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项目概况
一、有关说明:
(一)投标人须对本项目以采购包为单位的采购标的进行整体投标,任何只对以采购包为单位的采购标的其中一部分内容、数量进行的投标都被视为无效投标。
(二)投标人可选择是否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本项目纸质版投标文件必须是通过智慧云平台投标客户端软件生成的投标文件打印的纸质版,否则视为无效纸质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前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递交的,代理机构将不再接收;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纸质文件,均不造成投标无效。
二、项目基本概况
采购包1(番禺区2023-2024年城市更新项目技术审查服务(东片))
(一)服务范围:为2023、2024两年度番禺区行政区东片(番禺区番禺大道以东为东片区)范围内按市、区的相关政策规定和技术规范,上报审核、审定的更新改造项目(片区)可行性论证报告、片区策划方案(含控规调整方案)及实施方案成果。
(二)服务要求:按要求完成成果文件符合性审查、规范性审查、技术性审查等内容。
(三)服务时间(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四)服务标准:提供的服务须满足采购需求的要求、响应文件中的相关承诺及合同约定要求。
采购包2(番禺区2023-2024年城市更新项目技术审查服务(西片))
(一)服务范围:为2023、2024两年度番禺区行政区西片(番禺区番禺大道以西为西片区)范围内按市、区的相关政策规定和技术规范,上报审核、审定的更新改造项目(片区)可行性论证报告、片区策划方案(含控规调整方案)及实施方案成果。
(二)服务要求:按要求完成成果文件符合性审查、规范性审查、技术性审查等内容。
(三)服务时间(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四)服务标准:提供的服务须满足采购需求的要求、响应文件中的相关承诺及合同约定要求。
采购包1(番禺区2023-2024年城市更新项目技术审查服务(东片))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广州市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30%,签订合同之日起5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30%作为预付款
2期:支付比例30%,中标人完成总工作量的60%,且经采购人同意后,中标人向采购人申请支付合同阶段款,采购人在收到发票5日内办理支付手续
3期:支付比例30%,中标人完成所有工作量,且经采购人同意后,中标人向采购人申请支付合同阶段款,采购人在收到发票5日内办理支付手续
4期:支付比例10%,中标人完成所有审查工作量,并配合采购人完成项目结题、档案整理及相关工作,且经采购人同意后,中标人向采购人申请支付合同阶段款,采购人在收到发票5日内办理支付手续 |
验收要求 |
1期:采购人收到供应商项目验收建议之日起7日内按照合同的约定对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其他,根据《番禺区深化城市更新工作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方案》,预计2023、2024年番禺区东片两年度开展不少于10次的技术审查工作(含可行性论证报告),具体以采购人下达的任务单为准。 (1)本项目合同采用年度包干,中标价为包干价。由采购人出具项目任务单,中标人应根据采购人实际出具的项目任务单开展工作。中标人按项目提交审查成果,经采购人审查通过后,由采购人向区财政局申请支付。 (2)为保证采购人顺利付款,中标人在每次申请付款前需提供合法、有效、足值的发票。中标人提供上述合法有效发票是采购人付款的前期条件,逾期不提供的,采购人可以顺延付款时间并无需承担任何责任。中标人不按合同约定提供发票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3)合同经费为总包干费用,采购人有权根据年度实际开展项目情况合理确定审查的项目数量(以下达项目任务单为准)。如年度工作量多于预计工作量的,合同费用不予增加。本合同费用总额包括中标人履行本合同的一切直接和间接费用,在项目编制过程中所需的资料打印产生的费用,以及专家费、实地考察、会务费用、归档等与该项目相关工作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支付。 (4)支付方式等一切条款以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区域规划和设计服务 |
番禺区2023-2024年城市更新项目技术审查服务(东片) |
项 |
1.00 |
970,000.00 |
970,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番禺区2023-2024年城市更新项目技术审查服务(东片)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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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项目背景 党的“二十大”要求贯彻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随着城市更新推进城市高质量发展进程不断深化,城市更新相关行政许可、审批与技术审查工作细分以及项目审查的专业化与高效化发展将成为趋势。 2023年首个工作日,广州市委市政府在全市高质量发展大会上要求全市上下聚焦高质量发展团结奋斗、建功立业的强大力量,不断塑造高质量发展新动能、新优势,会议提出今年广州市计划推进127个城中村改造项目。2023年1月9日,番禺区在高质量发展大会中提出全力推动里仁洞村、沙溪村等26个城市更新项目加快实施,实现“谋划一批、储备一批、实施一批”的良性循环。通过科学合理把控方案编制质量,做好项目审批决策的基础把关工作,利于保障更新项目高质量推进。 根据《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更新工作的实施细则》(穗府办规〔2019〕5号)第(二十一)条“推动事权下放,将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城市更新片区策划方案、更新项目实施方案的审定权按程序委托各区政府(广州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实施”,为承接好市下放的城市更新项目片区策划、实施方案审核、审定权限工作,做好城市更新项目改造方案技术把关,规范和加快推进我区城市更新项目审批工作,按照区政府的工作部署,特开展番禺区2023-2024年城市更新项目技术审查服务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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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二、工作范围 工作范围为2023、2024两年度番禺区行政区东片(番禺区番禺大道以东为东片区)范围内按市、区的相关政策规定和技术规范,上报审核、审定的更新改造项目(片区)可行性论证报告、片区策划方案(含控规调整方案)及实施方案成果。(最终以采购人下达任务单为准,中标人不得承担中标人在番禺区编制的城市更新改造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片区策划方案(含控规调整方案)、实施方案等的技术审查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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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三、审查内容 (一)符合性审查 1. 成果文件完整性审查。包括成果文本、方案图集、电子数据成果及相关附件等成果是否完整,是否符合《广州市城市更新项目储备库管理工作指引》(穗建前期〔2022〕808号)、《广州市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城市更新方案审定事权委托下放的通知(穗更新办〔2019〕4号文)》以及市、区的相关要求和相关技术规范要求中成果构成形式相关规定。 2. 成果文本内容完整性审查。审查成果文本、内容以及技术图纸是否符合《广州市城市更新项目储备库管理工作指引》(穗建前期〔2022〕808号)、《广州市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城市更新方案审定事权委托下放的通知(穗更新办〔2019〕4号文)》对方案编制内容要求,内容是否完整;是否满足需求书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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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二)规范性审查 审查上报成果的规范性,主要包括成果数据格式及规划管理单元、规划地块指标等方面。 1.成果数据格式规范性审查:按《广州市城市更新项目储备库管理工作指引》(穗建前期〔2022〕808号)、《广州市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城市更新方案审定事权委托下放的通知(穗更新办[2019]4号文)》和需求书,对编制的成果数据格式、内容组织标准等进行检查。 2.规划管理单元规范性审查:对新编规划的管理单元线划定和相关的属性进行审查,包括是否存在管理单元相互重叠、编码是否合理、各强制性控制内容是否缺漏、是否符合数据标准。 3.规划地块规范性审查:对地块图形、编码、指标、设施名称、度量单位等表达规范性进行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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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三)技术性审查 以《广州市城市更新办法》、《广州市旧村庄全面改造成本核算办法》(穗建规字〔2019〕13号)、《广州市城市更新项目储备库管理工作指引》(穗建前期〔2022〕808号)、《广州市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城市更新方案审定事权委托下放的通知(穗更新办〔2019〕4号文)》等相关法规政策为依据,审查改造方案的更新改造范围、复建量计算、成本核算、更新项目划定、规划优化、公共配套设施等主要核心内容是否符合技术规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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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1. 城市更新改造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技术性审查 (1)更新改造的必要性分析。 审查项目背景及更新改造缘由,包括市区政府工作部署、相关文件批示、涉及城市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重点项目等材料是否齐全。 审查区位与范围,包括改造范围划定原则及划定结果,四至情况、占地面积、改造范围与土地权属、标图建库、规划管理单元、建设用地、规划道路、自然要素等的关系。 审查现状建设情况,包括现状数据来源、人口统计、经济发展现状、土地利用现状、土地权属、房屋建筑现状问题总结等内容是否齐全。 (2)更新改造的可行性分析。 审查改造意愿情况、相关规划情况及可行性分析,包括改造意愿证明材料、对上位及相关规划的梳理是否完整,是否满足相关规定及各类规划管控要求,可行性分析是否与其匹配等。 (3)更新改造初步方案。 审查更新主体、更新方式、更新模式、更新目标与定位,包括更新主体、更新方式、更新模式是否明确,是否与改造意愿、上层次规划及现行政策符合,更新目标与定位与上层次规划对规划区的目标、定位、规模要求是否一致,如存在调整,需对调整研究内容的科学性、合理性及结论进行技术审查。 审查初步用地方案,包括用地布局方案、公配及市政配套设施用地布局、用地开发强度、绿地率、限高等指标是否合理,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和技术规范;是否结合更新片区发展定位以及上层次规划、现行控制性详细规划,从用地布局、人口规模、地块划分、用地性质、开发强度、道路交通系统、市政工程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公共绿地等方面进行优化规划布局。 审查投资估算与资金来源,包括是否按照《广州市城市更新办法》及其配套办法等依据基础数据初步测算各更新项目权益主体的土地、建筑面积与经济利益分配总量,融资、安置土地与建筑面积量、公配建筑量等重要指标。是否对城市更新片区的改造成本进行经济分析、提出资金来源与计划安排。改造成本是否符合《广州市旧村庄全面改造成本核算办法》规定。是否安合理排分期实施计划。 (4)更新改造必要性和可行性意见。 审查对项目现状及规划情况分析总结是否完整,改造必要性是否充分,改造可行性意见是否匹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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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2.片区策划方案技术性审查 (1)区位和编制背景。审查改造方案编制的背景及主要过程、市区领导批示、会议纪要等资料是否齐全。 (2)片区范围划定。审查片区范围及更新改造范围的划定是否符合《广州市城市更新办法》(市政府令第134号)和三个配套文件政策规定和相关规范,是否综合考虑自然要素及产权情况,符合成片连片要求,是否与控规管理单元范围协调。 (3)现状分析。审查基础数据来源是否符合规定。审查人口统计、经济发展现状、土地利用现状、土地权属、房屋建筑、改造意愿、现状问题总结等内容是否齐全,现状数据表述等内容是否与测量单位提供的内容是否一致及是否符合程序要求。 (4)相关规划。审查对上位及相关规划的梳理是否完整,是否满足控制要求。 (5)片区定位和产业导向。审查更新片区整体功能定位、发展方向及发展目标与上层次规划对规划区的目标、定位、规模要求,如存在调整,需对调整研究内容的科学性、合理性及结论进行技术审查。 (6)经济测算。审查是否按照《广州市城市更新办法》及其配套办法等依据基础数据初步测算各更新项目权益主体的土地、建筑面积与经济利益分配总量,融资、安置土地与建筑面积量、公配建筑量等重要指标。审查是否安排分期实施计划,审查是否对城市更新片区的改造成本进行经济分析、提出资金来源与计划安排。改造成本是否符合《广州市旧村庄全面改造成本核算办法》规定。 (7)规划和用地保障。审查是否对更新项目进行划定,划定是否符合用地权属情况、权属人意愿、项目实际需要,是否结合上层次规划要求及控规导则控制要求。土地路径是否合理。并对各更新项目的改造模式、改造方式、改造主体改造意愿等是否进行说明。 (8)用地方案。审查项目改造主体、改造方式、改造模式是否明确,是否与改造意愿符合;审查通过基础数据测算的拆迁补偿总量、复建融资面积总量、公配总量等是否符合政策,更新改造成本是否符合成本核算办法;审查用地布局方案是否合理,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和技术规范,复建、融资地块是否适当集中布置,公配及市政配套设施用地是否布局合理,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和技术规范;根据复建、开发建设测算量及改造成本核算情况,审查用地开发强度、绿地率、限高等指标是否合理;是否根据片区权属情况,归类提出土地整理依据和处理方案。审查是否结合更新片区发展定位以及上层次规划、现行控制性详细规划,从用地布局、人口规模、地块划分、用地性质、开发强度、道路交通系统、市政工程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公共绿地等方面进行优化规划布局。是否符合上层次相关规划控制要求。 (9)效益分析。审查是否对片区改造后的预期经济、社会、环境效益是否表达清晰完整。尽量提供量化的效益表述。 (10)附件。审入项目库、计划材料,会议纪要,重要文函是否齐全。 (11)专题评估。审查是否开展相关专题评估,改造方案是否将产业发展、交通影响、环境影响、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地质灾害、楼面地价、城市设计专题研究等专题评估主要内容及结论归纳说明。采纳内容是否与专题报告一致。 (12)图集。审查是否图集是否齐全。图面表达是否规范、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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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3.实施方案技术性审查 (1)项目概况。审查是否说明改造方案编制的背景及主要过程、市区领导批示、会议纪要、更新片区(项目)策划方案审批情况等情况,资料是否齐全。审查范围是否明确项目的具体用地范围及规模,是否符合《广州市城市更新办法》(市政府令第134号)和三个配套文件政策规定和相关规范。 (2)现状分析。审查基础数据来源是否符合规定。审查土地、房屋建筑、人口、公服市政设施、规划情况、改造意愿等内容是否齐全,现状数据表述等内容是否与测量单位提供的内容是否一致及是否符合程序要求。 (3)管控要求及更新目标。审查更新目标、功能、业态及规模等与上层次规划、策划方案等对规划区的目标、定位、规模要求是否协调,如存在调整,需对调整研究内容的科学性、合理性及结论进行技术审查。 (4)实施主体、方式及模式。审查是否明确项目实施的主体、采取的改造模式与方式及是否合理。 (5)经济测算。审查是否按照《广州市城市更新办法》及其配套办法等依据基础数据初步测算各更新项目权益主体的土地、建筑面积与经济利益分配总量,审查是否按照《广州市城市更新融资楼面地价核定指引》开展地价评估。评估过程、对象、日期、条件等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融资、安置土地与建筑面积量、公配建筑量等重要指标。 (6)更新改造规划方案。审查更新建设总平面布局是否合理、深度是否满足相关规范要求;公共配套设施、市政基础设施规模及布局,容积率、绿地率、节地率等实施方案关键指标是否合理。 (7)土地整备。审查改造范围内的“三边地”、留用地等情况是否符合政策规定,土地整备方式及主体等情况是否符合相关政策要求,是否对融资地块、居住与物业安置、政府收储等用地面积及分布进行安排等。 (8)实施保障。审查是否明确实施主体及其应当履行的责任,是否明确项目改造完成后的监督管理安排。审查改造方案是否安排分期实施计划,是否对城市更新片区的改造成本进行经济分析、提出资金来源与计划安排。改造成本是否符合《广州市旧村庄全面改造成本核算办法》规定。 (9)效益分析。审查是否对片区改造后的预期经济、社会、环境效益是否表达清晰完整。尽量提供量化的效益表述。 (10)各方意见落实情况技术审查。逐条核对公众意见、部门意见及市、区城领会等评审意见各阶段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与回复是否一致,核查修改或解释是否合理。 (11)附件材料审查。会议纪要,重要文函,相关证明文件是否齐全。各方意见落实情况与回复是否一致。拆补方案是否合理。改造成本是否符合最新成本核算办法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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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四)审查工作包括且不仅限于以上内容,应根据市、区相关政策规定、技术规范及采购人要求适当调整。最终要求以采购人下达的具体需求书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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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四、附则 1、本项目投标报价为本次招标内容的总价包干,投标报价即为合同价,本合同价款已包括中标人履行本合同的一切直接和间接费用,中标人不得在中标后提出任何增加费用要求。 2、本项目署名权归中标人所有,版权归采购人所有。 3、本项目批准实施前,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采购人同意都无权以任何形式向社会公开展示规划成果。 4、中标人必须对本项目的背景材料、相关技术资料和成果等一切有关信息承担保密责任。 5、本采购需求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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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五、其他要求 1、其他要求: (1)中标人应当建立本次采购项目的台账,依照有关规定或合同约定记录保存并向采购人提供项目实施相关重要资料信息。 (2)中标人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财务规定,规范管理和使用本次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资金。 (3)中标人应当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绩效评价。 2、绩效评价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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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
采购包2(番禺区2023-2024年城市更新项目技术审查服务(西片))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广州市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30%,签订合同之日起5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30%作为预付款
2期:支付比例30%,中标人完成总工作量的60%,且经采购人同意后,中标人向采购人申请支付合同阶段款,采购人在收到发票5日内办理支付手续
3期:支付比例30%,中标人完成所有工作量,且经采购人同意后,中标人向采购人申请支付合同阶段款,采购人在收到发票5日内办理支付手续
4期:支付比例10%,中标人完成所有审查工作量,并配合采购人完成项目结题、档案整理及相关工作,且经采购人同意后,中标人向采购人申请支付合同阶段款,采购人在收到发票5日内办理支付手续 |
验收要求 |
1期:采购人收到供应商项目验收建议之日起7日内按照合同的约定对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其他,根据《番禺区深化城市更新工作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方案》,预计2023、2024年番禺区西片两年度开展不少于10次的技术审查工作(含可行性论证报告),具体以采购人下达的任务单为准。 (1)本项目合同采用年度包干,中标价为包干价。由采购人出具项目任务单,中标人应根据采购人实际出具的项目任务单开展工作。中标人按项目提交审查成果,经采购人审查通过后,由采购人向区财政局申请支付。 (2)为保证采购人顺利付款,中标人在每次申请付款前需提供合法、有效、足值的发票。中标人提供上述合法有效发票是采购人付款的前期条件,逾期不提供的,采购人可以顺延付款时间并无需承担任何责任。中标人不按合同约定提供发票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3)合同经费为总包干费用,采购人有权根据年度实际开展项目情况合理确定审查的项目数量(以下达项目任务单为准)。如年度工作量多于预计工作量的,合同费用不予增加。本合同费用总额包括中标人履行本合同的一切直接和间接费用,在项目编制过程中所需的资料打印产生的费用,以及专家费、实地考察、会务费用、归档等与该项目相关工作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支付。 (4)支付方式等一切条款以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区域规划和设计服务 |
番禺区2023-2024年城市更新项目技术审查服务(西片) |
项 |
1.00 |
970,000.00 |
970,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番禺区2023-2024年城市更新项目技术审查服务(西片)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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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项目背景 党的“二十大”要求贯彻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随着城市更新推进城市高质量发展进程不断深化,城市更新相关行政许可、审批与技术审查工作细分以及项目审查的专业化与高效化发展将成为趋势。 2023年首个工作日,广州市委市政府在全市高质量发展大会上要求全市上下聚焦高质量发展团结奋斗、建功立业的强大力量,不断塑造高质量发展新动能、新优势,会议提出今年广州市计划推进127个城中村改造项目。2023年1月9日,番禺区在高质量发展大会中提出全力推动里仁洞村、沙溪村等26个城市更新项目加快实施,实现“谋划一批、储备一批、实施一批”的良性循环。通过科学合理把控方案编制质量,做好项目审批决策的基础把关工作,利于保障更新项目高质量推进。 根据《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更新工作的实施细则》(穗府办规〔2019〕5号)第(二十一)条“推动事权下放,将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城市更新片区策划方案、更新项目实施方案的审定权按程序委托各区政府(广州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实施”,为承接好市下放的城市更新项目片区策划、实施方案审核、审定权限工作,做好城市更新项目改造方案技术把关,规范和加快推进我区城市更新项目审批工作,按照区政府的工作部署,特开展番禺区2023-2024年城市更新项目技术审查服务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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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作范围 2023、2024两年度番禺区行政区西片(番禺区番禺大道以西为西片区)范围内按市、区的相关政策规定和技术规范,上报审核、审定的更新改造项目(片区)可行性论证报告、片区策划方案(含控规调整方案)及实施方案成果。(最终以采购人下达任务单为准,中标人不得承担中标人在番禺区编制的城市更新改造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片区策划方案(含控规调整方案)、实施方案等的技术审查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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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查内容 (一)符合性审查 1. 成果文件完整性审查。包括成果文本、方案图集、电子数据成果及相关附件等成果是否完整,是否符合《广州市城市更新项目储备库管理工作指引》(穗建前期〔2022〕808号)、《广州市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城市更新方案审定事权委托下放的通知(穗更新办〔2019〕4号文)》以及市、区的相关要求和相关技术规范要求中成果构成形式相关规定。 2. 成果文本内容完整性审查。审查成果文本、内容以及技术图纸是否符合《广州市城市更新项目储备库管理工作指引》(穗建前期〔2022〕808号)、《广州市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城市更新方案审定事权委托下放的通知(穗更新办〔2019〕4号文)》对方案编制内容要求,内容是否完整;是否满足需求书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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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规范性审查 审查上报成果的规范性,主要包括成果数据格式及规划管理单元、规划地块指标等方面。 1.成果数据格式规范性审查:按《广州市城市更新项目储备库管理工作指引》(穗建前期〔2022〕808号)、《广州市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城市更新方案审定事权委托下放的通知(穗更新办[2019]4号文)》和需求书,对编制的成果数据格式、内容组织标准等进行检查。 2.规划管理单元规范性审查:对新编规划的管理单元线划定和相关的属性进行审查,包括是否存在管理单元相互重叠、编码是否合理、各强制性控制内容是否缺漏、是否符合数据标准。 3.规划地块规范性审查:对地块图形、编码、指标、设施名称、度量单位等表达规范性进行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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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技术性审查 以《广州市城市更新办法》、《广州市旧村庄全面改造成本核算办法》(穗建规字〔2019〕13号)、《广州市城市更新项目储备库管理工作指引》(穗建前期〔2022〕808号)、《广州市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城市更新方案审定事权委托下放的通知(穗更新办〔2019〕4号文)》等相关法规政策为依据,审查改造方案的更新改造范围、复建量计算、成本核算、更新项目划定、规划优化、公共配套设施等主要核心内容是否符合技术规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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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城市更新改造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技术性审查 (1)更新改造的必要性分析。 审查项目背景及更新改造缘由,包括市区政府工作部署、相关文件批示、涉及城市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重点项目等材料是否齐全。 审查区位与范围,包括改造范围划定原则及划定结果,四至情况、占地面积、改造范围与土地权属、标图建库、规划管理单元、建设用地、规划道路、自然要素等的关系。 审查现状建设情况,包括现状数据来源、人口统计、经济发展现状、土地利用现状、土地权属、房屋建筑现状问题总结等内容是否齐全。 (2)更新改造的可行性分析。 审查改造意愿情况、相关规划情况及可行性分析,包括改造意愿证明材料、对上位及相关规划的梳理是否完整,是否满足相关规定及各类规划管控要求,可行性分析是否与其匹配等。 (3)更新改造初步方案。 审查更新主体、更新方式、更新模式、更新目标与定位,包括更新主体、更新方式、更新模式是否明确,是否与改造意愿、上层次规划及现行政策符合,更新目标与定位与上层次规划对规划区的目标、定位、规模要求是否一致,如存在调整,需对调整研究内容的科学性、合理性及结论进行技术审查。 审查初步用地方案,包括用地布局方案、公配及市政配套设施用地布局、用地开发强度、绿地率、限高等指标是否合理,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和技术规范;是否结合更新片区发展定位以及上层次规划、现行控制性详细规划,从用地布局、人口规模、地块划分、用地性质、开发强度、道路交通系统、市政工程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公共绿地等方面进行优化规划布局。 审查投资估算与资金来源,包括是否按照《广州市城市更新办法》及其配套办法等依据基础数据初步测算各更新项目权益主体的土地、建筑面积与经济利益分配总量,融资、安置土地与建筑面积量、公配建筑量等重要指标。是否对城市更新片区的改造成本进行经济分析、提出资金来源与计划安排。改造成本是否符合《广州市旧村庄全面改造成本核算办法》规定。是否安合理排分期实施计划。 (4)更新改造必要性和可行性意见。 审查对项目现状及规划情况分析总结是否完整,改造必要性是否充分,改造可行性意见是否匹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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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片区策划方案技术性审查 (1)区位和编制背景。审查改造方案编制的背景及主要过程、市区领导批示、会议纪要等资料是否齐全。 (2)片区范围划定。审查片区范围及更新改造范围的划定是否符合《广州市城市更新办法》(市政府令第134号)和三个配套文件政策规定和相关规范,是否综合考虑自然要素及产权情况,符合成片连片要求,是否与控规管理单元范围协调。 (3)现状分析。审查基础数据来源是否符合规定。审查人口统计、经济发展现状、土地利用现状、土地权属、房屋建筑、改造意愿、现状问题总结等内容是否齐全,现状数据表述等内容是否与测量单位提供的内容是否一致及是否符合程序要求。 (4)相关规划。审查对上位及相关规划的梳理是否完整,是否满足控制要求。 (5)片区定位和产业导向。审查更新片区整体功能定位、发展方向及发展目标与上层次规划对规划区的目标、定位、规模要求,如存在调整,需对调整研究内容的科学性、合理性及结论进行技术审查。 (6)经济测算。审查是否按照《广州市城市更新办法》及其配套办法等依据基础数据初步测算各更新项目权益主体的土地、建筑面积与经济利益分配总量,融资、安置土地与建筑面积量、公配建筑量等重要指标。审查是否安排分期实施计划,审查是否对城市更新片区的改造成本进行经济分析、提出资金来源与计划安排。改造成本是否符合《广州市旧村庄全面改造成本核算办法》规定。 (7)规划和用地保障。审查是否对更新项目进行划定,划定是否符合用地权属情况、权属人意愿、项目实际需要,是否结合上层次规划要求及控规导则控制要求。土地路径是否合理。并对各更新项目的改造模式、改造方式、改造主体改造意愿等是否进行说明。 (8)用地方案。审查项目改造主体、改造方式、改造模式是否明确,是否与改造意愿符合;审查通过基础数据测算的拆迁补偿总量、复建融资面积总量、公配总量等是否符合政策,更新改造成本是否符合成本核算办法;审查用地布局方案是否合理,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和技术规范,复建、融资地块是否适当集中布置,公配及市政配套设施用地是否布局合理,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和技术规范;根据复建、开发建设测算量及改造成本核算情况,审查用地开发强度、绿地率、限高等指标是否合理;是否根据片区权属情况,归类提出土地整理依据和处理方案。审查是否结合更新片区发展定位以及上层次规划、现行控制性详细规划,从用地布局、人口规模、地块划分、用地性质、开发强度、道路交通系统、市政工程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公共绿地等方面进行优化规划布局。是否符合上层次相关规划控制要求。 (9)效益分析。审查是否对片区改造后的预期经济、社会、环境效益是否表达清晰完整。尽量提供量化的效益表述。 (10)附件。审入项目库、计划材料,会议纪要,重要文函是否齐全。 (11)专题评估。审查是否开展相关专题评估,改造方案是否将产业发展、交通影响、环境影响、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地质灾害、楼面地价、城市设计专题研究等专题评估主要内容及结论归纳说明。采纳内容是否与专题报告一致。 (12)图集。审查是否图集是否齐全。图面表达是否规范、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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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实施方案技术性审查 (1)项目概况。审查是否说明改造方案编制的背景及主要过程、市区领导批示、会议纪要、更新片区(项目)策划方案审批情况等情况,资料是否齐全。审查范围是否明确项目的具体用地范围及规模,是否符合《广州市城市更新办法》(市政府令第134号)和三个配套文件政策规定和相关规范。 (2)现状分析。审查基础数据来源是否符合规定。审查土地、房屋建筑、人口、公服市政设施、规划情况、改造意愿等内容是否齐全,现状数据表述等内容是否与测量单位提供的内容是否一致及是否符合程序要求。 (3)管控要求及更新目标。审查更新目标、功能、业态及规模等与上层次规划、策划方案等对规划区的目标、定位、规模要求是否协调,如存在调整,需对调整研究内容的科学性、合理性及结论进行技术审查。 (4)实施主体、方式及模式。审查是否明确项目实施的主体、采取的改造模式与方式及是否合理。 (5)经济测算。审查是否按照《广州市城市更新办法》及其配套办法等依据基础数据初步测算各更新项目权益主体的土地、建筑面积与经济利益分配总量,审查是否按照《广州市城市更新融资楼面地价核定指引》开展地价评估。评估过程、对象、日期、条件等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融资、安置土地与建筑面积量、公配建筑量等重要指标。 (6)更新改造规划方案。审查更新建设总平面布局是否合理、深度是否满足相关规范要求;公共配套设施、市政基础设施规模及布局,容积率、绿地率、节地率等实施方案关键指标是否合理。 (7)土地整备。审查改造范围内的“三边地”、留用地等情况是否符合政策规定,土地整备方式及主体等情况是否符合相关政策要求,是否对融资地块、居住与物业安置、政府收储等用地面积及分布进行安排等。 (8)实施保障。审查是否明确实施主体及其应当履行的责任,是否明确项目改造完成后的监督管理安排。审查改造方案是否安排分期实施计划,是否对城市更新片区的改造成本进行经济分析、提出资金来源与计划安排。改造成本是否符合《广州市旧村庄全面改造成本核算办法》规定。 (9)效益分析。审查是否对片区改造后的预期经济、社会、环境效益是否表达清晰完整。尽量提供量化的效益表述。 (10)各方意见落实情况技术审查。逐条核对公众意见、部门意见及市、区城领会等评审意见各阶段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与回复是否一致,核查修改或解释是否合理。 (11)附件材料审查。会议纪要,重要文函,相关证明文件是否齐全。各方意见落实情况与回复是否一致。拆补方案是否合理。改造成本是否符合最新成本核算办法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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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审查工作包括且不仅限于以上内容,应根据市、区相关政策规定、技术规范及采购人要求适当调整。最终要求以采购人下达的具体需求书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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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附则 1、本项目投标报价为本次招标内容的总价包干,投标报价即为合同价,本合同价款已包括中标人履行本合同的一切直接和间接费用,中标人不得在中标后提出任何增加费用要求。 2、本项目署名权归中标人所有,版权归采购人所有。 3、本项目批准实施前,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采购人同意都无权以任何形式向社会公开展示规划成果。 4、中标人必须对本项目的背景材料、相关技术资料和成果等一切有关信息承担保密责任。 5、本采购需求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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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要求 1、其他要求: (1)中标人应当建立本次采购项目的台账,依照有关规定或合同约定记录保存并向采购人提供项目实施相关重要资料信息。 (2)中标人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财务规定,规范管理和使用本次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资金。 (3)中标人应当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绩效评价。 2、绩效评价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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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