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名称
石家庄市鹿泉区省级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
二、项目内容
编制石家庄市鹿泉区省级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负责森林城市建设前、中、后期全程进行相关政策的咨询解答,以及创建过程中与林草局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同时对森林城市建设工作报告及宣传片进行技术指导,完善创建省级森林城市需要提交的其他报告和材料等。
(一)现状调查分析
1.基础资料收集
收集森林绿地资源本地调查报告的调查成果及现有的有关城市森林建设资料。主要涉及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交通局、水利局、县生态环境局、教育局、文旅局、政府办、宣传部、各乡镇、开发区等部门。
2.资料统计分析
对收集的资料及基础数据进行汇总、分析,抓取关键信息等。
(二)总体规划内容
1.在创建森林城市建设的背景条件下,深入分析鹿泉区的林业、绿地等建设基础条件,通过档案整理、数据汇总、现场调查、典型抽样、问卷调查等方法,对照《河北省创建省级森林城市评价指标(GB/T 5554-2022)》要求,针对森林网络、森林健康、生态福利、生态文化、组织管理五大类30项指标进行逐项核查,明确鹿泉区的森林城市创建达标情况,同时,深入挖掘鹿泉区的森林城市建设潜力。
2.在鹿泉区地形地貌、绿地资源、林业资源等充分分析讨论基础上,结合鹿泉区未来发展方向和总体布局,构建鹿泉区省级森林城市建设发展思路和规划布局。
3.从森林网络体系、森林健康体系、生态福利、生态文化等方面构建各项建设工程,充分提升森林城市建设水平。
4.编制完成《鹿泉区省级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
三、规划期限:2022-2035年,规划任务范围为鹿泉区行政区域范围,编制鹿泉区省级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2022-2035),科学确定今后一个时期森林城市建设的目标任务
和重点内容。
四、服务期限:90日历天。
五、其他要求
1.统筹各方力量,选好做好工作专班,保障项目成果。
2.根据项目实施进展需要,组织开展调研和研讨活动,相关费用包含在总报价中。
3.提供优质的质量保证服务及后期服务。
4.工作计划安排科学合理。
5.严格按照《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编制导则》、《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GBT37342-2019)、《河北省省级森林城市创建指标体系(试行))》等要求编制,符合鹿泉区申报创建省级森林城市的时间要求前提交总体规初稿送采购人审核,根据采购人及评审专家意见完成修改,质量须达到河北省有关验收规范合格要求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