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为了加强清远市的土地开发效率、加强土地的管理、保障储备土地的供应、协调与国土空间规划的关系,根据《清远市土地开发储备局关于批准2023年度市辖区经营性土地出让计划的请示》批示件的文件精神,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定,对2023年度政府储备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修改等规划服务进行采购,拟选定一家第三方服务机构。
采购包1(2023年度政府储备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修改等规划服务)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自合同签订之日2年内完工,项目完工后15日内完成验收,具体日期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清远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100%,每一个子项目单独进行支付。每个子项目完工后,并经清远市投资审核中心核定,以清远市投资审核中心核定的价格为准,10天内按定案价结算。 |
验收要求 |
1期:【1】完工是指通过规委会审议并取得市政府批复。 【2】若有国家标准按照国家标准验收,若无国家标准则按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验收。 【3】采购人组成验收小组按国家或行业或地方的有关规定、规范进行验收,必要时邀请相关的专业人员或机构参与验收。 【4】因货物或服务质量问题发生争议时,由项目所在地市场监督或行业主管等政府部门鉴定。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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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商务需求
参数性质 |
编号 |
内容明细 |
内容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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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维护、售后服务和技术培训 |
★【1】服务期内,所有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必要服务全部免费,若供应商提供更优质的服务,则按供应商的标准执行。供应商须承诺服务质量和服务期限不低于采购文件的要求。 【2】服务期内,所有服务均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指派专业人员上门提供,提供定期上门技术服务,24小时不间断技术支持,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承担,中标(成交)供应商有责任为采购人提供高标准的服务和技术支持。 【3】服务期内,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在项目出现不能明确的问题时,或在收到采购人紧急通知后,8小时内做出响应、24小时内派员到现场处理,一般问题72小时内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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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付款方式补充说明 |
【1】项目完成合同备案且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在收到有效的正式发票后,按照合同约定程序进行支付。 【2】采购人在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不含财政部门审核的时间)向财政部门提交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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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人员配备 |
【1】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组人员不少于5人,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其他技术人员。 【2】供应商承诺在服务期内委派技术人员进驻采购人单位,提供每周两次的驻点服务(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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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其他要求 |
【1】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的项目的理解与把握作出描述,包括但不限于:规划背景、项目目标、项目意义、其他要求的理解和分析等。 【2】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的重点、难点和关键点的分析和应对建议作出描述,包括但不限于:对本项目的重点、难点和关键点的分析,提出应对的建议等。 【3】供应商应制定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技术路线、规划主要内容、成果文件编制、阶段交付成果等。 【4】供应商应制定针对本项目的服务保障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各阶段实施过程、后续服务保障措施等。 【5】供应商应制定针对本项目的进度计划与安排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各阶段工作内容、工作时间节点、对应的进度管理与实施方案等。 【6】供应商应制定针对本项目的后勤保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响应时间、到场时间、人员调度、服务承诺等。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区域规划和设计服务 |
2023年度政府储备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修改等规划服务 |
项 |
1.00 |
1,800,000.00 |
1,800,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2023年度政府储备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修改等规划服务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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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项目背景 随着清远市城市建设的不断发展,土地资源的开发愈发成熟,土地资源的重要性越来越突出,人们对土地的管理和土地的利用关注度越来越高,伴随着城市的开发建设,可用的土地资源逐渐减少,特别在新时期国土空间规划的背景下,如何提高有限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和加强土地的管理,是土地管理部门所面临的重要问题,为了提高清远市的土地开发效率、加强土地的管理、保障储备土地的供应量、协调与国土空间规划的关系,拟选定一家单位负责提供规划编制及工程前期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总体规划、专项规划、详细规划、建设项目选址、规划修编与调整论证等、规划咨询等服务内容,做好土地开发的前期工作。具体实施内容以采购人发出的具体项目资料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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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二、工作范围 本次采购内容主要涉及到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修改及相关的评估论证等,现初步的采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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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三、规划依据 1、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20);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 《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2013); 《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2014修正);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17);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 《城市黄线管理办法》(2005); 《城市绿线管理办法》(2002); 《城市蓝线管理办法》(2005); 《城市紫线管理办法》(2003);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2、上层次及相关规划 《清远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清远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5 年)》; 《清远市中心城区规划管理区划》; 《清远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清远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3)》; 其他相关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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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四、工作内容要求 1、内容要求 (1)项目背景 说明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背景、修改的必要性及主要内容。 (2)用地现状基本情况 现状基本情况包括:单元的区位、现状土地利用情况、用地权属、现状建筑、现状公共设施、现状综合交通和景观环境等内容。 (3)现行规划情况 明确总体规划、已批复控规等对单元的控制要求和用地规划许可情况。 (4)功能定位与发展要求 根据本单元区位、发展条件、上层次规划及规划修改后的情形,明确本单元的功能定位与发展要求。 (5)用地布局、规模及规划要求 以上层次规划及已编制的相关规划为基础,统筹单元的发展,科学调整单元/街坊用地布局,确定地块用地性质,包括不同地块土地使用性质的具体控制要求及其兼容性;确定建设用地使用强度,包括不同地块的开发建设密度、容积率、绿地率等具体控制要求。 (6)公共服务设施与市政公用设施规划 根据用地规模、建设规模以及单元发展需求,确定公共服务设施及市政公用设施的种类、规模等内容,明确其空间布局及建设要求;确定相关设施的用地位置、占地面积、用地界线及建设的规模与数量、服务半径。 (7)道路交通规划 在已有相关规划的基础上,分析预测控规修改后的交通发展需求,提出新的交通组织原则和交通对策,合理组织内外交通系统;确定各类交通设施的布局和用地范围。 (8)绿地系统规划 分析现行规划控制的各类绿地,结合单元内自然和人文景观特点,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集中与分散相结合,合理、均衡布局绿地系统;确定绿地的种类和规模,明确其空间布局及建设要求。 (9)控规修改论证 落实、深化上层次规划对本单元的控制要求,分析调整前后用地布局的变化及论证、交通系统的论证、公共服务的供给能力论证,市政基础设施支撑能力论证、环境卫生处理能力论证等多方面论证,对规划修改产生的不利方面要提出防范与处理措施,保障规划的实施和土地的高效利用。 (10)规划调整要征求公众意见,规划内容有公众参与等内容。 2、规划成果要求 (1)总则 1)所有设计成果的计量单位均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2)所有设计成果的文字说明和文字标注均须采用中文版式,所有图纸和文字必须做到清晰完整、尺寸齐全准确,同类图纸规格应尽量统一。 (2)成果形式 1)书面成果 规划成果由法定文件和技术文件两部分组成,技术文件以A4规格缩印编排装订成册,法定文件以A4规格缩印编排装订成册。 2)电子数据成果 文字采用doc或PDF格式,图纸采用dwg和jpg、psd格式,并符合规划主管部门有关规划成果电子报批和管理的格式要求。 (3)成果内容 规划成果由法定文件和技术文件两部分组成,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法定文件 法定文件包括文本和图则两部分。 文本指规定规划强制性内容的具有法定效力的规划条文。 图则指反映文本内容的规划图纸及相关表格,应将文本中确定的强制性控制内容集中标示在一张有效的地图上,并以插图方式标示所在的区域位置、以插表方式标示规划控制指标。单元详细规划的图则包括单元底线控制图则和单元传导控制图则。 2)技术文件 技术图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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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五、成果的报送和审查 1、本项目审查分为技术审查、初审和终审。技术审查由采购人组织技术小组对成果进行审查;初审由采购人委托专家组对成果进行初审,公开展示并征询政府部门及公众意见;终审由采购人把成交供应商修改完善后的规划成果报清远市规委会发展策略与控规专业委员会审议及上报清远市人民政府审批;成交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要求提供技术审查、初审和终审必需的所有汇报资料(含规划成果)并进行规划方案介绍。成交供应商应最大程度确保审查通过,且采购人可视情况增加审查环节。 2、具体审查时间按合同规定的时限。 3、成交供应商必须按照工作周期安排的时间,于审查前将报送的所有汇报资料(含规划成果)送达采购人。 4、规划终审后,成交供应商应根据终审意见,修改并完成最终规划成果。 5、提交的最终规划成果必须加注采购人名称、成交供应商名称及加盖成交供应商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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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六、任务安排和进度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内完成,其中每个子项目的启动以甲方的通知为准,每个子项目工作总时长约为90个日历日(不含规划审查、公示、报批时间),具体各成果提交时间控制如下: 1、采购人下达任务之日起10个日历日内,完成有关资料的收集与整理、正确理解甲方的服务需求。 2、采购人下达任务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完成现场调研、基础资料汇编和规划初步方案编制,提交采购人技术审查。 3、采购人下达任务之日起50个日历日内,完成规划初步成果编制,提交采购人初审。 4、采购人下达任务之日起90个日历日内,完成规划终期成果编制,按程序完成审批,取得市政府批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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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七、其他要求 1、成交供应商须指定一名人员为本项目主要技术人员,且必须全程参加本项目的调研、项目成果汇报、技术审查、专家评审等相关技术活动,并不得随意更换。 2、与采购人的沟通衔接工作必须由主要技术人员或项目负责人承担。 3、规划成果的展示形式、排版必须按照采购人的要求执行,并符合自然资源部门有关规划成果电子报批和管理的格式要求。 4、成交供应商提交的规划成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任何设计费用,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1)提交的成果不符合城乡规划技术规范的; (2)提交的规划成果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 (3)提交的规划成果图纸和文字辨认不清,内容不全或粗制滥造的; (4)本项目规划成果署名权归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共有,版权归采购人所有;采购人有权在规划制定后公开展示规划成果,并通过传播、媒介、专业杂志、书刊或其它形式介绍、展示规划方案。 5、除采购人及上级主管部门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以任何形式向社会公开展示规划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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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