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范围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
根据《绍兴市重点海域综合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2022-2025年)》要求:综合应用遥感监测、定点连续监测、现场快速监测等先进技术,以及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智能化等科技手段,实现对重点入海河流、入海排污口、近岸重点海湾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各类人为开发活动状况等的精细化监视监测和智慧化监管。
二、采购需求与内容:
2.1采购内容此次招标为全委托,中标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该采购服务具体包括:
表1 采购需求表
序号 |
项目内容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近岸海域水质遥感监测与分析 |
定制服务 |
1 |
项 |
“星-地”监测数据的综合分析和研判 |
2 |
主要入海河流(溪闸)水质及污染溯源分析 |
定制服务 |
1 |
项 |
“星-地”监测数据的综合分析和研判 |
3 |
入海排口水色异常“天空地”监视及监管 |
定制服务 |
1 |
项 |
“星-地”监测数据的综合分析和研判 |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提供采购需求规定的2023年全年遥感相关监测技术报告及产品),有上级规定时间节点的,以规定时间为准。
2.2 详细需求内容
2.2.1近岸海域水质遥感监测与分析
利用高时空分辨率卫星数据,定期开展绍兴近岸海域氮、磷营养盐及化学需氧量等海水水质指标的遥感监测,定期编制监管报告。
表2 近岸海域水质遥感监测约束性指标
监测指标 |
区域 |
监测方法 |
精度要求 |
报告频次 |
无机氮、活性磷酸盐、化学需氧量、富营养化状况、水质优良率 |
辖区内近岸海域 |
利用高时间分辨率(逐小时)静止水色卫星监测近岸海域氮、磷营养盐浓度及水质优良率;利用高空间分辨率卫星影像监测重点港湾氮、磷营养盐、化学需氧量及富营养化状况;综合近岸海域生态环境质量和环境功能区水质监测数据,开展“星-地”监测数据的综合分析和研判; |
空间分辨率不低于300m,遥感监测精度地面验证精度平均不低于70%; |
近岸海域月报、年报 |
2.2.2主要入海河流水质及污染溯源分析
利用国内外多源高空间分辨率卫星影像,构建区域针对性强、自动化程度高的入海河流水质遥感动态监测技术,结合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以及地表水自动站数据,实现入海河流(溪闸)水质大范围实时动态监测,按年度编制和提交近岸海域主要入海河流水质及污染溯源分析报告。
表3 入海河流水质及污染溯源约束性指标
监测指标 |
区域 |
监测方法 |
精度要求 |
报告频次 |
氨氮、高锰酸盐指数、总磷、总氮等地表水质监测指标 |
主要入海河流(溪闸)的流域水系 |
利用国内外多源高空间分辨率卫星遥感影像监测主要入海河流(溪闸)流域水系的水质参数浓度;综合全省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以及地表水自动站数据,提升遥感监测精度,开展“星-地”监测数据的综合分析和研判; |
遥感监测空间分辨率不低于10米,遥感监测精度地面验证精度平均不低于70% |
季报/年报 |
2.2.3入海排口水色异常“天空地”监视监管
以快报形式定期对近岸地市入海排口水色异常开展“天空地”一体化监测,重点实现入海排口水色异常遥感预警及过程监管。
表4 入海排口水色异常“天空地”监视监管约束性指标
监测指标 |
区域 |
监测方法 |
精度要求 |
报告频次 |
入海排口水色异常、异常水体类型识别 |
主要入海排口及溪闸 |
建立疑似排污自动化遥感识别模型,利用高空间分辨率卫星遥感影像自动/半自动筛查疑似高污染排口,开展无人机及水样采集分析等现场核查,综合污染源在线及地表水质自动监测数据进行分析、研判及预警 |
遥感监测空间分辨率不低于10m |
快报(不少于6期/年) |
三、服务要求
3.1 方案实施
投标人须按照采购内容和要求,制定具体详细的任务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应包括“近岸海域水质遥感监测与分析”、“主要入海河流水质及污染溯源分析”和“入海排口水色异常“天空地”监视监管”工作内容、工作量、人员配备和计划安排、服务承诺、质量及进度保证措施等。
3.2 人员管理要求
3.2.1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工作内容要求,在投标文件中详细列出本项目的主要人员及人员分工(包括项目负责人和技术人员)做出说明。
3.2.2 投标人指定一名管理人员作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环保类及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及以上),负责此项目的具体工作的正常开展和沟通协调。服务期内非得到招标人允许,项目负责人不得更换。
3.2.3 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实施人员变动不可超过总数的20%,若发生较大人员变动,中标人需向招标人报备,经招标人同意方可继续实施项目。
3.2.4 合同期间,中标人应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及相关措施,保障工作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如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生任何人身损害及财产损失,与招标人无关,中标人负责全权处理事故并承担全部费用,并且中标人自愿放弃对招标人提起任何索赔及法律责任之追究。
3.2.5 中标人在履行合同期间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招标人可请有关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工作条件与协调事项
4.1采购人协助收集前期基础相关资料。
4.2采购人配合中标人开展现场调查与历史资料收集,为中标人项目执行提供便利条件。
五、附件
无。
六、其他
6.1本招标项目所取得的成果应符合国家及浙江省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技术要求。
6.2付款方式:
(一) 合同生效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70%;
(二) 2023年12月支付合同价款的25%;
(三) 项目验收评审通过后20天内付清余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