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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空气灭菌站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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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306270000643403 发布时间:2023-06-27 文档页数:62页 所需下载券:10
移动空气灭菌站采购项目

采购内容

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

本次招标的医疗设备为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滨海院区感染科所需的移动空气灭菌站一批。该设备应具有配置齐全、性能稳定、操作简便安全,具良好的升级能力,适用临床、科研、教学,并满足将来扩展临床应用领域的需要。希望投标方提供贵公司近年最新的设备,且需配备完整。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评审指标1)1.设备用途说明:用于医院感染风险高的科室进行实时空气灭菌,去除气溶胶,能够有效灭杀新型冠状病毒、流感病毒。保护医护人员的健康,可避免院内交叉感染。

(评审指标2)所提供设备配备液晶触摸屏开关,黑屏液晶显示器。

1.移动空气灭菌站1:配置设备数量4套。

(评审指标3)1.1要求设备输出的处理风量:≥1000m³/h;

(评审指标4)1.2绿脓杆菌除菌率: ≥99.99%;

(评审指标5)1.3空气尘螨过敏原去除率:≥95%;

(评审指标6)1.4输入功率:≤130瓦;

(评审指标7)1.5宽度:≤520mm;

2.移动空气灭菌站2:配置设备数量1套。

(评审指标8)2.1要求设备输出的处理风量:≥2000m³/h

(评审指标9)2.2输入功率:≤280瓦

(评审指标10)2.3宽度:≤700mm

3.移动空气灭菌站3:配置设备数量1套。

(评审指标11)3.1要求设备输出的处理风量:≥5000m³/h

(评审指标12)★3.2鲍曼不动杆菌杀灭率:≥99.99%

(评审指标13)3.3输入功率:≤480瓦

(评审指标14)3.4 宽度:≤800mm

(以上采购包所有设备均需满足如下要求):

(评审指标15)4.满足人机共存,动态持续灭菌

(评审指标16)5.风速(高、中、低)可调

(评审指标17)6.工作模式(手动、自动)可调

(评审指标18)★7.采用UV灭菌方式对设备内部进行自清洁

(评审指标19)★8.紫外线辐照强度平均值:≥30000μW/cm²

(评审指标20)★9.灭菌模块5分钟内对新型冠状病毒(SARS-CoV-2)灭活率:≥99.99%

(评审指标21)★10.肺炎克雷伯氏菌除菌率(1h,30m³实验舱):100%

(评审指标22)11.人冠状病毒杀灭率:≥99.99%(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进行佐证)

(评审指标23)12.白色葡萄球菌杀灭率:100%(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进行佐证)

(评审指标24)13.黑曲霉除菌率(1h,30m³实验舱):100%(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进行佐证)

(评审指标25)14.空气自然菌消亡率(1h,30m³试验舱):≥95%(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进行佐证)

(评审指标26)15.灭菌模块10分钟内对结核分枝杆菌杀菌率:≥99.99%(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进行佐证)

(评审指标27)16.灭菌模块对噬菌体一次净化效率:≥99.9%

(评审指标28)17.H3N2流感病毒去除率:≥99.99%

(评审指标29)18.金黄色葡萄球菌一次净化效率:≥99.9%

(评审指标30)19.枯草芽孢杆菌一次净化效率:≥99.9%

(评审指标31)20.紫外线泄露量强度(装置周边30cm处):≤0.001μW/cm²

(评审指标32)21.臭氧浓度(出风口5cm处):≤0.03mg/m³

(评审指标33)22.电压:≤220伏

★(评审指标34)23.配置要求:

序号

部件

名称

数量

1

主机

移动空气灭菌站1

4

2

主机

移动空气灭菌站2

1

3

主机

移动空气灭菌站3

1

4

保修卡

保修卡

6

5

开箱检验单

开箱检验单

6

6

说明书

说明书

6

7

配件

带漏保电源线

6

保险丝

6

三、商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采购包1:

序号

参数性质

类型

要求

1

交货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

2

交货地点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指定地点

3

交货条件

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4

是否邀请投标人验收

不邀请投标人验收

5

履约验收方式

1、期次1,说明:产品质量应达到设计要求,招标文件及合同中要求的所有配置应符合要求;安装调试各项指标和技术参数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和有关验收标准要求。产品外观应无破损、裂缝和缺陷且标识清晰。2 验收方法:2.1 出厂检验:中标人应提供货物制造厂的出厂检验报告、合格证书、装箱单。2.2 进口商检:若进口货物中标人应提供进口的有关证明,包括货物的产地、品牌及装运港等与投标文件相一致的证明材料。2.3 安装调试检验:设备安装、调试过程,中标人应作详细检验记录。安装调试检验结果应符合制造厂产品标准和招标文件的规定。检验记录应真实并提供给采购人。2.4 最终验收:设备安装、调试结束后中标人负责并会同采购人及有关专家按第1款验收标准进行联合验收。需有采购人的设备安装验收报告单、且必须经采购人设备与医用材料管理处工程师和设备使用科室负责人在验收报告单上签字,即为验收完成。保修期从采购人设备安装验收报告单签署时间算起。

6

合同支付方式

1、设备安装及验收合格后,中标人凭A.开具等额货物金额100%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B.有效海关、商检证明文件(设备为进口货物的情况下要求提供),向采购人申请付款,采购人在设备入账后,,达到付款条件起9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0%

7

其他

1.交货时间:合同生效90天内交货。本章“商务要求:交货时间”与本条有不同表述的,以本条款为准。 2.合同支付方式:设备安装及验收合格后,中标人凭A.开具等额货物金额100%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B.有效海关、商检证明文件(设备为进口货物的情况下要求提供),向采购人申请付款。采购人在设备入账后三个月内以银行付款方式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的款项,履约期满后采购人根据中标人提交的付款申请材料无息退回履约保证金给中标人。投标报价须包含以上设备装卸、搬运就位、安装调试、服务等一切费用。本章“商务要求:合同支付方式”与本条有不同表述的,以本条款为准。

履约保证金

采购包1:缴纳

本采购包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4.0%

说明:中标人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前应向采购人缴纳合同总金额的4%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以银行转账的形式提交,该履约保证金于质保期满后由中标人书面提出申请,无其他未了事项,无息退还。

其他商务要求

★其它商务要求:

1.中标人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中标人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并赔偿损失。

  1. 如果中标人未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按时足额交货,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延期交货违约金为每迟交1 天,按迟交货物合同金额的千分之一计算,采购人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予以扣除延期交货违约金。
  2. 自合同约定的交货期限截止次日起,逾期交货超过50天(不含50天)视为不能交货;若中标人不能交货或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采购人正常使用的,中标人仍应按上述2.条款约定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且中标人还应向采购人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5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赔偿损失,且采购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上述费用。

4.采购人逾期付款的应按照逾期金额的每日万分之一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且逾期付款违约金总额不超逾期金额的5‰

  1. 该招标设备须为全新并均应保证正常工作6年以上,全年设备无故障率应达98%以上,无故障率在98%—90%之间保修期按1:3延长保修期;无故障率在89%—80%之间按1:5延长保修期;无故障率低于80%予以退货。

6.结合安装调试,中标人专业技术人员应免费对采购人的技术人员进行使用操作、设备维修、保养等技术的现场培训,直至采购人的技术人员能熟练独立工作;中标人委派的专业技术人员所需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7.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以下中文技术资料1套,其费用包括在投标价格中:

7.1设备的出厂检验报告

7.2合格证书

7.3装箱单

7.4产品验收标准(含产品合格证验收清单等)

7.5技术说明书

7.6使用说明书

7.7安装、维修及操作手册,公开维修密码,软件备份光盘

7.8零部件目录

7.9配置清单、分项价格及耗材价格

7.10备品备件易耗件清单

7.11合同中要求的其他文件资料。

8.专用工具:中标人应提供一套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及其清单。

9.备品备件:中标人应提供设备在质量保证期过后一年内主要备品备件及其清单(含价格清单),如涉及使用易耗品及材料应提供其市场报价及供货价。

10.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

10.1验收标准:产品质量应达到设计要求,招标文件及合同中要求的所有配置应符合要求;安装调试各项指标和技术参数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和有关验收标准要求。产品外观应无破损、裂缝和缺陷且标识清晰。

10.2 验收方法:

10.2.1 出厂检验:中标人应提供货物制造厂的出厂检验报告、合格证书、装箱单。

10.2.2 进口商检:若进口货物中标人应提供进口的有关证明,包括货物的产地、品牌及装运港等与投标文件相一致的证明材料

10.2.3 安装调试检验:设备安装、调试过程,中标人应作详细检验记录。安装调试检验结果应符合制造厂产品标准和招标文件的规定。检验记录应真实并提供给采购人。

10.2.4 最终验收:设备安装、调试结束后中标人负责并会同采购人及有关专家按10.1款验收标准进行联合验收。需有采购人的设备安装验收报告单、且必须经采购人设备与医用材料管理处工程师和设备使用科室负责人在验收报告单上签字,即为验收完成。保修期从采购人设备安装验收报告单签署时间算起。

  1. 质量保证期及维修服务

11.1本次投标的产品保修≥2年。需提供原厂保修、终身维修;投标人应提供所投产品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及所投产品售后服务的单位【承诺由所投产品售后服务单位(该产品的专业维修机构、生产厂家、生产厂家分公司或办事处等)提供售后服务(包含服务条款、保修年限等)】。保修期不满足要求或未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11.2故障响应时间:产品生产厂家在国内设有正规维修站,确保仪器运行正常(列出维修公司地址、人员名单及联系电话)。

a.在质量保证期内设备运行发生故障时,中标人在接到采购人故障通知后须给予明确的答复,并在12小时内应委派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免费提供咨询、维修和更换零部件等服务,并及时填写维修报告(包括故障原因、处理情况及采购人意见等)报采购人备案,若20 天内无法排除故障,则应先提供同档次备用机供采购人使用。其中发生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1. 保修期满后,中标人负责仪器的终身维修并应继续提供优惠、优质的服务。储备足够的零配件备库,并以小于报价80%的扣率予以优惠供应维修零配件。消耗品的供应,应由双方另设协议决定。列出消耗品价格清单并保证二年不变,以后如有变化,每年幅度不超过5%。产品免费提供终身的软件升级,提供硬件升级折扣,投标价一年内有效。
  2. 投标的医疗设备应开放数据接口并提供数据集中存储的能力,协助医院信息部门实现医院患者信息数据的统一管理(其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3. 本标书中未明之处,欢迎进行必要的咨询和详细补充说明。

13.其他:

13.1投标人应提供其投标货物的产品介绍彩册(页),或提供有效的国际认证机构的证明材料。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提供最新的原版Data Sheet技术资料(技术白皮书)。若有虚假应标,一经查出即作废标处理。

13.2列明选配件清单及单价(如有时)。

四、其他事项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招标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

2、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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