (2)服务要求: ①道路、活动场所、停车场、法警体能训练馆、绿地每日清扫1次。 ②办公区公共通道、电梯、楼道通道、步梯走道每日清扫2次,每周拖洗2次,楼梯扶手每日擦洗1次。 ③楼宇大厅每日拖洗1次,大厅玻璃每周清洁1次。 ④电梯轿厢内每日清洁并消毒1次。 ⑤路灯、走廊灯每半个月清洁1次。 ⑥各楼层公共卫生间每日清洁1次。 ⑦各办公楼按楼层设置垃圾桶,垃圾须分类处理,每日清运2次以上。 ⑧负责服务区域内生活垃圾、绿化垃圾及废弃物品的收集、分类清运。 ⑨配合业主单位完成临时性保洁任务。 (3)服务标准: ①服务区域公共场所地面无纸屑、油渍、痰迹、口香糖、果皮、烟头、白色垃圾等。 ②玻璃门(窗、墙)光亮、清洁、无污迹、水迹、灰尘及明显手印。 ③各楼层大厅、室内吊顶、吸音墙上无灰尘、天花板无蜘蛛网。 ④公共场所、卫生间、各垃圾收集点无堆积物,垃圾箱外表干净、无积垢、无异味。 ⑤卫生间保持清洁、干净,洗手盆上无杂物、无纸屑、无积水;及时清理脚印、水渍;镜子每日全面擦拭清洁;大小便池内外无淡垢;墙面、水管、隔断、门坎、窗台无灰尘,厕所内无异味。 ⑥大理石、瓷砖地面光亮、不锈钢(如电梯间、扶手、门把等)全面保养擦拭,上不锈钢油。 ⑦公共区域各种设施的清洁,符合卫生标准。 ⑧化粪池、下水道无溢流,道路地面无“四害”粪便痕迹。 3.水电工服务内容、要求及标准 (1)服务内容: 负责对维护单位各项用水用电管理工作。 (2)服务要求: ①负责对单位的供水及供电的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故障则了解故障的原因并及时进行故障排查和维修,保障单位能够正常的进行生产、楼道、灯光等各项照明设备能够正常运行。 ②定期对办公室、走廊过道、路灯、及单位内的各项水电设施进行故障排查,处理单位职工反映的水电故障问题、开关更做及有效的处理并达到规定的安装维修标准。 ③配合业主单位各项活动及会议的水电维护保障工作等。 四、物业管理标准及惩罚 1.物业管理标准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全国城市物业管理示范小区、大厦考评标准》以及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有关约定。如竞标承诺高于以上标准的,以承诺为准。 2.采购人每年对成交人物业管理进行考核,如达不到上述规定要求,出现重大管理失误、管理水平不达标的,可终止管理服务合同并进行财务审计,由成交人承担违约和赔偿责任。 五、服务人员配置要求 1.人员配置要求 根据服务内容、服务要求,最低配置人员13人。各岗位人员配置要求如下:保安人员6人、保洁人员5人、水电工1人、会议服务员1人(必须明确1名项目管理人员,可由以上人员兼职,并提供项目管理人员在竞标人缴纳2022年6月至2023年5月中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 2.人员资质条件 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具备良好的综合素质,上岗前必须经过岗位培训,岗中持续培训,具备一定沟通能力,文明礼貌,责任心强,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或者因严重违反劳动法受到处理等情况,上岗时必须提供所有人员的健康证明。 3.人员安置规划要求 成交人需优先考核录用采购人(后勤服务中心)原聘用的工作人员,并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个人自愿离职的,根据《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关系。 4.安全保密要求 严格遵守安全及保密管理规定,所有服务人员不得通过信息、微信、微博、电话等方式泄露本单位相关工作、业务信息,未经批准不得录制、拍照、拍摄、调取监控视频信息,杜绝发生各种失密泄密事件。 ★六、竞标人竞标时必须提供物业服务方案(须包含质量保证措施、管理规章制度与档案管理制度、管理方案等内容)和人员配置方案,否则竞标无效。 七、管理要求 1.成交人应按照采购人要求,结合该物业实际情况,制定《物业管理服务制度》及管理岗位操作章程,并有权按采购人委托对违反《管理制度》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理。 2.成交人人员必须足额配置,如有调整需经过采购人同意方可调整。如中标方未按采购人要求配备配齐相关工作人员(因员工提出辞职后导致的缺员,人员补员期为10天),或是因缺员影响物业管理工作的,采购人有权按所缺人员的数量及相关费用标准从物业管理费中扣除。员工补充期内不能影响采购方正常工作。 3.成交人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据国家、广西和钦州市有关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要求以及缴纳各种社会保险的规定要求向员工支付工资和缴纳社保及其他保险。 4.成交人须在合同签订之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好物业交接手续。 5.成交人不得将整体管理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也不能给第三者挂靠。 七、合同续签 采购人结合采购需求制定考核指标,在成交人进场服务每满1年考核一次,考核通过后方可续签合同,签订履行期限不超过3年的政府购买服务合同。 |
二、商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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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期 |
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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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范围及时间要求 |
1.实施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一年;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成交人必须入驻钦州市人民检察院指定地址,做好相关移交手续,并作好包括设施及设备的看守、维护、保洁工作; 2.服务范围: 广西钦州市采购人指定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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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踏勘 |
为保证报价真实合理,竞标人应在本中心组织下进行实地勘查了解现场实际情况,勘察费用自理。 踏勘时间:2023年6月5日下午15:30分(逾期不候)。 集合地点:钦州市钦北区新华路508号钦州市人民检察院正大门口。 现场踏勘联系人及电话:梁琳箫,199077702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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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标报价 |
1.报价必须含以下部分: (1)服务价格;竞标人根据采购文件所提供的资料及现场勘查综合考虑,在响应文件中作出明确报价,并提供详细项目预算表(如下)。 (2)各项费用应包括: ①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保险费、服装费等。 ②节假日加班,8小时外值班、加班费用。 ③物业服务单位的办公费、固定资产折旧费、利润。 ④培训、技术支持、售后服务、项目交接期属于成交人应支付的费用。 ⑤各种税费。 2.报价不含以下部分,说明如下:电梯、中央空调、变压设备、消防设备、安防监控设备的维保及防雷检测等工作应另行聘请专业单位负责,费用由采购人(或另接受物业服务单位)承担,成交人做好设备的日常管理和巡检,发现问题及时联系专业单位进行处理并做好相关配合工作,故以下项目由采购人(或另接受物业服务单位)另行支付,成交人配合完成: ①办公楼外墙清洗费等; ②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 ③公共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材料费、大修、中修及更新改造费用;维修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及零配件。 ④电梯维保费等; ⑤各楼层垃圾桶、垃圾袋、卫生间的厕纸、擦手纸、洗手液、消毒液等物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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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方式 |
1.本项目无预付款,成交人所提交的服务成本经采购人和接受物业服务单位书面验收合格后,按月支付合同款。 2.成交人在申请支付合同款项时须向采购人提交金额有效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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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1.竞标人在竞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竞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 2.成交后,若成交人所提供的服务不按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承诺履约的,监管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成交人承担一切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