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括
朔州市公安局平鲁分局办公大楼位于朔州市平鲁区文昌西街 3 号,使用面积 11000 平方米,大楼地下一层、建筑地上六层。机关办公人员及外来办事人员较多,办公楼日常室内外公共区域卫生清洁、室内的水暖电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繁重,结合本单位工作环境和后勤保障实际情况, 为了树立市直机关办公的新形象,提高物业管理水平,现对朔州市公安局平鲁分局物业服务管理进行采购。
二、商务要求服务时间:1 年
服务范围:包括办公楼日常室内外公共区域卫生清洁、室内的水暖电设施设备的维修等。
服务地点:朔州市公安局平鲁分局
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乙方开具正规合法发票后(按合同比例分两次开),甲方在 5 个工作日内预付合同总价款的 50%,年底前支付剩余 50%。
履约保证金:无
三、服务要求
1. 负责室内外公共区域(室内包括:公共卫生间、走廊、楼梯;室外包括:办公大楼的前后院)的卫生清洁;
2. 负责楼外前后院的积雪清扫等;
3. 负责会议室的清洁;
4. 负责将垃圾收集清运到指定垃圾点;
5. 负责院内大理石台阶的清洗与保养;
6. 负责院内的树木修剪、浇灌与落叶清扫;
7. 负责院内种植的草坪浇水、除草、看护;
8. 负责大楼内的水、电、暖、门窗、门锁、各场所照明线路、灯管更换,电线插座等维修维护。劳动保障要求的,视同磋商人自动放弃磋商资格。
四、实质性服务要求
1. 为了维护磋商人员工的应享受的劳动保护权利,所有参与本项目的磋商人须依法依规编制磋商文件,按照采购人人员配置要求,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山西省关于工资保障的相关法律法规,在评审中如经评审小组核算费用,达不到劳动保障要求的,视同磋商人自动放弃磋商资格;
2. 所有磋商人须按照采购人的人员配置要求,不得自行调整人员与岗位。
五、验收标准
基本要求:采购人按照《政府采购法》41 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45 条、87 号令 74 条、财库[2016]205 号文件等的规定编制项目履约验收标准。
六、其他
1. 磋商人无理取闹,恶意诽谤,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不实应答或虚假应答的情形,取消磋商资格。
2. 磋商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妨碍其他磋商人的公平竞争, 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磋商人的合法权益。
七、技术需求书
序 号 |
服务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标准 |
1 |
物业管理 |
全面负责单位的物业管理工作 |
一、人员需求 (1) 物业经理1 名。 (2) 岗位要求:中专以上学历,年龄50 周岁以下,熟悉物业管理运作流程且掌握有关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3) 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安全意识,具备沟通和执行力,良好的领导力和团队管理能力。 (4) 工作细致、有耐心,思维清晰,责任心强,乐于奉献,有良好的语言组织和表达能力,能够灵活的应对突发情况。 二、岗位职责(满足但不限于以下要求) (1) 制定项目年度物业管理预算项目,管 理与提升日常物业的服务品质,完善操作管理流程。 (2) 执行政府各项法规、及物业管理法规。 (3) 妥善处理一切紧急与突发情况。 (4) 安排各项维修工作。 |
(1) 对行业拥有深厚的职业感情。 (2) 建立较完善的管理服务制度,并落实到位。 |
2 |
保洁服务 |
办公楼内的门 厅、走廊、过道、楼梯、电梯、会议室、卫生间、院内、楼层公共区 域 |
一、人员需求: (1) 保洁7 名 (2) 任职要求:女性,年龄在50 周岁以下。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对患者以礼相待、身体健康、无传染病、能够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二、岗位职责(满足但不限于以下要求) (1) 日保洁、周打扫、月清理,做到随脏随洁。 (2) 服从管理人员的工作分配及管理。 (3) 严格消毒制度,对需要消毒的物品 ,做到规范操作、件件到位。 (4) 楼内保洁:楼内公共区域地面无尘土、无水迹、无油迹,无碎屑、无杂物。楼道门窗、玻璃、窗台、窗缝、开关面板、指示灯、各种标牌、消防箱门、垃圾桶等处无灰尘、无污迹、无斑点等废弃物。公共卫生间, 随时保持整体洁净。台面无明显水迹;蹲便池无黄渍、无尿碱、无明显污渍;水龙头干净无明显污渍。建立每天巡查制度。 (5) 楼道保洁:楼道内无杂物、无纸屑 、无污迹,清洁、干净。擦拭楼道里的门窗、玻璃、窗台、窗缝、各种标牌、开关面板、消火栓箱门、垃圾桶等,表面应干净、无灰尘、无水迹、无污迹、无斑点。 (6) 楼梯保洁:楼梯扶手、踏步、踢脚线、开关面板、疏散指示灯箱擦拭干净,表面无灰尘、无水迹、无污迹、无斑点。 (7) 公共卫生间保洁:卫生间地面用墩布由里到外将地面擦拭干净,并随时清洗、擦拭。卫生间墙壁、面盆、台面、镜面、大小便池保持内外光洁,无污垢、无积水、无斑垢、无斑点、无积尘。保证厕所内无异味、无浪费用水 现象。 |
(1) 保证公共环境整洁卫生。 (2) 公共场所做到干净、整洁、无杂物。 (3) 卫生间做到无污垢、无异味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