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清单
序号 |
服务名称(标的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标的所属行业 |
1 |
马鞍山慈湖高新区高质量发展精准化服务项目 |
1 |
项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自 2020 年 7 月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0〕7 号)后,科技部火炬中心在随后召开的国家高新区主任、局长培训班以及火炬统计工作会议上,都明确了今后在国家高新区统计、评价及精细化管理方面将采取的一些新举措。为加强国家高新区数据统计、运行监测和绩效评价,促进国家高新区高质量发展,科技部火炬中心近期专门印发了
《规范国家高新区统计区域范围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火字〔2021〕67 号)
(以下称“通知”)。以上文件及举措,对国家高新区治理能力和精细化管理水平都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服务国家高新区的核心任务是帮助高新区提升争先进位水平,并依此为主线,协助高新区建立企业培育体系、目标管理监测体系和相应数字化服务手段。
(一)总体目标规划
根据马鞍山慈湖高新区现状,依托企业各项数据信息,通过数据分析及模型测算,提出争先进位行动目标,并根据上年进位情况对下一年度目标进行修正及调整,按规划目标力争服务期当年实现进位。
主要包括以下两部分工作内容:
1、定量工作目标规划
规划测算并平衡好相关指标的提升幅度,是做好争先进位工作的重要前提。根据上年评价结果测算服务期内统计年度进位目标,为接下来的火炬统计提供支持,使火炬统计有目标有方向,以便使各项统计数据有目标可循。
同时根据上一年度评价结果以及各项管委会重点任务目标和创新指标,测算并规划 2023 年度争先进位目标,为提前安排 2023 年度各项工作计划及指标任务提供参考。
2023 年各项指标任务确定后,从合同签订开始即可按计划进行如下工作过程:开展企业走访→明确目标企业和任务清单→定期指导跟踪落实→确保完成各项指标→完成上年度数据统计→实现争先进位目标。
2、政策要点及重点工作内容规划
政策规划及重点工作是高新区推进创新创业、技术研发、产城融合的核心抓手,也是国家高新区综合评价体系定性评价的重要内容。通过对高新区现有政策体系进行梳理,对标考核评价政策要点及重点工作进行合理规划设计,为当年高新区火炬统计工作总结部分提供重要依据,同时为落实高新区下年度政策安排及重点工作提供参考。
一是政策梳理分析。围绕政策目标相关性、执行效率性、实施有效性、政策公平性、效果可持续性等方面对高新区现有政策进行梳理和分析,为高新区政策规划提供依据。
二是重点工作规划。以国家高新区综合评价体系定性评价内容为指引,结合高新区特色及现状对重点工作内容进行规划,形成高新区特色和亮点。
三是工作成效评价。对高新区政策落实及重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评价,归纳工作成效,为高新区年度总结报告凝练工作框架、谱写工作亮点提供基础。
(二)落实工作内容
1、火炬统计指导
火炬统计是实现争先进位目标三部曲(工作目标细分、全过程线下落实、火炬统计填报)的重要一环,须把握好两个关键,一是及时排查数据填报质量,保证数据可用性;二是火炬年报期间随时核对各项预期指标,做到基础数据应统尽统,一旦发现有无法达到预期的指标,要及时通过模型测算其他弥补方式,挖掘相关潜力指标数据,以保证总体目标的实现。
因此,做好火炬统计基础工作和年报数据排查及审核,是完成高新区综合评价最后一公里的重要工作保障。
(1)火炬统计日常工作。一是整理优化年度火炬统计名录库(除传统方式外,评估全区专利产出情况,利用企业大数据平台自动发掘有较大可能可入统的企业进入备选列表),保持入统企业数量逐年增加,并协助提供说明文件,向火炬中心说明入统企业变动情况及核入核出企业清单。二是按时完成火炬统计年报、快报、季报、月报等填报工作,具体包括国家高新区和高新技术企业统计调查制度(7 类 14 张表)共 536 个指标;产业基地集群类综合统计报表制度(4
类 8 张表)共 301 个指标。
(2)开展统计培训。火炬统计开始前及统计期间分别对各分园区及入统企业统计人员进行专题培训,对数据填报规则、关键问题及注意事项进行培训。
(3)数据对标及排查。火炬统计工作阶段实行每周两次数据监测及审核排查,根据总体目标要求,按周、日监测数据填报进度,每天测算评价指标数据, 及时掌握火炬统计企业年报工作质量,跟进统计结果,对指标数据进行深度解析, 把握年度排名基础,达成或逼近考核目标。
(4)统计问题反馈处理。处理火炬中心年报反馈的数据问题,数据审核通过定型后完成数据诊断分析报告,为争先进位工作提供参考。
(5)出具报告。通过对火炬统计数据诊断和指标间的动态敏感性分析,筛查影响评价指标的火炬统计基础数据,确定影响统计数据质量的入统企业,实施针对性数据管控,以促进基础数据质量的提升,在此基础上形成《马鞍山慈湖高新区火炬统计数据诊断报告》,为进一步做好火炬统计工作提供依据。
2、目标推动落实(分“一区多园”,按高新区管理体制落实目标推动) 推动各项工作计划目标落实的主要手段和方式是制度性企业日常走访,通过
走访完成企业情况分园区摸底和诊断,明确目标企业、任务清单和计划完成时间, 按计划定期开展相关专题培训并指导跟踪落实。
为实现争先进位规划目标,须利用企业大数据信息和自动化处理手段全面、充分的准备后备企业库,并对后备库企业实行动态管理,以保证相关指标按行动目标逐年递增。
根据工作量和工作内容,安排具备企业服务经验的专业人员驻场进行日常服务及企业走访工作。
(1)摸排形成企业清单。通过走访摸排进一步建立满足各种不同工作需要的后备企业库,并通过企业大数据和数据自动更新处理对列入清单企业进行动态管理,做到联系常态化,服务全覆盖。
(2)收集企业信息。目标管理模块有专门的企业调查问卷设计功能,驻场走访人员可以根据需求设计调查问卷,拓宽与企业联系和互动渠道,方便了解企业情况。
(3)企业诊断及分类。通过走访对企业进行标签化分类,针对企业具体情况提出诊断意见并依据指标任务为企业列出任务清单,形成与工作目标关联的任务标签(如高企及后备、科小及后备、专利、火炬统计、研发投入、技术合同登记等),便于安排工作计划并进行分类指导。
(4)重点任务内容清零。对部分基础较好但尚未进行专利或商标申请、研发投入归集等重点工作的企业,要辅导或督促企业完成相关内容,实现重点企业重点工作清零;根据高新区、各园区各项任务目标和创新指标制定重点任务和目标,如完成部分规上工业企业专利申请清零,销售过亿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归集清零等。
(5)计划目标跟踪监测。在目标管理监测平台,走访诊断形成的标签化企业任务清单(如申报高企、科小、专利等事项列表)与细分指标建立对应关系, 形成“工作目标→细分指标→事项内容→目标企业任务清单”的“目标实施路线图”,排出工作计划后按图索骥督办各项任务对应的实施企业及实施内容,促进目标实现,使工作目标落实有抓手、实施有路径、执行有手段,实现计划可控、过程可控、结果可控,掌握工作落实及任务完成情况,及时进行工作调度。
(6)相关政策宣讲(如创新积分工作)。通过访谈促使企业了解创新积分相关政策和业务场景,增强与系统互动,推动企业上平台及创新积分相关应用场景落地。
(三)创新积分管理系统升级(暨目标管理监测平台)
一是对积分计算方法进行优化。对创新积分计算方法进行优化,使形成的企业创新积分及排序更加科学合理,更准确体现企业创新能力差异。
二是目标管理和企业培育模块。对系统进行全面升级,使创新积分管理系统全面满足企业服务管理(如免申即享服务等)、工作目标管理、计划任务管理、统计监测管理、工作台账管理等需求。
三是金融模块小程序。根据银行业务核心逻辑,打通创新积分平台银企业务流程,体现创新积分平台增信作用,使企业—高新区—银行实现政府金融产品在线备案、审核,银行批量上传放款信息,授信结果在线统计等。
四是企业走访小程序。根据企业培育和服务需求专门设计,是企业服务管理和计划目标管理的移动端应用,可在线对企业进行标签分类、筛选、管理工作计划、调查问卷设计及发送、问卷内容统计管理等,方便在线采集、整理和编辑企业信息,管理工作任务。
五是免申即享服务功能。高新区可针对特定企业和特定奖补事项开展免申即享等服务,企业无需申报直接进行奖励补贴;也可筛选特定条件企业精准推送相关通知或服务内容,实现重点企业重点任务靶向服务。
六是在创新积分管理平台增加地图版块。方便高新区随时掌握区内企业、专利等重要指标的分布情况。
(四)撰写评价分析报告
国家高新区争先进位关键在于确定各项评价指标的进位目标,以及确定目标后的提升路径和过程管理,以确保目标的实现。根据国家高新区考核评价体系及自身评价结果进行分析,形成《马鞍山慈湖高新区综合评价分析报告》,提出国家高新区争先进位方向和建议,为持续提升高新区高质量发展水平提供参考。
以上任务需安排项目团队人员不少于 6 人,其中需安排不低于 3 人驻场马鞍山慈湖高新区,对接推动服务内容。
四、商务要求
1.服务规范:有国家标准的执行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执行行业标准;无行业标准的执行地方标准;无地方标准的执行企业标准。
2.服务期限:1 年
3、服务地点:马鞍山市慈湖高新区(采购人指定地点)
4、响应文件中为本项目配备的人员力量,在合同履行期间,成交供应商须按采购人要求到达本项目现场提供相应服务,否则采购人有权解除采购合同。
5、成交供应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国家对相关项目有资质要求的,进场单位和人员的资质、资格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规定。
6、付款方式:
6.1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此项合同总金额的 40%作为预付款(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交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成交供应商依据本项目磋商文件中约定的服务内容框架提交细化服务内容方案,采购人认可后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 70%(含预付款)。服务期满成交供应商按照服务要求提交服务验收报告,采购人审核认可服务相关成效后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 100%(含预付款)。
6.2如成交供应商书面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成交供应商依据本项目磋商文件中约定的服务内容框架提交细化服务内容方案,采购人认可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70%。服务期满成交供应商按照服务要求提交服务验收报告,采购人审核认可服务相关成效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30%。
7、其他要求
7.1.成交供应商需针对项目建立项目风险分析及应对计划,制定项目风险管理措施及项目质量保证措施,保证规划项目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7.2.项目验收阶段,由马鞍山慈湖高新区相关部门组织对服务验收报告进行终审验收,验收以合同约定内容和要求为标准。
8、本项目总报价包含了履行合同所有内容的全部费用,包括服务人工费、资料收集费、勘查费、编制费、技术服务费、保险费、办公经费、驻点服务费、设备仪器使用费、审查费、差旅食宿费、验收费、采购代理服务费、其他费用(如包装费、仓储费、印刷费、资料费以及完成本项目所需要的其他费用)及所有价内价外税金及合理利润等。