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注:
本说明中提出的技术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供应商可以进行优化, 提供满足用户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磋商小组评审认可。
序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说明与要求 |
1 |
付款方式 |
每月付款一次,下月 30 日前付前一个月的保安服务费 (若有违约则为扣除违约金后的余额)。支付前乙方提供发票,同时提供该月服务经甲方认定的保安报告,经考评未到达约定的管理服务目标,甲方有权进行处罚、索赔和拒付。合同签订后,采购人预付合同价的40%,成交供应商需提供等额无条件的“见索即付”保函。(注:在签订合同时,如成交供应商书面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按皖财购(2022)556 号规定,采购人不支付预付款。) |
2 |
服务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3 |
服务期限 |
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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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概况
太和县人民法院保安服务采购项目保安人员合计需配备18人,保安人员分布为:太和县人民法 院院直6人,基层法庭12人。其中基层法庭具体分布情况为:镜湖人民法庭2人,旧县人民法庭2人, 大新人民法庭2人,五星人民法庭2人,赵庙中心法庭2人,原墙中心法庭2人。保安工作内容包括 大门值班、来访登记、执勤记录、车辆停泊管理、院内巡逻等保卫保障工作。配备的保安人员年龄应在五十周岁以内,有相关工作经验,具有一定的综合协调能力。
三、服务需求
一、服务内容
1、 停车管理
(1)对车辆出入进行规范管理,确保区或内人员进出及活动的安全;
(2)未经批准的车辆禁止停放,引导车辆正常停放,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3)语言文明,手势规范,仪表端庄;
(4)对重要来宾所乘车辆做好引导和停放工作;
(5)负责每日工作检查,并填写《值班记录》;
2、 门卫执勤
(1)做好来访人员出入登记工作,认真填写《来访人员登记表》;
(2)熟悉区域内人员情况,做好沟通工作;
(3)对提前通知的重要来宾,做好礼仪工作;
(4)运用文明语言、手势规范、仪表端庄;
(5)保安员在当班时间不得出现擅自离岗、空岗现象。
(6)防火、防盗,巡查,车辆进、出登记,疏散拥堵车辆,紧急疏散,抢险,定时开、关门, 禁止散发广告等
3、 安全巡视
(1)定时对保安区域进行巡逻,维护区域内的治安秩序,认真填写《安全巡查记录表》;
(2)及时发现安全隐患,防止盗窃、火灾等治安事故的发生;
(3)对易燃易爆物品、烟火等涉及安全的一切事项严格把关,提高警惕性,杜绝隐患;
(4)防火、防盗,巡查,车辆进、出登记,疏散拥堵车辆,紧急疏散,抢险,定时开、关门, 禁止散发广告等。
4、 其他日常工作
(1)按采购人提供的应急预案执行;
(2)执行采购人领导安排的其他相关工作。
二、人员配备要求
太和县人民法院保安服务采购项目保安人员合计需配备18人,保安人员分布为:太和县人民法院院直6人,基层法庭12人。其中基层法庭具体分布情况为:镜湖人民法庭2人,旧县人民法庭2人, 大新人民法庭2人,五星人民法庭2人,赵庙中心法庭2人,原墙中心法庭2人。保安工作内容包括 大门值班、来访登记、执勤记录、车辆停泊管理、院内巡逻等保卫保障工作。配备的保安人员年 龄应在五十周岁以内,有相关工作经验,具有一定的综合协调能力。
1、所有上岗保安人员须取得保安员资格证,无违法犯罪前科,年龄在50周岁以下,上岗后要保证满足用人单位工作的要求,服从遵守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及管理。保安队长负责对保安队伍进行整体管理,督促检查保安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情况,与采购人及时沟通处理问题,负责大院内安全保障、监控设备、车辆及人员进出的管理,具备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2、供应商必须承诺服务期间,保安人员服从采购人的安排及管理,并保持相对的人员稳定性, 供应商更换的保安人员必须经过采购人同意。
三、服务要求
1、实行 24 小时值班制度,2人一组,轮班制。
2、统一配备保安服务所需的服装、劳保与执勤器械等用品,不得脱岗、串岗,严禁酒后上岗。
3、保持传达室内、外的清洁卫生,把好进门关,加强巡查,对可疑人员进行盘查,及时报告; 严禁收废旧、小商贩等闲杂人员进入院内。
4、加强庭审安检工作,推行安检工作日常化。
5、车辆指引,尤其对机动车辆,确保内部交通顺畅、安全有序。
6、加强对非机动车辆的管理和巡查,防止车辆丢失。
7、认真做好夜巡值班工作,发生意外情况要及时向保安管理人与本院负责部门报告,如实填写夜巡值班记录。
8、遇有采购人放假、或重要活动,要增派保安人员,加强门口的交通管理,维持好秩序。
9、发现打架斗殴、社会闲杂人员骚扰滋事等违纪违法事件,要依法处理,并及时向采购人的有关部门汇报,必要时可直接与辖区派出所联系。
10、执勤过程中,不得与任何一方发生肢体冲突。
11、文明执勤,不得有打骂行为。发生矛盾过程中,如发生打骂等行为的,由中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12、维护法院正常的审判及工作秩序,在本院司法警察的指导和带领下,果断快速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13.负责疫情防控期间的日常消杀、人员登记、安康码核验、体温测量及秩序维护。
14、做好采购人交办的其它相关工作。
四、报价要求
保安服务费总报价包含人员基本工资、社会保险费、员工福利费、加班费、行政办公费、清洁卫生费、秩序维护费、其他费用、企业利润和税金等。人员社保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成本核算时所有配备的人员必须计算社保(社保费用全部由成交供应商缴纳),不得以任何理由不予核算。注:
1)成交单位对本项目所配员工工资不低于太和县最低工资标准,并依法为员工办理社保等。供应
商应参照太和县现行社会保障(五险) 缴费基数、组成与缴费费率标准及其他运营费用计算响应报价。
2)成交单位对本项目拟派的服务人员的工资与社会保险等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按时发放、不得克扣,如若发生纠纷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责任,与采购人无关。
五、其他要求
一、其他要求
1、中标人对保安管理方案、组织架构、人员录用、建立的各项规章制度,中标人在实施前要报告采购人,并在采购人处备案。
2、注重保安自身形象,确保保安员上班统一着装、配饰,自觉维护采购人良好声誉,为采购人做好保密工作,未经许可不得向外界发布任何有关采购人的言论。
3、如有保安员辞职、离岗或休假等事宜,需要即时补充同等数量的后备人员到采购人指定工作岗位。
4、保安队伍技能培训,为确保保安队伍工作过程中高质服务、文明执勤、以制度服人,需定期对每个保安员进行全面系统的培训,内容包括新员工入职培训,仪表仪容培训,在处理特殊事件和紧急、突发事故时,采购人对保安员有直接指挥权。
5、保安员如有不称职行为经教育批评多次不改的,或经发现有违法违规或失职行为的,中标人应予以处理。
6、中标人在做好工作的同时,有责任向采购人提供合理化建议,以提高管理效率和管理质量。
7、在日常管理中要建立交接班、工作巡查登记制度。
8、在管理过程中,对突发事件有应急处理计划和措施,必要时及时报警并报告采购人,防止事态进一步恶化,协助保护现场。
9、采购人不负责中标人所有工作人员的衣食住行等非合同约定事项。
10、配备所有人员每年需进行体检(建立保安人员健康档案),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11、报价应包括所有的费用:人员工资、社会保险、节假日福利费、加班费、高温费、服装费、工具折旧费、保安通信器材费、日常耗材费、法定税费、管理费、办公费、培训费、宣传服务费、配件费和维修费、体检费等,为完成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服务工作所涉及到的一切相关费用。供应商应考虑合同期内政策性费用调整的风险。投标报价应考虑太和县最低工资标准上调等风险,履约期限内不得以最低工资标准上调以及物价指数上涨等理由增加费用。
二、 中标人责任:
1.中标人在安保服务中违反国家相关法规或保安行业规范,发生自身的人身伤害、伤亡,均由中标人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经济和道义上的责任,法院不承担任何责任。
2.中标人违反国家相关法规,与聘用人员发生纠纷,均由中标人负责调解与处理,法院不承
担责任。
3.因过失造成他人人身伤亡的,均由中标人负责处理并承担法律责任和道义责任,法院不承担任何责任。
4.中标人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持队伍的稳定,严格控制人员轮换岗,如有更换队员须提前三天告知院方。确保服务质量不因人员变动而受影响。
5.法院由司法警察科负责与投标方的联络及对保安进行管理。如法院因工作理由提出更换某保安的,投标方应在接到法院书面通知之次日即将更换的队员更换到位。
6.中标后 7 日内须提供所有服务人员名单并上岗,人员调整不得超过所有人员的 20%。逾期, 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