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平台介绍
河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以下简称“监测中心”)省机动车污染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负责对全省机动车数据进行集中管理。联网全省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700余家(联网视频约1.9万路)、遥感点位400余个。
省平台包含机动车污染监管系统模块、数据管理系统模块、中间件,负责汇总各市平台上传的定期检验、遥感监测、重型车OBD远程监控数据和省布设黑烟车服务器推送的数据并展示,实现与生态环境部国家平台、交通部门超标车维修信息交互平台以及其他相关管理部门平台间信息交互;向各市平台推送各类超标车信息,对各市平台上传的监测数据进行综合分析,为管理部门政策制定提供技术支撑。
(二)技术要求
1.硬件设备运行保障
包含服务器52台、华为视频调阅设备2台、安全隔离与单向传输系统设备1台、光盘安全隔离交换系统设备1台、可信边界安全网关1台、互联网集控探针1台,入侵防御系统(IPS)1台,另有若干配套的防火墙、交换机、工作站终端。
投标人在服务期间须额外提供1台视频调阅设备使用,确保省平台与各市平台视频调阅无缝对接。
运行保障工作内容:
定期对设备运行状态、网络状态进行巡检,及时对设备进行补丁更新及系统升级,填写运行保障记录。根据采购方要求对设备进行调整,并及时解决设备存在的问题。
2.软件系统运行保障
包含机动车污染监管系统模块、数据管理系统模块、中间件管理、数据备份。运行保障工作内容:
对所有系统功能、数据库运行状态、数据存储状态、各市数据上传状态、中间件运行状态进行巡检、所有数据信息每月进行数据备份。按照采购方要求对平台系统现有功能进行调整完善,并及时解决系统存在问题,重点一是对现有数据查询统计功能进行优化调整,提高系统反应速度和数据导出稳定性;二是对现有后台管理功能进行优化调整,实现界面背景自定义设置,显示模块和内容自主编辑修改;三是分辨率至少适配满足3440*1440、1920*1080。
3.系统安全
(1)系统安全排除及诊断。对所有硬件设备、软件系统及网络连接安全性、稳定性进行巡检,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2)保障系统主从机制运转正常。主系统一旦发生故障、宕机等,立即启用从系统进行完整切换,保证省平台系统正常稳定运行。
(三)运行服务保障工作方案
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投标人必须针对本项目成立项目团队,制定详细工作方案:包含项目管理、运行保障和应急预案,细化明确工作周期、工作频次和工作具体内容等。
1.人员配置
项目服务团队至少4人,配备不低于以下条件的技术服务人员:
(1)项目负责人,需满足3年以上工作经验,硕士或有高级职称,全面负责运行保障工作所有事项。
(2)驻场软件运行保障工程师、硬件运行保障工程师,本科学历,有1年及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验,电子类、信息类、计算机类相关专业。
(3)服务期内更换项目负责人、驻场人员需经采购方书面同意。
2.硬件服务保障要求
(1)整体要求
投标人需保障现有硬件设备正常运行,如果硬件设备出现故障不能及时解决的,需提供备件设备使用。
*(2)投标人须提供1台视频调阅设备基本技术要求技术参数基本要求如下:
①两颗64位8核处理器,主频2.0GHz。
②支持摄像机接入3024路、支持视频存储1024路、视频转发1024路、录像下载512路、并发支持存储2048Mbps、转发2048Mbps、录像下载1024Mbps。
③单纯转发业务模式:支持媒体访问请求,向请求方分发流媒体数据。具备本域转发、外域转发和逐级转发功能。支持摄像机接入6000路、转发视频1536路、转发视频图片带宽3072Mbps。
3.工作档案管理
投标人须按照采购方要求,每月前3个工作日提交运行保障工作档案,包含每日、每周、每月远程巡检工作记录和截图,现场巡检照片(包含定位、时间信息),维护记录、维修记录、月度工作报告,其他电子形式记录和报告。
4.服务响应要求。
(1)提供7×24小时响应服务。
(2)故障应急响应
平台局部功能受到影响等普通故障4小时内解决;大部分功能无法使用,服务器无法正常运行等重大故障启用备用系统,24小时内恢复正常运行。
(3)服务保障考核
采购方每月对中标方服务保障工作进行考核。考核主要指标为月系统正常运行率(≥95%)、月故障排除及时率(100%),月运行保障工作整体完成情况及效果(完成/未完成)。考核指标不满足招标要求的,采购方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并按运行保障不合格时长(天数)扣除其运行保障费用,并有权终止运行保障合同。运行保障单位不得随意终止运行保障合同。计算公式如下:
月系统正常运行率=每月正常运行天数/每月总天数×100%注:故障时间不超过4小时的按正常运行天数计算。
月故障排除及时率=每月及时处理的故障次数/每月故障总次数×100%
(四)商务要求
1.投标报价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资金预算80万元。投标人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投标报价为完成本项目全部费用,包含完成采购项目所需的服务、承诺、义务、保险、税金及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投标人应根据市场价格合理报价,禁止以超低价进行恶意竞争。
2.服务期限
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
3.项目实施地点
河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石家庄市雅清街30号),省平台系统及设备布设地。
4.项目验收要求
项目完工后由采购人根据合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组织验收。
5.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时间、条件
合同签订后,中标人提供合同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后,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不低于25%的合同首付款;剩余合同价款,按照工作进展情况和财政资金拨付情况分期支付。项目验收合格后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6.运行保障服务基本要求
(1)运行保障服务期限: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
(2)运行保障服务机构及服务团队构成。
(3)运行保障服务响应时间及维护承诺。
(4)质量保修范围:项目实施期间,系统软件、硬件出现故障或者需要购买使用授权等问题,由中标方负责提供所产生的费用。
(5)运行保障服务正常开展的其他必需技术、设备等保障能力。
*投标人不得替换采购方软件系统。
7.培训要求(培训费报价包含在总报价中)
中标人须对使用方技术人员进行培训,使之能具有正常使用、简单维护、一般故障处理的能力。每月不少于1次;培训内容:系统功能介绍、硬件设备使用。投标人需提供完整的培训方案。
8.关于知识产权
本项目实施期间,产生的所有技术成果归采购方所有。
中标方必须保证采购方在使用系统、服务及其任何部分时,不会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如发生侵权行为,由中标方承担全部责任。
9.关于保密
未经采购人许可,中标人不得将关于采购人的信息系统现状及需求情况、建设情况、数据信息等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10.按照《环境保护档案管理办法》《生态环境档案管理规范》要求,单独构建档案管理实施方案或委托第三方做好相关文字、影音等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和归档工作,结果作为本项目验收的一部分。其中档案管理产生的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11.违约责任
双方签订合同后,中标方须按照合同要求开展运行保障服务工作,提供真实有效的巡检报告,如发生不能按合同要求完成运行保障服务工作或出具虚假报告等情况,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已交付中标方未履行合同部分的款项,中标方同时承担合同总价款的20%违约金,采购方可依法追究中标方相应法律责任。
中标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和渠道向外界提供监测数据,或用于商业用途。一经发现,购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从预付款保函中扣除已交付中标方未履行合同部分的款项,中标方同时承担合同总价款的20%违约金,采购方可依法追究中标方相应法律责任。
注:以上标*项内容为重要指标要求,必须满足或优于,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