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采购标的
1.采购标的
2023年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整体宣介,1项服务。
2.项目背景
本项目由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主管,承担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整体宣介相关工作,对应新媒体平台为“北京印迹”平台,该平台是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的公众宣传平台,由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主办,旨在打造北京历史文化的大数据中心、历史文化保护的全媒传播阵地、文化旅游融合的为民惠民窗口和全国文化中心建设的智慧汇聚平台。“北京印迹”平台自2018年12月17日正式面向公众发布,目前开通的线上传播渠道包括网站和新媒体,新媒体渠道包括微信公众号、微博、今日头条、人民号、百家号、北京号,运营三年多来,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馈。
“北京印迹”平台设立以来,始终对标全国文化中心建设各项要求,通过“内容+活动”、“线上+线下”的工作模式,广泛、全面、深入、细致宣传北京历史文化,围绕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领域的重点工作,通过文章、图解、卡片、手绘地图、H5、小程序、短视频等多种传播形式,推出了“北京城市故实”“京城水迹”“北京地名”“一起看北京”等栏目内容,对北京的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工作成果、名城保护知识等开展了一系列宣传工作,并开展了“名城保护·大家谈”“文化探访路”等系列活动,组织专家向公众讲授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相关知识和故事,为公众提供了了解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的窗口,搭建了社会各界沟通交流的平台。
2023年7月—2024年6月,项目将继续聚焦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理念知识、工作进展和行动计划,围绕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实施、核心区控规实施、《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历史建筑、老城整体保护、中轴线申遗、三条文化带、北京地名等重大议题,运用丰富传播手段,开展系列宣传工作。
二、商务要求
1.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实施时间:详见第一章合同履行期限相关规定。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详见合同相关规定。
三、技术要求
1.基本要求
1.1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本项目服务范围包括按照采购人的工作思路细化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宣传的媒体实施方案、“北京印迹”新媒体平台运营维护和2023-2024年度活动等三个部分的工作。
1.2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本项目需贯彻落实国办和北京市有关政务新媒体工作的要求,以及中共北京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北京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北京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政务新媒体相关管理要求。
在实施本项目期间应遵循未列出的项目相关的相关国家、地方、行业标准及规范。
2.服务内容及要求
2.1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要求;
(一)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宣传的媒体实施方案
基于前期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宣传工作成效和采购人策划需求,提出服务期间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宣传总体实施方案及“北京印迹”平台各新媒体渠道的工作方案和运营计划,应至少包括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人民号、今日头条、百家号、北京号等。围绕平台定位和建设目标,提出详细栏目内容规划和日常工作计划,进一步提高内容原创性、平台影响力和传播到达率。
(二)“北京印迹”平台运营维护
(1)原创内容的转化传播。聚焦市委市政府有关战略部署,围绕规划自然资源领域的重点工作,结合重大时代主题,按照采购人策划需求,转化出一系列主题鲜明、形式丰富的优质原创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专家采访、图文文章、图解、H5、短视频等形式。
(2)媒体运维。按照制定的媒体工作方案和运营计划,开展“北京印迹”平台各媒体渠道日常的运营维护工作,包括内容分发、账号管理、用户互动等,运维新媒体渠道应至少包括“北京印迹inBeijing”微信公众号、微博、今日头条号、人民号、百家号、北京号(网站由相关委属单位运营维护,本项目内不涉及),并为各个新媒体账号的日常运行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发布频率方面,要求微信、今日头条、人民号、百家号、北京号每周发布不低于3次,微博每日发布不低于3次。同时,运用专业媒体运营方式稳步提升平台用户数量和阅读量,合同履行期限内平台用户数量增长率不低于20%。
(3)专业支撑。邀请历史文化保护领域相关专家参与内容审核、制作等工作,包括专家审核日常发布的内容、专家撰写文章供稿等,确保平台内容优质、专业、权威。
(4)文化创意产品/内容制作。结合原创专栏的开展,按照采购人策划需求,编辑、设计、制作相关文化创意产品、内容等,并进行传播和推广。
(三)2023-2024年度活动
结合2023-2024年度北京市及市规划自然资源委的重点工作,按照采购人策划需求,组织开展相关活动,应至少包括一个线上传播栏目和2次小型活动。
(1)线上传播栏目(1个):紧密围绕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相关主题,结合平台年度重点选题和重点工作,按照采购人策划需求,推出“名城保护∙大家谈”线上传播栏目,合同服务期内至少完成7期栏目内容拍摄制作,并面向社会公众发布,适时邀请公众参与、交流、互动,提升“北京印迹”的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
(2)小型活动(2-3次):按照采购人策划需求,开展线下探访、学术研讨等小型活动,活动时长0.5天,活动规模50人以内。结合平台年度重点选题进行策划,面向社会公众开展,加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领域的沟通和交流,提升百姓对历史文化资源的价值认知和保护意识。
(3)媒体合作推广:结合平台的日常运维工作,邀请外部媒体参与内容的策划、制作与推广,扩大传播效果,提升品牌影响力。
2.2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服务标准:详见本章第三部分1.2具体要求。
服务期限:详见本章第二部分具体要求。
2.3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一)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及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等。
(二)具体要求
(1)节约能源、保护环境
根据财政部《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本项目采购货物:
①如属于《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规定清单中★标记产品的,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供应商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②如属于《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规定清单中非★标记产品的,为政府优先采购产品。供应商需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优先采购的具体办法(如有)在采购文件《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中具体规定。;
③如属于《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规定清单中产品的,为政府优先采购产品。供应商需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优先采购的具体办法(如有)在采购文件《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中具体规定。
(2)促进中小企业及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等关于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本项目执行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符合政策规定的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①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见第一章《投标邀请》。
②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③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政策调整,见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2.4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无
2.5需由供应商提供设计方案、解决方案或者组织方案的采购项目,应当说明采购标的的功能、应用场景、目标等基本要求。
(一)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宣传的媒体实施组织方案、“北京印迹”平台运营维护
实施组织方案、2023-2024年度活动实施组织方案
功能、应用场景、目标:详见本章第三部分具体要求。
(二)重点难点问题分析及解决方案
功能、应用场景、目标: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结合过往经验分析并指出项目实施过程中潜在的困难点、风险点,并能够给出妥善的解决方案。
(三)质量控制解决方案
功能、应用场景、目标:供应商应制定合理可行的质量保证解决方案,通过制度、辅助措施等手段,确保各项服务能保质保量完成。
(四)保密和知识产权措施解决方案
功能、应用场景、目标:供应商应制定保密和知识产权保护措施解决方案,确保项目团队对项目执行中所获知信息保密且知识产权得到保护。
(五)履约验收组织方案
功能、应用场景、目标:投标人应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并结合过往经验,分析指出项目实施过程中潜在的困难点、风险点,并给出妥善的解决方案。
(六)进度保障组织方案
功能、应用场景、目标:供应商应制定合理可行的进度保障组织方案,通过优化组织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加强进度控制保障等多种手段,确保项目能按期完成。
3.履约验收方案
3.1履约验收的主体、时间、方式:详见合同相关规定。
3.2履约验收的程序:详见合同相关规定。
3.3履约验收的内容和验收标准:详见合同相关规定。
3.4其他要求:详见合同相关规定。
4.其他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在城乡规划、遗产保护、城市文化等相关专业领域的媒体运营、传播和活动组织经验。
5.项目团队要求
投标人应组建稳定的人员团队承担本项目工作,项目负责人需至少具有3个以上
类似项目经验,项目团队成员人数至少5人,需有至少2名工作人员具备建筑、规划、景观、遗产保护等相关专业工作经验。投标人需选派有工作经验、技术全面、责任心强的技术人员承担本项工作,从事新媒体平台运营的人员需至少有2年新媒体运营经验,有较强的沟通能力,能够及时有效地与平台用户互动;能够通过运营手段增加平台用户数量,提高平台关注度。
6.成果要求
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交对应数量的纸质版及电子版成果。提交成果包括但不限于:
(1)2023年下半年-2024年上半年总体工作方案
(2)2023年下半年-2024年上半年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宣传的媒体实施方案
(3)2023年下半年-2024年上半年“北京印迹”平台各媒体渠道运营总结报告
(4)2023年下半年-2024年上半年活动策划方案
(5)2023年下半年-2024年上半年项目总结报告
7.保密和知识产权要求
本项目应按照国家和北京市相关保密规定执行,平台公开发布的内容应按照采购人要求进行保密审查。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将实施中涉及到的相关数据、资料、文档等对外发布或开发生产其他产品等。本项目终止后的15日内,供应商应将从采购人获得技术情报和资料退还给采购人,未经采购人许可不得保留任何资料的复印件及数据备份。
投标人应能保证所提供的所有产品和服务涉及到的知识产权是合法取得,并享有完整的知识产权,不会因为采购人的使用而被责令停止使用、追偿或要求赔偿损失,如出现此情况,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投标人承担。除投标服务本身归属于投标人所拥有的知识产权外,因本项目所产生的所有知识产权均归采购人所有,投标人享有署名权,可将本项目成果用于市场宣传、学术研究、职称评定、评奖报优等非营利性用途。未经采购人许可,投标人不得对本次项目所形成的资料及文件擅自复制,或向第三方转让、扩散,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否则,投标人应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及赔偿采购人的所有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