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采购项目名称 |
服务项目内容 |
采服务期(完工期) |
最高采购限价 |
海丰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全覆盖及控规滚动维护项目 |
详细服务内容及要求具体详见技术标准与要求 |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 |
650万元 |
采购包1(海丰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全覆盖及控规滚动维护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完成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30%,采购人与中标人自签订服务合同后10天内,由采购人向县财政主管部门申请支付合同总金额30%的款项给中标人。
2期:支付比例30%,中标人提交控规评估成果和单元详细规划初步方案后10天内,由采购人向县财政主管部门申请支付合同总金额30%的款项给中标人。
3期:支付比例20%,中标人提交规划评审成果并通过专家评审后10天内,由采购人向县财政主管部门申请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款项给中标人。
4期:支付比例20%,中标人提交最终成果并通过县政府批复后10天内,由采购人向县财政主管部门申请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款项给中标人。 |
验收要求 |
1期:符合国家和行业最新的相关的技术规范及标准,采购人和相关管理部门按国家有关规定、规范对项目进行验收,提交所有规划成果通过报审和审查验收合格。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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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商务需求
参数性质 |
编号 |
内容明细 |
内容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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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报价要求 |
(1)投标全过程所发生的费用由各投标人自理,不进行任何经济补偿。投标人应承担报名、自行组织的现场踏勘、编制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等参加本规划投标活动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2)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陆佰伍拾万元整(¥6,500,000.00元),该价格为全包价,超出最高限价的投标将被拒绝。合同总额包含资料收集费、项目调研费、规划设计费、成果制作费、专家评审费、评审后成果的修改与完善的费用及税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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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其他要求 |
1、在规划编制过程中,中标人必须保证现状调研、项目编制工作的技术路线与方法制定、中期成果汇报、项目成果汇报等关键环节由项目核心技术人员亲自承担,并随时接受采购人的咨询及检查。 2、主要技术人员必须全程参与项目调研、项目各个阶段成果汇报等相关技术活动。 3、与采购人沟通衔接必须由核心技术人员或项目负责人承担。 4、规划成果的展示形式、排版必须按照采购人的要求执行,并符合自然资源行政管理部门有关规划成果电子报批和管理的格式要求。 5、本规划成果署名权属于采购人、中标人共有,版权归采购人所有;采购人有权在规划制定后公开展示规划成果(不涉密部分),并通过传播、媒介、专业杂志、书刊或其他形式介绍、展示规划方案(不涉密部分),中标人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保密规定做好保密工作。 6、除采购人及上级主管部门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以任何形式向社会公开展示规划成果。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区域规划和设计服务 |
海丰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全覆盖及控规滚动维护项目 |
项 |
1.00 |
6,500,000.00 |
6,500,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海丰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全覆盖及控规滚动维护项目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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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项目背景 2023年3月15日,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进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评估及编制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3〕207号)提出“以详细规划为抓手”,通过系统评估已编控规并科学划分详细规划单元,分类型、分地域、分阶段推进控规优化,强化控规数据整合,规范和加强详细规划编制管理工作,加快促进城镇空间内涵式、集约式、绿色发展。要求在2023年7月底前完成已编控规的评估及科学划分控规规划单元工作,并于2023年10月底拟定2023-2025年详细规划编制计划,力争2023年12月底前完成一批试点地区的详细规划编制工作。 为深入贯彻省自然资源厅的工作要求,科学提升详细规划编制管理水平,积极有效衔接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现对海丰县城镇开发边界内已编控规开展全面评估和管理单元及地块控规编制优化工作,对相关要素进行全盘梳理和校正,以确保海丰县城镇开发边界内控制性详细规划在引导国土空间高质量发展、高水平治理中发挥重要作用,更好促进海丰县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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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二、规划范围 根据《海丰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海丰县中心城区城镇开发边界约43平方公里,即为本次控规全覆盖的范围,其中,新增控规覆盖范围约28.4平方公里,需要滚动维护的控规图则范围约14平方公里。
已编、在编与本轮控规编制范围相关界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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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三、规划主要内容 1、规划主要构成内容 按照《广东省城镇开发边界内已编控制性详细规划评估指南(试行)》要求,需开展海丰县已编控规评估工作,并在城镇开发边界内划分出全域覆盖、无缝衔接、分类管控、统一赋码的详细规划单元,作为已编控规评估、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编制管理与动态监测等的基本范围。在系统评估已编控规的基础上,识别单元的主要问题,区分紧迫程度,拟定详细规划编制计划。先行开展重点开发地区、近期建设地区等试点地区的详细规划新编或修编工作,完成中心城区、近期建设地区详细规划全覆盖。 2、具体内容 2.1系统评估已编控制性详细规划 (1)梳理总体情况 全面摸查已编控规的组织编制主体、编制范围、编审进度、入库情况、成果构成,分别进行汇总统计与分析。 (2)整理底图数据 梳理市、县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需传导的各类管控边界、设施布局与规模、名录清单、用地权属、规划审批信息、古树名木及文物保护单位、国土变更调查数据、地形图、卫星影像等数据底图。 (3)拼合已编控规 将已编控规进行坐标转换和数据整合,形成县已编控规“拼合图”。 (4)全面评估 从符合性、支撑性、适应性和实施性(选做)等方面,对县域城镇开发边界内已编控规进行全面评估。 (5)地块判定 按照评估要素对控规地块深度内容进行评估,区分严重冲突、一般冲突、无冲突三类情形。其中,与现状重要要素存在冲突,与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其他底线管控要求、国家和地方标准不符或不满足近期重点建设项目用地需求的情形判定为严重冲突;与其他评估要素存在冲突情形的判定为一般冲突;不存在冲突情形的判定为无冲突。 (6)单元引导 与详规单元划分工作相衔接,以详规单元为对象,对各单元内地块冲突情形进行归纳梳理,形成冲突单元评估结果“一图一表”(冲突单元评估结果示意图、冲突单元评估结果一览表)。 2.2科学划分详细规划单元 (1)划分详细规划单元 梳理城镇开发边界内的各级行政管理界线、各类专项控制线、重点平台范围、用地权属界线、已编控制性详细规划单元边界、其他职能部门管理界线,构建格式统一的工作底图。统筹考虑要素整体性、规划功能完整性等因素,综合确定单元边界。 (2)详细规划单元分类 根据单元范围内的要素特点及规划管控需要,将单元划分为一般单元和特殊单元(重点开发单元、城市更新单元、历史保护单元、战略留白单元),当同一单元同时涉及以上多个特殊要素时,其范围划定需同时遵循相应特殊单元的划定要求。 (3)单元编码 划分工作划分至单元层次,编码体系原则上与行政管理层级对应,按照《广东省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单元划分指南(试行)》的要求对划分单元进行编码。 2.3单元详细规划 (1)规划传导衔接 分析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简称“总体规划”,下同)及相关专项规划的发展目标和传导要求,提炼总结需要在单元层面落实的底线约束、规划指标、功能布局、设施配置等内容。涉及陆海一体化区域、重点海域等地区的应加强衔接海岸线分类管控、海岸建筑退缩线管控、公共亲海空间建设等要求。 (2)功能定位 根据总体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提出单元的主导功能,落实总体规划指标管控要求,明确单元管控指标体系。 (3)用地布局规划 落实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的传导要求,衔接开发建设的实际需要,明确单元建设用地规模和主导功能,深化确定用地边界及用地性质,形成用地布局方案。 (4)开发强度与规模控制 根据总体规划要求以及单元承载能力,衔接相关专项规划,落实开发管控要求,明确高度管控的总体安排,合理确定服务人口规模、单元建设用地规模和经营性用地总建筑面积。 (5)综合交通规划 明确线性交通设施线位走向和宽度控制要求,对于非线性交通设施,应明确其建设规模和布局要求。确定区域性交通设施布局要求,落实交通廊道的走向、控制宽度以及站点的点位、用地规模、建设规模等管控内容;明确单元综合交通体系,细化路网结构,确定主要道路的功能等级、线位走向、红线宽度等控制要求;确定城市公共交通主要线路及主要站点布局要求,城市轨道交通站点、公交站场等独立占地设施明确点位和用地规模;确定慢行交通主要线路及宽度要求;确定公共停车设施点位;综合考虑确定加油加气加氢站、电动汽车充(换)点站的点位和用地规模。 (6)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确定各类公共服务设施的数量、用地规模、建设规模和空间布局等管控要求。对于独立占地的公共服务设施,明确设施类型、边界、用地面积和建设规模。对于非独立占地的公共服务设施,明确设施空间布点和配置标准。 (7)绿地与开敞空间规划 落实上位规划对绿地与开敞空间的管控要求,结合单元内自然生态本底,明确绿地总量以及开敞空间体系,对绿地系统、公园广场、水域、生态廊道、通风廊道进行统筹安排。落实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绿线和城市蓝线及其管控要求。 (8)市政公用设施和防灾设施规划 落实总体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确定的给水、排水、供电、燃气、通信、环卫、管线综合等主要市政公用设施配套及主要设施走廊控制等管控要求。明确消防、防洪防潮排涝、应急避难、人防等防灾减灾设施布局和规模要求。 (9)地下空间规划 涉及地下空间保护与利用的单元,应落实并细化总体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确定的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功能、规模、布局以及分层要求。 (10)竖向规划 按照因地制宜和随坡就势的原则,提出城市道路的竖向控制要求。应有利于保护和改善城市环境景观,满足道路交通、地面排水、建筑布置和城市景观的竖向管控要求。 (11)历史保护规划 落实总体规划与相关专项规划确定的历史文化保护线及管控要求,明确各类历史文化要素的保护范围与保护要求。 (12)城市设计 落实总体规划整体风貌、城市天际线、景观视廊、通风廊道、标志性地标、公共空间等控制要求,对单元内重要风貌管控区、重要界面和节点管控要求提出引导。涉及陆海一体化区域、重点海域等地区的应加强海陆界面风貌引导、公共亲海空间设计等要求。 (13)土地整备 结合土地现状情况和规划建设需要,识别土地整备重点区域,提出土地整备相关建议。 2.4地块开发细则 (1)底线管控 严格落实单元详细规划确定的底线要素管控边界。涉及陆海一体化区域、重点海域等地区的应落实海岸线分类管控、海岸建筑退缩线管控要求。 (2)用地布局规划 按照单元的控制要求,对地块进行细分,确定地块细分后的用地性质、用地兼容性以及兼容比例。 (3)地块控制指标 确定地块开发强度(容积率、绿地率、建筑密度、建筑限高)、配套设施、停车配建、建筑物间距和退让、地块出入口等规划内容。涉及公共服务设施跨单元配置的情形,可在规划片区内进行平衡。 (4)综合交通规划 落实单元详细规划确定的道路走向、红线宽度、交通设施数量及规模等要求,细化明确道路与各类设施的边界。 (5)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落实单元详细规划确定的各类公共服务设施的等级、数量、用地规模和建设规模,细化明确用地边界及管控要求。 (6)绿地与开敞空间规划 落实单元详细规划确定的公园绿地、广场、防护绿地、生态廊道、通风廊道的规模和布局要求,细化明确绿地的空间边界。 (7)市政防灾设施规划 落实单元详细规划确定的城市黄线以及市政公用设施和防灾设施建设规模等管控要求,细化确定独立占地设施的用地边界。 (8)地下空间规划 落实单元详细规划确定的地下空间规划管控要求,细化明确地下空间功能规模、布局等控制要求。 (9)竖向规划 落实单元详细规划确定的竖向规划管控要求,细化明确竖向标高。 (10)历史保护 落实单元详细规划确定的历史保护管控要求,细化明确相关要素的保护与利用要求。 (11)城市设计 落实单元详细规划确定的城市设计管控要求,细化确定城市设计的控制性和引导性要求。 (12)土地整备 落实单元详细规划确定的土地整备管控要求,确定土地整备范围、土地整备方案。 2.5控规滚动维护 结合新形势变化和地方发展的新需求,对历史编制的控规(图则),按照省、市关于新时期控规编制的新要求,科学合理合规组织编制控规调整工作,并按照控规调整的相关内容要求编制相关图件和修改说明,并做好控规调整申请、规划方案公示和成果审批等相关法定程序。 控规滚动维护的期限以本次控规全覆盖批复日期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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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成果要求 3.1 已编控制性详细规划评估 成果包括评估报告和图集及数据库。 ⚫ 评估报告 主要由评估概述、符合性评估、支撑性评估、适应性评估、实施性评估(选做)、评估结论与建议构成。 主要包括区县评估结果分类引导图、片区符合性评估结果示意图和单元评估结果示意图。 3.数据库 数据库为Geodatabase格式(*.gdb),矢量数据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1985国家高程基准、高斯克吕格投影系统(3°分带)作为空间定位基础。 3.2 划分详细规划单元 详细规划单元划分成果包括图件、说明和数据库。 (1)图件 包括详细规划单元划分图、规划片区协调图、总体规划用地方案协调图等图件。 (2)说明 包括现状情况介绍、单元划分思路、单元划分方案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文字部分需采用word格式,文档各级标题结构应清晰明确,可根据需要插入图片及表格。 (3)数据库 数据库为Geodatabase格式(*.gdb),矢量数据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1985国家高程基准、高斯克吕格投影系统(3°分带)作为空间定位基础。数据库须与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对接并与之相衔接一致。 3.3 单元详细规划 单元详细规划成果包括法定文件和技术文件。 (1)法定文件 法定文件包括文本和图则两部分。 文本指规定规划强制性内容的具有法定效力的规划条文。 图则指反映文本内容的规划图纸及相关表格,应将文本中确定的强制性控制内容集中标示在一张有效地形图上,并以插图方式标示所在的区域位置、以插表方式标示规划控制指标。单元详细规划的图则包括单元底线控制图则和单元传导控制图则。 (2)技术文件 技术文件包括说明书和技术图纸。 说明书是对编制区现状的分析、规划设想的论述和规划内容的解释。主要包括前言、规划依据与原则、现状概况与问题分析、规划目标、用地布局、开发强度与规模控制、综合交通规划、公共服务设施规划等方面的内容。 技术图纸是指说明规划意图的相关图示。主要包括区域位置图、土地利用现状图、现状用地权属图、单元底线控制图、单元传导控制图、道路系统规划图、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图、绿地系统规划图、市政公用设施规划图、竖向工程规划图、土地整备引导图及其他规划图等。 3.4 地块开发细则 地块开发细则成果包括法定文件和技术文件。 (1)法定文件 法定文件为地块控制图则,包括地块控制图和地块控制要求一览表。 地块控制图是反映地块细分的内容的规划图纸,包括规划图、插图和图纸信息。 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是以表、备注的形式表达细分地块的控制要求。 (2)技术文件 技术文件为说明书,是对地块细分的背景、现状和规划内容的解释。主要包括规划概况、规划依据和原则、用地布局、地块指标控制、设施配置要求、绿地与开敞空间管控、竖向规划、城市设计及土地整备等相关内容。 3.5 其它内容说明 因地块开发的不确定性,项目各个阶段过程中地块开发图则结合控规编制思路、片区指引、项目建设和规划管理需要进行编制,暂不系统性输出地块开发细则成果,局部地块图则在符合单元管控的条件下可结合需要按程序报批,控规全覆盖最终成果报县政府批复前按覆盖范围完成全部地块开发细则成果。 对于编制期内完成批复的地块控规图则调整,采用控规调整技术论证报告和调整方案编制同步编制办法,相关费用另行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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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成果入库要求 法定文件的电子文件包括pdf、word、jpg等格式,文字部分应采用word格式,文档各级标题结构应清晰明确,可根据需要插入图片及表格。 对经批复的详细规划成果,各地应按《广东省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数据标准及汇交清单》有关要求,将规划成果数据库纳入到本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且与之相衔接一致,并汇交至全省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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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作时间计划 1、2023年6月底前,完成控规相关资料收集及对接工作; 2、2023年7月底前,完成已编控制性详细规划系统评估; 3、2023年9月底前,完成详细规划单元划定和单元详细规划; 4、2023年12月底前,完成重点开发地区、近期建设地区的开发细则规划编制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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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成果的报审和审查 1、本项目成果审查分为初步成果研讨、中期成果评审和最终成果验收。初步成果由采购人组织技术小组(专班)对成果进行研讨;中期成果由采购人委托专家组对成果进行技术评审,公开展示并征询政府部门及公众意见;终期成果由采购人对中标人修改完善后的规划设计成果进行验收并按照有关程序报批。中标人负责提供各审查阶段所需的所有汇报材料(含规划成果)并进行规划方案及成果介绍。 2、各个阶段成果提交和审查时间按照合同规定执行。如因项目审查审批环节时间超出预期而造成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各阶段工作成果,则项目完成时间可适当延后,具体时间由中标人与采购人协商确定。 3、中标人必须按照工作周期安排的时间,于审查前将所有汇报材料(含规划成果)送达采购人。 4、最终成果验收后,中标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根据验收意见修改并完成最终规划成果。 5、提交的最终成果必须加注采购人名称、中标人名称及加盖中标人技术专用章。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