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采购需求部分由采购人:广德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提供并负责解释)
前注:
1、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中列出完成本项目并通过验收所需的所有各项服务等全部费用。成交供应商必须确保整体通过采购人及有关主管部门验收,所发生的验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供应商应自行勘察项目现场,如供应商因未及时勘察现场而导致的报价缺项漏项废标、或成交后无法完工,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2、如对本磋商文件有任何疑问或澄清要求,请按本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约定方式联系,或接受答疑截止时间前联系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否则视同理解和接受,供应商对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的质疑,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一、项目介绍:本项目主要服务内容为:对广德市 2023 年农村公路(县道 600 公里、乡道600 公里、村道 600 公里、共计 1800 公里)路面技术状况进行自动化检测、技术状况评定及养护分析报告的编制工作。
路面技术状况检测按《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JTG 5210-2018)、《农村公路养护技术规范》(JTG/T5190-2019)、《低等级农村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指南》对所含农村公路路面破损、平整度进行检测,路面技术状况检测应采用自动化检测设备,并应符合现行《多功能路况快速检测设备》(GB/T 26764)和《路面技术状况自动化检测规程》(JTG/T E61)的规定。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磋商公告。
四、人员及设备最低要求:
岗位 |
数量要求 |
配备要求 |
项目负责人 |
1 名 |
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持有公路工程试验检 测师资格或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 |
试验检测师 |
1 名 |
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持有公路工程试验检 测师资格或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 |
检测员 |
2 名 |
具有公路工程助理检测师及以上资格或公 路工程试验检测员及以上资格。 |
注:本项目所有拟派人员(含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有拟派人员的劳动合同,同时还必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 6 个月 内任意 1 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如为事业单位的须提供注册地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或编制部门出具的证明其属事业编制身份、在该单位从 业的证明文件。 |
设备最低要求:
供应商须自有路面综合检测系统(含路面损坏、路面平整度检测参数)
(注:需提供发票和设备校准证书(在有效期内))
1、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在成交供应商提供符合要求的金融机构预付款保函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价款的40%为预付款;成交供应商完成经确认的检测,提交检测评定报告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供应商正式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余款。
3、合同争议处理:采购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提交合同签订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者法院裁决。
六、提供服务时间要求:2023 年 12 月底前完成所有检测并出具检测评定报告。
七、商检、计量费用:已包含项目预算中,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八、服务检测点:采购人指定各条道路。
供应商的响应报价应当包括:完成本磋商文件所述的服务项目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检测费用、劳务、管理、交通工具、交通费用、设备及计算机程序使用费、知识产权使用费、材料费、资料费(包括但不限于乙方自有和乙方购买第三方的资料费)、成果报
告编制费、施工作业费、现场技术服务费、税费、保险、人员工资、利润、风险、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不可预见费、验收及政策性文件规定及供应商为完成本检测服务所发生的一切应有费用以及其他与合同约定的工作范围相关的一切费用,磋商文件未列明,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设备及费用也需列入报价,供应商漏报、少报的费用,视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响应报价中。十、检测要求:
1、路面技术状况检测按《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JTG 5210-2018)、《农村公路养护技术规范》(JTG/T5190-2019)、《低等级农村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指南》对所含农村公路路面破损、平整度进行检测,路面技术状况检测应采用自动化检测设备,并应符合现行《多功能路况快速检测设备》(GB/T 26764)和《路面技术状况自动化检测规程》(JTG/T E61)的规定。
2、成交供应商在进行路况检测作业时,应到相关部门(如交警部门、路政执法大队等)完善相关手续,并有相应的保证道路畅通的合作协调措施,为此所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3、成交供应商为实施本项目,在检测路段的公路通行费用,均需包含在投标总价中,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4、成交供应商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需对检测结果的真实、可靠、保密负责,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检测结果。
5、检测评定报告份数按采购人要求提供。
1、成交人须安排足够的且固定的专业技术人员投入项目检测,在要求的时限内必须完成规定的工作。
2、本次采购内容,成交供应商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合同项下的义务,如转包
分包,采购人有权解除与其签订的合同。
3、成交人借取、使用的本项目的所有资料、成果以及由此产生的有形和无形的资产属采购人所有,成交人需提交本项目的所有原始资料、过渡资料与最终成果。
4、采购人所提供的有交资料成交人需严格保密、保管,不得遗失,项目结束后需及时归还采购人。
5、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成交人必须保证安全生产,完善人身安全保险,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及责任等由成交人自行承担。
6、供应商在投标前应充分考虑市场各种风险,履约过程中由成交人承担的各项费用均已包
含中投标总价中,在合同履约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对其报价进行变更或拒绝服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